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是现代民主常态化的表现
——本刊专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廉政研究院院长、教授乔新生
2015-12-14访谈执行
访谈执行_本刊记者
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是现代民主常态化的表现
——本刊专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廉政研究院院长、教授乔新生
访谈执行_本刊记者
乔新生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中央之所以专门出台文件高度重视干部“能上能下”的问题,原因之一,就是我国在现实中长期普遍存在着领导干部“能上不能下”的现象,这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了健康的政治生态,不利于建构良性的选人用人机制。那么,时至今日,在“能上能下”方面还有哪些阻力?又该如何去面对和解决这些问题呢?近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廉政研究院院长、教授乔新生(以下简称“乔”)就此对本刊记者(以下简称“记”)进行了解读。
重点要解决“不能下”的问题
记:我们最近从新闻获悉,中央再次专门出台文件要求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您是廉政方面的研究专家,请您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具体内容。
乔:领导干部“能上不能下”是我国长期以来存在的一个问题。为此,中央高度重视。2015年6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指出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是从严管好用好领导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点是解决“不能下”问题。在干部中,既要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干部选准用好,又要把那些存在问题或者相形见绌的干部调整下来。这是执政党废除领导干部终身制之后,在现代民主政治体制改革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
此前,包括河南信阳在内的一些地方曾经推行干部“能上能下”制度,对那些不认真执行上级指示、决策、部署,或者不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作风专断的领导干部采取免职、降职、责令辞职,改任非领导职务或者转岗等方式进行职务调整。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专门讨论干部“能下”的问题,并且颁布相应的纪律规则,这充分说明中共中央已经意识到当前干部任用中存在的问题,决定打破领导干部任用的“铁饭碗”,真正贯彻落实批评与自我批评方针,密切联系群众,对干部队伍进行一次彻底的大整顿。
记: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进行过哪些干部任用方面的改革?
乔:众所周知,为了加快改革开放步伐,我国在干部任用方面进行过一系列的改革。早在1962年1月30日,毛泽东在中央工作扩大会议,即著名的“七千人大会”上便曾谈到干部“能上能下”的问题:“一个人为什么只能上升不能下降呢?为什么只能做这个地方的工作而不能调到别个地方去呢?我认为这种下降和调动不论正确与否,都是有益处的,可以锻炼革命意志,可以调查和研究许多新情况,增长有益的知识。我自己就有这一方面的经验,得到很大的益处。不信,你们不妨试试看。”
改革开放初期,为了解决领导干部年龄老化的问题,党中央提出了“领导干部年轻化”的口号,让一大批年轻的干部走上领导岗位。事实证明,无论是越级提拔,还是定向提拔,这一举措切实解决了干部年轻化问题,可是在执行政策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深层次的矛盾。一些年轻干部缺乏基层工作的经验,政治履历不够,业务素质不高,他们占据领导岗位,不仅严重挫伤了基层领导干部的积极性,而且其中的某些人更主要是败坏了党的风气,影响党的方针路线贯彻落实。将那些“坐直升飞机”提拔上来的干部重新下放,让他们脚踏实地,继续接受群众教育,不仅对他们自己有利,而且对党的领导事业至关重要。
进入21世纪后,一些地方为了解决“领导干部知识化”的问题,从高等院校直接提拔一部分博士生和硕士生担任领导干部,这些人坐上了领导干部的“直通车”,直接进入机关担任领导岗位。可是,由于他们缺乏机关工作经验,不了解工作所在地的实际情况,结果在领导的过程中出现了“水土不服”的问题。
记:这些问题对干部用人方面会带来哪些负面影响?
乔:一些领导干部由于书生气非常严重,处理问题简单粗暴,结果导致干群关系紧张。假如不尽快将这些直接从高等院校选拔的领导干部调离领导岗位,那么,有可能会在社会上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长期执政的过程中,为了解决干部晋升问题,一些地方把国家机关升格或者“高职低配”,这严重违反了我国基本的政治制度和党的干部任用制度。部分领导干部认为自己的级别很高,因此,在工作中“耍特权”,不接受当地人民代表大会监督,成了不受约束的特殊人物。
如果不尽快处理这些人,不仅会严重影响干部队伍的团结,导致人心涣散,而且会使论资排辈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干部的素质和干部队伍的整体质量将迅速下降。推行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制度,实际上就是要打破传统的僵化的组织人事制度,激活党内的民主体制,对执政党进行刮骨疗毒,让那些寄生在执政党体制之内的不合格领导干部洗心革面,振作精神,真正发挥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作用。
“能上能下”才能使领导干部心存敬畏
记:中央出台《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对这些负面影响有哪些针对性?
乔: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制度,就是要针对那些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者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的领导干部立规矩,敲警钟。这说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制度具有非常明显的针对性。在现实生活中,一些领导干部缺乏最起码的法律知识,他们对国家的保密工作一无所知,在工作中官僚主义严重,要求所有下属都必须言听计从,在政治上搞“一言堂”,缺乏最起码的民主作风。
这些评价充分反映出群众对一些地方领导干部的厌恶之情,也反映出执政党在用人中存在的严重问题。由于一些地方上级机关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过程中只强调听话,而没有对其政治操守进行全面的考察,结果导致一些人格卑劣的办事人员走上了领导岗位,他们充分利用自己的权力胡作非为。这些领导干部在单位内把国家资源当作是自己的资源,把自己领导的工作单位变成了“小朝廷”。如果对于这些不懂政治规矩的领导干部不及时地加以调整,那么,必将会使党的事业受到严重破坏。
如果不尽快调整这些领导干部的职务,让他们继续在领导岗位上瞎指挥,那么,不仅会造成党和国家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而且会让那些长期兢兢业业为党工作的同志感到心寒。对那些能力不够,缺乏担当,工作不实在的领导干部进行处理,既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能够强化执政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记:您认为该如何对领导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顽症对症下药?
乔:我国反腐败工作正处在历史的转折时期,反腐败已经让一些腐败分子有所忌惮。可是,在反腐败的过程中又产生了新的问题,一些领导干部认为过去工作可以“利益均沾”,现在工作不能收钱,因此,他们能推就推,能不干就不干。部分高等院校的领导干部缺乏担当,无所作为,被国家领导人称之为“不学无术,不思进取,不敢担当”的“三不”干部。
只有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问题,才能让一些领导干部产生危机感;只有将那些官僚主义严重的领导干部撤职查办,才能彻底整顿党的队伍,增强干部队伍活力。党内民主是国家民主的前提和基础,推行党内民主必须首先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问题。
今后在党的建设工作中,应当充分发挥群众的作用,逐步建立自下而上的选举和监督机制,让普通党员随时监督党的领导干部,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使党的民主常态化。建议中共中央总结联系群众实践教育活动的经验,尽快修改党的组织人事制度,建立周期性的党内民主选举程序,让党员群众通过投票选举党的领导干部。如果领导干部不称职,那么,党员群众可以通过周期性的选举将他们拉下台,因为只有这样,党员领导干部才会心存敬畏,才会真正扑下身子密切联系群众,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同样不能忽视高校“不能下”问题
记:除了前面您所说的一些人从高校到机关任领导干部“水土不服”的现象,我们认为高校也同样存在领导干部“能上不能下”的现象,而且比较严重。
乔:是的。当前在我国高校之所以出现非常严重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原因在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为了加强对高校的管理,提拔了一大批教师担任副部级或者厅局级的书记、校长。这些人本来就缺乏群众基础,缺乏基层工作的经验,可是,由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把高等院校看作是行政机关的附属物,为了加强对高校的管理,设置了领导岗位,结果让一些高校的服务人员和教师一步登天,成为了所谓副部级或者厅局级领导干部。某高校一些书记见到领导干部满脸堆笑,点头哈腰,可是见到教师却趾高气扬,颐指气使。德高望重的老教授背后议论,这些人天生就是“当领导干部的料”,因为他们会溜须拍马,是典型的“两面人”,他们不会有任何的心理负担,因为他们缺乏人格。
发生在一些高校的腐败案件充分说明,强化对高等院校的行政管理已迫在眉睫,而在高等院校设置的行政级别,很可能会把高等院校变成腐败的滋生地。现在一些高等院校领导干部生活腐化,他们不仅出入有专车,而且下班时间还要后勤管理部门提供锻炼的设备和场所。某些高校书记不仅利用职务之便获取博士学位,而且成为学术委员会的重要成员,他们利用职务之便为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获取学位提供便利。当前我国党政机关之所以出现一大批非在职博士,很大一部分原因就在于,某些高等院校的书记、校长为了“更上一层楼”,和一些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拉关系套近乎,把学位当作礼品送给党政领导干部。如此看来,解决高等院校的腐败问题必须釜底抽薪,必须尽快去行政化,让那些所谓的厅局级的书记、校长成为一般办事人员。
记:您认为部分高校领导“不能下”的问题该如何解决?
现在一些高等院校党委机关已经成为凌驾于师生头上的官僚机构,有的高等院校党政领导干部不是为教师服务,而是千方百计地给教师找麻烦,让一些勤勤恳恳踏实工作的教师苦不堪言。更令人不能容忍的是,一些高等院校领导干部明知道国家有保密的法律规定,不得泄露国家保密人员的身份,可是,在工作中由于不愿担当,遇到问题层层传达,结果导致国家安全工作遭受巨大的阻力。更为遗憾的是,高等院校去行政化总是雷声大雨点小,根本原因就在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没有改变思想观念,把高等院校去行政化的工作交给高等院校的书记、校长,让他们自己来解决去行政化的问题,这是典型的缘木求鱼。
因而,中共中央政治局应当尽快出台文件,要求所有高等院校都必须取消行政级别,高等院校的书记、校长和院长不再享受任何行政级别待遇。恢复高等院校基层党组织的本来面目,让高等院校的党员群众选举产生书记,书记不再脱离教学科研岗位,而是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党的各项工作。中央可以定期对高等院校开展巡视工作,凡是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以此来彻底克服高等院校的官僚化现象。
人物简介》》
乔新生,男,汉族,1963年9月生,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商业法研究会理事,湖北省传播法研究会会长,湖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武汉市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当代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先后担任中南财经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研究所副所长,香港经济与法律杂志社名誉顾问,《中国法律述评》副总编辑,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道博律师事务所顾问,律师。主要从事商法的现代化与当代经济法的发展研究,特别关注转型期制度变迁与人权保护的关系问题。近年来,先后主持或参与中小企业发展、中小企业竞争法、商品交易法等多项国家和部级课题研究。在全国各类公开报刊上发表文章300多篇,主编参编学术著作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