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狼图腾》看中国少数民族电影的文化建构与取胜之匙
2015-11-25朱旭辉
朱旭辉
电影《狼图腾》剧照
在全球化传播格局中,我们应该考虑中国的优秀文化资源如何进行有效传播,获取国内外观众的理解、尊重与认同,这不仅仅是中国电影在探索如何走向世界的问题,同样也是电影的管理者、创作者、研究者应该思考的现实问题。即如何将国家文化体系中具有本土特色、本土魅力的文化精髓传播出去,去感动世界,去感染世界。少数民族题材电影作为中国电影文化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以其独特的地域环境、独有的民族风情成为展现少数民族历史文化的一道风景线。从观众熟悉的建国后电影徐韬的《草原上的人们》、刘琼的《阿诗玛》、赵心水的《冰山上的来客》到谢飞的《黑骏马》与《益西卓玛》、陆川的《可可西里》、王全安的《图雅的婚事》、万玛才旦的《五彩神箭》以及2015年初让·雅克·阿诺的《狼图腾》等影片,用影像呈现出少数民族电影中民族母语“真我与自然”的生活状态以及饱含诗意的文化情怀。谈及今年的中国电影市场,不论是票房收入,还是艺术传达上,电影《狼图腾》是一个我们绕不开的话题。《狼图腾》通过成功改编,借助影像叙事在商业、文化、政治的夹缝中实现了蒙古族人与自然本真生活的自我表达。电影《狼图腾》商业上的成功,艺术上的升华,审美上的体验应该引发我们对发展、传播少数民族题材电影的思考。
一、创作之源——文化建构
在谈到民族电影的文化时,著名导演谢铁骊在电影创作中曾经强调:“中国电影是中国民族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中国的文化有着自己的风俗习尚、思维方式、生活方式、价值取向、道德规范和审美情趣。中国电影只有不断地吸吮我们民族文化丰盈的乳汁,才能茁壮成长,并具有中国文化的风貌。因此,在讨论中国电影的发展趋向时,决不能离开我们的根。”[1]谢铁骊导演所说的“根”在少数民族题材电影中正是少数民族的文化血脉与精神之魂。
(一)文化建构的地域性
少数民族题材电影作为电影文化中反映特定时期、特定地域的区域文化现象,是中国电影文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具备少数民族影视文化发展共性的同时,也有独特的历史境遇与审美传达。正如蒙古族的《狼图腾》、彝族的《阿诗玛》、维吾尔族《阿娜尔罕》、鄂伦春族的《最后的猎鹿者》等电影成为各自地域上电影文化风格的代表。著名人类学家费孝通在谈到文化时认为:“文化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的记忆而维持着的社会共同经验。这样说来,每个人的‘当前’,不但包括他个人‘过去’的投影,而且是整个民族的‘过去’的投影。”[2]而我们的民族文化正是由不同民族文化构成的象征体系和过去个人记忆的集合建构而成。同时,不同的民族在自己的地域上生息繁衍,不同的民族有着不同的象征体系与民族记忆,正是这些体系与记忆在不同的地域上形成了个性独特的地域性民族文化,这些民族文化在未来将成为中华民族文化走出去进行跨文化传播的精髓所在,成为中华民族文化传承发展的精神史诗。
少数民族题材电影的视觉化呈现,让我们领略了不同民族的民俗风情,地域文化与民族记忆,这些少数民族的象征体系与民族记忆,和汉族文化一起构成了我们们民族文化的根基,恰恰这些是其他国家不能复制和模仿的,这些不单单代表着我们的民族特色,更是民族的生存之源,传承之本。电影《狼图腾》的成功,让我们认识到在民族文化的建构中,在少数民族电影的视觉化显现中,通过影像将不同少数民族独特的民族风情,个性的民族文化,优美的地理风貌,淳朴的民俗民风,他们在各自的地域上演绎着自己生存、发展的民族奋斗史。在中国电影发展历程中,少数民族题材电影是中国电影发展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他们用自己朴实的魅力,聪明的智慧,优美的舞姿以及独特的民族风情征服了大众,依靠少数民族特有的民族风情与画面,成为电影荧屏一道亮丽的风景线。电影《狼图腾》的成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从他者的眼光、异域的视角认识蒙古族题材电影的新路径。就是在电影产业的新格局中,利用国内外的优势创作资源,地域资源、文化资源,创作出“养眼”并且“走心”的电影作品。
在民族文化的构成中,“文化总是体现为各种各样的符号,举凡人类的器具用品、行为方式,甚至思想、观念,皆为文化之符号或文本。文化的创造在某种程度上说就是符号的创造。从符号的角度看,它的基本功能在于表征(representation)符号之所以被创造出来,就是为了向人们传达某种意义。”[3]不同的民族在本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中,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话语表达与文化传达方式。少数民族文化也是一样,而少数民族题材电影作为少数民族文化符号的视觉化呈现方式,在少数民族文化符号的建构中成为民族文化符号显现的重要表现形式。如2015年的电影《狼图腾》不单单讲述了在内蒙古草原上,以游牧为主的蒙古族人,以农耕文明为主的外来人和狼之间为生存展开的拼杀的故事,在片中更让人们在以狼为主题故事的影像叙事中,通过画面全景式了解了蒙古大草原上狼给人带来的视觉震撼与别样审美。在影片中,虽有人对狼在电影中作为蒙古族的图腾持有争议,影片作为视觉化的艺术作品,源于生活,高于生活,进行适当的虚构是可以的,也是可行的。在片中,狼作为一种图腾符号被创作出来,主要向人们传达在人与自然、人与动物的相处中,我们应该遵循自然规则,懂得爱护自然,与自然和谐共生,终极意义旨在传达生态之美,美在和谐的理念。
(二)文化建构的符号性
从符号的显现方式来说,少数民族电影的符号化显现方式,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种是显性的文化符号,如少数民族的日常用品、民族乐器、民族服装、建筑等可视的文化符号,这种文化符号可以直接通过特定的介质(如生活用品、服装、建筑等)呈现出来。如电影《狼图腾》,该片以狼作为创作背景和叙事主线,导演让·雅克·阿诺在制作前期筹拍4年,对蒙古族的穿着、打扮进行了再现,将蒙古族的服装、使用器具、蒙古包等等道具进行了视觉化呈现。最终通过以狼为主题的故事演绎,在对蒙古族人生态审美的展现中实现了对人与自然的反思,引发人们对当下人与动物生存境遇的哲学思考。另外一种是隐性的文化符号,如少数民族的民族风俗、民俗习惯、礼仪方式等文化符号的象征体系,则是以具体的族群群体性表现出来,传达出少数民族独有的族群的特征,而个体只是这个群体中一个外在的表现因子。因为不论是早期拍摄的反映傣乡生活的《青春祭》,反映黎族革命生活的《红色娘子军》;还是2013年展示侗族民族风光、民族元素的电影《夜莺》以及2014反映羌族在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家园的电影《迁徙》等,都反映了具体地域上某个少数民族群体性特征,这些群体特征的显现通过具体的族群生活、风俗、礼仪等显现出来而具有了独特的民族气质与历史演变的印记。这不仅是一种族群的体现,更代表了一种文化的认同。而“文化认同是一种建立在分化、差异(甚至对立)基础上的选择过程,因此这种认同并不是对单纯的或只有单一色调的形象的叙述,而是对复杂的或各种颜色相互浸染的图景的叙述。”[4]其实,在中国电影文化传播的过程中,应该是56个民族文化的多元化传播,在电影叙事中不仅传达民族成分中的民族奇观、服饰打扮等显性的文化符号,更是要展示中华民族的生活、历史、情感和思想,呈现民族文化中充满人文色彩与精神价值的文化精髓。
二、取胜之匙——受众基础与品质保证
在中华民族文化的建构中,少数民族文化植根于中华文化的沃土,民族精神中最大的传播价值则是民族基因中共有的对民族文化的坚守,对生命的尊重,对自然和谐的珍视等普世价值。《狼图腾》良好的受众基础、导演让·雅克·阿诺对文化的尊重、对艺术的执着坚守使得电影在商业、艺术、思想上的取得成功。同时,电影的跨地域、跨文化传播自然也水到渠成。
从受众、改编的角度分析,据统计,《狼图腾》从2004年到2015年已经重印了150多次,销量已达500万册,并且已经有39个语种的版本,覆盖到世界上110个国家和地区。从统计数据来看,小说《狼图腾》已经在国内外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具有很好的受众基础,《狼图腾》作为在国内外畅销的小说,对其改编可以让喜欢小说的观众在改编成电影后主动的走进影院成为电影消费的主体。同时,电影的热映会反过来让没有读过小说的观众去阅读原著,使电影的反哺促销功能得以实现,这在电影《狼图腾》热映后,小说在当当、亚马逊、京东的的销售量上得到了很好的体现。我国著名的电影学者邵牧君认为:“电影……这种新型的消费艺术与早在数千年前即已开始存在的传统艺术完全不同,必须以庞大的观众群为销售对象,而不可能是供少数精英分子把玩的沙龙艺术。”[5]以此来看,电影作为商业性很强的产品,是消费文化的重要构成部分,没有一定数量的消费群体作为支撑,电影的商业功能很难实现。小说《狼图腾》在国内外的畅销无疑解决了改编后电影的消费主体问题。因此,我们可以说《狼图腾》不仅已经具备了小说改编的消费基础,也具备了少数民族电影跨文化、跨地域、跨国家传播的基础。
从创作者的角度来分析,让·雅克·阿诺是擅长拍摄动物题材的电影导演,经过5年的精心创作,导演把对品质的坚守放在了创作首位。另外,加拿大的驯兽师、美国的音乐人、英国音乐家等国际化创作团队参与也是电影取得成功的重要基础。在创作中,导演在改编中忠实于自己的艺术品格与审美理想,忠实于自己对社会、历史、文化的的独特体验,从导演在对原著品质的坚守中,让我们深切感受到了不论是小说的故事性、主题内涵,还是作品存在的原始生存状态的普世价值观,使电影具有了超越国家和民族的“真”“善”“美”。只有这样,少数民族电影才能在新的叙事空间、文化建构与历史维度中书写民族电影发展的文化轨迹与人文情怀。
在少数民族题材电影的发展中,通过对少数民族电影的民族文化建构、受众基础、创作角度的分析,从中体会到少数民族题材电影独特的民族个性与审美特征。在娱乐文化盛行的大背景下,我们更应该拿出更多的精力和时间去挖掘少数民族中的历史资源、文化资源,因少数民族电影中独具风格的显性符号与隐性符号而赋予了他们独特的地域文化风情,这些可以成为中国电影进行国际化传播的重要因子。最后,用文艺评论家仲呈祥先生的话作为结尾,就是“文艺作为人类审美地把握世界的特殊方式,归根到底是要给人以美感,让人获得思想启迪、情感净化和审美愉悦,以促进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坚守人类神圣的精神家园”。[6]
[1]朱旭辉,汪淑双等.知青影像:小说到影视剧的改编研究[J].新闻知识,2014(3):65.
[2]费孝通.乡土中国[M].北京:三联书店出版社,1985:17.
[3](美)约翰•菲斯克.电视文化[M].祁阿红,张鲲,译.北京:商务印书馆出版社,2005:1.
[4]韩震.全球化时代的文化认同与国家认同[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37-38.
[5]邵牧君.西方电影史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1.
[6]仲呈祥.审美之旅——仲呈祥文艺评论选[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8: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