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国族建构研究*
2015-11-29许红艳
许红艳
国族建构是现代民族国家最重要的核心之一,对马来西亚来说,自然也不例外。独立后的马来西亚,民族构成和民族成分十分复杂,属于典型的多民族国家。如何把这些不仅来源构成复杂,而且存在巨大差异性的不同民族维持在统一的马来西亚国家共同体内,让他们产生休戚与共的一体感,形成一个共同的国族——马来西亚民族,就成了马来西亚独立后面对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一、马来西亚国族建构的历史基础
在取得独立之前,马来西亚经历了英国百余年的殖民统治。英国的殖民统治影响深远,构成了马来西亚国族建构的历史基础。正是历史遗留下来的政治结构的不平衡和经济文化的不一致,以及多样性的地方传统和民族生活方式,为民族国家时代马来西亚的国族建构埋下了伏笔。
(一)英属马来亚时期多元社会的形成
西方殖民者到来之前,马来半岛的居民主要是马来人,人口不多,19 世纪60-70年代大约有20 多万人。[1]351英国殖民统治时期,随着殖民地的开发,锡矿开采与橡胶种植园迅速兴起,急需大量的劳动力。而当地的马来人由于人口少,无法满足这种需求。这种情况一方面引起了人口在区域内的流动,一些移民从苏门答腊岛和爪哇岛等地向马来半岛移动。这些移民包括爪哇人、米南卡保人、布吉人、苏门答腊马来人、亚齐人等。[2]119由于语言、文化、习俗相似,这些移民后来都融入到当地马来人群体中去了。另一方面,殖民政府大量引入移民劳工,以中国人和印度人为主的移民源源不断地进入马来半岛。
华人于19 世纪开始大规模迁入马来半岛。从1911年开始,几乎每年都有逾百万名华人迁入马来亚。至1957年马来亚独立时,华人人口已经达到2332936 人,占当时居民总数的37.1%。①转引自苏莹莹:《〈融合〉—马来亚五十载民族关系之画卷》,载《外国文学》2010年第3 期。除了华人外,随着对劳工需求的与日俱增,英国殖民者从印度引入了大量的契约劳工,到二战结束时马来半岛的印度人已达140 多万人。[3]
这些移民的到来大大改变了马来亚的社会结构。据1947年的人口统计,马来亚总人口是580.8万人,其中马来人占43.3%,华人44.9%,印度人10.4%,华人人口竟超过马来人。但在马来半岛,马来人仍然是最大的民族,占总人口的49.2%,华人占38.6%。[4]13对马来半岛的马来人来说,华人及印度人移民的到来影响深远,马来半岛不再是只有马来人的马来半岛,而是逐渐发展成为以马来人、华人和印度人三大族群为主的多元族群地区。
(二)英国的殖民统治与族群差异的形成
二战前,英国对马来半岛采取了“分而治之”的殖民统治政策。所谓“分而治之”,就是对不同民族,采取不同的态度与统治策略。对马来人,殖民统治者保留了苏丹的部分特权和马来人享有土地的特权,而把华人和印度人列为外来移民,不允许他们拥有土地和从事农业活动。这种“分而治之”的政策使三大族群彼此孤立存在不同的社会,造成他们在不同的领域中的不同分工:少数马来苏丹和贵族子弟进入政府体系成为行政人员,多数马来人在农村从事农业种植;华人多被安排进入各行各业从事商业活动或苦力劳工;印度人主要在胶园从事种植业。在殖民者的“分工”下,马来亚形成“华人有钱且大多数经商”“马来人贫困且大多务农、印度人主要集中在种植园”[5]13的畸形社会现象。
除了经济分工,殖民统治还造成三者间的政治分工。英国殖民者为了得到马来封建贵族的合作,曾与马来各邦苏丹签署协定,承认马来人是当地的“原住民”或者“土著”,承认并维护马来人的特权。马来人形式上分享了殖民者的政治统治权,其他民族则处于被统治地位。殖民者有意为之的“分而治之”奠定了马来西亚族群分化的基础,在其撤离马来西亚后,民族间的差异成了马来西亚建设“民族国家”道路上的一大障碍。[6]74-75
在“分而治之”方式统治之下,不同的族群发展出不同的语言文化、经济功能、聚居环境和教育制度。不同的族群各自以自己的族群成员为交往对象,没有异族通婚,奉行全然不同的生活方式、标准以及情感。由于各族群在各个层面都有很大的鸿沟,学者伊斯曼就说,“鲜少有国家像马来西亚,各民族分享同一领土,且参与统一整治体系,但共同点却是如此稀少”。[7]228马来亚于1957年独立时,日本学者藏居良造也评论道,“马来亚联邦拥有两个在人口数字上大致相等的民族,他们有着完全不同的文化、宗教、风俗、习惯和相互独立的经济领域,这在历史上还是首见的。”②转引自李国卿、郭梁、金永勋译:《华侨资本的形成与发展》,福建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99 页。
(三)民族意识的兴起与民族国家的独立
在独立建国的过程中,围绕着“马来亚联邦”问题,马来西亚的族群矛盾与族群问题暴露出来。三大族群围绕着马来人的特权、非马来人的公民权以及非马来语能否列入官方语言等问题展开斗争。马来人想保住自己的主权和特权地位,巩固其与英国殖民统治者战前就已结成的政治同盟,同时尽量阻止非马来人获得公民权,在此基础上谋求殖民地的独立。华人与印度人在追求殖民地独立问题上与马来人是一致的,但是,他们对马来人的特权表示不满,想要争取平等的公民权。三族群的政治斗争直接推动了其族群意识——马来人民族主义与华人民族主义等的形成。在此基础上,三族群各自成立了代表本族群利益的政党:“马来人全国统一结构”“马来亚印度人国民大会”和“马来西亚华人公会”。
1945年,英殖民政府提出“马来亚联邦”计划。该计划有两个主要内容:一是剥夺各州苏丹的管辖权;二是实行普及公民权,让非马来人获得平等的公民权。“马来亚联邦”计划遭到马来人的激烈反对。在马来人的反对下,英国殖民政府把“马来亚联邦”计划改为“马来亚联合邦”计划。后者决定保留部分马来苏丹的权力及象征性地位,同时对非马来民族的公民权从严处理。1948年2 月,英国人不顾非马来人的反对,正式在马来半岛推行“马来亚联合邦”计划。为了争取国家独立,三大族群精英在一系列重大问题上达成妥协,为国家的独立奠定了基础。1957年7 月通过了《马来亚联合邦宪法》,给予绝大部分非马来人公民权,但也同时确认了马来人的特殊地位。1957年8 月31 日,马来西亚正式宣布从英国殖民统治下获得独立。
追求独立过程中,马来民族主义的觉醒,激发马来人积极介入政治事务,在英国殖民政府的支持下,逐渐取得主导性地位。马来族群在这一政治斗争中,巩固了政治地位,使马来优先权合法化,而非马来人则承认马来语为国语、马来人的特权地位和保留地等来换取公民权。这一结果直接影响独立后马来西亚的国族建构过程与方向。
二、马来西亚国族建构途径的分歧
“联盟”赢得大选后在“巫统”党主席东姑·阿都拉曼的领导下,积极向英国当局交涉有关国家独立的问题。1957年8 月31 日,马来西亚取得独立。独立后,“联盟”政府负起新兴国家其中一项神圣使命——国族建构。谁是国家主人?谁的语文可以成为国语?何种文化能代表国家?这些问题背后涉及了国族建构必须处理的严肃问题:国民和公民权、国语和官方用语、国家文化等。
(一)国族建构的两种途径
马来西亚是在英国殖民统治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在取得独立之前,多族群社会已经形成。三大主要族群已建立起各自的教育制度、文化传统、传播媒体及社会组织,都参与开拓地方的经济发展;也都参加了国家独立、宪法及各关键性政治议题制定的过程。三大族群在不同的领域内各有所长,没有一个族群在当时可以一家独大,因此很难确认谁才是马来西亚的主体族群。因此,对于在这个新成立的国家中,应以什么样的族群文化和生活方式来整合分散的马来西亚社会,人们对此是有不同意见的。
马来人要求的是一个以马来主权为支配的国家。马来人从历史的角度出发,认为马来西亚是马来人的马来西亚,马来人拥有这个国家的主权,马来西亚民族以马来人为核心,以马来文化为特征,其他族群要向马来文化表示认同和效忠,从而将马来西亚建构成马来民族国家。例如马来西亚国民大学讲师阿都·马吉沙列(Abdul Majisalek)认为:“马来西亚民族意识的塑造,必须根据马来民族或土著意识为根基。”[8]马来学者阿兹·德拉曼(Aziz Deraman)认为,马来西亚民族应以国家文化原则为其文化内涵,[9]而所谓的国家文化实际上是以马来文化为核心的文化。大多数马来政治精英和知识分子主张在马来人掌握主导权的基础上用马来人的历史、文化和语言来整合分散的马来西亚社会,并将马来文化和马来语作为国民团结的基础,以期形成马来人想象中的马来西亚民族。
以华人为代表的非马来人因参与地方经济开拓,与马来人共同争取政治独立,制定宪法,所追求的是一个官方认可地位平等的多元社会。非马来人从公民权的角度出发,认为马来西亚是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马来西亚文化是在吸收各个族群的优秀文化之后才形成的,不论来自于哪个族群,每个公民都应享有平等的权利与义务,在此基础上,各个族群才能融合,一个崭新的马来西亚民族才会诞生。在华人社会中流传最广、影响最大的“马来西亚民族”概念是新马合并时李光耀提出的“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就意味着国家不等于某个族群或种族在这个国家有着特殊的地位、福利和利益。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不是马来人的马来西亚,华人的马来西亚,达雅人的马来西亚,印度人的马来西亚等。不同族群的特殊的和合法的利益必须在所有种族集体的权利、利益和责任的框架下被保护和促进。”[10]101
马来人和非马来人对国族抱有两种不同的想象:马来人以民族主义的逻辑来追寻自己的“民族国家”,非马来人则以文化多元主义的思路来期待之。前者以一个民族、语言、文化和宗教为出发点,单一和均质化的同化过程是其终极目标;后者认为在一个多元社会中,不同族群保有各自文化独特性,应持彼此相互尊重且和谐共处的精神与原则。这两种不同的观点,成为独立后国族建构时两股并存却又相互竞争甚至对立的主要力量。也就是说强调单一化国族的“民族主义”和“文化多元主义”,是马来西亚独立后国族建构政治竞争的主旋律。
(二)两种国族建构途径的最初较量
首先是公民权问题。《马来亚联合邦宪法》规定了马来西亚依法自动成为公民的条件。①依法成为马来西亚公民的条件有:1.独立日前,据1948年宪法规定已获得公民者;2.独立日时或独立日后生于联合邦者,归化成为公民的条件是法定年龄在21 岁以上以及品行良好;3.申请日前12年内有10年居住在联合邦内;4.愿永久居住联合邦;5.通晓马来语。根据宪法规定,绝大部分华人可获得公民权,成为马来西亚的正式成员。但宪法也同时确认了马来人特殊地位,确认马来人保留地制度、服务公职的保留名额制度;承诺向马来人颁发经营某些特殊行业执照和在教育方面给马来人奖助优待。宪法还规定马来语为国语,马来人信仰的宗教伊斯兰教为国教。[11]80-83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联合邦宪法反映了马来西亚是“马来人的马来亚”理念,就意味着这种理念开始获得权力的支持,也表明了未来的马来西亚社会将会以马来族群的文化作为整合的基础,这是“巫统”主导的马来西亚国族建构的开始。
其次是国民教育问题。二战后英殖民政府先后成立两个委员会调查马来亚地区教育问题,结果形成了两份报告书:《巴恩报告书》和《方吴报告书》。前者主张废除不同源流的学校,透过英语或马来语两种官方语言在国民教育中培养共同的马来亚国家观念。后者则建议承认华文教育并纳入国民教育的一环。两者都同意未来马来亚国民教育必须由国家主导,只是一个建议往“马来化”方向,另一朝“多元化”方向。1956年,“联盟”自治政府提出《拉萨报告书》。该报告书承认了非马来语教育的合法地位,即以国语为教学媒介的国民学校和以英语、华语或泰米尔语为主的国民型学校同时并存。但该报告书认为教育的“最终目标”乃是将不同源流的学校集中在一种以国语为媒介语的全国性教育制度下。此报告书成为日后教育法令的“原型”,马来民族主义在教育决策中占了上风。
再次是国语和官方用语问题。独立前制宪时马来语作为“国语”取得全民的共识,同时宪法规定10年后对马来语和英语的官方用语地位进行检讨。1967年,联盟政府有意将马来语列为唯一的官方用语,遭到华人的反对,华人建议将华语和泰米尔语同时列为官方用语。马来人成立“国语行动阵线”向政府施压,甚至要求重新检讨非土著公民权问题。文化多元主义和马来民族主义两种声音同时投向“联盟”政府,在双方的博弈下,最终通过了《国语法案》。该法案规定马来文是唯一的官方语文,但“如果最高元首认为合适的话,可允许官方用途继续使用英语”,同时更规定“这项法令将不影响联邦政府或任何州政府在官方或通讯上使用联合邦任何其他种族语文译文的权利,只要这是对公众有利的”。[12]106-108换言之,该法案是马来民族主义者和文化多元主义者博弈的结果,是双方达成的一种妥协。
三、马来西亚国族建构的实践
(一)“五一三”事件前的国族建构
独立后,以“巫统”为首的执政联盟主导了国族的建构。联盟领袖东姑·阿都拉曼的国族建构理念是:“马来人掌权,华人继续在国内建立商业信心,印度人在劳工界加强力量,使马来西亚迈向和平繁荣康庄大道。”马来西亚基本上是马来人的国家,只要维持马来人的政治权威,保持多元社会多元化性格,社会产生相互制衡的作用,大规模有组织的反叛行动自然消弭于无形之中,政府则可以安心地以调解人的角色继续下去。[13]118在此理念的指导下,马来西亚开始了其国族的建构。
政治上,马来人认为自己是马来西亚的“原住民”或者“土著”,有着比其他族群更加优越的政治和法律地位,而华人则是“外来”的马来西亚人,他们在政治上接受马来人“统治”是自然的,对“巫统”来说这是马来西亚国族建构的思想基础和法理基础。[14]42-58因此,马来西亚独立后不久,掌握政权的马来人就开始强化自己的政治地位。1959年,“巫统”在联盟党内部的席位分配斗争中,取得了2/3 的席位,此后便以此为原则进行席位分配。按规定,议会修改宪法的决定多数是议员总人数的2/3,这就意味着“巫统”可以撇开华人议员而自行修改宪法,从而确立了“巫统”在国家政治中的绝对优势。1962年,“巫统”又通过选举法修正案,选区划分的标准从人口数量转向地域大小,由于华人多数集中在城市,而马来人主要居住在农村,因此马来人选区增加,占了总数的大半。在种族界限分明的马来西亚社会,这样的制度保证了马来人的政治优势。
经济上,独立初期,对发展马来西亚经济的问题,联盟政府主要采取国际复兴与开发银行专家组于1955年提出的实施自由市场经济策略的建议,如工商业活动由私人企业进行,政府的任务是提供基础设施,为国内外私人经济发展提供条件等。政府据此实行让私人企业在工商业中自由发展的政策。当时马来西亚的民族资本主要是华人资本。政府这一政策使华人得以在工商业领域自由发展,没有受到太多限制。
在教育上,以马来人为首的马来西亚政府,相继通过《1957年教育法令》和《1961年教育法令》,提出由政府统管教育事务,提高马来文地位的主张,明确将马来语作为教学媒介的未来发展方向。在实践中,联盟政府通过取消多元教育,实现一元教育即以马来语为唯一教学媒介语的国民教育,即所谓“一种语言,一个源流”,以最终达到消灭族群语言差别,消灭族群文化个性,来实现马来化的马来西亚国族——马来西亚族的目的。比如,教育政策规定华校必须教授马来语或英语,如果要接受政府津贴,必须进行改制。改制的学生必须参加政府举办的公共考试,媒介语是马来文或英语。1961年下半年,当时72 所华文中学中有56 所接受改制,16 所坚持独立,华文教育的阵地和影响都在缩小。[15]228面对华人的激烈反抗与斗争,马来西亚政府在文化多元主义和马来民族主义之间寻求一种平衡,在取消多元教育的过程中采取的政策相对来说是缓慢和渐进的。
这一时期马来西亚的国族建构实践始终摆荡在多元主义与马来民族主义所支配的国族主义之间。Cheah Boon Kheng 认为独立以后的几年,在多元主义及马来民族主义之间妥协的政策,无法满足非马来人与马来人的要求。[10]90
(二)“后五一三”时期的国族建构
“五一三”事件前,华人和马来人没有因为彼此在经济、政治上的优势而感到安心,双方反而因为政治权力和经济利益的竞争而导致矛盾尖锐化,最终在1969年5 月13 日爆发了不幸的族群冲突。族群冲突发生后,马来人政治领袖对国家这部暴力专制机器的控制更加牢固了。他们想通过族群同化——马来化的手段来实现国民团结和国家认同,在此基础上采取了更加具有刚性,更具有马来民族主义族群霸权色彩的国族建构措施。这些措施主要是20 世纪70年代初期的三大政策:国家原则、新经济政策和国家文化。
1.公布国家原则。1969年种族骚乱发生后,国家加强了社会意识控制,并视此为团结国民、统一思想、实现国家共识的一个手段。为此,在1970年8 月30 日的国庆日,国家元首正式颁布了指导国民思想建设的“国家原则”,共有五大“信条”组成:信奉上苍、忠于君国、维护宪法、尊崇法制和培养德行。[16]85-86
2.新经济政策。族群冲突发生后,马来人认为在自由企业制度下,一个族群拥有绝对的优势,凌驾于其他族群之上,不能说是公平的竞争。马来族群认为族群间敌对的根源在于经济上的不平衡,经济发展不能只是注重成长,也必须注重再分配。保证社会和谐、国家稳定的唯一途径,就是落实马来人特权的政策,扶助马来人不是族群主义而是促进国家稳定的必备条件。基于这样的认识,马来西亚政府放弃经济领域的自由放任经济政策,政府开始干预经济,推出新经济政策。该政策要求通过不分种族,消除贫穷和重组社会两个步骤,达到全民团结,并建立一个公平合理、进步和繁荣的国家的目标。[17]271
3.国家文化原则。1971年8 月政府在马来亚大学召开了一次国家文化大会。大会所讨论的要点归纳成三大原则,通称为国家文化政策原则:国家文化必须以本地区原有文化为基础;其他适当和恰当的文化因素可以成为国家文化之元素;伊斯兰教是塑造国家文化的重要元素。国家文化原则强调唯有在第一及第三原则被接受之下才考虑第二原则。
总之,国家五大原则,在提供国族建构意识形态的同时,再度确认伊斯兰教、马来人统治地位的合法性。新经济政策借由国家力量“重组社会”,改变马来族群在国族建构的物质基础。特别是国家文化政策的提出,更正式确立了什么是国家文化的主体——以马来土著和伊斯兰文化为主要核心,其他文化中适合及恰当者可被接受为国家文化的一部分。整体而言,“后五一三时代”马来西亚制定并实施了全面提升马来族群经济地位的新经济政策,再加上旨在同化非马来族群的国家文化等政策,马来人在国家中的支配地位终于全面形成了。以“巫统”为代表的马来人从此不仅垄断了国家的政治机器,还控制了国家的经济命脉,支配了国家的思想文化,加速马来民族化的国族建构进程,其方向由独立后对马来族群政治地位的保障转向改善他们经济地位和文化上的优势。
(三)20 世纪90年代后国族建构:国族概念的提出与实践
到1990年,国族建构三大政策实施的结果,不仅使马来人在政治领域而且在国家经济领域取得了支配地位。曾经落后的马来人已经全面掌握了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种资源,按照族群身份进行资源分配以照顾落后族群的政治模式在马来西亚日益遭到质疑。以马哈蒂尔为首的政府认识到过分强调族群差别的政策并不利于该国经济的发展,因此在国族建构的过程中,开始调整和改变原来刚性、单一的民族主义政策取向。
1991年马哈迪首先提出“2020 宏愿”,该宏愿提及未来的九大挑战,其中第一项挑战和国族建设有关,“建立一个团结的马来西亚,塑造一个有政治忠诚和为国献身的马来西亚族。”他声称要在2020年前将马来西亚建设成发达工业国的同时,建立一个由生存于族群团结、协调、公正的全面合作关系下的“马来西亚族”组成的马来西亚国家。到时候,“任何肤色和宗教信仰的人们都能自由地保持和享受个人的习惯、文化、宗教、信仰”。[18]
建立一个统一的、命运与共的马来西亚,减少族群政治、加强经济建设、建成发达国家,成为马哈蒂尔政府施政的基本方针。[19]3751993年马来西亚国庆节以“团结一致、迈向宏愿”为主题,马哈蒂尔在国庆献词中更加强调:“国人要达到的宏愿,各族人民必须团结一致,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没有其他人可以挫败我们成为先进国家和自由国家的意愿”。[20]1994年11 月,在“巫统”党代会上,马哈蒂尔强调:“族群间和谐生活是马来西亚取得卓越成就的关键因素”,“是马来西亚成功的秘诀”。他呼吁马来西亚人民“远离冲突与纷争”,彼此之间“不要有政治区分,或者族群仇视”。[21]134
20 世纪90年代以来,以“巫统”为首的政府为了改善族群关系,适应经济发展,对长期以来照顾马来人的政策进行了调整。但值得注意的是,虽然马来西亚国族建构的马来民族主义取向有所调整,出现了“小开放”,在文化上,对非马来人也更加开明,但是马来民族主义取向仍然占据了主导地位。
从马来西亚国族建构的实践,我们可以发现独立以来马来西亚在国族建构的路程上清楚展现两条轨迹:强调单一化国族的民族主义和文化多元主义。马来和非马来族群在两股力量的驱动下,彼此对国族建构有着不同的想象与期待。“五一三”事件是重要的分水岭,独立前后至“五一三”事件前,如果说这一时期马来西亚的国族建构介于马来民族主义和文化多元主义之间,那么“五一三”事件后,马来西亚的国族建构就完全倒向了马来民族主义。“后五一三事件”时代,尽管民族主义和文化多元主义的政治角力在政府与民间持续博弈,但马来民族主义始终是马来西亚国族建构的主旋律。
四、马来西亚国族建构的评价
马来西亚是一个典型的多民族国家,族群差异非常明显,族群矛盾也随处可见。但是在这样一个族群纷争连绵不断的国家,却又极少出现族群暴力冲突事件,被国际社会推崇为“族群和谐”的典范。[22]1正如In-Won Hwang 教授所言,马来西亚是可能发生族群冲突的国家之一,却极少发生族群暴力冲突,自1957年独立以来一直享有政治上的稳定和相对的族群和谐,是世界上成功处理族群关系的极少数国家之一,成为后殖民时代独立国家中的特殊案例。[23]不得不承认,马来西亚这样一个具有高度异质性的社会,进行国族建构是有先天困难的,人们的语言文化不同,传统习惯相异,要培育出心理上的认同,形成共同的民族文化颇为不易,所以,从稳定的角度讲,马来西亚的国族建构无疑是成功的。
但另一方面,建国至今,虽然三大族群大体上能够和平相处,但彼此之间的界限是清清楚楚的。马华工会前总会长翁诗杰曾说,大马建国五十年来,各族仍未真正交融,各族仍停留在容忍的阶段,容忍是被动的、有限度的,不晓得何时会崩溃决堤。[24]纳吉布在阐述“一个马来西亚”的理念时,强调各族要超越容忍的阶段,真正地去接纳对方,“容忍”意味着不大喜欢,但无从选择,必须接受。[25]这些表明,国族建构问题仍然困扰着马来西亚,三大族群至今无法形成深层次的集体意识。
马来西亚国族建构的措施倾向于将族群问题制度化与政治化,形成了族群政治。这是未来马来西亚国族建构面临的最大难题。族群政治是按族群原则对资源分配的一种政治形态,在此背景下,无论是处于有利地位的族群还是处于不利地位的族群,都以族群之名来动员自己的追随者并以族群为单位建立争夺政治权力和经济利益的集团,以便在各个层面进行博弈。族群博弈的结果是族群意识盛行,族群边界清晰,族群之间难以融合。
在国族建构的过程中,马来人优先的民族主义价值取向一直占据了主导地位,深深地影响了马来西亚的国族建构。“巫统”从历史的角度出发,认为马来西亚是马来人的马来西亚,马来西亚民族应以马来人为核心,以马来文化为特征,并将国家看作是维护马来文化、实现马来族群使命的制度性组织。“巫统”认为自己应当在政党联盟中获得主导地位,不仅是基于马来选民占多数的事实,而且也是基于马来人是土著,真正的土地之子的宣言。[26]在国族建构的实践过程中,虽然非马来人的文化多元主义对马来民族主义起过一定程度上的制衡作用,但马来人优先的价值取向绝对地主导和影响了马来西亚国族的建构。
在马来西亚,为扶持处于弱势地位的马来人,“巫统”在社会诸方面实行马来人特权,扶持马来人的政策在“巫统”看来深具合法性和正当性。“巫统”的扶弱政策极大地改善了马来西亚族群分层,缓解了族群矛盾,减少了族群冲突,但是为了让马来人享有特权,“巫统”在马来人与非马来人之间着力塑造了一条边界,使得人们倾向于用族群的眼光来看马来西亚的一切,并将一方之所失视为另一方之所得,从而不利于族群间的融合和共同的马来西亚民族意识的形成。
在教育上,“巫统”政府选择了以马来文化和马来语为教学媒介语的国民教育体系来建构自己想象中的马来西亚民族。这种将主体族群的文化来整合整个民族文化的做法,强化了国内族群间的差异,使主体族群得以“一族独大”,并为族群不平等、族群歧视和族群冲突埋下了祸根。“巫统”在新经济政策时期,为加紧推进国族建构的进程,采取刚性的马来民族主义取向的国族建构政策和措施,曾一度引起族群关系紧张和连绵不断的族群冲突,反而不利于族群融合和族群意识的弱化,影响了人们对马来西亚民族的认同。新经济政策以后,“巫统”政府虽然放松了对非马来人文化的管制,非马来人可以在相对宽松的环境下发展自己的文化,但“巫统”政府仍然未将非马来人文化纳入马来西亚文化的主流,非马来人文化也难以获得政府的支持和帮助,从而不利于非马来人认同“巫统”建构下的国族。
总之,对马来西亚而言,国内多民族的存在及其文化多样性是不争的事实。现阶段,马来西亚族群政党政治的影响短时间恐怕无法快速消失,在未来国族建构的过程中,以马来人为首的政府在短时间内也不会放弃马来民族主义的价值取向。马来西亚的国族建构如何跨越族群界限,超越不同族群间的“距离与不信任感”而构建新的国族典范有待全民的努力与时间的考验,可谓是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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