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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商论”:宗周取代殷商正义性考辨

2015-12-17

王 世 红

(安庆师范学院音乐学院, 安徽 安庆 246133)



“过商论”:宗周取代殷商正义性考辨

王 世 红

(安庆师范学院音乐学院,安徽安庆246133)

摘要:中国历史王朝交替之际,新王朝都会清算总结旧王朝之过错以证明自身统治的合法性,周代亦不例外。在分封制下,为了维护统治杜绝“武王第二”的出现,周代开始反思自身统治的合理性,这种反思对周初产生深远影响,尤其是天命系统的调适直接萌发了周初之人文精神。

关键词:殷周革命;正义性;弑;“武王第二”

DOI:10.13757/j.cnki.cn34-1045/c.2015.01.015

王国维认为“中国政治与文化之变革,莫剧于殷周之际”[1]1。论者多注重于殷周之际文化、制度、文物的研究,但是关于“殷周革命”的正义性却很少研究。笔者试图从《尚书》、《史记》等文献入手,考论宗周取代殷商的正义性。

一、文献所载周之革命理由的不统一

众所周知,殷周的交替是不同族群且从属的“小邑灭大邦”,方国灭宗主国,并非传统意义上“成汤伐桀,放于南巢”式的取代。“南巢之事必以叛书”,殷周交替开创了历史先河。

首先是小邑的方国灭掉了大邦的宗主国。其次是杀死了宗主。“纣走入,登鹿台,衣其宝玉衣,赴火而死。周武王遂斩纣头,县之[大]白旗。”[2]108再次是迁徙殷民。“周之克殷,灭国五十;又其遗民,或迁之雒邑,或分之鲁、卫诸国”[1]2。《逸周书·度邑》记载:“自雒汭延于伊汭,居易无固,其有夏之居。我南望过于三涂,我北望过于有岳,丕顾瞻过于有河;宛瞻延于伊雒,无远天室。”[3]480-481武王意图定都洛邑。《尚书·多士》就是迁殷遗民而作。《竹书纪年·成王纪》中也有“七年三月甲子,周文公诰多士于成周,遂城东都”[4]29的记载。

尽管周自己极力宣扬是秉承天意,是上帝将天命给予了西周,“皇矣上帝,临下有赫。监观四方,求民之莫。维此二国,其政不获。维彼四国,爰究爰度。上帝耆之,憎其式廓。乃眷西顾,此维与宅。”[5]412尽管武王灭商后,举行了隆重的祭社典礼,宣告宗周正式继承殷商天命,成为天下共主;尽管《史记》也特意让帝尧 “封弃为农师”,帝舜“赐弃邑于邰”,使周获得合法的地位,但是周毕竟不是华夏文化的正宗传承者,那么对作为方国来说的周,要证明革命式的取代和开创先河的举动的合理性,就必须证明宗主国殷存在着过错。

周人的革命檄文《牧誓》指控纣之恶是:惟妇言是用、祭祀不修、不任用亲族、收容并任用罪人、暴虐于百姓等[6]1098。《逸周书》记载殷纣的恶迹主要是:“侮灭神祇”[3]354、“弃天之命”[3]454。《诗经》谴责纣恶为聚敛、强暴、好酒、不用贤人、不用旧人[5]450-451。周人对纣王罪行的指称各不相同,但无外乎好色、好酒、不用亲人等。“这些罪过,在当时可能看做是严重的,但实际上不见得会造成多大祸害,以致达到不除掉他,人民便无法生活的程度”[7] 76。殷人对纣的评价则又如何呢?

《尚书·西伯戡黎》记载,祖伊对周文王征伐黎国,预感到周对商的威胁,出于臣子本职告诫纣王,“惟王淫戏用自绝”是他认为的根本罪过[6]1047-1053。《尚书·微子》:“太师、少师,殷其弗或乱正四方!我祖氐遂陈于上;我用沈酗于酒,用乱败厥德于下。殷罔不小大好草窃奸宄;卿士师师非度。凡有辜罪,乃罔恒获,小民方兴,相为敌仇。今殷其沦丧,若涉大水,其无津涯。殷遂丧越至于今?”[6]1071-1079微子对纣王的指控,基本上与《牧誓》相同。只是武王突出纣王相信妇人,微子强调纣王“沈酗于酒”。

假如殷商的祖伊谏言和微子之语,还不足为证,那么周公在分析商纣被灭的教训时,总不会还有所讳言,替纣王有所掩饰了。

《尚书·酒诰》:“在今后嗣王酣身,厥命罔显于民[祗],保越怨不易。诞惟厥纵淫泆于非彝,用燕丧威仪,民罔不蛊伤心。惟荒腆于酒,不惟自息乃逸,厥心疾很,不克畏死。[辜]在商邑越殷国灭无罹。弗惟德馨香、祀登闻于天,诞惟民怨,庶群自酒,腥闻在上,故天降丧于殷,罔受于殷,惟逸。天非虐,惟民自速辜。”[6]1407-1408周公在告诫康叔时提及的商纣教训,以胜利者的姿态强调商纣的错误则在于“惟荒腆于酒”,“不惟自息乃逸,厥心疾很,不克畏死。”而且不仅自己喝,还让商族喝,“庶群自酒,腥闻在上”。 此处“惟荒腆于酒”的 “惟”字,可理解为即使纣王的罪过不仅仅在于喝酒,至少也应该为主要在于喝酒。

《史记》中关于纣王之恶的记载是:“纣沉湎于酒,妇人是用,乱败汤德于下。”[2]1607

文献中各种关于纣王之恶不相统一的记载,出现原因只能是周初统治者们本身也没有形成统一的“过商论”认识。之所以如此,“帅殷之叛国以事纣”[8] 932的西周,在“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情况下,任何革命理由都是借口。在连革命理由都没有弄清楚的情况下,就将宗主国灭掉,将宗主国国君杀掉,将宗主国臣民集体迁移故土,恰恰说明殷周革命的合理性和正义性令人怀疑。

二、后世对周革殷命所持理由的怀疑

1.《史记》中所记载的怀疑

首先是贤人伯夷和叔齐因“耻食周粟”而饿死首阳山。传统认为伯夷叔齐之死是作为纣王之遗民忠于“君臣之义”的结果,但他们是因为纣王之“暴”,不愿事商,才逃至西岐的,何来“君臣之义”?

在“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时代,无论对周的政权承认与否,他们事实已经就是周朝的臣民。难道他们就只对纣王有“君臣之义”,而对周王就不要尽“君臣之义”?

关于伯夷和叔齐为何宁饿死而不事周,请注意《史记》中这段文字记载:

及至(西岐),西伯卒,武王载木主,号为文王,东伐纣。伯夷、叔齐叩马而谏曰:“父死不葬,爰及干戈,可谓孝乎?以臣弑君,可谓仁乎?”[2]2123

“耻食周粟”合理的解释是,当时文王新殁,而武王的“父死不葬,及干戈”、“以臣弑君”的做法是不被他们接受的“不孝、不仁”,他们认为武王伐纣实为夺权,“以暴易暴兮,不知其非矣”,在“叩马而谏”无果后,才“耻食周粟”。

其次是武王会见贤人箕子的窘境。“武王已克殷,后二年,问箕子殷所以亡。箕子不忍言殷恶,以存亡国宜告。武王亦丑,故问以天道。”[2]131

箕子“不忍言殷恶”,有两种可能:一是殷恶,但作为商纣的叔父,殷之遗民,不忍言故国恶;二是殷无恶,但无法辩解胜利者之辞,是故不忍言。若是前者,圣贤箕子面对无法改变的殷周交替和殷纣的灭亡,可以据事实而坦言,何必以委婉告知武王该做什么来掩饰。更重要的是武王听完“存亡国宜”为何“丑”,笔者认为原因有三:一是武王心虚,本来讨伐商纣的理由牵强,在面对殷商贤人时自然会不自信;二是从箕子演讲《洪范》‘九畴’当中,武王看见了浩瀚的夏商文化,为“我不知其常伦所序”的“夷狄文化”而自惭;“《洪范》‘九畴’,帝之所以锡禹者,而箕子传之矣”[1]。三是箕子所言“存国宜”的治国策略并不被当时标榜仁德治国的周朝所拥有。“殷人居中原,文化之遗产既厚,服属之方国亦多;周则久与夷、狄为伍,无甚文化可言。”[9] 28

综上所述,殷应无恶,或并不如周之所言。

再次是武王的忧虑:“武王至于周,自夜不寐。周公旦即王所,曰:‘曷为不寐?’王曰:‘告女:维天不飨殷,自发未生于今六十年,麋鹿在牧,蜚鸿满野。天不享殷,乃今有成。维天建殷,其登名民三百六十夫,不显亦不宾灭,以至今。我未定天保,何暇寐!’”[2]128-129《史记》中这一处似乎不通,有为的武王在灭掉殷商后,本应踌躇满志大展宏图,缘何正义的王师竟然没有取得“天保”,乃至夜不敢寐。武王所担心是殷遗民的反叛,是殷商残余势力的反复,是自身对纣的行为被其他人所效仿,从而感觉 “天保”未定,夜不能寐。

两年后,武王却一病不起,成王年尚少,如果一旦武王离世,将如何应对?所以,《史记·周本纪》记载:“群公惧,穆卜。”而周公更是忧心忡忡,亲自向上帝、祖先祈祷,愿以身代武王死。“惟尔元孙某,遘厉虐疾。若尔三王是有丕子之责于天,以旦代某之身。予仁若考,能多材多艺,能事鬼神。乃元孙不若旦多材多艺,不能事鬼神。”[6]1223可以说“如果不是周公摄政,以后是否周之为周,尚未可知。”[10]133

2.后世的质疑

对于周革殷命正义性的怀疑,历代不曾间断。孔子学生子贡就曾为商纣鸣不平:“纣之不善,不如是之甚也。是以君子居下流,天下之恶皆归焉。”[11]50《史记·儒林传》中同样也如实记载有这样的怀疑:

清河王太傅辕固生者……与黄生争论景帝前。黄生曰:“汤武非受命,乃弑也。”辕固生曰:“不然。夫桀纣虐乱,天下之心皆归汤武,汤武与天下之心而诛桀纣,桀纣之民不为之使而归汤武,汤武不得已而立,非受命为何?”黄生曰:“冠虽敝,必加于首;履虽新,必关于足。何者,上下之分也。今桀纣虽失道,然君上也;汤武虽圣,臣下也。夫主有失行,臣下不能正言匡过以尊天子,反因过而诛之,代立践南面,非弑而何也?”辕固生曰:“必若所云,是高帝代秦即天子之位,非邪?”于是景帝曰:“食肉不食马肝,不为不知味;言学者无言汤武受命,不为愚。”遂罢。是后学者莫敢明受命放杀者[2]3122-3123。

三国时陈寿在《吴书·孙破虏讨逆传》中曾提出这样的怀疑:“昔成汤伐桀,称有夏多罪;武王伐纣,曰殷有罪罚重哉。此二王者,虽有圣德,宜当君世;如使不遭其时,亦无繇兴矣。” 苏轼曾质疑武王:“使当时有良史如董狐者,南巢之事必以叛书,牧野之事,必以弑书。而汤、武仁人也,必将为法受恶”。 “ 三分天下有其二,殷不伐周,而周伐之,诛其君,夷其社稷,诸侯必有不悦者,故封武庚以慰之,此岂武之意哉?故曰:武王非圣人也。”[12]现代学者也曾提出类似的疑问。鲁迅认为:“虽是那王道的祖师而且专家的周朝,当讨伐之初,也有伯夷和叔齐扣马而谏,非拖开不可;纣的军队也加反抗,非使他们的血流到漂杵不可。”[13]郭沫若也曾为纣王喊冤:“殷辛之功迈周武,殷辛之罪有莫须。殷辛之名当恢复,殷辛之冤当解除。”[14] 32

历代对武王伐纣正义性的怀疑未曾间断,从中我们可以窥见真实历史之一斑,即武王伐纣正义性缺乏让人信服的理由。

3.殷周实际中的“剪商”

在伐纣之前,周本是商的一附属方国,因为暂时实力不济,只有按部就班地削弱商的实力,直至消灭之,这就是“剪商”。太史公用微言大义的笔法,在《史记》中是有所针砭的:“周西伯昌之脱羑里归,与吕尚阴谋修德以倾商政,其事多兵权与奇计,故后世之言兵及周之阴权皆宗太公为本谋。周西伯政平,及断虞芮之讼,而诗人称西伯受命曰文王。伐崇、密须、犬夷,大作丰邑。天下三分,其二归周者,太公之谋计居多。”[2] 1478-1479“西伯阴行善,诸侯皆来决平。”[2]117无论是西伯“与吕尚的阴谋修德”,还是西伯“阴行善”,意在对宗主国图谋不轨,对于方国而言就没有正义性可言,更何况还有其不可告人的“以倾商政”之野心。

《史记》中对宗周壮大过程记载是:“明年,伐犬戎。明年,伐密须。明年,败耆国。……明年,伐邘。明年,伐崇侯虎。”[2]118这是周“剪”殷的努力。司马迁在此 还少记载了虞、芮两国的“臣服”以及对黎国的讨伐。这也就是《西伯戡黎》中祖伊感到恐惧的缘由了。“周书数文王之德曰,大国畏其力,小国怀其德。”[8]1194借此,“周人在北边已循晋南拊朝歌之背,由山西高地高屋建瓴,俯视商人王畿。中路一线,已克崇而入中原。南路一线,江汉已为周人疆土。”[15]可以说周人已经三面围商,仅余的东面还有东夷叛乱。这也佐证了为何殷商在牧野之战中毫无还手之力。本该“女股肱周室,以夹辅先王。赐女土地,质之以牺牲,世世子孙,毋相害也”[16]45的方国,现实是不断凭借武力削弱宗主国的实力,最终灭掉了宗主国,岂为正义?

三、 对“武王第二”的杜绝

周初统治者之所以标榜顺天意而秉大统,主要是基于两方面考虑:一是证明自己的君权所得乃天之所授,统治合法;二是可以堵住分封制下领主对王权的觊觎,防止领主们仿效,出现“武王第二”。吕思勉曾说:“既亡之后,与者必极言前王之恶,而后己之伐暴为有名,天下之戴己为甚当,不如此不得已。”[17]但是现实的叛乱仍不期而至。叛乱结果是周公摄政,武庚被诛,微子接替,管叔遭屠,蔡叔放逐。而在周公摄政之前,为了打消召公顾虑说:“今在予小子旦,若游大川,予往暨汝奭其济。小子同未在位,诞无我责,收罔勖不及。耉造德不降,我则鸣鸟不闻,矧曰其有能格。”[6]1574

周公摄政,遭管、蔡、霍等兄弟嫉恨,起而叛乱。因为管、蔡、周公乃武王之弟,当武王离世,其子成王年少,“如果长子在其能力上或年龄上不具有这些适当的条件,其继承权不免会被牺牲,而让渡于其父的兄弟或其自己的兄弟来继承。”[18]对王权觊觎的私欲乃常情,但是在标榜仁义德治、顺天意而推翻了殷纣的周代,为了王权,兄弟间可以兵戎相见,“杀管叔,放蔡叔,废霍叔”,毫无仁德可言。

然而在起兵讨叛之时,还有更奇怪的事情。《尚书·大诰》记载:

王曰:若昔朕其逝,朕言艰日思。若考作室,既厎法,厥子乃弗肯堂,矧肯构;厥考翼其曰:“予有后,弗弃基?”厥父菑,厥子乃弗肯播,矧肯获;厥考翼其肯曰:“予有后,弗弃基?”肆予害敢不越卬敉文王大命!若兄考,乃有伐厥子,民养其观弗救?”[6]1277

对于讨叛伐逆仁德之举本应一呼百应,为何周公却遇上了民众不愿参加的麻烦,以致不得不苦口婆心地劝说臣民?合理的解释是宗周的仁德很是牵强,否则简单的怀疑不会引起政治的动荡,民众也不会厌倦于“讨逆”战争。

既然怀疑革命正义性已成事实,那么杜绝 出现“武王第二”已合理,具体措施就是以《吕刑》和《秋官》为代表的周代法制体系。周代法律的主要功能是为了杜绝在政治上对西周的统治所构成的威胁,“凡民自得罪,寇攘奸宄,杀越人于货,暋不畏死,罔弗憝”[6]1331;《周礼·秋官》还规定:凡国聚众庶则戮其犯禁者以徇。

宗周一方面标榜仁义德治并借此灭掉了殷商,另一方面为了维护自身的统治,高举“诬及文武者,罪及四世”的刑罚,难道不是一个悖论?悖论的解释原因是“周公们”为了杜绝“武王第二”的出现。为了杜绝所分封的领主对武王革命的仿效,必须严厉对待敢于挑战统治、觊觎政权的对手。这就是周公所倡导“德刑并举”之初衷。

综上所述,“纣王之恶并不如是之甚”,周也并非如所标榜之仁德。然笔者之意不在于替纣翻案,而在于说明,周人对殷周革命之正义性的反思,传统的天命观已经不能再肩负新的历史使命,必须并调适宗周的天命系统,加上新的内容,以致最终发展形成了一种“天命靡常,唯德是辅”的天道观,这不仅影响了西周一朝乃至整个中国的文化体系,也开启了中国道德的人文精神的基础。“中国哲学可以说就是在殷周两大王朝交替过程中诞生的,并在周人的思想自觉过程中奠基的。”[19]

参考文献:

[1] 王国维. 殷周制度论[M]//王国维遗书(二).上海:上海古籍书店,1983.

[2] 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59.

[3] 黄怀信,张懋镕, 田旭东.逸周书汇校集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

[4] 竹书纪年[M]. 长春:时代文艺出版社,2009.

[5] 周振甫.诗经译注[M]. 北京:中华书局,2002.

[6] 顾颉刚,刘起釪. 尚书校释译论[M].北京:中华书局,2005.

[7] 周乾溁.关于纣和武王的记载[J].史学集刊,1993(2).

[8] 杨伯峻. 春秋左传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5.

[9] 顾颉刚,史念海.中国疆域沿革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

[10] 王玉哲.周公旦的当政及其东征考[C]//西周史研究·人文杂志丛刊第二辑.人文杂志编辑部,1984.

[11] 论语 [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

[12] 苏轼.论武王[M]//苏东坡全集.北京: 中国书店,1986.

[13] 鲁迅.关于中国的两三件事[M]//且介亭杂文.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6.

[14] 郭沫若.郭沫若全集(文学编·第四卷)[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

[15] 许倬云.西周史[M]. 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4:92.

[16] 国语[M]. 尚学锋,夏德靠,注.北京:中华书局,2007.

[17] 吕思勉.先秦史[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127.

[18] 吕振羽.殷周时代的中国社会[M].北京:北京三联书店,1983:168.

[19] 复旦大学哲学系. 中国古代哲学史(上)[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7.

责任编校:徐希军

网络出版时间:2015-03-02 2:51:25网络出版地址:http://www.cnki.net/kcms/detail/34.1045.c.20150302.0952.015.html

中图分类号:B22;K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730(2015)01-0061-04

收稿日期:2013-04-17

作者简介:王世红,男,安徽南陵人,安庆师范学院音乐学院讲师,南京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