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模式下的家政服务现状
——基于对福建师范大学离退休教职工的调查
2015-12-16陈瑶
陈瑶
(福建师范大学,福建福州,350000)
居家养老模式下的家政服务现状
——基于对福建师范大学离退休教职工的调查
陈瑶
(福建师范大学,福建福州,350000)
在独生子女政策的影响下,一对年轻夫妻需要赡养四位老人抚养一个子女的“4+2+1”的家庭结构模式使城市家庭的养老负担日渐加重,由于子女对父母的照顾能力有限,家政服务正好能解决部分难题。家政服务作为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实施者之一,其作用和影响日益突出。以福建师范大学社区老年人的家政服务状况为调查对象,分析师大社区老年人目前的生活状况、家政需求等信息,为政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体系提供参考依据。
居家养老;家政服务;建议
一、问题的提出
20世纪70年代以来仅仅30年左右,中国人口年龄结构由年轻型快速转变为老年型,到20世纪末,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超过10%。按照国际通行标准,中国人口年龄结构已开始进入老龄化阶段。进入21世纪后,中国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2005年底60岁以上老年人口近1.44亿,占总人口的比例达11%。[1]预计到2050年老年人口比例将达到最高峰值25%。妥善解决大量人口的养老需求成为中国面临的紧迫而严峻的课题。因此,居家养老这种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的养老方式便应运而生,对于解决老年人养老问题有着很强的现实意义。
居家养老服务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居家养老服务仅指上门入户服务。广义的居家养老服务包括入户服务与户外服务。其服务形式主要有两种: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服务人员上门为老年人开展照料服务;在社区创办老年人日间照顾中心,为老年人提供日托服务。
近年来,家政服务作为一个新兴行业在国内不断发展,家政服务已经成为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并被社会广泛接受与认可。按照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布的《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的界定:家政服务是“以家庭为服务对象,对家庭中各个成员的各项事务进行实际操作和科学管理的过程。家政服务员是指根据要求为所服务家庭操持家务,照顾儿童、老人、病人,管理家庭有关事务的人员”。费逸认为居家养老服务的开展,得益于服务队伍人员的高素质,在培养服务人员方面,应该严格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流程,尽量满足可以持证上岗,并且实行资格认证制度,制定符合本行业标准的服务标准和规范内容。另外,适当提高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待遇,提升其职业美誉度。[2]迟玉芳认为家政服务介入居家养老,是一件下为百姓服务,上为政府分忧的利国利民的好事。政府应该研究、制定、出台相关政策,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引导家政服务介入居家养老,为社会化养老工作进行初步的探索和有益的尝试。[3]
社会支持是指“在社会互动过程中,个体从其他个人、团体或社会组织中获得的物质、情感、信息和归属等方面的支持”。[4]刘爱玉、杨善华将老年人的社会支持划分为物质支持、日常生活照顾支持和精神慰藉支持三个方面。物质支持主要是指经济的和实物的支持;日常生活照顾支持主要包括身体照顾和家务料理;精神慰藉支持一般理解为情感的支持或心理的支持。[5]而对于选择居家养老模式的老年人来说,家政服务最大程度满足了其日常生活照顾的需求,而家政服务水平的高低,家政服务人员素质的好坏,影响着老年人在精神慰藉需求方面的满足程度。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关于家政服务现状的研究,对了解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的满意程度有着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二、研究方法和研究对象
本研究以福建师范大学社区600多位退休干部为调查对象,以问卷调查法和访谈法为主要调查方法,问卷调查执行时间为2013年12月—2014年3月,问卷由调查员当面发送并当即回收。
本次调查共发放自填式问卷562份,回收问卷532份,回收有效问卷308份,问卷有效率为54.8%。调查资料及原始数据输入计算机,运用spss20.0软件进行整理和统计分析。
三、调查结果与分析
(一)基本情况分析
在所有有效调查问卷中,被调查样本总数为308人。在性别上,其中男性181人,占总体的59.2%,女性125人,占总体的40.8%,缺失2人数据;在年龄方面,61-70岁的有110人,占总体的35.7%,71-80岁的有122人,占总体的39.6%,81—90岁的有71人,占总体的23.1%,91岁以上的有5人,占总体的1.6%;在目前的居住状态方面,独居的有38人,占总体的12.5%,二代/三代同住(包括配偶)的有135人,占总体的44.3%;只与配偶同住的有126人,占总体的41.3%,居住养老院的有2人,占总体的0.7%,其他的有4人,占总体的1.3%;在所居住的社区拥有哪些服务机构方面,选择有社区服务中心的有219人,占总体的71.1%,选择有老人院的有292人,占总体的94.8%,选择有公共健身场所的有246人,占总体的79.9%,选择有老人活动中心的有128人,占总体的41.6%,选择有卫生服务站(血压监测、疾病咨询等)的有274人,占总体的89%,选择其他的有281人,占总体的91.2%;在社区还应为老年人提供哪些方面服务,选择老人日间护理中心的有235人,占总体的76.3%,选择家庭照顾的有224人,占总体的72.7%,选择暂托处的有287人,占总体的93.2%;选择居家服务的有173人,占总体的56.2%;选择老人公寓有210人,占总体的68.2%,选择社区支援服务的有239人,占总体的77.6%,选择其他服务的有282人,占总体的91.4%;在被调查者对现在的生活总体状况满意程度方面,很满意的有9人,占总体的3.1%,满意的有154人,占总体的52.7%,一般的占110人,占总体的37.7%,不满意的有17人,占总体的5.8%,很不满意的有2人,占总体的0.6%,缺失数据的有7人,可以看出被调查者总体上对生活状况满意或者一般。样本的具体情况如表1所示。
(二)家政服务的雇佣状况
关于家政服务的雇佣现状调查结果为有效数据299份,缺失9份。有效数据中,有雇佣家政服务的有60人,占总体的19.5%;没有打算雇佣家政服务的有207人,占总体的67.2%;有打算的有32人,占总体的10.4%。样本的具体情况如表2所示。
由此可以看出,在师大的离退休教职工中,绝大部分不打算雇佣家政服务,这也引起了笔者的疑虑,师大的离退休干部的退休收入应该足以支付家政服务费用,为什么绝大多数人不打算雇佣家政服务呢?对此,我们对是否雇佣家政服务与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做了相关分析,
分析结果如表3。
表1 样本基本描述
表2 家政服务的雇佣状况基本描述
表3 家政服务的雇佣状况相关分析Correlations
表3的数据表明在被调查者是否雇佣家政服务方面,年龄的Spearman相关系数为-. 207**,P值小于0.001,在α=0.05的水平上是拒绝无效假设的;生活满意程度的Spearman相关系数为.180**,P值小于0.05,在α=0.05的水平上是拒绝无效假设的。因此,可以看出,年龄、生活满意程度都与被调查者是否雇佣家政服务存在相关关系。除此之外,适合的家政服务人员的数量也是影响家政服务选择的重要原因。在去年热播的电视剧《老有所依》中,就有讲述了一对年轻夫妻由于工作的忙碌就给他们全身瘫痪失去语言能力的老人找了一个全职保姆。全职保姆在他们面前表现得非常专业和耐心,可私底下却对老人又打又骂。这也让许多人对于中国家政人员的服务质量产生了怀疑。
(三)家政服务的方式
关于家政服务的雇佣现状的调查结果为有效数据263份,缺失45份。有效数据中,希望志愿者到家里提供有偿家政服务的有137人,占总体的52.1%;希望志愿者到家里提供无偿家政服务的有126人,占总体的47.9%,样本的具体情况如表4所示。由此可以看出,在师大的离退休教职工中,关于志愿者服务的有偿性,大家的意见比较不统一,针对这个问题,我采访过几位被调查者,他们表示对于家政服务的有偿性与否主要还是要看志愿者提供什么样的服务,如果志愿者愿意提供生活照料类的服务,他们希望这种方式是有偿的,但如果志愿者提供的是上门访谈陪伴类的服务,他们希望是无偿的。
表4 家政服务的方式基本描述
(四)家政服务的内容
从关于家政服务所需要提供的服务内容的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对于生活照料的服务需要是最多的,有209人选择,占全部被调查者人数的47.4%,这也与我们对传统印象中的家政服务内容相符合。对于紧急救助的服务需要有82人选择,占全部被调查者人数的18.8%,这个服务的选择与老年人的身体状况有很大的关系。我曾经采访过一位老年女性,她每天早上要乘一个小时的公交回到被调查的社区生活,晚上再回女儿家休息。这样奔波的原因是她喜欢在邻里熟络的地方生活,但是又有心脏病,晚上独居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无人照顾。她曾强烈地希望找个志愿者和她同住,并愿意提供免费住所,只希望晚上如果发生紧急情况的时候能够有人照料一下。这也反映了许多独居老人的担忧。对于陪同医疗保健的服务需要有55人选择,占全部被调查者人数的12.5%。关于陪同医疗保健这方面的选择,我曾经采访过一位同时雇佣两位保姆,常年身体不好的被调查者,他认为保姆的教育水平普遍不高,无法完成医院各种复杂的手续,因此,他每次都让其子女陪同就医。这也从另一方面显示了我国家政服务市场的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目前,我国家政服务人员主要为外来务工人员和下岗职工,文化素质普遍偏低。作为直接向老人提供家政养老服务的家政服务人员,需不断加强专业服务素养,为老人提供最佳的服务,提升竞争力。[6]对于心理护理的服务需要有42人选择,占全部被调查者人数的9.5%。在访问过程中,很多老人喜欢跟我们聊天,填写一份30分钟的问卷有时可能会持续2个小时。这反映了老年人心里空虚,希望有人与他们交流沟通。所以,心理护理对于许多的老人是十分重要的。对于陪同身体锻炼的服务需要有25人选择,占全部被调查者人数的5.7%。对于其他的服务需要有28人选择,占全部被调查者人数的6.3%。样本的具体情况如表5所示。
表6 您能承受的家政服务费用基本描述
(五)所能承受的家政服务的费用
从关于您所能承担的家政服务费用的调查结果可以看出,有效数据279份,缺失29份,缺失的数据大部分是因为被调查者认为其没打算雇佣家政服务所以没有必要选择此项问题。有效数据中,所能承受的家政服务费用200元以下的有71人,占总体的23.1%;所能承受的家政服务费用200元到500元之间的有87人,占总体的28.2%;所能承受的家政服务费用在500到1000之间的有54人,占总体的17.5%;所能承受的家政服务费用1000元到1500元之间的有24人,占总体的7.8%;所能承受的家政服务费用在1500到2000之间的有33人,占总体的10.7%;所能承受的家政服务费用2000元以上的有10人,占总体的3.2%;样本的具体情况如表6所示。然而在物价上涨飞快的中国,家政人员对于工作的环境、内容以及待遇有了更高的要求。据北京家政服务协会的调研显示,2013年居家老年人照料人员月平均工资价位为2880.57元,比2012年月平均工资价位2682.31元增长了7.45%。其中,最高月平均工资价位为3745.32元,最低月平均工资价位为2231.09元。这无疑对居家老人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7]
四、结论与讨论
通过对师大离退休教职工对于家政服务需要的调查可以看出,老年人对于生活照料、紧急救助、心理护理这几方面还是十分需要的。解决老年人家政服务的需求困境不仅需要社会的人文关怀,更是政府、市场和社会共同的责任,需要整个社会养老体系的完善来满足相应的需求:
(一)强化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加深,公众对养老保障、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的需求快速增长,政府存在着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公共服务能力相对薄弱等问题,具体在养老方面,表现为服务基础设施总量不足,资源投入力度不够,服务质量和专业化水平不高等问题。政府作为治理格局中的主要主体,在养老的公共服务中应起到主导的作用。因此,健全完善公共决策机制、公共财政体制,加大对养老服务的投入力度,提升养老服务的质量,改善养老服务基础设施,为养老服务提供基础性的制度支撑和激发性的动力支持是政府公共服务体系转型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对于离退休教职工的群体而言,政府应在现阶段相关老年政策的基础上,加大对老年群体需求的关注力度,在各种福利政策的配合下,使该群体的需求得到有效满足。[8]
(二)公共服务市场化
公共选择理论指出,公共部门在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时存在着政府失败的现象。对于养老这一对于家庭和社会都颇具影响的公共服务,政府的力量是有限的,单纯依靠政府的供给难以实现专业化、人性化的服务模式。在养老公共服务模式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有助于养老服务高效化、优质化。“尽管不能一概而论,大量的定量分析仍然表明,公共服务市场化往往能取得比在政府垄断服务下更高的生产率”。[9]因此,引入服务的合同外包、特许经营、用者付费等公共服务市场化的手段让市场主体融入养老公共服务体系中,是提升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的重要方法。虽然近年来我国政府在各个方面也积极地推动着公共服务的市场化,但市场化的运用领域和制度体系还有待完善和健全。市场化的改革需要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构建合理的机制引导、积极的市场培育和有效的社会监督,方能发挥市场的主体作用,提高养老服务供给的专业性。
(三)引入多元主体协同机制
治理理论的兴起对传统的治理模式提出了挑战,强调一种多元化共治的治理格局,也拓展了公共服务体系中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由于在治理的过程中不可避免政府失灵、市场失灵、志愿失灵的困境,因此调动各方力量,构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的多元化的养老服务供给模式,是发挥各个主体的优势、相互补充相互促进、走出养老服务供给困境的必由之路。只有形成私人部门和社会组织协同参与养老服务,才能缓解养老服务供给不足的困境,进一步整合政府、市场、社会多方资源和能力,以政府建设服务体系为基础,以市场化服务供给为促进,以志愿精神的社会服务为补充,构建多角度、多层次、高品质的养老服务体系。
(四)强化社区的功能和作用
居家养老方式实质上是一种将家庭养老和社区服务相结合的一种养老方式,社区作为政府最基层的自治组织,在居民日常生活中发挥着公民与政府之间的桥梁作用。李克强总理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社区权力的依法行使、社区功能的有效发挥,对我国的养老保障事业由传统的家庭养老向社会化养老模式转变起着重要的作用。社区要积极培育和发展非营利性的社会服务机构和中介服务组织,这些组织群众基础良好,能够及时准确地掌握社区内老年人的服务需求。通过社会活动或者社区会议等形式向社区居民普及相关的家政服务知识,减少社区居民对家政服务的排斥心理;通过资源整合,与部分家政企业进行沟通合作,初步筛选部分家政服务人员,根据不同老年人的需求,介绍与之相适合的家政服务人员。定期组织机构成员对有家政服务的家庭进行上门回访,了解家政服务居家养老的情况,协调解决家政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推进家政服务在居家养老方式中的快速发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白皮书)[Z].2006.
[2]费逸.居家养老服务满意度研究:以上海市为例[D].上海:上海交通大学,2009.
[3]迟玉芳.家政服务介入居家养老的有效性研究[J].社会福利,2013,(3).
[4]叶胜泉,李皓,陈林.上海市弱势妇女群体社会支持特点及影响因素[J].心理科学,2005.(5).
[5]刘爱玉,杨善华.社会变迁过程中的老年人家庭支持研究[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3).
[6]诸晓玲.我国家政养老服务建设探析[J].江苏商论,2013,(6).
[7]陈荞.专职养老保姆将分级持证上岗月均工资2880元[N].京华时报,2013-12-27.
[8]韩朔.家庭养老模式下城市老年人家政服务的现状分析[J].青年文学家,2011,(7).
[9]宋敏,张宗坪.西方公共服务改革的市场化选择及其实践探析[J].经济问题探索,2007,(9).
[责任编辑:陈晓蔚]
C913.6
A
1008-7346(2015)02-0058-07
2015-03-30
陈瑶,女,福建福州人,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3级社会学专业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