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对土壤污染的支付意愿及支付水平分析
——基于较发达地区佛山市的调研
2015-12-23吴彩容林奕琪潘美霞钟英姿利敏研祝鹏健
吴彩容,林奕琪,潘美霞,钟英姿,利敏研,祝鹏健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广东佛山528000)
居民对土壤污染的支付意愿及支付水平分析
——基于较发达地区佛山市的调研
吴彩容,林奕琪,潘美霞,钟英姿,利敏研,祝鹏健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广东佛山528000)
利用CVM技术就佛山市居民对土壤污染治理的支付意愿及支付水平进行分析,结果表明,该区域居民对土壤污染治理的支付意愿较低,52.0%的居民愿意支付,平均支付值为9.56元/户/月;从Logit模型得到影响居民支付意愿的显著因素有:受教育程度、月收入、关注土壤污染问题程度、对目前土壤生态环境现状满意程度和是否信任环境管理部门并对其环境治理及专款专用等相关制度存在信心;从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得到影响居民支付水平的因素有性别、月收入、关注土壤污染问题程度、住宅离土壤污染源的距离和了解土壤污染信息的主动性。
土壤污染;条件价值评估技术;支付意愿;支付水平;影响因素
土壤为人类和动物提供了必需的食物和原材料,一旦污染超标,必定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危害健康。随着我国人口数量的急剧增长,工农业迅猛发展,各种有毒的固体废物、废水、废气不断积聚到土壤,使土壤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1]。但由于土壤污染具有滞后性和隐蔽性的特征,往往使人难以察觉,相对于大气污染和水污染,更容易被人忽视。直到近年来频频出现的儿童“血铅超标”事件、镉大米事件、癌症高发村事件,公众才普遍知道土壤污染带来的直接及间接危害,才意识到土壤污染治理的紧迫性。而土壤污染的难逆转性和难治理性又注定了治理是一项长期的,耗资巨大的生态效益补偿过程。如何有效的筹措资金是治理土壤污染问题必须解决的。目前,对具有外部性质资源的生态效益的保持或治理,普遍观点是通过政府的转移支付来实现,但对经济发展水平较好的地区,可以适当引入市场机制来加以补充,以便实现更快更好的治理。鉴于目前对土壤污染治理的研究多集中于治理、修复[2-4]等技术层面,制度层面研究较为缺乏。而本文正是从经济学的视角,对土壤污染治理的支付意愿和支付水平及其相应影响因素进行探讨,有助于探索较发达地区土壤生态补偿新机制,制定较发达地区全民参与土壤污染治理的政策,也为较发达地区政府制定土壤污染防治立法提供科学依据。
一、条件价值评估法(CVM)
条件价值评估法(Contingent valuation method,CVM)以消费者效用恒定的福利经济学理论为基础,主要利用效用最大化原理,通过对不能、难以或尚未在市场上交易的资源(如土壤的生态效益)假设一种市场,向受访者描述当这种资源的质或量在假定条件下发生改变时,对该资源的支付意愿[5]。最初,CVM被Davis用于研究美国缅因州一处林地的游憩价值,此后大量学者利用CVM来估算美国环境资源的游憩和美学价值[6],并被广泛用于环境价值评估领域,其后美国官方认定CVM为资源评估的基本方法之一[7-8]。目前,条件价值评估法被广泛应用于水资源、大气资源、森林资源、湿地资源[9-12]等方面的价值评估,被认为是关于公共物品的价值评估中最重要和应用最广泛的经济学方法[13],也是可以用来评估环境物品和服务的非使用价值的唯一方法[14]。由此,本文也借助于CVM技术就佛山居民对土壤污染治理的支付意愿及支付水平进行分析。
二、调查情况及样本情况
(一)研究区概况
佛山地处珠三角中心腹地,地理位置十分优越,全市共划分五区,分别是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三水区和高明区,总面积3 813.64平方公里,总人口374.77万人(包括未落户常住人口)。佛山经济发展势头强劲,2011年生产总值62 102 348万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86 073元,属较发达地区水平[15]。其工业产业经济快速发展,集聚优势明显,目前已形成了五金加工业集群、家电业集群、家具制造业集群、有色金属加工业集群、陶瓷产业集群、机械业集群、纺织业集群、食品饮料集群等。被外界冠以“钢铁世界”、“家具世界”、“南国陶都”、“中国小家电之乡”、“中国陶瓷名都”等许多美誉,而美誉的背后却存在着严重的土壤环境污染生态问题。其中据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研究员万洪富主持的“广东典型地区土壤污染探查研究”课题的研究结果显示,广东的土壤污染已十分严重,尤其是经济发达的珠三角地区,而珠三角中的佛山南海和顺德采集的土壤样本汞超标率分别达到69.1%和37.5%;佛山的顺德的土壤样本镉超标率达到40%。因此,本文以佛山市为例研究较发达地区居民对土壤污染治理的支付意愿和支付水平及其影响因素很有代表性,能够了解较发达地区居民对土壤污染治理的真实支付意愿和支付水平及其相应的影响因素。
(二)问卷设计
本调查问卷由两个主要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主要是对居民的个人资料,如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月收入等的了解;第二部分是居民对土壤污染治理的支付意愿和支付水平及其影响因素的调查。其中,我们设置了两个核心问题,第一个是“您是否愿意为佛山土壤污染的治理支付部分费用”,题项给出了“愿意”和“不愿意”两种选择。如果选择“愿意”,则继续回答另一个核心问题,即“如果愿意支付,以家庭为单位,您每月愿意支付的金额为多少?”。
(三)调查实施
本次调查采用入户调查的形式,分两次完成,第一次为预调查,目的是为了获得支付卡式调查的投标起点和数值间隔,共发放问卷80份,回收有效问卷73份;第二次为正式调查,共发放320份问卷,实际回收320份,剔除无效的样本,最后得到有效问卷数306份,有效率为95.6%。
为保证样本的有效性和代表性,课题组主要采用两种措施:第一就是尽可能选择佛山籍学生,利用地缘优势,让其选择4~6个邻居或亲戚进行入户调查;第二就是对参与调查的同学进行集中培训,并要求对接受调查的居民进行问卷相关知识的讲解,让受访居民了解土壤污染的危害及其治理的必要性,尽可能使假想市场接近于真实市场,从而使受访居民的行为尽量接近于真实的市场行为。最后,通过SPSS19.0软件对回收的调查问卷进行统计。
(四)样本基本情况
从样本的基本情况看,受访居民集中在41~50岁年龄组,其次是15~23岁年龄组,而61岁以上年龄组的占比最少;受教育程度中高中或中专学历的与本科学历者相当,其次为初中学历者,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最少;个人月收入在2 001~3 000元以上者居多,占比25.49%,居于3 001~4 000元一档的人数次之,8 001至15 001元以上各档次的数量都少,合计占比仅有2.93%;在受访者中,男性占45.1%,女性占54.9%(详见表1)。
表1 受访者的基本特征
三、居民对土壤污染治理的支付意愿及支付水平分析
(一)支付意愿及支付水平情况
从下面图1可见,居民对土壤污染治理的支付意愿的分布并不光滑也不呈正态分布,在有效收回的306份问卷中,48.0%的受访居民表示不愿意支付,52.0%表示愿意支付,其中愿意支付的支付水平排前三位的是10元、50元和5元每月每户,选择这三个档次的受访居民分别占支付愿意人数的22.6%、15.1%、和14.5%。48.0%的受访居民不愿意支付,即支付水平为零,这其中既有不同意进行支付的居民,也包含因其他原因认为不该由个人支付的。从平均支付水平来看,佛山市居民对土壤污染治理的支付水平为9.56元/户/月。
图1 支付意愿分布的概率图
(二)居民支付意愿及支付水平的回归分析
1.理论模型及参数估计
为了更深入地探索较发达地区居民对土壤污染治理的支付意愿及支付水平的影响因素,本文通过建立模型来实现。通过对文献的检索分析,相对于大气、水、固废噪声污染来说,以土壤为环境污染介质的相关立法十分滞后,至今还没有出台完善的土壤污染防治法,更缺乏公众参与土壤污染防治的机制,专门针对土壤污染而进行支付意愿及支付水平的研究也不多见,而影响居民对土壤污染治理支付意愿及支付水平的因素很多,因此笔者参照国内外对大气、水、森林等支付意愿及支付水平的研究成果,结合较发达地区的社会经济情况,本研究拟从三个方面对影响居民支付意愿及支付水平的因素进行分析,即居民个体特征、居民对土壤污染的感知及态度和居民对政府的信任程度,并根据三个方面影响因素共衍生出12个解释变量。各具体变量的名称、定义、平均值详见表2。
表2 各解释变量说明
为研究较发达地区居民对土壤污染治理支付意愿的影响因素,本文将采用Logit模型进行回归分析。居民对土壤污染治理费用的支付与否是一个二向性(dichotomy)问题,即居民支付意愿可以明显地划分为“支付”与“不支付”,亦即“支付意愿”可以设置成取值为“1”或“0”的虚拟变量问题,用字母y表示。以愿意支付的概率Pi与不愿意支付的概率(1-Pi)比的对数为被解释变量z:
由此建立Logit回归方程为:
(1)式中,α0为常数项,α1、α2……α12为所求的Logit回归的系数,x1、x2……x12为表2所示的12个变量,其相应取值详见表2,u为随机误差项。
为研究较发达地区居民对土壤污染治理支付水平的影响因素,本文建立多元线性回归模型来实现。对于回收问卷中不愿意支付样本的处理,本文视之为零支付意愿,而按蔡志坚,张巍巍(2007)中对零支付意愿的做法,本文也采用以相对小的支付意愿来代替零支付意愿,即在问卷回归分析处理中以相对小的支付意愿代替零支付意愿,本文采用0.1元/户/月来替代。以受访者的月支付数额Y作为被解释变量,以表2的12个变量为解释变量,建立线性回归模型如下:
(2)式中,β0为常数项,β1、β2……β12为所求的多元线性回归的系数,x1、x2……x12为表2所示的12个变量,其相应取值详见表2,u为随机误差项。
利用spss19.0软件对模型(1)与模型(2)进行参数估计,居民对土壤污染支付意愿的估计结果如表3所示,支付水平的估计结果如表4所示。
从表3可以看出,在模型(1)中,受访居民的“是否信任环境管理部门并对其环境治理及专款专用等相关制度存在信心”和“关注土壤污染问题程度”对其土壤污染治理的支付意愿的影响具有显著性,教育程度、月收入和对目前的土壤生态环境现状满意程度对土壤污染治理的支付意愿的影响较为显著,性别、年龄、职业、住宅离土壤污染源的距离、了解土壤系统及其生态效益的程度、每月获取土壤信息的次数和主动了解还是被动接受土壤污染信息等对土壤污染治理的支付意愿的影响不显著。
从表4可以看出,在模型(2)中,居民的“月收入、性别、关注土壤污染问题程度、住宅离土壤污染源的距离”对其土壤污染治理的支付水平的影响具有显著性,居民的“主动了解还是被动接受土壤污染信息”对土壤污染治理的支付水平的影响较为显著,其余变量的影响不显著。
表3 支付意愿影响因素以及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
表4 支付水平影响因素以及多元线性回归分析结果
2.结果分析
根据上述表3模型参数估计结果,对于居民的“是否信任环境管理部门并对其环境治理及专款专用等相关制度存在信心、关注土壤污染问题程度、受教育程度、月收入和对目前的土壤生态环境现状满意程度”等五个显著影响居民支付意愿的因素做以下分析:
(1)“是否信任环境管理部门并对其环境治理及专款专用等相关制度存在信心的程度”和“土壤污染问题的关注程度”,是显著影响居民支付意愿的两个因素,两者都在1%的统计检验水平上显著,且系数符号为负,说明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居民越不信任政府部门越不愿意支付,对土壤污染问题的关注程度越低,其支付意愿越弱。
(2)“受教育程度”、“月收入”和对“目前的土壤生态环境现状满意程度”,是较为显著影响居民支付意愿的三个因素,从模型估计结果来看,三个因素都在5%的统计检验水平上显著,且系数符号都为正,说明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居民受教育程度越高,居民对土壤污染治理费用投入的意愿越强;居民收入越高,居民对土壤污染治理费用投入的意愿越强;居民对佛山目前的土壤生态环境现状满意程度越不满,居民对土壤污染治理费用投入的意愿越强。
根据上述表4模型参数估计结果,对于居民的“月收入、性别、关注土壤污染问题程度、住宅离土壤污染源的距离和主动了解还是被动接受土壤污染信息”等五个显著影响支付水平因素做以下分析:
(1)月收入和关注土壤污染问题程度是影响居民支付意愿的因素,也是影响居民支付水平的因素。从模型估计结果来看,居民收入水平在1%的统计检验水平上显著,说明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居民收入越高,居民对土壤污染治理的支付水平越强;居民关注土壤污染问题程度收入水平在5%的统计检验水平上显著,说明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居民越关注土壤污染问题,对土壤污染治理的支付水平越高。
(2)性别在1%的统计检验水平上显著,且系数符号为正,说明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女性居民对土壤污染治理的支付水平较男性强。住宅离土壤污染源的距离在1%的统计检验水平上显著,且系数符号为负,说明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住宅离土壤污染源的距离越远的居民对土壤污染治理的支付水平就越弱。主动了解还是被动接受土壤污染信息在5%的统计检验水平上显著,且系数符号为正,说明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居民越主动了解土壤污染信息,则其相应的对土壤污染治理的支付水平就越高。
四、结论及启示
以上研究表明,居民对土壤污染治理的意识较淡薄,支付意愿不强烈,有支付意愿的比例仅占52.0%;居民对土壤污染治理的支付水平也较低,其平均支付额度仅为9.56元/户/月。居民的支付意愿及支付水平远低于土壤的真实生态价值,但这一支付水平普遍被当地居民选择,由此政府在制定土壤污染防治立法政策时,应考虑居民的支付意愿和支付水平,才能充分调动居民共同参与土壤污染治理工作的可能性和积极性。
从研究结果看,目前对土壤污染治理主要还得以政府的转移支付为主,但经济条件许可的地方应逐步建立起全民参与土壤污染防治的长效机制,提高居民的支付意愿和支付水平,以期充实土壤污染治理资金的巨大缺口。
从Logistic回归结果可以得到提高居民对土壤污染治理的支付意愿的途径:
(1)提高居民的受教育程度。随着受教育程度的提高,人们对土壤污染的危害越发加深,对土壤的生态效用的认同也就越大。效用越大,就越愿意支付治理费用。同时要加强土壤污染危害的普及教育,提高居民对土壤污染的关注度。(2)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居民收入。土壤污染治理是一项长期的,耗资巨大的生态效益补偿过程。该过程是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政府要解决这项问题,必须要制定全民参与的补偿政策。仅当居民收入到达一定水平,环境物品才有可能出现在居民的效用函数中。所以提高居民收入是居民参与土壤污染治理的关键。(3)提高居民对土壤环境管理部门及其土壤环境治理专款专用等相关制度的信心,切实增强居民对土壤环境状况的满意度。提高土壤环境管理部门的管理能力,建立土壤治理的公开制度,让居民看到土壤污染治理的成效,将有效提高居民支付意愿,调动居民参与土壤污染治理的积极性。
从多元线性回归分析结果可以得到提高居民对土壤污染治理的支付水平的途径:
(1)增加居民收入,从而提高居民支付水平。居民的月收入,不仅是影响支付意愿的因素,也是影响支付水平的因素。在制定土壤治理支付标准时,必须充分考虑居民收入水平,要因收入而异,要循序渐进,不可一步到位,更不可一刀切。(2)提高居民对土壤污染的关注度,变被动了解土壤信息为主动了解土壤信息。加强有关土壤污染防治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居民对土壤环境的关注和重视,调动居民积极了解土壤污染防治的信息,逐步树立土壤污染全民防治的观点,逐渐提升居民对土壤污染治理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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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佛山年鉴,2012.
【责任编辑:梁念琼】
An Analysis on the Resident’s Willingness to Pay and the Pay Level for the Soil Pollution——Based on the Research of the More Developed Areas in Foshan
WUCai-rong,LINYi-qi,PANMei-xia,ZHONGYing-zi,LI Min-yan,ZHUPeng-jian
(Business School,Foshan University,Foshan 528000,China)
In this paper,using CVM technology to analyze the Foshan residents’WTP and the pay level for the soil pollution.The results show that:residents’WTP in this area for soil pollution control is low,52.0%of them are willing to pay with the average payment valued at 9.56 Yuan/Month per household.The significant factors influencing the residents’willingness to pay from the Logit model are as follows:education level, monthly income,the extent of concerning on the issue of soil pollution,the extent of satisfaction on the current soil ecological environment and the confidence on the related system and institution of the special funds.From the multiple linear regression models,the influencing factors are gender,monthly income,the extent of concerning on the issue of soil pollution,distance from the house and soil pollution source spot and the activity to obtain pollution information.
soil pollution;valuation technology;willingness to pay;pay level;influencing factors
F290
A
1008-018X(2015)01-0029-08
2014-09-15
吴彩容(1981-),女,广东新会人,佛山科学技术学院讲师、经济师,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