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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鸟飞走了(外一篇)

2015-12-23陆向荣

大理文化 2015年10期
关键词:灰灰鸟笼邻居家

陆向荣

或许,从某种意义上说,一只鸟飞走了就是飞走了,再也不会回来,就算我再去花鸟市场买上一只、两只甚至几十只,也已不再是原来的那只了。

——题记

很多天过去了,那只鸟再也没有回来,就像是一个熟悉的老朋友,某一天说不见就不见了,我的心中竟然有一种失落的感觉。

鸟本来有一对,是在古城蒙阳公园门口的花鸟门市买的。儿子喜欢小动物,小小的院落里,有兔子、乌龟、泥鳅……杂七杂八的,朋友都说,我家都快成动物园了。鸟算是其中的一种。刚开始,我是不同意去买一只鸟来养的,因为鸟不同于其它小动物——兔子只要每天有一抱杂草,它就只知道在阳台上晒晒太阳、散散步,满足得不得了。至于乌龟、泥鳅,三、四天不管它也不会饿坏,耐性好得很。养鸟就比较麻烦了,每天按时喂水喂食清洗鸟笼,朋友中有养画眉的,除了喂专门养的虫子,还经常要喂它鸡蛋,挑嘴得很。

小时候我养过许多鸟。比如从田埂上掏来的“马屎雀”,爱在松树上搭巢的“黑头光”,在水田里做窝的“水井雀”……我说的都是幼鸟,因为幼鸟相对要好养一些,好多连毛都还未生一根,全身红通通的,只要一听到声响,就会张开嫩黄的小嘴,只知道吃,我想它们是把养它的人当成父母了。幼鸟只吃虫子,比如说蟋蟀、蚂蚱,要是喂其它东西,保管不到两天就“登脚”。最难养的要数野鸡,小野鸡专吃蚂蚁卵,夏天怕热冬天怕冷,比“活祖宗”还难伺候,小时候养过好多只,全都中途夭折了,一只也没养大过。

成鸟是基本养不活的。捕到的成鸟由于惊吓过度,关到笼子里也永不会安分,不是成天用嘴去啄鸟笼,啄得整个嘴血淋淋的,就是以绝食来抗议。现在想来,成年的鸟大多已有了家庭,要把一个家庭活活拆散,也难怪它们要以死相抗了。幼鸟相对好养,是因为它们对这个世界还一无所知,“有奶便是娘”,你喂它养它,它便把你当亲人了。说到底,其实禽兽们和人类差不多,只不过我们人类经常自以为是罢了。当然,在那个连最起码的温饱都还未解决的时代,乡下的人一般是不会去浪费粮食来养一只成鸟的,那时候在农村也没有动物保护法,捕到的成鸟就是天赐的美味,浪费不得,于是许多鸟就成为爷们的下酒菜。

在县城郊区长大的儿子,就没有掏鸟窝养野鸟的经历了。两三年前的一个雨夜,一只生活在门前水田里的秧鸡,可能是找错了家门,半夜里撞到了我家的客厅里,儿子就喜欢得很。养了几天,听人说野生动物自动跑到家里不吉利,心里就有些忐忑不安,再加上那只秧鸡成天不吃不喝,一想搞不好门前的水田里还有一窝嗷嗷待哺的小家伙,在等着它们的母亲呢,就和儿子商量把它放了,今后到花鸟市场买只漂亮的鸟给它。好长时间过去了,我都差不多已忘了这件事,儿子却记得实在,一看到蒙阳公园门口那些五颜六色的鸟,就缠着非要买两只来养。于是,两只翠绿色的小鸟开始进驻我们的小院。

其实说实话,从花鸟市场买来的鸟与小时候从山上找来的鸟,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在我的心中,只有生活在山林里,飞翔在蓝天上的鸟才是真正的鸟,那种通过合法化手段摆在市场上的,无非是一些会走动会飞翔的商品。因此对于这两个小家伙,自以为并没有多大的感情,只不过由于儿子的喜欢,我才去做一些自己并不喜欢的事:每天清晨,把鸟笼从房间里提出来,换水、加食(从花鸟市场买来的鸟食),然后把鸟笼挂在院心向阳的桃树上,先让它们晒晒太阳。中午下班,天气热了,清洗鸟笼,换水、加食,再把它挂到阴凉的梨树上。晚上要防附近的流浪猫去骚扰,就把它们藏在客厅里……

一段时间下来,两个小家伙倒是似乎习惯了这样的生活节奏。天一亮就在客厅里吵个不停,似乎在催促我马上给它们提供早点,让它们晒太阳,要是遇上周末,连个懒觉也睡不成。中午下班回家,一推开大门就听到它们的叫声:天太热,天太热,快换水,快添食。最可恨的是它们那两张小嘴,看见什么就啄什么,鸟笼是铁丝做的,它们没辙。我挂在笼中的一个葫芦,本来是让它们晚上睡觉的,一到晚上两个小家伙就挤在葫芦里,看上去其乐融融,很是温暖。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们开始用自己的小嘴啄那个葫芦,几天下来,整个葫芦就只剩下了一半,到了晚上,只能是一只睡在里面,另一个站在外面。后来就更离谱,它们开始啄盛水和鸟食的两个塑料器皿。鸟食是固体,倒不怎么影响,只是器皿里的水位线开始逐渐下降,不得不让我每天多加几次水。跟妻子说了,她一笑:它们这是在自掘坟墓。

接下来的事,更是让我吃惊。其中一个小家伙竟然学着用它们的小嘴去推鸟笼的门,不得不让我找了两根细铁丝,把门死死固定住。做了几天无用功后,小家伙可能发觉没用,转而向进食口和进水口的小门进攻。这两个小门每天都要打开几次,不可能固定住,于是在几天后的一个下午,小家伙终于破门而出,好在它便没有飞走,只是围着鸟笼在梨树上跳来跳去,和笼内的那只相呼应。后来才发觉可能是从小在鸟笼里长大的缘故,这只鸟并飞不远,只不过能做简单的滑翔而已,后来被我一吓,飞到了客厅里乱撞,最终又被我捉回了鸟笼里。

这样的故事重演了几次,我也似乎习惯了。反正只要它一出来,我抬起拖把一吓,它就会飞到客厅或厨房里,最终又被我捉住回到笼子里。几天前的一个中午,当我再次举起拖把时,它竟然转向外面飞去,落到邻居家的小院里不见了。我想,等一会,笼里的这只鸟一叫,它还是会飞回来的。果不其然,笼里的一只看不到伙伴大概急了,开始不停地叫唤,我到阳台上一听,飞走的那只也正在邻居家的李子树上答应呢,我回到书房,心想不用过多久,它还是会飞回来的。时间过了好几个小时,我走出书房,却依然没有它的影子。我开始有些着急了,把鸟笼提到了楼顶上,以便笼中的这只叫唤时,飞走的那只能听得更清楚一些。

可让我失望的是,等到晚上,那只鸟仍没有回来。我又想,等一晚吧,冷了饿了,天一亮它就会回来的……第二天一早,小院里仍然没有它的踪迹,我开始心灰意冷。第三天,第四天……它都没有回来,它到哪里去了呢,是在邻居家的李子树上过夜时,被过路的野猫吃掉了?是受不了秋夜的寒冷,被寒霜冻死了?还是找不到回家的路,飞到远方的山林里去了……我忽然开始奇怪自己,一向自以为对这两只鸟没什么感情的我,为什么开始为一只鸟的离去而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彻夜难眠呢?

或许,从某种意义上说,一只鸟飞走了就是飞走了,再也不会回来,就算我再去花鸟市场买上一只、两只甚至几十只,也已不再是原来的那只了。我的伤感大抵也缘于此。

当当和灰灰

先说当当。

当当离开我已经好多年了,可我还是经常想起它。

当当是一只小狗,第一次看到它的时候,是在女友的家里。那时我和女友都还在大山深处一个叫白池的地方工作,那是一个十分偏僻的彝家村寨,方圆几公里内找不到一个像样的商店,村子里刚刚通电,没有电视,各种报刊杂志也是一星期才送到一次,业余生活十分枯燥。当女友说要带一只小狗到工作的地方养时,我便一下子从一堆可爱的狗宝宝中,选中了当当:当当很瘦,但很好动,不像有的哈巴狗,一副懒洋洋的样子。

以后的日子,带当当散步便成了我和女友每天工作之余的重要内容。离村不远的山坡上有一块草地,长满了毛茸茸的铁线草,淡蓝色的勿忘我就在轻风中微微摇动,小家伙对什么都很好奇,总是这儿钻钻,那儿闻闻,有时惊动了草丛中的野兔或稚鸡,它便汪汪叫着追出老远。害得我和女友经常大声喊着它的名字到处找它,因此才过了几天,不但当当知道自己的名字,连村里的人也知道了它。

在我们的精心照料下,当当在不知不觉长大了,也长漂亮了,还经常和邻居家的小公狗眉来眼去,没过多久就当了妈妈。记得那是一个周末的下午,看着当当接二连三地生出五只毛茸茸的宝宝,我和女友高兴极了。从此,下午散步的队伍中又多了五个蹒跚学步的小家伙。一下班回到宿舍,小家伙总是很激动,飞快地冲向我,但又总是把握不好速度与平衡,经常把整个身体都摔在了地上,逗得女友在旁哈哈大笑,之后又心疼地抱起它,帮它擦去身上的尘土。

快乐的日子总是那么短暂。虽然在养当当之前,就做好了它要离开我们的打算,但没想到会那么快。就在小狗狗长到一个多月的时候,当当走了。那天晚上,我和女友正在宿舍里跟一帮朋友玩扑克,忽然见当当惊叫着冲了进来,在地上痛苦地滚了约半分钟的时间,又惨叫着冲了出去……“肯定是吃着老鼠药了!”一个在乡兽医站工作的朋友肯定地说。那年头,村里许多人都在用一种毒性很强的药毒老鼠,当当肯定是不小心吃到了老鼠药。

那天晚上,我和女友在村子的田间地头叫着它的名字,泪流满面地找了它整整3个多小时的时间;回到宿舍,看着五只嗷嗷待哺的小狗,女友更是泣不成声,那一晚的夜十分长,我几乎彻夜未眠。第二天天刚亮,我又开始在村子里到处寻找它的踪影,直到中午,村里一个放牛的孩子说他看到了一只死去的狗。终于,我在一公里外的公路边看到了它的尸体,并将它埋在我们经常去散步的那块山坡上……

很多年后,当当的留下的五只小狗早已长大,全部送给了朋友。我和女友结了婚,并先后调到了县城工作。然而,我还是经常想起那个偏远的小山村,想起离我们远去的当当。“九月,乡村的黄昏多么迷人/爱情就在一刹间来临/当当在我的世界,是我生活的一部分……”当我在小城的蜗居里写下这样的诗句,泪水又一次夺眶而出:我仿佛又看到了它那调皮的影子,在一块长满铁线草的山坡上,奔跑着,奔跑着,大片大片淡蓝色的勿忘我,就在轻风中微微摇动……

我想,那地方应该叫天堂吧。是的,我可爱的当当是可以上天堂的,一定。

自从8年前那只叫当当的哈巴狗死后,我在很长时间内没养过一只狗。一来在我的心目中,好像没有哪一条狗能替代死去的当当,二来随着工作性质的改变,我已腾不出足够的精力去照顾它。

灰灰其实一直都是由父母养在老家的。说起来它和当当还有一定的血缘,长得小巧玲珑,很爱干净。这狗也和当当一样,就是好动,看到什么小动物都感到好奇。有一次家里的母鸡孵了一窝小鸡,它就成天围着鸡笼转啊转,父母当时也没太在意,可等下午干完农活回家时,才发现有9只小鸡已被它弄死了。父亲在用火柴头狠狠教训了它一顿后,买了根铁链将它拴在大门上,几乎再也没有放过。

然而从此以后,灰灰的恶名就传开了:“瞧,别看它小,一口气咬死了九只小鸡呢!”在老家,灰灰已成了一个不受欢迎的家伙,只要邻居家丢了鸡什么的,就会把所有的账算在灰灰身上,害得父亲到处向人说好话道歉。父亲好几次都想把它卖掉,都被善良的母亲劝住了。当我在城里买了院房子,父亲马上打电话给我,要我把它弄到城里养,说可以给我看看家。他同时告诉我,这畜牲很野,只能拴养,否则肯定会给我惹祸。

于是,在客车上颠簸了近三个小时后,灰灰来到了城里的新家。

小城的居民很少有养鸡的,可小城里有禁狗令,不准狗到大街上乱跑,否则将被城管人员乱棍打死。现加上有了父亲的警告,灰灰最终还是被我拴了起来,一只小小的哈巴狗拖着根大铁链,看上去不免有些滑稽,可为了防止它给我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也只能委屈它了。

由于有了灰灰,我们这三口之家似乎一下子就热闹了许多。白天,它就独自在院里帮我们看家。一到下班,还没停稳摩托车,就听到它很兴奋的叫声,打开门,它就很亲热地围着我们的裤脚团团转。可是我和妻子都很少理它,只有儿子放学偶尔和它玩一会儿,还经常遭到我们的斥责。因此,很多时候,灰灰只能独自在大门前,口里叼着根小木棍或破塑料袋,抬起又放下,放下又抬起……

然而,最让我想不到的事发生了。一天傍晚,灰灰不知哪来那么大的力气,竟挣断了拴它的那根铁链跑了出去,我追了一段路,就不见了它的踪影。那一晚,灰灰没有回来;第二天,它还是没有回来……四天时间过去了,它还是没有回来。没有了灰灰,宽敞的院落似乎一下子冷清了许多。“不是被人打死就是被人偷走了!”连从不过问它的妻子也开始在我耳边叨唠起来。或许,好多东西就是这样,只有失去它的时候,你才会珍视它的存在。

第五天,我把拴灰灰的铁链卖给了一位收破烂的妇女,认为灰灰不会再回来了。然而就在它消失后的第六天,正当我们一家人在院子里吃晚饭时,一个灰色的家伙跑进了院子。“灰灰回来了。”眼尖的儿子马上跑过去,把它抱在怀里,而灰灰也很亲热地在儿子的小脸蛋上蹭来蹭去……

可怜的灰灰一身是泥,腿上还受了伤,脖子上的毛也掉了一大片,六天当中,不知它经历了怎样的遭遇。

从此以后,除了白天上班时间,我很少再拴过灰灰,心想就顺其自然吧,或许有些时候狗也和人一样,自由比生命更重要。而灰灰也好像变得更懂事了似的,不再到处乱跑,除了偶尔和儿子打闹之外,经常静静地躺在小院里。有时我们到门前的田埂上散步,它就在我们脚边跳来跳去,从不跑远。

看来人和狗也要相互信任、相互理解,当把这句话告诉儿子,他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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