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专业结构性失业对策研究
2015-12-16吴荷平顾现朋
吴荷平,顾现朋
(常州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江苏常州213016)
一、问题的提出
目前,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30%[1],与发达国家相比依然有很大的差距,大学生在人口中的比例仅有8%。同时,我国的经济发展一直保持着高速、平稳的发展态势,对大学毕业生的需求旺盛。在“天时、地利、人和”的情况下,大学生的失业率为何居高不下,其症结究竟何在?究其原因,大学毕业生失业率居高不下,并非由社会总需求的不足与大学生总供给的过剩造成,造成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甚至部分大学生毕业即失业的原因是复杂的,根本原因是大学生的供给与社会需求结构之间的矛盾。在各类就业矛盾中,结构性失业矛盾是当前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核心问题,也是理论研究中的薄弱环节和现实中较难解决的深层次问题,如果不能有效解决,该问题将会长期影响我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率和就业质量[2]。就结构性矛盾而言,又存在着专业性、层次性、地域性、观念性和性别等多种形式,随着各地区、各高校专业设置和招生自主权的扩大,毕业生就业的专业结构性矛盾近几年比较突出。由专业结构性矛盾而造成的失业,成为理论界和实践界共同关注的焦点。
毕业生就业的专业结构性矛盾是指由于高校所供给人才的专业结构及其数量与社会经济发展所需求人才的专业结构及其数量错位或互不匹配而产生的不同学科专业毕业生供不应求与供过于求并存的矛盾[3]。专业结构性失业是指因专业供需在结构比例上的失衡而导致的失业。专业供需的结构比例在纵向上表现为内涵相近但层次不同的专业学科的供需结构比例,其失衡是不同能力层次专业人才的质量失衡;在横向上表现为层次相同但内涵不同的专业学科的供需结构比例,其失衡是不同能力内涵专业人才的数量失衡。因此,专业结构性失业,从纵向质量的角度,表现为层次不同但内涵相近的专业学科所培养人才的能力定位不清、层次区分不明以及综合素质整体不强而造成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之间的契合不平衡;从横向数量的角度,表现为层次相同但内涵不同的专业学科所培养的人才数量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人才数量之间的契合不平衡。两种不平衡都会造成部分人才的过剩以及部分人才的供不应求同时并存,产生供需矛盾。
二、解决专业结构性失业对策
以专业为切入点,解决专业结构性失业问题,其核心是调控各专业毕业生的供应数量,以及调控各专业毕业生的供应质量。结合高校当前人才培养的运行机制,毕业生就业的专业结构性矛盾的解决,要求不同层次及学科专业人才的供给结构及其数量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结构及数量相匹配,而不同层次及学科专业人才的供给结构及其数量是由不同层次及学科专业人才的培养结构及其数量决定的,不同层次及学科专业人才的培养结构及其数量是由招生入口所决定、并被培养过程所微调的,因此不同层次及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的招生入口关——招生批次及志愿填报方式的改革和培养过程关——人才培养成长具体过程的优化就显得极为重要。也就是说,既要调控层次相同、内涵不相近学科专业毕业生的供应数量——相同层次毕业生在不同专业学科间的横向分布,也要调控内涵相近、层次不同学科专业毕业生的供应质量——相近专业学科毕业生在不同层次间的纵向分布,通过数量与质量、横向与纵向的协同调控,达到结构的优化,实现培养人才结构与社会需求结构间的互动平衡。
(一)体现简单、融合的招生批次改革
内涵相近、层次不同学科专业毕业生供应质量的调控主要依靠计划的功能,应合理设定招生批次,体现交叉融合、简单易行的原则,适当合并招生批次。
以江苏为例,现行文理科普通高中毕业生(不含公安、军事等提前招生录取院校批次)的招生录取批次,一般有本一、本二、本三、高职高专和注册入学等,中间还穿插着正常录取后的征求平行志愿批次,不仅批次多,且有严格的优先级,将不同批次的录取完全割裂开来,大部分考生和考生家长会感觉无所适从。这不仅促使了不同批次院校在生源竞争方面不公平性的持续固化,而且也误导了社会形成“本科优于高职高专、本一优于本二本三”的不恰当认知,导致高校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一味追求“专升本、升本一”[4],忽视了深入进行各自特色或优势专业学科内涵建设的力度,考生也盲目追求“上本科、争本一”,重视学校名声,忽视今后的专业发展方向,更为不利的是造成了所有高校学生生源的同质化现象越来越严重。为更好地优化大学毕业生在专业结构方面的质量,形成合理的专业发展生态系统和专业人才结构梯队,可适度简化招生批次。通过本一与本二的合并以及本三、专科与注册入学的合并,严格分成两个招生批次,再配套以征求平行志愿批次,为高校和学生根据各自培养、发展等实际提供更多相互竞争和选择的机会,在去繁化简的同时为原各批次生源间的适度交叉、融合提供可能。一旦打破了过多招生批次所带来的藩篱,优质生源可依据各高校专业的吸引力在更多层次的高校间更加自由地选择;同样,优质高校可凭借专业的吸引力在更大范围内的生源中更自由地选择。这样,学生与学生之间、高校与高校之间的竞争与发展将变得更加多元。因此,招生批次的适当控制与科学设置,可以防止过多的人为割裂,无论是对于考生,或者是高校来说,都能相互突破更多的限制,培养出更加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层次人才,从而解决专业结构性失业问题,实现双赢。
(二)遵循“先专业、后学校”的志愿填报原则
层次相同、内涵不相近学科专业毕业生供应数量的调控主要依靠发挥市场的功能,遵循“专业志愿”优于“学校志愿”的方式进行志愿填报方式的改革优化。因为,在大学生统招统分的计划经济时期,高中毕业生的首选是进入大学而不是专业的选择。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与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大学毕业生的就业竞争日益激烈,高中生在报考大学时选择专业的意识逐步增强[5]。因此,不断提高大学生所学专业与个人兴趣的匹配度,增加各专业学生的就业能力,是解决大学毕业生专业结构性失业问题的重要措施。
以江苏为例,在近几年实行的平行志愿填报框架中,文、理、体、艺四大类考生根据各自类别,在各自许可的志愿填报批次过程中,都是遵循“先学校、后专业”的原则,也就是考生必须先选择学校志愿,再在既定学校的专业招生计划范围内选择专业志愿。为赋予学生一定的选择权利,每位考生可选择几所学校志愿,针对每一所学校志愿可选择几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这种填报志愿的方式和与之配套的录取过程是:根据考生的分数,首先在遵循“学校志愿”的前提下,考生被投档至志愿中的某一学校,然后,高校再根据进档考生的分数和“专业志愿”以及各自的录取规则等最终确定考生的专业录取情况。在这种填报志愿的方式和与之配套的录取过程操作下,最终结果是考生的学校志愿满足率比较高,而专业志愿满足率比较低,尤其是专业第一志愿满足率更低。在高等教育的精英化时期以及实行大学毕业生国家统分的计划体制下,有其合理性。我国高等教育发展至今日,早已步入大众化阶段,尤其是大学生的专业结构性失业问题的突显以及问题的解决已成为衡量大学生就业质量的关键。为进一步提高学生专业志愿的满足率,尤其是专业一志愿的满足率,填报志愿的方式方法完全可以改革成严格遵循“先专业、后学校”的原则,也就是考生必须先选择专业志愿,再在既定专业的院校招生计划的范围内选择院校志愿。同理,为赋予学生一定的选择权利,每位考生可选择几个专业志愿,针对每一个专业志愿可选择几个院校志愿和是否服从院校调剂志愿。与这种填报志愿方式改革相配套的录取过程是:根据考生的分数,在遵循“专业志愿”的前提下,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考生首先被投档至某一专业,然后,再根据专业进档考生的学校志愿情况,投档至某一学校,学校再根据各自录取规则阅档录取。这种填报志愿的方式和与之配套的录取过程,会最大程度地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同时也能拉开相同专业在不同层次或实力学校间的录取分数差距,满足高校选拔人才的需要,是真正意义上的个人兴趣导向与社会评价导向相结合。
经过以上招生批次和志愿填报方式的综合改革,对江苏考生(普通文理科考生)的志愿填报表格进行重新设计(见表1)。其中,每一批次每位考生允许填报的专业数量以及对应某一专业允许填报的院校数量可适当调控,根据专业内涵和院校地域分布等实际情况,一般以不超过十个选项为宜。
表1 江苏考生(普通文理科考生)为例的志愿填报表格设计对照江苏省×××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改革前)
江苏省×××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改革后)
通过同时发挥计划与市场的双重作用,进行招生批次以及志愿填报方式的改革优化,从专业人才培养入口关的角度进行人才质量与数量的调控与优化,突出个人兴趣与社会评价的综合作用,这是解决专业结构性失业的主渠道。
(三)突出开放、自主培养过程的完善
专业与个人兴趣匹配度的提升,除了通过招生批次与志愿填报方式综合改革的途径以外,在人才的后续培养过程中还需进一步完善,主要基于三点考虑:一是志愿填报的盲目性。受国内教育及人才选拔机制的影响,高考之前,学生及家长过多地把时间和精力都集中在如何提高分数、如何考上名校的热门专业等,考生缺少对专业以及自身兴趣的全面了解。在这样的模糊认知下,不管实行怎样的招生批次与志愿填报方式的改革,学生的志愿填报往往都带有一定的盲目性。二是招生录取时的随机性。填报志愿及录取作为群体性事件,偶然性比较大,不确定因素多。按照原先的“先学校、后专业”的填报志愿方式及录取进程,其制度设计及操作办法本身就不能很好地保障专业志愿的满足率,即使实行“先专业、后学校”的填报志愿方式,依然不能做到满足所有考生都能专业一志愿录取。三是兴趣的不稳定性。兴趣会随着学生知识的丰富、眼界的开阔以及对专业了解的深入而发生变化,呈现出一定的不稳定性。因此,专业人才在具体的培养过程中,通过以兴趣为导向的完善、提升,也是解决专业结构性失业的有益补充。
在人才培养的具体实施过程中,为提升专业与个人兴趣的匹配度,可进行以下方面的完善与优化。第一,以开放的氛围为学生提供更多、更灵活的再次选择专业的机会。学生进校后,随着专业思想教育的开展,学生对自身兴趣和专业是否匹配会有更深的了解,有些学生想读“二学位”,有些学生想“转专业”,作为高校应最大可能满足学生再次选择不同专业学习与发展。以“转专业”为例,高校应该在“转专业”的范围、条件以及名额等方面进一步解放思想。“转专业”的范围可不囿于学院内或相近学院内的有关专业,而是全校所有专业的彻底放开。转专业的条件及筛选方面,尽量减少与学习原专业所取得的成绩挂钩,而应考察与新专业的合适度,因为一旦与当前专业所取得的成绩紧密挂钩,很可能会造成最迫切需要转专业的学生反而无法竞争到这样的机会。在转专业的名额上,可进一步适度放开,不能因为量的放开可能会对管理带来难度或麻烦而不顾及学生需求,只要对人才培养质量不构成负面影响,尽量减少限制与束缚。第二,为学生提供更多、更灵活的学习资源与平台。如果学生的兴趣与专业一时难以做到高度匹配,高校应该为学生提供更多、更灵活的学习资源与平台,以通识教育和实践技能的自主强化与丰富作为一种次优选择。大学生就业难,从自身的角度来说,主要是学生在学校的学习过程中,书本知识掌握多,动手能力锻炼少,综合素质不高,在社会上缺乏竞争力。大学生只有把合理的知识结构、科学的思维方式和较强的实践能力自主地结合起来,全面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才能在就业过程中处于有利的地位[6]。要加强通识教育,强化和丰富学生的实践技能,注重学生兴趣的进一步培养,并把知识的学习、技能的提高以及兴趣的激发有机结合起来,使学生的就业适应性、竞争性都得到提高,进而适度缓解专业结构性失业的矛盾。
[1]温家宝.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提高到30%[EB/OL].http://news.sciencenet.cn/htmlnews/2013/3/275279 - 2.shtm.
[2]王霆,曾湘泉.高校毕业生结构性失业原因及对策研究[J].教育与经济,2009(1).
[3]曹洪军.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就业的专业结构性矛盾研究[D].徐州:中国矿业大学,2011.
[4]王伯庆.2009年中国大学生就业与专业结构性失业状况调研报告[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0(3).
[5]史淑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专业差异的比较研究[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0(1).
[6]项光勤.大学生结构性失业的现状、原因和对策分析[J].徐州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