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80年代农村题材小说的道德叙事与时间问题
2015-11-14徐勇
徐勇
在八十年代的文学史写作中,十七年的经典之作《创业史》一直是备受争议的作品,其实,对于这样一部描写农业合作化运动之必然性的小说,早在八十年代初就受到了直接而巨大的冲击,这一冲击主要表现在彼时的农业改革小说创作中。想当年,那么多的小说都把合作化运动作为历史的必然而加以描绘,而到了八十年代,农村题材小说又纷纷把从合作化走向包产到户视为历史的必然。同为必然,但在前提和结果方面却是截然不同的。这一必然其实是一种“颠倒”:此前肯定的,现在被否定,此前被否定的,现在则得到肯定。“改革”就是在这种颠倒中得到合法性的呈现。这是一方面。但另一方面,如果我们以为十七年农业题材小说与新时期农村改革小说之间就是这种简单而明了的否定性的关系的话,那又是简化了复杂的文学,历史或许如此,但对诉诸人类情感生活的文学特别是现实主义农村题材小说而言,情况则要复杂得多。
合作化运动早已离我们远去,对我们来说,其不仅是作为事件存在于历史的深处,更是作为一种叙述显示其踪迹,因此,从文学叙述的角度来考察其产生及流变似乎就显得有必要而必需了。
一、历史的“颠倒”和以及随之而来的“风景”之发现
浩然的《苍生》(1986)中有一个细节值得玩味,即革命英雄大队党支部书记邱志国的突变。当田保根一伙年轻人提出要承包果园的时候,他以“复辟资本主义”和“倒退单干”为由义正言辞地拒绝了他们,而当到公社开了三天会回来后,仅一个晚上的时间,田家庄就在他的意志下彻底推行了“生产责任制”,果园也迅即被包。在这中间,没有任何过渡和犹豫。这种突变说明了什么?邱志国不能不谓为敬业,他事事恭先,为革命事业视死如归,但就是这样一个“英雄”, 他并没有自己的思想和自我意识,他其实只是充当了福柯意义上的“话语‘位置’”的功能,他的“主体的地位”,是“由他所占据的‘位置’来决定”。换言之,邱志国的突变并非他的个人意识变迁的表征,他的突变毋宁说是“主体说话时之立场的不连贯”所造成,他以他的突变表明的其实是主流意识形态的转变及其“认识装置”的颠倒。
“文革”的结束及其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某种意义上标志着某种“颠倒”:此前是要求农民纷纷加入合作化,此时则是鼓励合作社社员脱离集体允许单干。如果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层面上看的话,此时的某些现实主义小说确实反映了这一历史的“颠倒”以及伴随这一“颠倒”而来的“风景”之发现——合作化的逆历史化与不合情理性。鲁彦周的长篇《彩虹坪》,叶辛的长篇《基石》《拔河》和《在醒来的土地上》,矫健的中篇《老人仓》,张一弓的中篇《赵镢头的遗嘱》,以及路遥的巨制《平凡的世界》等等,都是这样的“风景”发现之作。在这些小说中,虽然如柄谷行人所说,“风景之发现”乃发生在“内面”,源自“认识装置的颠倒”,但其实是由外力所促成,是“文革”的终结以及当前的意识形态所决定的,因此,作为这一意识形态规约下的现实主义文学创作,其不可避免地带有特定时代的痕迹。
这从鲁彦周的创作历程可以得到说明。他从上个世纪五十年代中期即已开始文学创作,当时创作了一系列表现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必然性和优越性的小说及电影剧本,但同样是他,在一九八二年创作了《彩虹坪》这样一部表现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弊端,以及生产责任制必将取而代之的小说。在这里,简单地指责作者是没有任何意义的,重要地是要看到,促成作者这种转变的,是时代的变化;而随着这种变化而来的,是作者对新的“风景”——生产责任制的必然——的不知不觉的发现。这里的关键在于这种“不知不觉”,也就是说,作者是把这种转变视为理所当然,实则是把“起源”“掩盖”起来了。
如果把“风景”视为“一种认识性的装置”的话,我们发现,在那些表现农村改革的小说中,“风景”是在“价值颠倒”中被呈现出来的。而实际上,这里经历了两重颠倒,第一重是历史本身所呈现出的“颠倒”,这一颠倒发生在文本之外,另一重是表现在同类文本间的“价值颠倒”。在这里,作为文本外的颠倒的历史,其实是以一种“缺席的在场”的方式进入到文本中,作为叙述的效果呈现出来。可见,文本外的“颠倒”隐蔽且具有迷惑性,而作为文本间的价值颠倒,如果不从同类文本间的比较而仅凭单一文本或同一时期的文本(或作品)也无从发掘。因此,对我们来说,要想复原这两重“起源”,就必须建立对50—80年代的同一类农村题材小说的比较,并竭力发掘出叙述效果背后所隐含的诸种叙述策略。
因此,我们首先要问是,“风景”——生产责任制——是如何被不知不觉地发现的,这一发现又如何被叙述呈现出来?先看看《彩虹坪》。在这部小说中,生产责任制是在女主人公耿秋英的带动下搞起来的,而她之所以能坚持并认定生产责任制,与一种远离潮流的姿态有关。“风景的发现”某种程度上即是这一疏离的怀疑的观察视角下的产物。小说中耿秋英的自我申诉是一个很好的材料。她这样叙述自己的成长:
那几年我在学校,我按照外公的嘱咐,坚决不参加那一场运动,我硬是躲在外公屋里看书。后来学校表面上又上起课来了,我更是排除一切干扰,读书,读书。……我是多么幸福啊,我哪里闻到什么霉味,在我眼前展现的是辽阔的大海,是芳香的土地,是对未来的憧憬。
这里要注意两点,一是耿秋英并不同于一般的红卫兵,而是一个远离潮流的知识青年,这使得耿秋英的独立成长成为可能;二是书本在耿秋英的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但问题是,小说中并没有列出到底是哪些书本对耿秋英有直接的影响,而实际上,“文革”前后的书籍出版其实是非常有限且比较单一的,而且不同的书本对不同的个人其意义是不能一概而论的。小说叙述中这种对书本的重视,其实表征地是“文革”结束后启蒙话语中对书本的推崇。紧接着前面的叙述,耿秋英这样陈述:“可这一切,一下子全被砸得粉碎,彻底地粉碎了!那时我才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女,是所谓人生最美好的黄金时代。”“妈妈死了!”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真正影响主人公的似乎并不是“文革”以及那场“运动”而是“妈妈”的“死”。耿秋英的“妈妈”以及外公的先后的死去使她睁眼看到了“现实”,而在这之前,她还是生活在梦幻中。可见,在这里,其实是预设了一个“现实”之外的梦幻的世界的,而正是因为有了这一梦幻世界的预设,所以“现实”在耿秋英的眼里就变得充满了距离和陌生感,而也正是在这种距离和陌生中,使得她“开始关心并调查彩虹坪的历史和现状了。我也敢于和‘四人帮’那一套盯着干了。去年春天,我和队里商量着搞包干到组,去年秋天又发展到包干到户和其他专业承包……这都不是一时心血来潮搞起来的,而是从和‘四人帮’极左路线斗争中一步步演变过来的。”如果说读书时代远离潮流使得耿秋英的独立成长成为可能的话,那么在这之后同“四人帮”的斗争则使得她的成长获得了先天的合法性。
但问题是,同“四人帮”的斗争并不能必然地引导出对生产责任制的推崇和肯定。在这里,是对“四人帮”的定性(“极左”)而非对其展开的斗争,决定了“包干到户”的合法性,因为显然,同“四人帮”的斗争并不总能导向对合作化运动的怀疑。事实上,自被打倒以后,对“四人帮”的定性先后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表述,先是说其为“极右”,而后又被定性为“极左”。就合作化运动而言,“极右”和“极左”的表述其表达的意义是截然不同的。当“四人帮”被表述为“极右”时,便意味着“文革”仍在延续,作为“文革”意识形态的表征合作化,其必然性毋庸置疑,只有当“文革”终结“四人帮”被定性为“极左”后,合作化运动才能真正成为问题被提出。
在这里,与“四人帮”的斗争被赋予了先天的合法性。那些反对生产责任制的,比如说潘文安、吴立中、齐枫等,虽然他们都受到过“四人帮”及“文化大革命”的冲击,但他们并没有直接同“四人帮”及其帮凶之间有过争锋相对的斗争,相反,他们甚至也是“文革”中的既得利益者,在“文革”后期被不同程度地“结合”进领导班子;而对于那些支持生产责任制的人,像钟波、吕秀芹、耿秋英的妈妈、以及大学教授模样的常务书记等,则受到“四人帮”的残酷迫害并同“四人帮”之间有过斗争,他们都保持一种斗争和进取的精神,因此而往往对现状有所怀疑并能勇于探索。在小说的叙述逻辑中,与“四人帮”之间有无直接的斗争,往往决定了他们对待新生事物——生产责任制——的态度,因此像耿秋英那种同“四人帮”之间有过争锋相对的斗争的人,则最有可能成为第一个发现新的“风景”——生产责任制——的人。
从前面对耿秋英的分析可以看出,这是从发现“风景”的人的主观条件上说的。这些条件概言之,就是,远离潮流的农村知识青年,并同“四人帮”之间有过直接的斗争。在这些限定中,少了任何一个,新的“风景”都不可能发现,因为如果不远离潮流并同“四人帮”有过斗争,她的行为就不具备先天的合法性,而如果没有知识,就不会独立地思考问题,自然也就不会有什么新的发现,新的“风景”自然就无从谈起。同时,这里的“青年”身份也很重要,因为没有历史的负担和遗产,才可能敢于斗争。其实,这些限定在叶辛的《基石》《拔河》中的景传耕,以及路遥的《平凡的世界》中孙少安等身上都基本上存在。但这些都还只是新的“风景”的发现的前提必要条件,如按柄谷行人的观点,“风景”之发现还必须有一个“内面的颠倒”,要有一个“反转”,“‘风景之发现’并不是存在于由过去至现在的直线型历史之中,而是存在于某种扭曲的、颠倒了的时间性中。已经习惯了风景者看不到这种扭曲。”可见,“风景之发现”其实也是一种“看”的实践活动,是一种阅读活动,这就有点像是阿尔都塞所说的“症候式阅读”,通过这种阅读,此前对象的那种连贯的整体此时已然变得松动,并漏洞百出,显现出它的“症候”来,而正是这些症候最终导致此前对象的完整性以及合法性的坍塌和破灭。这种坍塌必然伴随旧的理论总问题领域的破灭和新的理论总问题的出现,这时,在阿尔都塞看来,其结果必然会出现新的概念范畴的出现,必然会有一新的概念来为这种新的理论总问题命名,“生产责任制”一定意义上就是这种新的理论总问题的命名。
但问题还在于,从“四人帮”的被打倒,到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推行,这之间还有一个时间差。在这期间,阻碍“包产到户”的并非“四人帮”及其爪牙,相反,甚至可以说,他们某种程度上也是“四人帮”迫害下的受难者。那么,同为“四人帮”的受害者,为什么是耿秋英们而不是他们最终成为了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掘墓人呢?显然,同“四人帮”的斗争并不是问题的根本所在。由此不难看出,小说其实是以与“四人帮”斗争的先天的合法性,掩盖了问题的进一步提出。而事实上,对“四人帮”的斗争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不可能真正导向生产责任制的推行。在这里,文本中对“四人帮”的定性(即“极左”)体现的毋宁说是其同现实间的“互文性”。
二、接续或断裂
已有论者注意到《彩虹坪》和《创业史》之间的关联,“《彩虹坪》的出现,不是对《创业史》的否定……从《创业史》到《彩虹坪》是一种发展,一种完善过程。”其理由是《彩虹坪》所表现出的“生产责任制的诞生并不是对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抹煞”,而毋宁说是对生产资料公有制的进一步完善。在这里,问题不在于生产责任制和生产资料公有制之间的关联,关键在于其预设了生产责任制的优越性以及从合作化到责任制的递进演变。这显然是一种线性发展的时间历史观,其既预设了社会发展的高级阶段,也预设了这一发展进程中断裂和偏移(“失误与挫折”)的存在。五八年是这一偏移的开始(所谓“歪风”把事情搞坏了),而六一年到文革,则愈演愈烈,竟至于成了断裂。因此,《彩虹坪》的出现,其意义即在于重新接续那被中断的传统,并努力建构其与《创业史》之间的历史发展脉络。虽然说“文革”后的文学创作确实经历了一个回归并接续十七年文学传统的过程,但如果据此认为《彩虹坪》是《创业史》在新时期的发展和完善,则又过于简单化。且不说前引生产队长的逻辑有问题,问题还在于“文革”之于合作化的复杂关系。如果按前述生产队长的逻辑,“文革”若是一种偏移,“文革”的结束就应该重回原来的轨道——即恢复到建国后到五八年和六一年的那种做法——但他们提出的主张却是要用生产责任制取代合作化,这显然并非什么接续而是断裂了。这中间,从合作化到生产责任制,其间的过渡如何成为可能?而事实上,“文革”的出现,并没有中断合作化运动,实则是合作化的进一步展开,真正的断裂是从合作化到农业生产责任制的转变,“文革”的终结是分水岭。汪晖曾一针见血地指出,“从历史的角度看,对60年代开始的‘文化大革命’的失望、怀疑和根本性的否定构成了70年代至今的(上述)历史进程的一个基本的前提。……这一‘彻底否定’的姿态取消了任何对当代历史进程进行真正的政治分析的可能性。”在这里,关键并不在于合作化运动本身,而在于“看”的视角和提问题的方式。换言之,“看”的角度不同,最终引起了对问题的关注和提出,其结果就生产出新的答案,新的概念即生产责任制随之被提出。而这“看”某种程度上又是同一定的视域或框架相关的。如像阿尔都塞所说,新的概念的出现表征的是新的“问题总领域”的话,“生产责任制”显然已非“合作化制度”所能涵盖,这是一套新的叙述,其概念的提出无疑表明合作化运动的症候的出现,以及这一叙述的幻想。
三 、道德写作
虽然说新的“问题总领域”导致了一套全新的叙述,但对于不同时期的农业题材小说而言,其中的“元叙事”却一仍其旧。这是一些利奥塔意义上的“证明知识的合法性”的“元叙事”,这一“元叙事”就是“道德”或道德“框架”。框架的存在既限定了思考的范围,也设定了等级,规定了意义。事实上,这样一种“框架”有点类似杰姆逊所说的“意识形态素”,它既是一种规定,也是一种生产性的元素,“意识形态素是具有双重特性的结构,它的本质结构特点可以说是它既可以表现为一种准思想——一种概念或信仰系统,一种抽象价值,一种意见或偏见——又可以表现为一种元叙事,一种关于‘集体性格’的终极阶级幻想……作为一种结构,它必须具备同时接受概念描述和叙事表现的能力。”对于农业改革小说而言,这一“道德”的“意识形态素”就是“日子不好过了”(《彩虹坪》),甚至越来越苦了。而说这是一种元叙事,是因为这一所谓的“不好过”预设了改革的势在必行。
事实上,回过来看便会发现,这一道德叙事其实是包括《创业史》和《彩虹坪》在内的不同时期的农业题材小说的核心要素。而说是道德写作,是因为不论是十七年时期的《创业史》,还是八十年代的《彩虹坪》,在表现历史必然性的时候,都采用了道德元叙事。如果说人们当初走合作化运动是因为吃不饱饭或想生活得更好的话,如今人们走生产责任制同样是源于吃不饱饭和想生活得更好,沧海桑田,而人们的初衷似乎亘古不变。尼采在《论道德的谱系》中曾经指出,道德史家的思维“同陈旧的哲学家的习俗一样,在本质上都是非历史的。”这在文学写作中亦是如此。
这种道德元叙事表现在农业合作化写作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善恶的设置。不论是在表现农业合作化之必然的《创业史》,还是在表现农业合作化之不合自然的《彩虹坪》中,领导人们进行变革的都是品行高尚且舍己为人的人,而那些阻碍社会变革的则是道德上有污点的自私自利的人。在这里,自利利人成为农业合作化题材小说中的“道德框架”,矛盾由此展开,人物之间也由此形成阵线分明的对立双方。虽然说阵线分明的双方,很多时候是基于阶级出身和成分上的不同,但这种不同往往又被耦合进“道德善恶对立的框架”内,故而阶级差异不仅是一种政治经济上的区分,更是一种道德意识形态的体现。《创业史》中的姚士杰、《在田野上,前进》中的郑老幌,都是道德败坏的典型,而像梁生宝(《创业史》)、高大泉(《金光大道》)、郭木山(《在田野上,前进》)等,则是道德楷模。其次是贫富分化叙事中的道德意识形态。在《创业史》《春潮急》等小说中,贫富分化是农村走向合作化运动的重要前提,在这些小说中,贫富分化的产生,是新的剥削现象的表征,故而走合作化就成为消除贫富分化走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而在《彩虹坪》等小说中,同样有对贫富的叙事,在这里,增产增收个人发家虽被视为走资本主义道路,但普遍的贫穷却是因为合作化导致,故而破除合作化实行生产责任制就成为带领百姓勤劳致富的重要承诺和元叙事。第三,表现为一种情感上的认同。正如尼采曾指出的,“各种各样的道德只不过是不同情感的手语而已”,道德写作也常常只有通过诉诸于我们的情感上的认同才能得以完成。而事实上,人们(读者)情感上的认同,又往往是被限定在一定的框架之内的,这一框架表现在农业合作化题材小说中即所谓善/恶、贫/富的对比,小说通过对这些二元对立的设定设定了我们情感上的认同取向和“道德反应”。这样也就能理解,当我们阅读《创业史》和《在田野上,前进》等农业合作化题材小说时,我们的情感倾向会在合作化上,而当我们阅读《彩虹坪》《基石》《拔河》《在醒来的土地上》(叶辛)以及《平凡的世界》时,我们的情感倾向又会趋向于生产责任制的实行了。
撇开小说中的善恶设置,仅就贫富的意识形态而论,这种叙事也是一种现代性的想象方式和价值预设。不论是50—70年代,还是七八十年代转型,脱贫致富走向共同富裕都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的逻辑表现在,这是以预设中的现代性线性发展的共同富裕的愿景或远景式存在来介入现实当下的变革。但问题似乎是,从土改,到合作化,再到农业生产责任制,这既是历史的进程,同时也是某种似是而非的循环。都是土地回归农户,所不同的是,前者(土改时)是私有,而现在(农业生产责任制)是公有。但土地还是那些土地,只要针对土地的生产模式不变,走向致富仍旧只是神话。在现代性社会的城乡两极格局中,农村农民的生活状况的好坏并不单纯取决于土地的丰歉,其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以城市为主导的市场走向及其秩序。
今天看来,农业合作化的实行,虽一定程度上造成生产模式的变化,但并没有从根本上动摇传统农业生产方式,这仍是以手工劳动为主的围绕粮食生产(以粮为纲)的生产方式,机器的面影并不多见。同样,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实行,其关键也并不在单干或土地回归农户,而事实上,只要仍旧实行以手工劳动为主的围绕粮食生产的农业生产模式,单干或互助合作,都不是本质上的区别。从这个意义上,蒋子龙的《燕赵悲歌》(1984)虽然带有浪漫化理想化的倾向,但其确实道出了农村走出贫穷走向富裕的有效途径。大赵庄在互助合作(集体化)的基础上选择了农工商联合协作的生产模式,以大办工业的方法发展农业。在这里,从合作化到农工商联合,与其说是废止了合作化,毋宁说是在新的时期(即“新时期”)对合作化的延伸和进一步的发展。
四 、两种传统、两种时间
人类学家罗伯特·芮德菲尔德曾把一个社会的传统划分为“大传统”和“小传统”的区别。“在某一种文明里面,总会存在着两个传统;其一是一个由为数很少的一些善于思考的人们创造出来的一种大传统,其二是一个由为数很大的、但基本上是不会思考的人们创造出的一种小传统。大传统是在学堂或庙堂之内培育出来的,而小传统则是自发地萌发出来的,然后它就在它诞生的那些乡村社区的无知的群众的生活里摸爬滚打挣扎着持续下去。”所谓农业社会中的“小传统”,其实也就是基于经验的长期积累所形成的。今天看来,农业合作化运动及其文学写作之所以失败,其原因并不仅仅在于社会转型和政治上的变革,其某种程度上还在于农村“小传统”的强大。主流意识形态力图通过一种自上而下的“大传统”(互助合作)改造分散单干的农业生产方式,其虽在表面上成功了,实行了合作化,但在本质上农村的“小传统”仍在发挥作用。经验问题仍是农业题材小说中面临的重要甚至核心命题。这样来看,如果说农业合作化小说表现的是“大传统”对“小传统”的改造和表面上的成功的话,那么农业生产责任制题材小说则表现的是基于“小传统”的农村经验对“大传统”的改造和再造。
某种意义上,经验问题涉及的其实是时间问题。所谓对“小传统”的改造,就农业社会而言,就是对经验的改造,和对时间的改造。彼时,农业合作化运动虽然在改造人心方面成效卓著,但其在面对自然时间和基于自然时序上的经验时仍是束手无策的。时间可以规划和治理,一旦通过现代机器得以完成,其必然使得传统地依靠风调雨顺的农业生产模式得到根本改观。可见,所谓包产到户或合作化,只要不改变农业时序的制约性作用,其本质上并没有大的区别。
注释:
ab福柯:《知识的考掘》,台北麦田出版城邦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第136页,第139页。
cde参见柄谷行人:《日本现代文学的起源》,北京三联书店,2006年,第17-30页,第12页,第10页。
f牛运清主编:《新时期改革开放题材长篇小说研究》,山东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74页。
g汪晖:《去政治化的政治、霸权的多重构成与60年代的消逝》,《去政治化的政治:短20世纪的终结与90年代》,北京三联书店,2008年,第4—5页。
h利奥塔:《后现代状况:关于知识的报告》,王先霈、王又平主编:《文学理论批评术语汇释》,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782页。
i杰姆逊:《政治无意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第75页。
j尼采:《论道德的谱系 善恶之彼岸》,漓江出版社,2007年,第12页。
k尼采:《善与恶的彼岸》,光明日报出版社,2007年,第133页。
l参见费孝通的《乡土重建》,岳麓书社,2012年,第13—19页。在这本小册子中,费孝通先生提出了“乡市合拢”的主张。
m罗伯特·芮德菲尔德:《农民社会与文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第9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