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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以西:新疆当代文学的地域经验与书写策略

2015-11-14

当代作家评论 2015年5期
关键词:新疆文学生活

王 敏

〔本文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在研内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新疆当代多民族汉语文学实践研究”(项目号:14CZW083);教育部项目“新疆当代文学的空间生产与文化阐释”(项目号:11XJJC751001)的阶段性成果〕

一、西与西极

从地理方位来看,新疆在西部的最西端,是中国的西极属地,这片地域的文学与西部大文学概念中的其他地区间的文学之间有何种差异?这个问题也是一九九八年朱向前对西部文学思考的延续。彼时,他在为韩子勇的著作《西部:偏远省份的文学写作》写序时,除了高度评价该作之外,也提到他对西部文学研究的一种期待,即如何增加对有关西部文学内部的丰富性与层次感的思考,认为西部文学需要对西部不同省区的地域差异,土著作家与外来作家的文化差异,作家个体之间的性格、经历、气质、宗教信仰的差异带来的美学风貌的差异进行分辨与挖掘,这为本文定位新疆文学在西部文学格局中的坐标提供了思考的起点。新疆文学在与西部文学一同分享被文学的“中央帝国”的历史、现实、城市放逐和抛弃的无辜处境之外,它如何以它相对“中央帝国”文学叙事的确凿性之外的丰富性,竞争“地域册封”的有效性?

新疆文学创作是对西极之地生存经验的一种集中反映,是绿洲地理的一种文学表述,在生产资源极其丰富与生态环境极其脆弱的不平衡发展中,似乎也囊括了目前文学与文化生活图景中所有热闹而矛盾的话题,如现代性与民族性,移民与原住民,族际交往与族际冲突,生态保护与城镇化,世俗与后世俗化,东部与西部(西部开发与援疆工程),中心与边缘等等,新疆文学在西部文学中,像是次子,相对于承袭延安传统的西安文学,在整个西部文学的框架格局中发掘自自己的“稀有价值”与“戏剧性”的命运,它比它其他西部兄弟省份的文学更关心“出逃者”,收留“流放者”、“西迁者”、“流配者”、“拓荒者”以及“远嫁和亲者”。绿洲与绿洲间地理的断裂使得它在挖掘自我的叙事资源时更注重“探险者”、“独行者”、“漫游者”、“流浪者”、“孤旅者”的行为取向与人物精神内核的关系,如对男性精神的崇拜以及对苦难价值的认同。此外,荒野、孤立的村庄、草原里的羊道、僻静的集市、废墟、差异群体的不可交流、个体的孤独也是它津津乐道的内容。这些新疆叙事的新疆元素,无一不是对西部以西、绿洲割据这一地理空间的文化认知反馈。李娟的《走夜路请放声歌唱》、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董立勃的《大路朝天》、沈苇的《一个地区》、《开都河畔与一只蚂蚁共度一个下午》等,从来没有一个地方的文学迷恋空间的文学表述能与新疆相比,也从来没有哪个地方对时间的漠视、弃置与荒废能够与新疆文学的表述相比。它的辽阔、迢远、荒僻,对时间的遗忘(同时也被时间所遗忘)成就了它文学叙事中的“稀有价值”,并最终变“价值的胜利”为一种作家不自觉的“书写策略”。

的确,西极,西的极致也。西部以西,日落之处,常与寒冷,阴森,孤独,衰败等负面情感纠结在一起,在人们心中积淀成类乎先天性的西部印象:新疆是一片荒凉之地,诱发的永远是苦难和悲壮。在新疆一百六十六余万平方公里的面积中,干旱区的面积就占到了一百二十万平方公里,是总面积的百分之七十以上,绿洲的面积大约有十三点六万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百分之八,沙海之中的孤岛,养活着庞大物象作用下的生命体与文学的命脉,这样的地貌一方面在生产着独特的新疆文学空间的视觉图谱(这与西部片中视觉图谱的模式极其相似,如简陋的驿站、酒馆、原木小屋、沙漠、荒原、小镇和酒馆等),一方面呈现着个体在庞大的空间里,面对时间的脱序、悬置与消失状态。除此之外,新疆相对于其他西部兄弟省份而言,更鲜明的伊斯兰教文化形态与内地以儒家伦理观念为核心的汉文化有着显著的差异,文化的异质性也在加深新疆文学表述中个体存在的孤独感,以至于产生基于中心城市结构下的社会体的脱序感与面向乡村共同体的认同感,都是西部以西文学表述的特点。具体而言,这些面对新疆广袤空间挖掘其“稀有价值”的审美冲动,在新疆当代文学作品的生产中集中体现为“记游与想象”、“还原与重新给予”、“籍属与认同”、“恋乡与怀旧”四种书写策略。

二、记游与想象

面对这么辽远、宽阔,与周边接壤的地理面貌与地域体验,有的作家选择了记游与想象的书写策略。其实从整个西部的历史上讲,原本就是一片充满流浪性质的土地。这里的游牧民族的生活方式是逐水草而居,他们随季节的变换而迁徙。西部从古至今都与迁徙和流浪有关:戍边和屯垦的将士,贬谪的官员,流放和发配的罪犯,被动的移民,观光游历者,现代支边者,以及因躲避战乱、灾祸、饥荒而西行的流浪者,等等。至今为止,很多人还是这样思考,旅行的地点总要变成一种厌倦了城市文明的自我流放的替代。“故乡在远方”的西去和出塞便成了一条刑罚之路、流放之路、冒险之路、避祸之路、失根之路,而正是这样的一条路,才使得西部作家不遗余力地展现一种寻根意识,或是对宗教的追寻,或是对内心的回归,都是寻根的表现。

记游与想象在李娟的新疆书写中得到了完美的结合。一个汉族姑娘记录自己跟随哈萨克牧民转场生活的日常点滴,这种书写通过内地读者的想象获得了审美的放大和市场的圆满。二○一○年,李娟写散文将近十个年头,她红了。她的散文《阿勒泰的角落》和《我的阿勒泰》开始大卖,有评论说:“李娟怀着对生存本能的感激与新奇,一个人面对整个山野草原,写出自己不一样的天才般的鲜活文字。”二○一一年,她又陆续出版了《走夜路请放声歌唱》、《冬牧场》,二○一二年出版了《羊道》三部曲。在李娟的文字世界里,她自己就是大自然的一分子,她看待周遭的视线很低。

我刚进入这片荒野的时候,每天下午干完自己的活,趁天气好,总会一个人出去走很远很远。我曾以我们的黑色沙窝子为中心,朝着四面八方各走过好几公里。每当我穿过一片旷野,爬上旷野尽头最高的沙丘,看到的仍是另一片旷野,以及这旷野尽头的另一道沙梁,无穷无尽。当我又一次爬上一个高处,多么希望能突然看到远处的人居炊烟啊!可什么也没有,连一个骑马而来的影子都没有。天空永远严丝合缝地扣在大地上,深蓝,单调,一成不变。黄昏斜阳横扫,草地异常放光。那时最美的草是一种纤细的白草,一根一根笔直地立在暮色中,通体明亮。它们的黑暗全给了它们的阴影。它们的阴影长长地拖往东方,像渔汛时节的鱼群一样整齐有序地行进在大地上,力量深沉。

走了很久很久,很静很静。一回头,我们的羊群陡然出现在身后几十米远处(刚到的头几天,无人管理羊群,任它们自己在附近移动),默默埋首大地,啃食枯草。这么安静。记得不久之前身后还是一片空茫的。它们是从哪里出现的?它们为何要如此耐心地、小心地靠近我?我这样一个软弱单薄的人,有什么可依赖的呢?

——《冬牧场》

二○一○年冬天,李娟跟随一家熟识的哈萨克牧民深入阿勒泰南部的冬季牧场、沙漠,度过了一段艰辛迥异的荒野生活。上述文字正是她对这段生活的记录,装订整理成其新作《冬牧场》。二○一二年,李娟出版了《羊道》系列三部曲,李娟的散文之所以能够得到认同,更大程度上来源于其背后支撑她的强大事物(一个不可让渡的新疆土著身份),以及她将栖身于其中的生活重新陌生化,并重新审美化的诸种努力,简言之:她能主动拉开与她所栖身生活间的审美距离。对此,刘亮程说得好,李娟至今还生活在遥远的新疆阿勒泰山区,跟着母亲做裁缝,卖小百货。她们常年跟随着游牧的哈萨克牧民,这让李娟得以深入牧民的生活,并在他们的饮食起居中,看到一个“制造地理”中的新疆面貌。

为什么一位“山野姑娘”的作品在繁华的都市引起如此大的反响?在全球普遍现代化喧嚣的城市景观中,李娟的文字呈现出另一个现代化时间之外的平行空间,审美化地重构了新疆的本土性和民族性:一个遥远、偏僻、神秘,让人却步却又浮想联翩的地方性,一个有待重新打量并能通过浪漫主义的屡次登陆而不断重生的地方新写实主义,一个通过记游拉伸被城市生活所压缩的都市人生活空间指涉了异域想象的书写策略。李娟的散文,使人们被城市化掏空后的贫瘠想象有了现实的着陆点。一如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李娟的阿勒泰,也是她一个人视角里的阿勒泰,是语境化后的新疆在作家视角主义立场中的个性化呈现。在李娟的笔下,新疆的阿勒泰“轮回”般地与卢梭的瓦尔登湖重叠,浪漫主义以一种新写实主义的身份,与现实主义混同。

三、还原与重新给予

西地之极,与邻国接壤,有许多差异民族群体的异质文化,与内地文化极其不同,面对新疆地域内的这种异质文化,通过现实还原与主体的重新给予的书写策略去展现族际交往经验的,有两个作家值得一提,一个是王蒙,新疆是王蒙的避难之地,一别京城十六年,他在伊犁巴彦岱公社像一个真正的农民那样劳动、生活了八年。系列小说《在伊犁——淡灰色的眼珠》就是他献给第二故乡——伊犁的纪念品。这些作品书写了那些普普通通的维吾尔族、回族、汉族等各民族群众在特定年月的生活,以及作者个人的亲身经历和生命感触。在王蒙之前,还没有一个当代作家能将新疆兄弟民族特有的民族个性和现实生活这样真切地书写出来。可以说,王蒙关于新疆的文学作品开启了新疆新当代作家对新疆各民族现实人生状态进行关注和表现的现实传统。另一个是董夏青青,二○○九年七月,董夏青青来到了新疆,成为新疆军区政治部创作室的专业作家。这之于她是一次人生的转折,也是一次写作之旅的全新启程。在新疆乌鲁木齐的独特体验,大大刷新了董夏青青之前的生活阅历。她的生活被新疆重新“给予”了,新疆文化的多元丰富,民俗风情的差异性以及新疆二○○九年发生的许多社会变故,给予了她全新的素材和全新的思维角度。对她以及她的写作而言,这种“被给予性”是无处不在的。如果未来新疆之前,她对新疆有过种种的想象——这种想象当然能够构成她对新疆生活种种直观的感受——那么,这些想象在她亲临新疆生活,完成对新疆生活的在场之后,得到了另外一种还原。正如海德格尔所言,亲身是存在者自身被给予的一个显著样式。董夏青青的北京移民身份,使得她对新疆体验得到了“亲身的同一性”。这个改变直接作用于她的写作。二○○九年,她基于移居新疆体验而创作的小说《胆小鬼日记》在《人民文学》二○一○年第四期发表,小说以散文体的笔法,记述了作者初到新疆乌鲁木齐的所见所感,通过与一个维吾尔族小男孩的不期而遇,进入到与一个维吾尔族家庭的日常交往,穿插叙述了父母对自己的惦记与关爱。这里又牵扯到一个话题,审美距离之于创作主体的意义。毫无疑问,董夏青青与新疆的生活是有着绝对尺度的审美距离的,然而她移居新疆所获得的完整的叙事在场,使她保有对新疆生活的亲身同一性,这又使得她的创作不会变成对新疆生活的一种猎奇性记叙。

她的写作在直观尺度上被无限给予,却又能够在“面向实事”上得到一定程度的还原,这是她的《胆小鬼日记》能够被认可的重要原因。同时,作者通过虚构一个五岁的维吾尔族小男孩凯德尔丁与“自己”的对话来结构全文。在凯德尔丁与“自己”充满童趣与情趣的言语交际中,作者让“自己”自然而然地联想到了童年,不能不看重这位小朋友,因为他给了她天真烂漫的温馨,给了她毫无保留的友谊,给了她无需设防的信任。甚至可以说,这样一个不期而遇的异族男孩,反而给她营造出一个心安的氛围,使她虽然初来乍到,却可以拥有一个可以置放不安的“自己”的落脚点,从而能够对这个陌生又心悸的异地的观察与了望,具备一个相对正常同时也得修正的视角。由此及彼,异地的生活体验以及对童年记忆的勾连,使得作者难免有了想家之情。

如上所述,这些细节再次证明,董夏青青对新疆生活的还原并不具备她所被给予的那么完全。她必需将这种异域的体验还原到自己所熟知的童年经历和生活经历中去,才能把握住目前生活的真相。也就是说,董夏青青对新疆生活的叙述中,虽然具备完全的主体在场,也在尽可能大的限域里得到了相对多的给予,同时也能够进行烛照自身经历的还原,但是由于这种还原并不具备一定的问题意识在场经历,使得她的叙述并不能真的切入新疆生活的真相。

四、籍属与认同

韩子勇在《西部:偏远省份的文学写作》中写道:“籍属对一个作家精神与心理的影响远比人们想见的要大得多。从通常的含义上人们以‘置身异乡’来观察它”,它意味着“一个人的完成,故乡不仅仅是一个被情感价值泡透的意象,它还是一种判断、一种意识模型和通常人们评断事物不易觉察的隐性干扰(或决定)力量。特别在家乡观念深重的中国,故乡是一种立场、一种批判武器和生硬难化的意识之核”,它往往决定着作家的作品价值。西地之极,会强化移民与客居作家们对籍属的认知,会更清晰或者更模糊。

新疆的汉族作家不论是童马这样久居此地,还是像红柯这样的客居身份,都有着身处两种文化(中原传统的儒家文化和西部的草原文化)的特殊境遇,与异质文化(伊斯兰教文化与现代、后现代文化)间的冲突也使得作家在具体的创作过程中不断选择和碰撞,在这多种文化中究竟选择哪一种作为自己的书写对象,或者如何在文本中进行多元文化的有效融合,籍属与文化认同间的关系始终作用于他们的创作,如何在发掘他乡之美的同时不背离对自己故乡的认同,是他们在创作中有意去调和的。这一点在诗人沈苇诗歌创作中比较典型。

记得沈苇在自己的简介中直接说:“生于江南水乡,爱着新疆沙漠,视地域的两极为两个故乡”,同时在《故乡与他乡》中他说:“故乡与他乡造成了我的分裂。但这种分裂并不可怕,有时还十分令人着迷……有时,天平会倾斜,刻度表会乱跳,重和轻会相互颠倒,但在它们之间,依靠心灵的力量,总会达到一种微妙的平衡。”

“水和沙漠已成为我生命里的两大元素。”“在新疆待久了,我会如饥似渴地思念家乡,思念家乡的小镇、村庄、运河、稻田、竹林、桑树地(那里留下了多少童年愉快的记忆啊),思念家门口的小路、水井、桂花树,一天天衰老的父母……只要回去呼吸几口家乡清新湿润的空气,吃一碗母亲做的香喷喷的米饭,还有炒青菜、咸肉蒸冬笋,我的思乡病就会得到治愈。”在许多诗篇中,沈苇以湿润的、饱含柔情的笔致写到自己的江南故土:“雨水倾向劳作,倾向村庄,缓慢着车轮的转动/我的祖先在雨水中洗脸,向着土地诉说衷肠/我的祖先背影模糊,大片汗水抚慰庄稼/他们在生活的责任中表达/稼穑的寂寞,镰刀和麦穗的锋芒”。(《故土》)“但我从未真正离开过――/沿着旧宅的老墙,青苔又爬高了三寸/天井如同从前,睁着一只空洞的眼睛/一只废弃的木桶,张大嘴巴/承受天上偶尔的一滴”。(《多年以后》)他在新疆生活的许多瞬间,无时无刻也在怀念自己的家乡,他会怀念“漏雨的房顶”、“镰刀上的铁锈”、“母亲蓝布衫上的几个补丁”,怀念青少年时期在浙江湖州老家读书的日日夜夜。然而,在老家待上一段时间,又会受到另一种家乡情怀的牵挂,再赶几天几夜的火车,回新疆去。对于诗人而言,南方、北方,这两个故乡都是如此重要,是他开启每一句诗行无法割舍的两个注脚,两份差异性意义的阐释。沈苇的书写策略背后所隐含的籍属压力,以及他在面对这份压力竭力去调和的一种主体努力,在《移民,他者的人质》中得到了显豁的表达:“原住民是一棵扎根下来的树,移民是一片飘零的叶。移民是经常回望故乡的人,是试图与远方结合的人。所以,移民一辈子都在路上,在没有尽头的路上”。

新疆生活带给沈苇的东西是一目了然的,但江南气质给沈苇的西部诗歌带来了同样珍贵的东西——他发现了西域内心深处的女性之心,在其主编的“西域风月”丛书卷首语中,他曾这样写道:“……在西域粗粝、坚硬的外表下,一定藏着一个阴柔、温婉、细腻的西域,藏着一颗柔情似水的女性的心。每当我们想起那些大名鼎鼎的男性英雄的时候,同样要牢记这些美丽动人光华四射的西域女子的名字:十二木卡姆的搜集整理者阿曼尼莎汗、身上散发着沙枣花香的香妃、远嫁西域的汉家公主细君和解忧、在库车河畔治病救人的瑞典女传教士洛维莎·恩娃尔、英国外交官夫人凯瑟琳·马噶特尼……”在他看来,阴性的西域、女性的西域一直被男性的西域书写所遮蔽,这种观点可以看作是作家的籍属压力在文本策略心理认同上的一次观念置换。

值得指出的是,有关籍属与认同关系的表达不唯独在沈苇身上体现,在其他作家,尤其是客居与初期迁居新疆的作家身上也都有所表现,这似乎是他们普遍的境遇,一种文化上的分裂症。对沈苇而言是“一半在雨水中行走,一半在沙漠里跋涉”,对其他作家也是一半一半。沈苇在《一滴水的西西弗斯》中描绘了这种流寓性带来的分裂感和必需的综合调适感:“置身沙漠,一个终结,一个开端;是墓地,也是摇篮;一种新文明的曙光,一种破晓的庄严。塔克拉玛干,一位伟大的教父,接纳了迟到的义子和教子。我看见自己的一半在雨水中行走,另一半在沙漠里跋涉。”当然,诗人也力图去调和南与北、中心与边缘间的文化张力,在身份的籍属压力之外,希冀能够以一种“中和”的美学观念实现“混血诗歌”的创作理想。

历史经验提供的颠沛流浪、现实经验中正在进行的戈壁沙漠里的东奔西走、写作经验中语词表述的流离失所,使得客居作家们的文学表述挣脱了一个地域对另一个地域的束缚,实现了对“另一个我”的认同和表达,从而造成了主体的异化和分离,产生分不清哪个是“我”,哪个又是“我的镜像”的迷惑来。新疆的异域体会给了他们全新的自我建构,他们发现了另一个自我的苏醒。

就这一美学表征在文学写作中的体现而言,著名评论家韩子勇先生有一番精妙的点评,他认为“根”或“家园”在西部文学中应该有更趋于哲学性、神性的沉思。这是一个相反的命题,是因“缺乏”而“强调”的命题,正因为汉文化在这里的分布更漂移、更破碎、更缺乏稳性和持久力,但又源远流长不绝如缕,“根”或“家园”才显得更为迫切一些。因此,对很多客居新疆与移民作家而言,西地之极所造成的籍属压力,在新疆本地认同无法实现的情况下,使得他们会更加坚决与执拗地转向内地,以期寻得一种文化根脉的延续,他们与新疆地域的关系更像是养子在寻求养母的认同,就像沈苇所感慨的“‘在异乡建设故乡’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与此同时,一个一分为二的人总怀着重新合二为一的憧憬”。

五、恋乡与怀旧

如果说前四种方式是作家表达新疆“西部以西”这个地理空间所通用的书写策略,“恋乡与怀旧”则体现出新疆作家对相对“静止”了的新疆时间的一种思考以及对相对“偏远地方”的一种文化保护。也有两位作家比较典型,一个是刘亮程,一个是董立勃。他们两位,一个是乡村时间的朝圣者,一个是对“过度开垦”以期拉平时间进程的市场文化的反思者,二者都在维护一种“相对静止”的家园价值。

从时间的线性发展来看,城镇属于时间的未来,乡村属于时间的过去。乡村是城市的他者。与此同时,怀旧/恋乡还意味着渴求某种属于远方和往昔的东西。刘亮程的作品中,始终体现出他对往昔、故去的家园时间的眷恋与维护;他不止一次写到北疆一个叫黄沙梁的村庄成为作者所有的安慰,是他精神世外桃源的栖居地;写到城市生活相对于乡村记忆的无意义性。在村庄里,“我”曾经与虫共眠,是一个通驴性的人,知道一朵花的微笑……,有着太多快乐的时光,但这个村庄的偏僻、迟缓、千篇一律促使作者选择了背井离乡,当“我”离故土越来越远,最后成为城市一员的时候,才发现“我的故乡母亲啊,当我在生命的远方消失,我没有别的去处,只有回到你这里——黄沙梁啊。我没有天堂,只有故土。”一句“没有天堂,只有故土”(《只有故土》),道出了故土对于作者的意义。

相较而言,同样生活了十几年的城市经验,似乎与作家无法建立任何情感的联系。城市对他而言只是一个适合身体生活的地方,面对城市,作者始终觉得自己仅仅是一个旁观者,是一个生长在城市表面无根的浮萍罢了。他把耐心赋予乡村的时光,在这里“时光耐心地把最缓慢的东西都等齐了,连跑得最慢的蜗牛,都没有落到时光后面”。(《把时间绊了一跤》)他让无形的时间在虚土庄具有实体,“我们村子里有一些时间嚼不动的硬东西,在抵挡时间。反正时间被绊了一脚,一个爬扑子倒在虚土里。它再爬起来前走时,已经多少年过去,我们把好多事都干完了,觉也睡够了。别处的时光已经走得没影。我们这一块远远落在后面。”(《把时间绊了一跤》)时间也具有生命“时间在丢失时间。”“当我们老得啃不动骨头,时间也已老得啃不动我们。”(《把时间绊了一跤》)

刘亮程作为乡村时间的朝圣者,对于固守“静止了”的过去时间的美学坚持,在很大程度上消解了城市所表征的未来时间的意义。尽管他在城市已经生活了十几年,但是他的写作始终是对于黄沙梁的回望,城市很少入他的笔端,即使是偶尔的书写,也难掩嘲讽之词。虽然他身处城市,心却始终寄托在乡村,他只是城市中的一个过客而已,城市的文明与他这个村人似乎格格不入,他们属于两种不同的时间群落。在《远远的敲门声》中,他形象地说出了自己对于城市经验的不满,他说在城市里:“再后来,我就到了一个乌烟瘴气的城市里。我常常坐在阁楼里怀想那个院子,想从屋门到院门间的那段路。想那个红红绿绿的小菜园……我本来可以自然安逸地在那个院子里老去。”刘亮程借助乡村时间的书写策略,审美地扼住了现实语境里,新疆乡村城镇化的时间进程,提供了一种之于东部地区时间快速更迭而言,相对静止的时间美学。

概括地来看,就新疆本地性的现实语境,许多作家有关新疆的散文书写往往侧重于民俗、风光与少数民族性的书写与展示,譬如在新疆生活了十六年的作家艾青,他的散文集《绿洲纪事》可视作对新疆民俗、景色描写的经典之作;刘白羽的新疆游记散文《昆仑山的太阳》以及王蒙、汪曾祺、张承志等人关于新疆风景、奇闻轶事的大量书写,都侧重于对一种民俗生活地域性甚或民族性的描写,刘亮程的散文书写则格外侧重相对于东部地区的“时间群落”而言并不同步的“时间秩序”的建构,比如他写库车老城,并没有把笔触过多地落于民俗风情的勾勒与描摹上,而是透过纷繁特殊的民俗事项,在变化的民俗百态中寻找不变的时间节点,进而建构不变的地点结构,从而让我们看到一个古旧的、缓慢的,却又蕴含着文化传承、历史记忆、个人体温的家园形象。

与此同时,刘亮程的时间观又天然地与他的家园意识紧密相连,以村庄为例,借由书写,南疆村庄时间的模型得以被提炼,时间的相对静止又赋予村庄永恒不变的结构,从而能被作为一种相对稳定的家园关系而被主体加以把握。在他的散文中,这种家园意识显豁地表现为一种不变的传统、一种耐受时间变迁的记忆与经验。刘亮程说“在一个村庄活久了,就会感到时间在你身上慢了下来。而在其他事物身上飞快地滚逝着。这说明,你已经跟一个地方的时光混熟了。”(《住多久才算是家》)对于刘亮程而言,时间从描写的对象渐渐演变成一种珍贵的资源,从而有了被珍视的价值,他执著守候的“一个人的村庄”,是属于他个人记忆的家园,一个能够实现其个体价值,认同其生活方式的家园空间;就像他笔下那个毕业于新疆大学法律系的买买提,在四处求职无门时,被库车老城说收留,让他成为一名剃头匠,尽管现在买买提已经不在那条老街了,但是故土会赋予他一种求生本领,从而与之建立一种契约联系;再如那个还剩下一个烟囱冒烟的铁匠家族的其他成员,也会运用老城给予他们的生存记忆,去寻找一种生活方式;还有那些依靠老城的环境、传统与规约而生活的当地人们,正如散文中买买提师傅所表达的“当你在外头实在没啥奔头了,回到这条老街的尘土中,做一件小事情,一直到老。”(《生意》)

老而不朽的时间、相对静止的时间,似乎与家园的结构,包括稳定的人际结构、相对不变的社会关系、惯性成自然的生活方式紧密相关,因此格外让人留恋。在刘亮程的散文中,这种表述俯拾皆是,如“不知道住多少年才能把一个新地方认成家。认定一个地方时或许人已经老了,或许到老也无法把一个新地方真正认成家。一个人心中的家,并不仅仅是一间属于自己的房子,而是长年累月在这间房子里度过的生活”。(《住多久才算是家》)再比如:“故乡是一个人的羞涩处,也是一个人最大的隐秘。我把故乡隐藏在身后,单枪匹马去闯荡生活。我在世界的任何一个地方走动、居住和生活,那不是我的,我不会留下脚印……我和你相处再久,交情再深,只要你没去过(不知道)我的故乡,在内心深处我们便是陌路人。”《留下这个村庄》)

总之,在刘亮程的散文表述中,关于时间的独特认识随处可见,有别于其他作家仅将时间作为描写对象的书写策略,他的笔下,时间被视作一种可以衡量事物价值的尺度、一种能够体现家园意识的资源,可被使用、分配、控制、消费甚至是租赁与出售。保护对家乡的记忆,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便是保护一种属于过去生活的时间,进而与刘亮程的家园意识深刻关联。热爱家园与延续那些属于过去的经验、古旧的传统、“过时”的记忆一脉相承,与个体的自我认同血脉相连,就如他自己所言,“我喜欢的那些延续久远的东西正在消失,而那些新东西,过多少年才会被我熟悉和认识。我不一定会喜欢未来,我渴望在一种人们过旧的岁月里安置心灵和身体。如果可能,我宁愿把未来送给别人,只留下过去,给自己。”(《一切都没有过去》)他似乎在以抵抗“未来时间殖民”的方式建构一种封存着恒定的过去记忆的家园神话。譬如他写之不倦的黄沙梁和库车老城,他们都是古旧岁月最好的见证,它们保持着缓慢的变化脚步。黄沙梁是作者曾经的故土,是他生命中永远无法割舍的一部分,那里的人们永远在以脱序于主流时间进程、相对静止的姿态完成生命的消耗,“在黄沙梁,过了三十岁你就可以闭着眼睛活了。如果你不放心,过上七八年睁眼看一眼,不会有让你新奇的事情。”(《闭着眼睛走路》)因此,他才会说“他们不改变。我们变来变去,最后被这些不安的东西吸引,来到他们身边,想问一句:你们为何不变?突然又有一个更大的疑问悬在头顶:我们为何改变?”(《祖先的驴车》);那些相对不变、永不更迭的时间是属于作者个人看不见的传统、秘而不宣的历史、甚至是割舍不了的亲人。“时间在这里不走了,好多老东西都在,或者说许多东西老在了这里,那些几千年的老东西,都能在龟兹桥头等到,等待本身也是古老的,这里的人,一直在过着一种叫等待的生活,在龟兹老城嗒嗒嗒的驴蹄声里,尘土飘起,尘土落下。时间像一个个远路上的亲人,走到这里不动了,到家了。它用一千年、两千年,甚至更长的时间走来,在每一样东西上都留下了路,时间一直沿着它的老路走来,它到来的时候,河滩上的毛驴在鸣叫,桥头卖烤包子的师傅在吆喝,托乎提跟他的徒弟们在谈论女人,时间静悄悄地到来,成为看不见的一部分。”(《牙子》)

事实上,城镇对乡村的征服,恰恰是时间更迭的最终实现,它的本质在于促使个体始终去往相较于过去更具有未来性的身份认同里,通过制造身份的等级秩序以维持线性历史的权威性。刘亮程的写作策略背后,反映出他在力图维持一种相对静止、相对稳定与相对不变的家园价值的努力,他与新疆地域的关系恰巧是一位土著作家与新疆本土的关系,是一种亲儿子舍不得母亲变老的情感。就像他在《住多久才算家》中所说的那样,“我一直庆幸自己没有离开这个村庄,没有把时间和精力白白耗费在另一片土地上。在我年轻的时候、年壮的时候,曾有许多诱惑让我险些远走他乡,但我留住了自己。我做的最成功的一件事,是没让自己从这片天空下消失。我还住在老地方,所谓盖新房搬家,不过是一个没有付诸行动的梦想。我怎么会轻易搬家呢。我们家屋顶上面的那片天空,经过多少年的炊烟熏染,已经跟别处的天空大不一样。当我在远处,还看不到村庄,望不见家园的时候,便能一眼认出我们家屋顶上面的那片天空,它像一块补丁,一幅图画,不管别处的天空怎样风云变幻,它总是晴朗祥和地贴在高处,家安安稳稳坐落在下面”。

无独有偶,在董立勃的作品中,我们也能看到一种“怀旧/恋乡”的书写策略,他在《青树》与《暗红》中都“有志一同”谈到了西部大开发,提到了“西气东输”以及开采石油和矿石,这固然是小说人物活动的一个历史背景,但同时,作者也提出一个观点,过度开掘在创造巨额财富的同时也会破坏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会促成人与自然关系的异化。比如他借孙开平之口,谈到西部大开发所代表的面向未来时间的意义相当于当年东部的沿海开放,但这种意义对于青树、周五这样渴望慢生活的人而言没有吸引力。他们习惯了在露天的河流里沐浴,习惯在马上奔驰,清风拂面的感觉,向往在草原上放牧的生活,也喜欢在河边的一个木屋里独处的幽静。这种叙述一方面固然是出于对新疆恶劣的生态环境的自然模仿,另一方面,也是出于作者渴望维护一种“相对静止”的时间序列中,田园牧歌式的家园价值的希望。

因此,董立勃小说中人物的活动环境都离不开一条河、一片树林以及对比强烈的雪山和沙漠。这就是小说中人物生活的简笔勾勒了:哪怕远处就是雪山,哪怕举目便是沙漠,只要有河流,有树,人便能与自然相处愉悦,人便能勇敢地活下去,甚而爱上自己生活的地方。这样的自然生态环境让人联想到卢梭的《瓦尔登湖》,而董立勃正是通过人物对西部开发破坏生态的反思,表达了他对家乡时间快速变迁的一种审美关怀。《青树》的结尾,有一段内心独白更是深化了这种对“相对静止”的时间价值的认同:“都说这个地方很原始,很荒凉,很偏远,还说这个地方比起沿海来,要落后二十年。还说在这里生活一辈子挺亏的。可我总觉得,一个人生活得好不好,高兴不高兴,幸福不幸福,其实和在一个什么地方没有太大的关系”,而是和一个人的价值取向有关系,这种价值取向无疑可以追溯到恋乡/怀旧的情结。

总之,西极之地的文学发生,使得这片土地的作家或者借由记游与想象、还原与重新给予、籍属与认同的书写策略呈现极远之地空间地理的冲击,或者借由恋乡与怀旧的书写策略对抗时间的变迁,借由对主流时间的脱序完成对一种相对静止、相对不变的家园价值的的坚守。这些书写策略通过提供一种别样的经验类型,实现了对新疆——西部以西文学生产“稀有价值”的话语建构过程。如何评价这种生产“稀有价值”的写作策略,我以为韩子勇先生二十年前在《西部:偏远省份的文学写作》中所言之于今天仍不乏借鉴意义,他指出“偏远省份的文学创作所面临的主要危险正来自这里,他缺乏统一的尺度力量,就自立一些别人所稀缺的东西为尺度,它获得承认的机会相对较少,就把这种不公平竞争转化为另一种不公平的自我想象的成功,用别人不懂不会的‘地方项目’来对付另一种普遍的流行的‘花拳绣腿’,用‘地域册封’的局部有效性来偷换为超地域册封的良好感觉。面对文学的‘中央帝国’,偏远省份的文学写作有‘外省人’的羡慕、追随、反抗、憎恨与焦灼,这一点所衍生投射于文学写作中的策略和倾向是那样的复杂,以至于我们很难一一确认和指明。”苛责之外,颇多期许。它促使我们从西部文学的内部反思西部文学的话语建构,作为文学外部研究的一种方法介入与引导文学生产的指导纲领,它长期以来一直强调的相对于东部地区文学生产而言的“精神在场”、“男性神话”、“宗教底色”、“时间他者”等话语特征,随着新时期社会文化语境的变化以及市场经济日益拉开的区域发展不平衡现实,在说明西部文学的文学属性方面是已经失去活力?

作为结语,我想以新疆当代文学的书写策略为例,将我所思考的西部文学的“西部性”中所呈现出的问题加以小结,当然,这种小结绝不是在否定“西部性”的概念,对于“西部文学”概念提出的历史社会意义以及它所反映出的西部文化的自觉意识对中国当代文学的贡献,无论历史还是现在都毋庸置疑。

首先,就概念的提法而言,“区域”文学的提法是否要比“地域”文学更为合适?西部文学的提出是基于文学区域间平权行为的一种需要,产生于边缘或者次边缘地区备受中心地区话语压力的一种积极反应,是对经典文学地位的解构。再有,当今之世地域距离已经彻底死亡,再用地域作为概括文学的标准,便显得不合时宜。随着流动人口的增加,地理与行政区域单位在文化学上的破裂,一方面是地域单位,地域活动主体,另一方面是跨地域活动主体(旅居、客居、流寓的作家)、跨地域认同、跨地域的创作空间,跨地域形势与发展进程,后者的空间单元用区域形容和描述更为恰切。

其次,在方法论上,是否能多一些区域间性的文学与文化研究。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习惯这种研究方法,只不过它所采用的是外比较,我们也可以化用转换为一种内比较的方法,用以进行西部区域间文学的一种比较研究。一个区域的文学特征需要在与另个一区域文学的差异比较中进行辨析。譬如,界定新疆文学的文学与文化属性,需要在与其西部其他兄弟省份文学的区别中加以辨别,但又要防止陷入二元对立的思考逻辑中。

第三,从身份属性来看,西部文学仍然是一个官方主流文学的提法,它的政治性或者说政治功能一直都远远大于它应该具备的神话性、传奇性与英雄性等美学特征。在现有的西部文学生产过程中,我们是否需要呼吁一种西部美学精神的回归?

第四,从读者阅读角度来看,西部文学相对于东部文学生产而言,在城市经验、类型叙事、女性叙事以及青春叙事方面长期缺位,今后的西部文学生产是否能够在这些领域挖掘素材,实现文学的创意转化?需知,目前中国当代文学的地理谱系中存在的问题在于,东部文学所深刻反思的恰恰是西部文学所长期缺乏的,这也是地域文学发展不平衡的一个客观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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