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重庆出台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015-10-29
教学月刊·中学版(语文教学) 2015年10期
湖北省教育厅日前发布《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全省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含民办学校)、教研机构所有在岗在编教师须参加定期注册。经首次注册后,每5年申请一次定期注册,注册后方可在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重庆则制定了《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改革后的统考将增设综合素质、学科教学能力的考察,突出对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的考察。重庆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区县首次注册时间为2016年下半年,有效期为5年。经首次注册后,每5年申请一次定期注册。据了解,从2012年开始,我国先后在浙江、湖北等15个省份进行教师资格考试试点,2015年秋季和2016年春季新增重庆等13个省份进入试点。 (中国教育报)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