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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马克思恩格斯早年对“无产阶级”的不同理解

2015-12-08朱银银

关键词:无产阶级农奴私有制

朱银银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如何看待马克思恩格斯早年对“无产阶级”的不同理解

朱银银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在马克思主义草创时期,马克思认为奴隶与农奴阶级是无产阶级,恩格斯则相反。恩格斯认识到奴隶与农奴事实上是小有产者,并非无产,更误认为私有制是伴随工场手工业兴盛才产生的新的所有制形式,从而得出以上结论。马克思不否认奴隶与农奴是小有产者,但处于依附与从属的地位,比较而言可说是无产阶级。对问题的不同看法说明了马恩在思想特质上的差异,也要求重新认识马恩关系上的一些问题。

无产阶级;私有制;马恩差异论

众所周知,一般所说的无产阶级指的是资本主义社会中丧失了生产资料、依靠被资本家雇佣出卖劳动力为生的劳动者阶级。这个界定是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马克思和恩格斯共同认可的,也被后继的马克思主义者所接受,这没有什么疑问。但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对“无产阶级”的理解又有很明显的差异。这种差异并不关涉资本主义时代产生的被马克思称之为“现代无产阶级”的那一阶级——事实上,正如前文所说,马克思与恩格斯对什么是现代无产阶级的理解是一致的,而是关涉唯物史观中如何看待历史上的奴隶和农奴是否是无产阶级的问题。

在1847年10月底到11月期间写作的《共产主义原理》中,恩格斯集中的表明了对上述问题的看法。文中,对第二个“什么是无产阶级”的问题的解答中,恩格斯认为“一句话,无产阶级或无产者阶级是19世纪的劳动阶级”。关于第三个问题“是不是说,无产者不是一向就有的”,恩格斯认为“是的,不是一向就有的。穷人和劳动阶级一向就有,并且劳动阶级通常都是贫穷的。”在对第四个“无产阶级是怎样产生的”的问题解答中,恩格斯明确说明了“无产阶级是由于工业革命而产生的”。在对第六个问题“在工业革命前,有过什么样的劳动阶级”的回答中,恩格斯认为“在古代,劳动者是主人的奴隶……在中世纪,劳动者是土地贵族的农奴……此外,在中世纪,直到工业革命前,城市里还有在小资产阶级师傅那里做工的手工业帮工,随着工场手工业的发展,也渐渐出现了受较大的资本家雇用的工场手工业工人。”[1]676-678从以上文本可以清楚地看到当时的恩格斯认为无产阶级作为“劳动阶级”,是在19世纪工业革命之后才产生的,是近代社会发展特有的产物,而历史上的奴隶、农奴以及工场手工业工人只是贫穷的“劳动阶级”,并不是无产阶级。可见,这一时期恩格斯所理解的无产阶级只是特指马克思所说的“现代无产阶级”即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劳动者,并不包括“现代”之前的古代无产阶级。

与恩格斯不同,马克思始终认为除了工业革命以来产生的作为资产阶级掘墓人的“现代无产阶级”之外,历史上产生的奴隶与农奴阶级也是无产阶级。比如,在写于1847年上半年的《哲学的贫困》中,马克思认为“资产阶级从一开始就有一个本身是封建时期无产阶级残存物的无产阶级相伴随”。文中“封建时期的无产阶级”指的无非是奴隶与农奴阶级,在西方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过渡时期,他们脱离封建宗法的束缚,转变身份成为自由的、靠出卖劳动力为生的现代无产阶级。这种转变与资本主义的萌芽、发展、壮大直到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建立是一体两面的过程。在送给娜.吴亭娜的那一本《哲学的贫困》上面,马克思对“封建时期无产阶级”加了内容为“劳动阶级”的边注,说明马克思把不同时代的“劳动阶级”都视为无产阶级[1]614。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马克思写道“罗马的无产阶级依靠社会过活,现代社会则依靠无产阶级过活”[2]467。马克思一直把罗马奴隶制作为古代奴隶制的典型形态,“罗马的无产阶级”绝不可能是指罗马的奴隶主阶级,只能是罗马社会中脱离生产资料的、处于奴隶主剥削与压迫下的劳动者——奴隶阶级。

马克思把古代社会中的奴隶与农奴理解为无产阶级的文本还有多处,限于篇幅,本文仅列举以上具有代表性的两处就很能说明马克思与恩格斯在奴隶、农奴是否是无产阶级的问题上的差异。对于奴隶与奴隶主、农奴与封建领主之间的阶级对立,恩格斯在其文本中多是用剥削阶级与被剥削阶级、压迫阶级与被压迫阶级之类的词汇来表述,而除了确认剥削与被剥削、压迫与被压迫关系之外,马克思形成了对人类历史各阶段的共通理解,把奴隶与奴隶主、农奴与封建领主、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对立统一理解为无产阶级与有产阶级的对立。

马克思与恩格斯对无产阶级理解的差异在早期尤为突出。恩格斯彰显这种差异的文本《共产主义原理》写于1947年很能说明问题。从1844年11月底马克思与恩格斯在巴黎第二次会面确立共同的见解,决定共同创立无产阶级科学理论的伟大事业开始,到恩格斯《共产主义原理》的完稿不过短短三年时间而已。在此期间两人虽一起著有《神圣家族》、《德意志意识形态》(这两本书虽是马恩共同著述的,但实际上主要是马克思写作的,恩格斯着笔不多),唯物史观的原理也已基本阐明,但是此前20余年两人特异的成长经历如家庭环境、教育背景等造成各自的思想“前见”没有也不可能在这短短三年间完全磨合一致。事实上,这种差异在整个唯物史观的理论创造活动中都存在着。正是因为以上原因,恩格斯此时在奴隶、农奴是否是无产阶级问题上和创立马克思主义的第一提琴手——马克思有偏差是正常的。

随着时间推移,伴随着理论的“交融”,恩格斯认识到在无产阶级的历史普遍性问题上与马克思的差异而改变了说法。这种改变在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得到很好的体现。如恩格斯认为希腊从氏族制向国家转变“所缺少的只是这样一个机关,它不仅使正在开始的社会分裂为阶级的现象永久化,而且使有产者阶级剥削无产者阶级的权利以及前者对后者的统治永久化”[3]125。在分析希腊国家制度时,恩格斯认为由于制度中加入了私有财产这一“全新的因素”,“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按照他们的地产的多寡来规定的,于是,随着有产阶级日益获得势力,旧的血缘亲属团体也就日益遭到排斥;氏族制度遭到了新的失败”[3]133。希腊是典型奴隶制国家,这两节文本说明恩格斯把奴隶阶级理解为无产阶级,奴隶与奴隶主间的对立根源是有产与无产的对立。在第九节“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中,恩格斯更是认为“此外,在历史上的大多数国家中,公民的权利是按照财产状况分级规定的,这直接地宣告国家是有产阶级用来防御无产阶级的组织”[3]192,这就把历史上一切阶级对立理解为有产与无产的对立,这和马克思一直以来的看法一致起来了。

恩格斯和马克思在早年马克思主义草创时期就共同认识到资本主义社会中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对立是有产与无产的对立,这一看法并没有改变过。但是恩格斯何时开始意识到奴隶与农奴也属于无产阶级并不是很清楚,可能早于写作《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的1884年。恩格斯虽一直强调一切人类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阶级斗争是历史发展的动力,但是前资本主义时期的奴隶与奴隶主、农奴与封建领主间的阶级斗争是可以只从劳动者与剥削者、被压迫者与压迫者的人道主义角度来解释的。这种可能性的文本支撑正如之前所说的,恩格斯一般都是用被剥削者、被压迫者、劳动者此类的词汇言说奴隶与农奴的阶级地位的。如果恩格斯只是在1884年或稍早才开始意识到此问题,可能的原因是1883年马克思逝世,恩格斯开始整理出版马克思的著作,经过马克思文本的“提示”才意识到这种区别。

关于马克思与恩格斯早年对奴隶、农奴是否是无产阶级看法为什么不同,最可能的直接原因是他们在古代史的研究中对奴隶与农奴的社会地位及社会处境有不同的看法。事实上,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中不承认奴隶与农奴是无产者,并且给出这样的理由。首先恩格斯认为现代无产阶级的生活处境与社会处境比奴隶与农奴要差。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中,恩格斯就通过亲身观察和可靠材料,描述了英国无产阶级的贫穷、疾病、教育缺乏、受宗教蒙骗等悲惨的生活状况。而在《共产主义原理》中,恩格斯对现代无产阶级与奴隶、农奴的生活状况进行了对比。“单个的奴隶是某一个主人的财产,由于他与主人利害攸关,他的生活不管怎样坏,总还是有保障的。单个的无产者可以说是整个资产者阶级的财产,他的劳动只有在有人需要的时候才能卖掉,因而他的生活是没有保障的。”“农奴的生活有保障,无产者生活无保障。农奴处在竞争之外,无产者处在竞争之中。农奴可以通过各种道路获得解放。”此外,更为重要的是“农奴占有并使用一种生产工具,一块土地”,恩格斯通过古代史的考察,认为奴隶与农奴在被压迫、剥削的同时也是小生产者,占有生产工具、土地等私产,他们相较于资本主义时代与生产资料完全脱离的现代无产阶级,确实不能说是无产的。[1]679

但是,马克思实际上并不反对恩格斯提出的以上理由,他也有类似的承认奴隶、农奴生活较之于现代无产阶级有保障的说法。在《资本论(1863—1965年手稿)》中,马克思就认为“奴隶只有在外界威胁的鞭策下才劳动,而不是为了自身生存而劳动,这种生存并不属于他,然而生存是有保障的;反之,自由工人倒是受自身需要的驱使而劳动。”[4]512对于恩格斯提出的奴隶、农奴是私有者的理由,马克思也认为“劳动者对他的生产资料的私有权是小生产的基础,而小生产又是发展社会生产和劳动者本人的自由个性的必要条件。诚然,这种方式在奴隶制度、农奴制度以及其他从属关系中也是存在的。”[5]872“某些历史学家感到惊异的是……负有徭役义务的人或农奴竟能有财产和——相对地说——财富的独立发展。”[6]

以奴隶或农奴占有生产工具、土地等生产资料为由,确实可以得出否认奴隶、农奴是无产阶级的结论,因为这的确和资本主义时代与生产资料完全脱离的现代无产阶级有很大的不同。但是,在对以上两点理由都赞同的情况下,马克思与恩格斯却得出截然不同的结论,那么肯定有其他的原因。在对《共产主义原理》第十五个问题的解答中,恩格斯明确了他做出那一否认的更重要原因:“私有制不是一向就有的;在中世纪末期,产生了一种工场手工业那样的新的生产方式,这种新的生产方式超越了当时封建和行会所有制的范围,于是这种已经超越旧的所有制关系的工场手工业便产生了新的所有制形式——私有制。”[1]684恩格斯这一论断明确了私有制是工场手工业之后才产生的一种所有制形式,并且不同于“当时封建和行会所有制”,与封建所有制之前的各种所有制形式更是差异巨大。我们可以看到,在恩格斯的《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这一他最早论述私有制的文献中,大量使用了“私有制”概念,但其中每一个“私有制”都是意指这种工场手工业的及资本主义的所有制形式。如果说恩格斯这一论断的意思是私有制产生于工场手工业时期,工场手工业之前的各种所有制形式都是“非私有制”的话,基于这种明显有误的理解,恩格斯当然会否认奴隶与农奴是无产阶级。

在私有制的产生时期问题上,马克思与恩格斯明显不同。马克思认为私有制古已有之,不论是奴隶制还是农奴制,都是典型的私有制形式。这种私有制中,奴隶主与封建领主占有能使之居于社会支配地位的生产资料,因而奴隶与农奴不得不依附他们生活,在社会经济形态中处于被支配的、从属的地位。这种依附、从属表现为“在奴隶制关系和农奴制关系中,没有这种分离(人类存在的这些无机条件同这种活动的存在之间的分离);而是社会的一部分被社会的另一部分当做只是自身再生产的无机自然条件来对待。奴隶同他的劳动的客观条件没有任何关系;而劳动本身,无论是奴隶形式的,还是农奴形式的,都被作为生产的无机条件与其他自然物列为一类,即与牲畜并列,或者是土地的附属物”[4]139。也就是说奴隶与农奴是“直接属于生产资料之列”。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只是生活资料的所有者,生活资料表现为劳动主体的自然条件,而无论是土地,还是工具,甚至劳动本身,都不归自己所有。这种形式实质上是奴隶制和农奴制的公式”[4]152。

这种讲法看似和马克思同时承认的奴隶、农奴能有财产、劳动工具甚至土地等生产资料,是小私有者的说法相矛盾,但对马克思来说却未必如此,因为不能如政治经济学那样“在原则上把两种极不相同的私有制混同起来。其中一种以生产者自己的劳动为基础,另一种以剥削他人的劳动为基础。它忘记了,后者不仅与前者直接对立,而且只是在前者的坟墓上成长起来的”[5]876。正是在此基础上马克思分别从奴隶、农奴作为所有主体的劳动者的立场和奴隶主、农奴主作为所有主体的剥削者的立场对两者展开论述的。在这两种“有产”的对立中,奴隶与农奴处于被支配和从属的地位,相对于奴隶主和农奴主的“有产”而言,可说是“无产”的,所以马克思自然也就认为奴隶与农奴可说是无产阶级。

按照正统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看法,马克思与恩格斯的哲学思想往往被划上等号,视作无法分割的一个整体。而实际上,由于不同“前见”所形成的视域之间的历史性,把两个人的思想看做完全是一回事是不可能的和不切实际的。有什么样颜色的眼睛,看见的就只是什么样颜色的世界,在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解释过程中,视域的融合也被视域本身的界限所限定。而以马克思与恩格斯思想完全相同这样的先入之见进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解释工作,可能的后果是只注意到马克思与恩格斯相同的地方而对他们之间的不同视而不见,这样就难免会误解马克思的同时又误解恩格斯,无助于正确把握与领会他们各自的思想,更无助于对马克思主义的深刻理解。

在奴隶与农奴是否是无产阶级的观点上的差异说明至少在马克思主义草创时期马克思与恩格斯在思维方式以及研究方法上有很大的不同。比较而言,恩格斯更加接近科学家,知识结构也主要在自然科学方面。自然科学的研究方式就是把对象从各组成部分相互影响与作用的系统中抽离出来,孤立地加以研究,生成的结论也是直指对象的“自身性”而忽视与其它事物的关联性。如恩格斯“就事论事”,分别实证地考察了奴隶、农奴及工人阶级的生活状况,结论固然也不错,但却难以看到各时代劳动阶级共同的地方,不能从有产——无产的层面把握其中的内在一致性。而马克思一直追求超越实证的视野与超验的理想,反对把问题理解地“太表面化和太无内在联系”。正如把奴隶和农奴甚至历史上一切的劳动阶级都称之为无产阶级一样,马克思也把资本主义社会中依靠资本逻辑实现对无产阶级统治与奴役的资产阶级视为奴隶主,把虽有人身自由但实际上因为和生产资料相分离,为了满足生存需要而不得不被资本家剥削剩余价值的无产阶级称之为奴隶。资本主义社会也不过是“现代奴隶制”、“解放了的奴隶制”,其中的每一个人都是“为挣钱而干活的奴隶,自己的利己需要和别人的利己需要的奴隶”[1]313。

目前在如何对待马克思与恩格斯关系的问题上,主要有马恩同一论、马恩差异论及马恩对立论三种观点。马恩同一论认为马克思与恩格斯思想观点完全一致,是一块整钢;马恩差异论则认为马克思与恩格斯在教育背景、研究方向、思想倾向及语言习惯等方面的差异不是根本性的,他们在基本观点上仍然是一致的;马恩对立论则强调马恩斯与恩格斯在辩证法、唯物论等的基本观点上差异巨大,甚至是对立的。这几种观点多是在马克思与恩格斯思想总体层面进行具有倾向性的论说,同时也指出了他们在许多关键点上的不同。但是,这种论证方式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不论强调马克思与恩格斯的同一、差异还是对立,都必须在明确了前问题即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硬核为何的基础上才能继续。言说都是立足文本的言说,而历史的文本总是开放的,加之马克思没有系统论述过他思想,所以对我们这些后人来说马克思的文本就有了非常开放的特性。这就造成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马克思与恩格斯,甚至每一个人看到的都是独一无二的马克思与恩格斯。在这种“特异化”了的马克思与恩格斯基础上讲马克思与恩格斯间的关系,往往就变成了虽有各种根据,但说来说去不过是自说自话,谁也说服不了谁的情况。就比如以前许多人把马克思主义哲学讲成物质本体论,而现下基本认同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实践本体论,在对马克思主义不同的总体性理解的基础上争论马恩关系问题,往往难有确切答案。只有在根本论点上不同甚至矛盾才能构成对立,而在根本观点基本一致而具体观点有所不同的情况下才是差异。所以,在考察马克思与恩格斯间的关系时,还要注意理论的依据是否关涉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核心,明确马克思与恩格斯之间是对立还是差异,更应该注意在共同的马克思主义“范式”基础上来谈二者间的关系,否则只会让问题更加含混。

其次,不能否认的是马克思与恩格斯的思想本身也具有历史性,这意味着从马克思主义问世开始,面对科学的新进展、各种现实实践问题以及诸多理论文献材料的积累与研究深入,马克思与恩格斯的思想也总是处在变化之中:马克思主义在不断地“修正”自身。正如恩格斯后来意识到在什么是无产阶级问题上与马克思的不同而改正了早期的错误一样,我们在论说马克思与恩格斯的关系时也应该采用一种思想史式的研究方法,明确他们各自不同思想的变化脉络,以不同时期的文本为基础,追根溯源,具体论证,而不只是停留在对比思想特质、理论兴趣等的差异层面上,这样才能促进理论研究的深入。

[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896.

[责任编辑 高 锐]

B027

A

1004-9975(2015)04-0009-04

2015-03-19

朱银银(1984—),男,湖北枣阳人,武汉大学哲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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