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运动的历史逻辑和运行机制*——基于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审视
2015-12-17王陶,赵智
王 陶,赵 智
(1.安徽医科大学 办公室,安徽 合肥230032;2.安徽医科大学 研究生学院,安徽 合肥230032)
十八届四中全会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一次全会,无论是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还是在中国法制史上,都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这次会议的成果,除了体现在理论认识、制度规定和行动指引等层面外,更启发人们以“法治思维”来分析问题、认识事物。通常在人们的观念中,与“法治”相对立的是“人治”。近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前,一些地方掀起了形式较为张扬、声势较为浩大的活动,被媒体呼之为“运动重来”,这唤起了人们的关于“群众运动”的诸多回忆,也昭示人们不能忘记历史,历史悲剧在现实中仍有重演的危险。我们要对群众运动加以更深刻的剖析,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始终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进。
翻开历史我们不难发现,从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到改革开放新时期的60多年时间里,群众运动一直是中国共产党开展政治动员的主要方式,直至20世纪80年代,群众运动的身影依然闪过历史的舞台。在这么长的历史跨度内,外部环境经历了从革命到建国到改造再到社会主义建设的千变万化,群众运动却一直为中国共产党所依赖,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造成了重大损失,在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后最终被人们所摈弃,这说明群众运动作为一种政治动员模式,有着独特的气质和内在构架,值得我们深入探究。
一、群众运动的历史逻辑:理论的认同与行动的惯性
1919年的“五四运动”为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奠定了基础,中国共产党诞生以后又致力于发动工人运动,从香港工人大罢工到京汉铁路工人大罢工,掀起了中国近代史上轰轰烈烈的第一次工人运动高潮。此后的国民革命时期、土地革命时期、抗日战争时期一直到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依靠工农运动赢得生存、发展和壮大,同时在组织动员群众运动方面积累了丰厚的实践经验。建国以后,中国共产党虽然取得政权,成为执政党,但群众运动非但没有弱化,反而借政权之力在更广范围和更大规模上继续盛行。有学者统计,共和国前三十年,大大小小的运动近70次[1]。群众运动成为年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标签。
在革命战争年代,由于政治斗争和军事斗争的极端白热化,各个阶级及其代表不得不调动最多的资源,穷其所能迸发最大能量,以保全自己战胜敌人。群众运动对于中国共产党而言,不是威胁而是优势,同时,由于反革命的力量委实过于强大,中国共产党的生存空间极为狭窄,生存环境极其恶劣,在这种现实境况之下,发动最广大的群众以获取生存和发展的空间,这也是现实给出的不得不然的答案。由此可见,在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选择了群众运动,既是自身内在属性的必然,也是客观现实条件的必须。实际上,这个时期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群众运动绽放最耀眼光彩的阶段。
如果说,革命战争时期大搞群众运动是容易解释的话,那么,建国以后,在中国共产党一党执政,所拥有的政治资源极为充足的情况下,群众运动这种较为低级的动员方式依然大行其道,甚至愈演愈烈,这看似难以理解,实则有着合理的内核。
其一,这是“革命的遗产”。民主革命时期的坎坷崎岖,中国共产党依靠群众运动一路走来,不断发展壮大并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这使得中国共产党积累了丰富的群众运动经验,不仅创造和掌握了一整套的关于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的方法策略,还形成了潜意识中的依赖,群众运动成为一种惯常模式,甚至成为一种文化,使人沉浸其中难以自拔。
其二,权威理论体系的论证和认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进程中,中国共产党第一次有了自己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毛泽东思想。毛泽东思想本身是在长期的群众运动中形成的,又是以群众性的整党整风运动确立地位和发扬光大的。在毛泽东思想体系中,群众路线的思想和工作方法拥有崇高地位,1958年毛泽东来到安徽视察,在谈及发展钢铁工业时说道:“一定要搞群众运动,什么工作都要搞群众运动,没有群众运动是不行的。”[2]《人民日报》随之而发表社论,认为:“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大搞特搞群众运动,是我们一切建设事业高速度发展的基础,是我们党领导各项工作的根本路线。”到了极“左”的年代,这一认识被进一步上纲上线,极端到可怕的程度:“革命的群众运动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决定力量,……对待革命群众运动的态度问题是区分无产阶级革命家与资产阶级革命家的一个根本标志。”[3]权威理论和权威领袖的认可,在很大程度上确认了群众运动的地位,由此出现群众运动“灵丹妙药论”“万能论”等论调也就不足为奇了。
其三,认识和定位上的混淆。首先,在认识上未将“群众运动”与“群众路线”加以区别,甚至将两者混淆。1962年在 “七千人大会”上,刘少奇很精辟地指出:“有些同志,把群众运动当成是群众路线的唯一方式,好像不搞群众运动就不是群众路线。”[4]邓小平总结得更为深刻,早在1961年他就指出:“群众运动只是群众路线的一种形式,不能一年到头全运动,不是一律地这里运动什么那里也运动什么。”[5]应该说,这些认识弥足珍贵,在今天看来也极有启迪意义,可惜在实践中没有得到有力贯彻。其次,将群众运动等同于“人民民主”。毛泽东在“历史周期律”的著名谈话中说:“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社会主义要搞“人民民主”,所以社会主义必须要搞群众运动,这就是思维上的逻辑,今天看来,这个逻辑有很大问题,启示这我们仍然要不断探索“民主的实现形式”。
其四,角色转型和工作方法转变不够自觉。由于执政经验的缺乏,以及对经济规律和社会主义建设工作的不甚熟悉,在思维惯性和行动惯性的支配下,中国共产党在这一时期处理各类问题,无论思想方面、经济方面、政治方面还是社会方面,都不自觉地运用群众运动,未能区分不同工作的特殊性和差异性,也没有注意研究群众运动的适用范围和具体办法。关于这一点,“大跃进”中的大炼钢铁运动的失败就是一个典型例子,实践证明,群众运动在经济建设中有明显的不适用性。正像薄一波后来总结所言:“搞建设毕竟不同于打仗,不同于搞土改,而且群众运动也不是贯彻群众路线的唯一形式。把土改、战争中大搞群众运动的传统方法运用到建设上来,就对不上号。”[6]
其五,党的领导与群众运动的关系扭曲。党对群众运动实行正确而坚强的领导,这是群众运动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证,自发的群众运动只能导致动乱局面,正如邓小平所说的那样,我们:“决不应该离开党的领导而歌颂群众的自发性。”“削弱甚至取消党的领导,……,这事实上只能导致无政府主义,导致社会主义事业的瓦解和覆灭。”[7]169可以说,过分强调群众运动,对党在运动中的领导作用重视不够,直至发展到“踢开党委闹革命”的程度,是这一时期群众运动出现严重曲折的重要原因。
此外,体制的一元化和高度集中也为群众运动的有效运行提供了极大便利。当然,新中国成立后,面临的形式险峻,任务沉重、压力巨大,既要巩固无产阶级政权,又要恢复经济建设提高民生水平,又要维护意识形态和掌权派的纯洁性,还要加速推进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以体现“共产主义优越性”,在一个贫穷落后、满目疮痍、毫无基础的国度完成上述目标,迫切需要运用非正常手段,在最短时间内积聚和释放最多的能量,而群众运动以其非常态性和强大的爆发力,正好契合这种现实需要,这也是群众运动频繁发动的重要原因。
二、群众运动的运行机制:取向、方式与后果
当然,群众运动之所以成为中国共产党前60年里开展政治动员的爱不释手的法宝,与其自身所具有的特点也有着莫大的关系。群众运动到底有哪些“魅力”呢?
浪漫文学的精神活动不仅有文学、自然、社会、国家、哲学、宗教、历史,甚至超越一切界限的美学主张。浪漫的文艺是自主自由的,而现实的生活是混乱滞重的。浪漫文学派认为现实生活丑陋、庸俗、不和谐,他们反对现实、厌恶功利,主张文艺的目的不是反映外在现实,而是在于描写内心的理想和追求。
一是本质上的意识形态化。这一点与群众运动的阶级性、夸张性、狂热性和虚幻性相联系,同时也造成人的原子化、机械化,形成单向度。群众运动以阶级意识的灌输为前提,考察建党以来的群众运动史,可以明显看到这一点,每次运动的酝酿和发动,无不先行灌输阶级意识和斗争观念。从建党之初搞“平民教育”,组织“工人补习学校”,宣传“劳工神圣”,提高“阶级觉悟”,一直到文革期间的背语录、“早请示晚汇报”、办学习班、开忆苦思甜会,重塑精神世界的努力从未停息,意识形态的灌输无孔不入,权力和意志深深嵌入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推动群众的政治信念和精神状态不断进入夸大、想象、向往和狂热的状态,最终形成群众运动的风暴。
二是动员体系的高度覆盖。毛泽东曾说:“无论是工人、农民、青年、妇女、儿童、商人、自由职业者,都要依据他们的政治觉悟和斗争情绪提高的程度,将其组织在各种必要的抗日团体之内,并逐渐地发展这些团体。民众如果没有组织,是不能表现其抗日力量的。”[8]这句话很好地表述了中国共产党的群众动员策略。在中共“一大”通过的决议的第一句话就是:“本党的基本任务是成立产业工会。每个地方,凡有一个以上工业部门的,均应组织工会”。同时强调:“本党至少要派党员二人到这个工会工作。”在发展过程中,党的组织系统和群众系统不断完善,工人有工会,农民有农会,学生有学运组织,妇女有妇女救国会,儿童有儿童团,涵盖了全部群体。建国后,城市里是林立密布的单位,农村是公社、大队和生产队。这种高度覆盖的各种组织完整地把民众囊括起来,极大地改变了人群分布和集聚形态,使得整个社会高度组织化,为群众运动的开展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条件。
三是参与者的归类和标签化。毛泽东在《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一文中说道:“任何有群众的地方,大致都有比较积极的、中间状态的和比较落后的三部分人。……在多数情形下,一个伟大的斗争过程,其开始阶段、中间阶段和最后阶段的领导骨干,不应该是也不可能是完全同一的;必须不断地提拔在斗争中产生的积极分子,来替换原有骨干中相形见绌的分子,或腐化了的分子。”[9]即分类标示和处理的方法不但适用于群众,也适用于领导骨干群体。划分阶级成分、贴上身份标签,是开展群众运动的重要方法,只有划分出“左、中、右”或“贫、中、富”或“红、白、黑”,动员才会有更清晰的目标,运动也会获得额外的动力。
四是方向上的单向性。即动员的整体流向是自上而下的,是控制式而非互动式的。群众运动源自军事行动,谋求高度的一致性是其内在要求。群众运动这一动员方式是与被动员者政治意识淡薄,参政技能低下相吻合的,动员者通过启发、激励、暗示、诱导甚至强迫等手段唤起民众,动员的过程和目标已预先设定,民众基本不需要自行判断和选择,只需沿着既定轨道运行即可。因此,这种单向性既能很好地满足动员者的目标需要,同时也有效降低了动员的即时成本。即时成本低,这也是群众动员盛行的一个重要原因。
五是运行上的突变性。群众运动强调阶级斗争是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而且认为社会是可以“跳跃式”前进的,如何实现社会的跳跃式发展,以最快的速度进入共产主义社会呢?途径就是要靠“群众运动”的强力推动,而且,既然历史是由人民创造的,“创造”当然可以凭借主观能动性的充分发挥得以实现。同时,在“由天下大乱实现天下大治”和“矫枉必须过正,不过正不能矫枉”等认识的指导下,发动者往往忽略因群众运动的自发性和无序性造成的严重后果,反而有意无意地放纵甚至是制造混乱,从而使得群众运动呈现出突变性和不可掌控性。
六是效果上的高效率。不可否认,群众运动有其自身优势,用一个典型的比喻就是“外科手术式的”,这反映了群众运动的即刻见效的特性,一刀下去就能立即切除病患,比起“中医式的保守治疗”要痛快得多,尽管这往往只是治标的。群众运动之所以有此效率,既是由于其动员的单向性,往往以命令的形式下达,“理解要执行,不理解也要执行”;“有条件也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具有强力推进的特点,同时与群众运动在形式上所具有的强大的震撼力和冲击力也密切相关,它在尽可能大的空间上,在最短时间内集聚最多的人员,调动一切可用力量完成既定任务,往往又能在一个较长的时间里持续作战、连续打击,其声势浩大、雷霆万钧,具有“秋风扫落叶”摧枯拉朽式的威力。
三、群众运动的扬弃:治理、法治与群众路线
邓小平早在1960年代初就对群众运动的弊端有所发现和纠正,此后岁月,他的反思不断深化和系统,1980年在接受意大利记者法拉奇的采访时,他指出:“人民需要一个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对大规模的运动厌烦了。凡是这样的运动都要伤害一批人,而且不是小量的。经常搞运动,实际上就安不下心来搞建设。”[7]348这段话揭示了大搞群众运动的几个弊端:一是冲击了“搞建设”这个中心任务,机会成本很大;二是人为制造矛盾,伤害干部群众,不利于党内团结和党群关系,破坏政治秩序;三是从根本上是危害人民利益的,在感情上已经失去群众支持。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讲话中,他又指出:“历史经验证明,用大搞群众运动的办法,而不是用透彻说理、从容讨论的办法,去解决群众性的思想教育问题,而不是用扎扎实实、稳步前进的办法,去解决现行制度的改革和新制度的建立问题,从来都是不成功的。因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解决群众思想问题和具体的组织制度、工作制度问题,同革命时期对反革命分子的打击和对反动制度的破坏,本来是原则上根本不同的两回事。”这段话实际上是指出,在时代环境、历史任务和工作对象发生巨大改变的条件下,党的工作方式,包括政治动员方式,必须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
回顾历史,联系当前,我们深深认识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于群众运动必须加以扬弃,使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更为正面和积极的作用,其路径在于:
一是群众工作范式向“治理化”转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在中央文件中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将之列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之一。从原先所提的“管理”到现在的“治理”,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却在理念和方式上有着深刻变革。治理的核心要义在于行动主体的多元化,除了政府之外,各种社会组织、民众社团也将参与社会的共治,公众参与决策的力度将进一步加大。“治理”的变革为群众工作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平台,我们要进一步畅通社情民意的收集途径,进一步拓展公众对于公共政策的参与渠道;做好群众的组织工作,将群众组织纳入规范化管理框架,重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同时积极运用新技术和手段,建立强有力的群众监督机制和群众评价机制,以推动各项工作更好开展。
二是群众工作方式向“法治化”转变。当前,群众运动为历史所抛弃,已为党和人民所抛弃,如何摆脱“运动”思维的影响,如何防止群众运动的余魂死灰复燃,如何探索新形势下有效开展政治动员,如何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这是摆在中国共产党人面前的重大任务。从某种意义上讲,十八届四中全会及其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正是这一反思的结果,我们全体党员都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事。在科学立法环节,要坚持“以民为本”的立法取向,确保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保障人民利益,同时让群众充分参与立法,提高立法的民主化水平;在严格执法环节要坚持“执法为民”,同时依靠群众力量,提高执法效能。在公正司法环节,要细化制度设计,提高司法的公开透明度,让司法活动在阳光下运行,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在全面守法环节,要加强法治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守法意识,让法治成为人民的信仰。
三是群众工作方针与“群众路线”融合。历史上群众运动盛行的一大原因就是将“群众运动”与“群众路线”相混同,以为大搞群众运动就是践行群众路线。当前,这种错误认识已经在理论上得到澄清,我们应该认识到,群众运动只是群众路线在特定历史时期和特定工作条件下的一种特殊形式,对群众运动的扬弃有利于对群众路线的完善。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党的群众路线,成功开展了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理论和实践上均取得丰硕成果,我们要继续坚持从严治党,永远保持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1]赵智,王兆良.从“运动”到“活动”:中国共产党政治动员研究的新范式[J].山东社会科学,2012(6):74-77.
[2]毛泽东.毛泽东文稿:第7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433.
[3]吉林师范大学政治教育系哲学教研室.马克思主义者应如何对待革命的群众运动[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60:18.
[4]刘少奇.刘少奇选集:下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426.
[5]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295.
[6]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下卷[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3:721.
[7]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8]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397.
[9]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