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治性宫颈炎综合治疗效果分析
2015-12-02孙奉铭
孙奉铭
伊通满族自治县血站,吉林四平 130700
临床中,育龄妇女是宫颈炎的多发群体。而宫颈炎如果经多次治疗仍无明显好转,且宫颈肥大及白带和糜烂等症状,难以改善甚至加重,最终转变成为难治性宫颈炎。在已婚或有性生活史的妇女中,宫颈炎主要表现--宫颈糜烂疾病的发病率一般为25%~60%[1],对于宫颈炎的治疗,临床上尽管LEEP术是常用也是较为有效方法,但仍有很多的不足,治疗效果不太满意。而相关研究表明,LEEP术后联合干扰素用药,能有效改进治疗的效果[2]。结合临床实践,该院对于2014年3—12月收治的114例该类患者,用重组人干扰素α-2b联合LEEP术,和只单纯进行LEEP术的综合治疗的效果进行对比,取得了较为满意的研究效果,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整群选取该院治疗的难治性宫颈炎患者114例为研究对象,并按随机原则把他们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每组57例。对照组患者中,年龄为 25~52岁,平均年龄为(36.1±5.2)岁,按宫颈炎类型划分,宫颈糜烂共21例,宫颈肥大共19例,宫颈息肉共10例,其他共7例;观察组患者中,年龄为25~53岁,平均年龄为(36.2±5.1)岁。按宫颈炎类型划分,宫颈糜烂共23例,宫颈肥大共16例,宫颈息肉共13例,其他共5例。该两组患者从年龄、疾病类型等一般资料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 方法
两组患者均于月经干净后3~7 d,进行LEEP环切术治疗,依据宫颈糜烂的程度,呈线性或者深锥形切除,切除的范围到达糜烂组织边缘0.3 cm为宜,切除的深度大约为0.5~0.8 cm,应当彻底切除掉宫颈糜烂部位的组织,并保持切除部位组织的完整性。在切除以后,把全部的切除组织送交病检科给予常规病检。在手术之后,该两组患者均都给与常规的抗生素预防感染治疗,时间为3~5 d。观察组则采用在对照组治疗的基础上,再给予患者药物重组人干扰素α-2b栓(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20020103)进行治疗,1枚/次,次/2d,并连续用药10 d。两组均为每4周为1个疗程。全部患者手术后禁止盆浴与性生活。
1.3 主要观察指标
观察和对比两组患者4周后的治疗总有效率,并将患者的血清IL-6、IL-8在治疗前后的水平,进行统计与比较。
1.4 评价判定标准
以患者症状体征消失,宫颈表面和形态均恢复正常为有效;以患者症状体征均明显改善为好转;以患者症状体征无改善或有进一步加重为无效,总有效为有效率和好转率之和[3]。
1.5 统计方法
运用统计学软件为SPSS20.0,计数资料用率(百分数)表示,并用χ2检验,计量资料用均数标准差(±s)表示,采用t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临床疗效对比
经过4周的治疗,观察组患者的治疗总有效率为94.7%,明显高于对照组(85.9%),该两组患者的总有效率对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见表 1。
表1 观察组和对照组患者临床治疗效果对比[n(%)]
2.2 两组患者血清IL-6、IL-8水平对比
治疗4周后,观察组患者的血清IL-6、IL-8指标分别为(50.03±0.83)、(51.20±0.44)pg/mL, 明显低于对照组的 (58.66±6.99)、(57.30±6.37)pg/mL,该两组患者的血清 IL-6、IL-8 指标对比,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t=6.027、5.839,P<0.05)。
3 讨论
在妇科病中,宫颈炎常见于育龄妇女中,其主要诱因是长期的慢性病变刺激。宫颈炎又有急慢性之分。急性宫颈炎常伴随急性子宫内膜炎及急性阴道炎[4]。但临床中,主要以白带增多,且呈黏稠状黏液或脓性黏液,有的伴有血丝或者夹带有血丝为主要表现的慢性宫颈炎,较为多见。有研究表明,血清IL-6与IL-8水平的升高在宫颈炎患者中较为普遍,而且慢性患者要普遍高于急性患者,同时还会随病情变化而发生变化。尤其在难治性宫颈炎患者中,变化情况较大。以往治疗方法有激光、冷冻、电烫、微波等,其原理是使宫颈表面的柱状上皮烧灼凝固坏死、脱落,最后被新生的鳞状上皮覆盖而愈合。这些方法治疗轻度宫颈糜烂,治愈率可达90%[5-6],但治疗中、重度宫颈糜烂,一次治愈率仅70%。对重度宫颈糜烂以及糜烂面较深的病变疗效欠佳,且上述方法均无法行宫颈锥切及取病变组织送病理学检查。
综合性宫颈炎大多因为分娩、流产、手术损伤宫颈或性传播疾病而引起,其中病毒感染是主要原因之一,如单纯疮疹病毒、人乳头瘤病毒、巨细胞病毒等。有效的抗病毒药物治疗对于改善宫颈糜烂、预防宫颈癌及提高妇女健康有着重要的意义[7]。干扰素α-2a具有广谱抗病毒作用,经阴道给药直接作用于病变部位,在局部发挥抗病毒作用,同时调节机体免疫能力,促进组织再生修复,加速宫颈糜烂面的自然愈合[8],明显改善患者的临床症状。
目前,运用LEEP术治疗宫颈炎的方法广受肯定。LEEP刀采用的是高频无线电刀通LEEP金属丝,由电极尖端产生3.8兆赫的超高频(微波)电波,在接触身体组织时,由组织本身产生阻抗,吸收电波并产生高热,从而使细胞内水分形成蒸汽波,来完成各种切割和止血等手术和目的,同时对切口边缘组织的病理学检查不会造成影响[9]。而重组人干扰素α-2b,具有提高免疫功能,和抑制细胞增殖等作用,运用它可以通过和细胞表面受体的结合,进而诱导细胞产生多种抗病毒蛋白,达到抑制病毒在细胞内的繁殖,从而增强包括巨噬细胞的吞噬功能、淋巴细胞对靶细胞的细胞毒性和天然杀伤性细胞的功能等免疫功能的显著提高。
该院将收治的患者分组后,分别给予不同的治疗,结果显示,经过4周的治疗,观察组患者的治疗总有效率为94.7%,明显高于对照组(85.9%),该两组患者的总有效率对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与廖莳等[10]研究结果基本相符。这也说明运用LEEP术联合重组人干扰素α-2b进行治疗,效果更为明显。等临床研究证实,患者的血清IL-6、IL-8水平是评价综合性宫颈炎患者预后疗效的重要指标。该研究中,观察组患者的血清IL-6、IL-8 指标分别为 (50.03±0.83)、(51.20±0.44)pg/mL, 明显低于对照组,该两组患者的血清IL-6、IL-8指标对比,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6.027、5.839,P<0.05),和周香球等[11]研究结果基本相符,这也说明,LEEP术联合重组人干扰素α-2b进行治疗发挥了较好的治疗作用。
通过研究和比较,运用重组人干扰素α-2b联合LEEP术,治疗效果令人满意,其治疗后不同时段的,治疗总有效率以及血清IL-6和IL-8水平变化波动幅度,表现出较好的效果。因此,运用重组人干扰素α-2b联合LEEP术治疗难治性宫颈炎的方法,值得临床推广和应用。
[1]朴永华.宫颈炎的临床症状、原因与防治研究[J].医学信息,2011,24(9中旬刊):225.
[2]钟小烨,余文洁,莫潘艳,等.外用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用于LEEP刀宫颈治疗后的临床疗效观察[J].医学信息,2014,27(8中旬刊):196.
[3]卢晓声,郑伟.宫颈环形电切术对妊娠影响的研究进展[J].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2007(3).
[4]刘渝红,付思明,朱永先.已婚妇女慢性宫颈炎发病危险因素的Logistic回归分析[J].中国妇幼保健,2013,28(27):376.
[5]Ramos BR,Polettini J,Marcolino LD,et al.Prevalence and risk factors of Chlamydia trachomatis cervicitis in pregnant women at the genital tract infection in obstetrics unit care at Botucatu Medical School,Sao Paulo State University-UNESP,Brazil[J].Journal of Lower Genital Tract Disease,2011,15(1):20-24.
[6]黄立莉,陈磊,曾洁明,等.重组人干扰素α-2b凝胶治疗慢性宫颈炎疗效观察[J].中国医药导报,2011(4):391.
[7]Crichlow CW,Wolner HaP,Esehenbaeh DA,et al.Determinants of cervical ectopia and of cervicitis:age,oral contraception,specific cervical infection,smoking,and douching[J].American Journal of Obstetrics and Gynecology,2014,3(3):304-305.
[8]俞南征.干扰素栓加微波治疗中重度宫颈糜烂120例临床观察[J].福建医药杂志,2013(2):175-176.
[9]Chacko MR,Wiemann CM,Kozinetz CA,et al.Efficacy of a mo-tivational behavioral intervention to promote chlamydia and gonor-rhea screening in young women:a randomized controlled trial[J].Journal of Adolescent Health,2013,20(9):649-650.
[10]廖莳,黄志欣,吴秀霞,等.LEEP刀治疗宫颈病变的疗效研究[J].中国妇幼保健,2013,28(2):228.
[11]周香球,黄顽强.干扰素栓联合红外光治疗中重度宫颈糜烂55例疗效观察[J].中国航天医药杂志,2012(4):247-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