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顶中介”泛滥与放权不放利
2015-12-14毕晓哲
文_毕晓哲
“红顶中介”泛滥与放权不放利
文_毕晓哲
今年4月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要求全面清理“红顶中介”,整治中介服务乱象,规范和引导中介服务。据《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不完全统计,在过去的半年时间里,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曾经在国务院党组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上,从不同角度共计5次提及整治“红顶中介”问题。
“红顶中介”蚕食改革成果、阻挠政府简政放权,这已经是公众共识。但为什么在政府下放审批权过程中会滋生“红顶中介”?说到底还是一些地方政府官员本身出了问题,中央有关方面要求下放某项审批权,但到了个别地方政府和部门手中,就来个“明放暗不放”,将审批权变相交给“中介公司”、下属“企业”,让官办协会等“二政府”代包代办,这其实就是对下放政策的消极执行。
对于行政审批权下放的消极推诿,背后其实是利益寻租。滋生“红顶中介”某种意义上是违规的,但政府职能部门明知违规也乐于让“红顶中介”承接行政权力事项,实质上通过“红顶中介”进而实现权力自肥。
据审计署2014年6月公布的审计工作报告显示,2013年,13个中央部门主管的35个社会组织和61个所属事业单位采取违规收费、未经批准开展评比达标、有偿提供信息等方式取得收入29.75亿元,可见“红顶中介”的创收能力之高,也反映出其对简政放权红利“蚕食”的严重性。而像新闻报道中提及的某地级市市长感慨简政放权之后“事更难办”,跑项目下来竟然要给“中介人”高达百余万元。
一组被广泛引用的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数据显示,2008~2012年,全国检察机关立案查办的中介组织贪污贿赂犯罪达923人,分布于工程建设、金融信贷、土地矿产、财政税收、国有企业等行业,涉案领域比较广泛。腐败的背后是利益驱使,“红顶中介”对涉及“放权”的官员而言,其心态犹如“包二奶”,“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而且还“上瘾”。这正是“红顶中介”总是与政府公权力和权力下放政策“伴生”的根源所在。
来源于九三学社的一份提案显示,近年来,政府行政事业收费一减再减,但编制和评审第三方的评价、评估、检测报告费用一直在增加,部分中介机构未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中介机构提供中介服务,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审批,形成体内运作,企业几乎没有选择中介机构和议价的空间。没有公权力支持,“红顶中介”的“红顶”何来?没有公权力“分肥”,“红顶中介”哪有这么大的胆子?
政府应该在市场上充当“守夜人”的角色,将该管的管好,如履行必要的监管责任,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查处,至于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以及市场可以自主决定的事项,市场资源的配置,完全可以“下放”而不是“明放暗不放”。有的地方政府还没有真正定位好自己的角色,对于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适应,有的持观望心理,有的持“抵触”心态,个别地方政府官员和政府部门存有私心,害怕失去权力,害怕失去权力之后的利益,便挖空心思换个方式“拿权”。“左手交右手”式的“红顶中介”由此而来。
“红顶中介”是市场乱象,更是权力乱象。下放就该放得彻底明白,建立和完善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公权力和下放的审批权清晰化、透明化,并严格执法执纪,严格事后追究问责,类似让个别政府部门“贪恋”而不愿放手的“红顶中介”,必然没有了滋生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