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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中亚五国贸易交往与产业结构变动关系实证研究

2015-11-29魏明亮王林霞

关键词:五国中亚总额

魏明亮,王林霞



陕西省-中亚五国贸易交往与产业结构变动关系实证研究

魏明亮,王林霞

(西安财经学院,陕西西安710100)

新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战略实施,为陕西省拓展与中亚五国的经贸交往创造了有利环境。本文利用2004-2013年陕西省与中亚五国的贸易数据与产业数据,采用单位根检验、协整分析、Granger因果检验等计量方法对陕西与中亚五国的贸易和产业结构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结论表明:陕西省与中亚五国之间的贸易交往对区域产业结构具有优化效应,区域产业结构的优化同时会改善双方的贸易结构。

中亚五国;贸易交往;产业结构

一、引 言

“新丝绸之路经济带”是我国重要的发展战略,它对于全面推动我国经济的全球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陕西省作为古丝绸之路的起点,同时又是西部大开发的桥头堡,必将在“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扮演重要角色。中亚五国作为中国西出国门的第一站,扼守陆上丝绸之路的咽喉,其重要的地缘位置决定了其在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的特殊地位。因此,研究陕西省与中亚五国之间国际贸易与产业结构的关系,对于加深两地的经济往来,推动新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的实施会起到较为关键的作用。

为此,大量学者进行了相关研究,这些研究中大多从宏观的国家或地理区域角度,研究与中亚五国间的贸易交往与产业结构问题。李育华、郭新年认为,西部地区企业在经济技术、产业结构及对外贸易上与中亚国家具有互补互利的优势[1];刘英研究了我国西北地区在上合组织成员国,特别是与中亚国家中的贸易地位问题,研究认为中国西北地区应发挥与中亚国家合作中的区位优势,因势调整地区产业结构和经贸格局[2]。王永静、程广斌则认为对中亚的研究应重点放在更为微观的产业或企业角度,积极推进双方更加具体的合作[3];刘希宋、邱瑞等基于VAR模型研究了我国对外贸易与产业结构间的关联关系,得出我国对外贸易和第一、二、三产业之间相互促进,存在长期的动态均衡关系,特别与第二产业间的相互促进作用尤为明显[4];于树一则对中国与中亚国家经贸合作的特征进行了研究,认为二者间的合作类型主要是商品服务贸易、投资与经济技术合作,中亚国家的产业结构失衡决定了中亚国家商品贸易结构单一,出口以能源和原料产品为主,进口以轻工业品和食品为主[5]。近年来,随着双方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以及双边贸易的不断加深,中国出口中亚五国的商品结构有了较大改变,从过去以服装鞋帽和日用百货等轻工业品为主逐步扩大到高科技产品,中国与中亚五国大型合作项目的增多,带动了大批大型机械设备的出口[6]。李婷、李豫新则具体研究了中国与中亚五国的农产品贸易互补性问题,并认为双方在农产品生产要素和农产品贸易方面均存在互补性,且贸易互补性与生产要素的互补性相吻合[7]。总之,贸易合作是我国与中亚国家目前最主要的产业合作形式,并对双方的产业结构变动产生了一定影响。但中国与中亚国家贸易产品结构失衡问题,即中国长期向中亚国家出口工业制成品,从中亚国家进口原材料等初级产品,这种贸易失衡已经引起中亚国家心理失衡[8]。关于陕西省对外贸易与产业结构的研究文献较多,但关于陕西省与中亚地区贸易的实证研究文献还较为稀少。操莉认为陕西省与中亚五国的贸易结构具有一定互补性,陕西省教育科研优势可以推动中亚五国与陕西省的技术交流合作,并转化为陕西省与中亚五国发展经贸关系的动力[9]。

综上所述,国内学者从宏观视角研究我国与中亚五国间的贸易交往与产业结构关系的文章较多,但从实证角度研究陕西省与中亚五国贸易与产业结构关系的文献还较少。两地在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特殊战略地位,决定了对两地间贸易交往与产业结构变动关系研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这也正是本文进行研究的出发点。

二、对外贸易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关系实证研究

(一)变量的设定和数据处理

本文使用的原始数据为2004-2013年期间陕西省与中亚五国进出口总额、出口总额、三次产业占全国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以上原始数据来自《陕西省统计年鉴》(2005-2014年)。其中,陕西与哈萨克斯坦的进出口总额、出口总额分别表示为HY、HEX;陕西与乌兹别克斯坦分别表示为WY、WEX;陕西与吉尔吉斯斯坦分别表示为JY、JEX;陕西与塔吉克斯坦分别表示为TY、TEX;陕西与土库曼斯坦分别表示为KY、KEX。陕西三次产业在GDP中所占比重分别表示为GDP1、GDP2、GDP3。

表1:2004-2013年陕西与中亚五国外贸情况和GDP构成(单位:亿美元;%)

数据来源:根据《陕西统计年鉴》(2005-2014年)整理所得

注:由于陕西省与中亚五国的外贸往来主要以单向贸易为主,尤其近年来陕西对中亚五国几乎都是出口,进口数额可以忽略不计,从贸易数据可以反映出来,故本文从外贸总额和出口额两方面分析与三次产业比重之间的关联性。

由表1可知,在2004-2013年期间,陕西与哈国的外贸总额是不断增加的,从2004年的0.0468亿美元增加到2013年的0.35847亿美元,增加了6.7倍;出口总额由2004年的0.0358亿美元增加到2013年的0.35847亿美元,增加了9.01倍,反映了陕西对哈国的出口大于进口。同上,陕西与乌国的外贸总额从0.0268亿美元增加到0.64712亿美元,增加了23.15倍;出口总额从0.0004亿美元增加到0.64712亿美元,增加了1616.8倍,这巨大的倍数差距说明,在这期间,陕西与乌国的外贸交易以出口为主,进口交易寥寥无几。此外,陕西与吉国、塔国、土国这三个国家的贸易额近年来也有所增加,但从统计数据可以看出,主要是出口贸易,没有进口贸易。综上所述,陕西与中亚五国的总体贸易不多,以与哈国、乌国为主;贸易结构存在严重缺陷,贸易顺差严重,出口占比太大,甚至占据所有比重,这种状况不利于陕西产业均衡发展。陕西与中亚五国之间的贸易存在很大的调整空间。

从2004-2013年的陕西产业结构的变化来看,第一产业所占比重(GDP1)较低,呈下降趋势,但整体波动不明显,平均稳定在10.51%;第三产业所占比重(GDP3)次之,整体也呈下降趋势,平均稳定在36.27%;第二产业所占比重(GDP2)最高,平均达到53.15%,目前仍呈上升趋势(如图1)。说明陕西的产业结构呈“二三一”状态,以工业为主,符合陕西目前的发展状况。

图1:陕西2004-2013年产业结构变化趋势

(二)变量的单位根检验

理论表明,计量经济是建立在时间序列平稳性的基础上的,若用非平稳系列进行回归分析,会导致全部变量具有相互关系,出现伪回归,故对变量进行回归分析首先要进行单位根检验。

首先根据表1的原始数据进行单位根检验,验证数据的平稳性。

表2:原数据ADF检验

说明:(C,T,K)表示ADF检验式是否包含常数项、时间趋势项以及滞后期数。

计量经济理论表明,若ADF检验结果大于临界值,说明时间序列是非平稳的。故从表2单位根检验的结果看来,原数据是不平稳的,变量之间可能出现虚假回归。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同时为了消除数据的异方差性,本文对原数列进行对数处理。理论表明,数据取对数后并不会改变数列的时序性,并容易达到目的。假设原数列取对数,变量记为LHY、LHEX、LGDP1、LGDP2、LGDP3等。为了使原数列变得平稳,本文将其对数化的数列进行一阶差分处理,其差分序列表示为△LHY、△LHEX、△LGDP1、△LGDP2、△LGDP3等。

根据理论,将取对数的数据再次进行单位根检验,验证数据的平稳性,结果见表3。

表3:取对数后ADF检验结果

说明:(C,T,K)表示ADF检验式是否包含常数项、时间趋势项以及滞后期数。

表3的检验结果表明,原数据进行对数处理后,进行一阶差分处理,ADF检验统计量小于临界值,变量间的时间序列是平稳的,有助于下面的协整分析。

(三)协整分析

由于没有协整关系的变量的回归仍可能存在伪回归现象,因此在进行回归之前需要对进行协整检验,文章主要采用Johansen提出的“极大似然法”来进行检验,结果见表4。

表4:Johansen协整检验

理论表明,判断是否存在协整关系,看似然比统计量是否大于临界值,如果大于号成立,说明至少有一个协整关系存在,反之则说明不存在协整关系。表4的结果表明,变量LHY、LHEX、LJY、LJEX、LKY、LKEX分别于LGDP1、LGDP2、LGDP3之间在5%、10%的临界值下不存在协整关系,即陕西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以及土库曼斯坦三个国家的对外贸易总额、出口总额与三大产业比重之间不存在长期均衡关系。

变量LWY与LGDP1之间在5%、10%临界值下存在协整关系,变量LWEX与LGDP1、LGDP2、LGDP3之间均存在协整关系,而变量LWY与LGDP2、LGDP3不存在协整关系。即陕西与乌兹别克斯坦对外贸易的总额与第一产业比重存在长期均衡关系,但不与第二、三产业的比重存在长期均衡关系;陕西与乌兹别克斯坦对外贸易的出口额分别与第一、二、三产业的比重均存在长期均衡关系。从长期来讲,陕西第一产业比重的变动必然会导致对乌国外贸总额、出口总额的变动,同理,第二、三产业比重的变动也会使出口到乌国的总额变动。

变量LTY、LTEX与LGDP1在5%、10%临界值下存在协整关系,而变量LTY、LTEX与LGDP2、LGDP3之间不存在协整关系,即陕西与塔吉克斯坦对外贸易总额、出口总额与第一产业比重之间存在长期均衡关系,但这些变量与第二、三产业比重之间不存在长期均衡关系。从长期来讲,陕西第一产业比重的变化会导致出口到塔吉克斯坦总额变化。

(四)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

由于变量LWY与LGDP1,LWEX与LGDP1、LGDP2、LGDP3,LTY与LGDP1,LTEX与LGDP1之间分别具有协整关系,故可以采用VAR模型进行变量间的Granger因果检验。格兰杰定理表明:存在协整关系的变量至少存在一个方向上的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结果见表5。

表5: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结果

表5的结果表明,在选取滞后期为2期,变量LWY与LGDP1的原假设是Null Hypothesis,第一行“LGDP1 does not Granger Cause LWY”(LGDP1不是LWY的格兰杰原因)的接受概率是0.1041,说明原假设成立,即LGDP1不是LWY的格兰杰原因;第二行“LWY does not Granger Cause LGDP1”(LWY不是LGDP1的格兰杰原因)的接受概率是0.2066,接受原假设,即LWY不是LGDP1的格兰杰原因,说明LGDP1与LWY互不为因果。同理可得,“LGDP1 does not Granger Cause LWEX”概率为0.1883,接受原假设,即LGDP1不是LWEX的格兰杰原因,“LWEX does not Granger Cause LGDP1”的概率是0.0122,拒绝原假设,即LWEX是LGDP1的格兰杰原因,即存在单项因果关系;而LWEX与LGDP2、LGDP3分别互不为因果。LGDP1是LTY的格兰杰原因,LTY不是LGDP1的格兰杰原因;LGDP1是LTEX的格兰杰原因,LTEX不是 LGDP1的格兰杰原因。

以上研究结果表明,陕西与乌兹别克斯坦的外贸总额与第一产业的比重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即陕西第一产业比重的变化与外贸总额变化不存在Granger原因。而陕西对乌国出口总额的变化是第一产业比重的Granger原因,能对第一产业产生影响;但出口总额与第二、三产业不互为因果。此外,陕西第一产业比重的变动能对塔国的进出口总额、出口总额产生单项的因果关系,即第一产业的变动能影响进出口额,但反过来不能确定。由此可以看出,陕西与乌国和塔国的第一产业来往相对密集。

(五)回归分析

为了更好地分析进出口额、出口额与三大产业的定量因果关系,本文对上述变量进行回归分析。根据表4的分析结果,对具有协整关系的变量采用OLS方法进行回归,这些具有协整关系的变量分别是LWY 与LGDP1、LWEX 与LGDP1、LWEX与LGDP2、LWEX与LGDP3、LTY与LGDP1、LTEX 与LGDP1。回归结果如下:

LWY=-7.497335LGDP1+15.16044 (1)

(-2.77)** R2=0.49 F-statistic=7.68, D.W=1.14

LWEX=-17.76540LGDP1+38.73333 (2)

(-6.97)*** R2=0.86 F-statistic=48.63, D.W=2.67

LWEX=35.00768LGDP2-142.0018 (3)

(3.68)*** R2=0.63 F-statistic=13.54, D.W=2.78

LWEX=-16.66721LGDP3+56.88137 (4)

(-1.26) R2=0.17 F-statistic=1.58, D.W=1.54

LTY=-22.44057LGDP1+47.62021 (5)

(-2.78)** R2=0.52 F-statistic=7.73, D.W=2.08

LTEX=-19.83195LGDP1+41.68310 (6)

(-2.52)** R2=0.68 F-statistic=6.33, D.W=2.09

从回归结果来看,除了方程(4)的回归结果不显著。方程(1)和方程(5)的拟合优度在0.5附近,但其F统计量都通过检验,t值都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通过检验,考虑到现存数列的时间跨度较短只有10年,这会导致数列的时间发展趋势明显程度不高,从而导致了回归方程的拟合优度下降。综合判断,我们可以近似认为方程(1)和(5)通过显著性检验。其它回归方程(2)(3)和(6)基本通过显著性检验。上述回归结果表明,陕西省第一产业比重的上升必然导致陕西省对乌国和塔国的贸易总额及出口总额的下降;陕西第二产业比重的上升会导致陕西对乌国出口总额的上升;而陕西省第三产业比重的变动与对乌国的出口总额关系不显著。可见,第二产业比重的变动对陕西省的出口具有重大的意义。需要指出的是,统计方法的分析不应该脱离经济发展现实。作为中亚五国经济发展程度最高以及经济体量、土地面积和人口总量最大的哈萨克斯坦,虽然在统计数据上没有表现出显著性,但其巨大的资源总量与市场发展潜力,却是陕西省在制定与中亚五国之间的贸易政策时,所应重点考虑的对象。

三、结 论

通过上述实证研究,本文得出结论如下:

第一,从计量实证分析结果来看,陕西与哈萨克斯坦之间的对外贸易无协整关系,即不存在长期均衡关系,反映出陕西与哈国的贸易亲密度不够,导致贸易数据出现了较大的波动性,但二者之间在贸易关联性方面存在很大的上升空间。陕西与中亚五国间的贸易量之所以会出现规模小、不平稳、不连续、结构失衡等现象,其根源是由于两地间的产业对接程度太低导致。当代国际贸易越来越趋向于沿着产业链条进行的产业内关联贸易,主要体现为原材料-中间品-消费品沿着产业链条的贸易转化。只有两地间的产业环节对接成更为完整的产业链条,两地的比较优势才能在合作中凸显,两地间的贸易总量才会稳定提升,贸易结构也才会更趋优化合理。尽管陕西与中亚五国间存在产业结构互补,但在微观的企业层面,两地的产业对接、企业间合作或者合资还十分薄弱。为此,两地间应该出台更为微观具体的贸易投资等便利政策,以推动微观层面的企业合资或合作[10]。

第二,陕西与乌兹别克斯坦外贸出口额与第一、二、三产业均存在协整关系,即存在长期均衡关系,但出口额只与第一产业存在单项因果关系,和二、三产业均不具有因果关系,即陕西对乌国出口额的变动是导致第一产业比重变动的原因。此外,陕西与乌国的进出口总额与第一产业存在协整关系,但不存在因果关系。但这些并不能准确解释陕西与乌国的关系,从协整关系的方程可以看出,第一、三产业的变动与外贸总额及出口额呈负相关,而第二产业与其呈正相关,由这个角度来讲,第一、三产业的发展相对弱势,对陕西与乌国的经贸关系带动作用有限。而第二产业的快速发展则能带动陕西对乌国的出口,说明两个区域之间有可能在工业方面如能源、机械设备等方面加强紧密联系,实现产业的升级与调整。

第三,陕西与塔吉克斯坦对外贸易总额、出口总额与第一产业比重之间存在协整关系,即存在长期均衡关系,但这些变量与第二、三产业比重之间不存在长期均衡关系。从长期来讲,陕西第一产业比重的变动必然会导致外贸总额与出口总额的变动。同时,陕西与塔国外贸总额、出口总额与第一产业比重存在单项因果关系,即陕西第一产业比重变化是与塔国外贸总额、出口总额变化的Granger原因。也就是说,陕西产业结构的优化可以导致对外贸易结构的优化。从协整方程看到,第一产业比重与外贸总额和出口额呈负相关,也就是说,伴随着农业产业在陕西省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的逐步下降,工业和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的不断上升,陕西与中亚之间的贸易规模会不断扩大。

第四,由于陕西省与中亚五国之间的贸易规模总体不大,并且数据波动较大,因此,很多数据在统计方法上,没有通过协整检验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但这并不能否定这些数据之间存在的经济关系。数据的不稳定性也恰恰表明,陕西省与中亚五国的贸易尚处在初级阶段,产业之间的关联度不高,导致经济指标之间因果关系的不显著。但两地间的贸易交往,最近几年呈现出快速的增长势头。可以预期,随着国家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深入开展,两地间的国际贸易会得到更快速地发展,贸易对双方产业结构的优化效应也会越来越大。

综上所述,由于中亚五国之间资源禀赋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巨大差异,导致了陕西与中亚各国之间的贸易结构的差异。不同的贸易结构,对区域产业结构的促进效应也不相同。但总起来说,双方间的贸易交往优化了区域产业结构,区域产业结构的优化也同时促进了双方贸易结构的改善。

[1] 李育华,郭新年.浅议陕西省经济发展的机遇和战略[J].延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6(3):59-62.

[2] 刘英.中国西北地区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中的贸易地位[J].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4):142-149.

[3] 王永静,程广斌.中国(新疆)与中亚五国经济合作研究-一个文献综述[J].商业研究,2009(3):193-196.

[4] 刘希宋,邱瑞.我国对外贸易与产业结构关系动态分析[J].经济纵横,2009(4):110-111.

[5] 于树一.中国与中亚国家经贸合作的特征[J].俄罗斯中亚东欧市场,2010(9):30-37.

[6] 吴宏伟.中国与中亚五国的贸易关系[J].俄罗斯中亚东欧市场,2011(6):1-7.

[7] 李婷,李豫新.中国与中亚5国农产品贸易的互补性分析[J].国际贸易问题,2011(1):53-62.

[8] 毕燕茹.中国与中亚国家产业合作研究:基于产业结构国际化视角[D].乌鲁木齐:新疆大学,2010:1-3.

[9] 操莉.浅析中国陕西省与中亚五国的经贸关系[J].俄罗斯中亚东欧市场,2010(9):20-25.

[10] 魏明亮.陕西-中亚五国贸易结构及发展对策分析[M]//陕西省社科蓝皮书:丝绸之路经济带研究报告(2014).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141-154.

The Empirical Study on Bilateral Trade and Industrial Structure Changing between Shaanxi Province and the Five Central Asian

WEI MINGLIANG, WANG LINXIA

Strategy implementation of the new Silk Road economic belt for Shanxi province to expand economic exchanges and trade with five central Asian countries has created favorable environment. The thesis, using the trade and industry data from 2004-2013 in Shanxi province and the five central Asian countries , and adopting the method of ADF test, co-integration test and Granger causality test, is to analyze the trade and industrial structure relationship between Shanxi and the five central Asian countries. The conclusion proves that the trade between them has an optimization effect on the regional industrial structure, and regional industrial structure optimization at the same time will improve the trade structure of both parties.

Five Central Asian; foreign trade; industrial structure

F727.41

A

1008-472X(2015)05-0040-09

2015-04-17

陕西省与中亚五国产业对接中的投资机制与贸易机制研究,课题项目:陕西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项目编号:13SC002)

魏明亮(1973-),男,山东枣庄人,西安财经学院管理学院讲师,管理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产业经济,国际经济;

王林霞(1990-),女,河南项城人,西安财经学院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产业经济。

本文推荐专家:

吴旺延,西安财经学院管理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产业经济、国防经济。

李英东,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制度经济学、经济思想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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