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鲁迅对封建节烈观的态度——以《明天》《祝福》《离婚》为例
2015-10-26夏怡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
夏怡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
论鲁迅对封建节烈观的态度——以《明天》《祝福》《离婚》为例
夏怡
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
摘要:鲁迅对妇女问题的研究与探索一向非常重视,并试图将其反封建思想主题融入文学创作之中,《明天》、《祝福》和《离婚》是表现中国传统妇女悲剧命运的三部曲,本文试就这三篇文章探究鲁迅对待封建节烈观的态度。
关键词:鲁迅妇女问题封建节烈观
作为新文化运动的领袖,鲁迅的一生所孜孜追求的是打破黑暗,唤醒民众,解放思想。因此,女性意识的觉醒和解放自然也包含在内。他在《坟·我之节烈观》中提到节烈是很苦的,不仅深受其害的妇女们懂得其中痛苦,男子也明白很苦,因此社会表彰以“牌坊”等。大家都想活,但烈却必死,更凄凉的是节妇,需要忍受身心的折磨。①116正由于他深刻洞悉了无数生活在那个时代的社会最底层的农村妇女的悲剧命运,在1920年、1924年、1925年这5年间鲁迅连续创作了《明天》、《祝福》和《离婚》,这组集中反映中国传统妇女悲剧命运的三部曲,这无疑是一曲悲歌,它们从不同角度深刻地批判了封建礼教尤其是封建“节烈观”对妇女们肉体乃至精神上的折磨。鲁迅在这三篇作品中怀着深广的忧愤,灌注了自身对封建“节烈观”的种种质疑与讽刺,深刻地揭露了男尊女卑的残酷现实,探索了迫害女性的根本缘由,更力图向社会传达一种呼唤对女性的尊重、对女性解放的支持的启蒙立场。
中国从古至今,历代封建统治者都不断加强“以贞励天下”的伦理观,封建卫道士们更是传播着各种荒谬言论,明朝在朱元璋的专制统治下,本为表彰功勋的“牌坊”被滥用,成为避免寡妇再嫁的“贞节牌坊”,这一糟粕一直延续到了民国初年,尽管五四以来的知识分子极力反对,宣传新道德,但仍有不少逆流暗涌叫嚣着恢复陋习。袁世凯就任大总统之后,颁布条例嘉奖节烈妇女,相关歪曲报道也未曾断绝。对不节烈的妇女冠以罪名,甚至生造名目加以恫吓:若亡夫再嫁,女子需忍受世人讥讽唾弃,生活困顿,凄惨死去,死后则会遭到阎王严惩,扒皮抽骨,妇女们就在这样的桎梏中痛苦地挣扎着。
然而,什么称为节烈?鲁迅指出从前的节烈特指男子,尽忠殉国之类,然而现今“节烈”专属于女子,男子已排除在外。按照伦理道德家的说法,节指的是丈夫死后,女子不改嫁他人也不与他人私奔。烈表现为两种:一种指无论丈夫或者未婚夫,只要死了便要跟着自尽;另一种说的是遭遇污辱后或者将被污辱时,只能自残或者自杀,不得苟且偷生。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节烈是极苦极难之事,不是因为失了所谓的贞洁而失去生命便是孤零零一个人凄凉地了却余生,没有任何人记挂。但是封建礼教的桎梏却使得当时的女子们不得不遵从这毫无人性的教条。
《明天》里的单四嫂子是节烈的,甚至可以称得上是节妇中的楷模,守寡近三年以来,一直勤勤恳恳的劳作以养活自己和儿子宝儿,她坚守着不改嫁,承受着长期的痛苦、慢性的煎熬,在残酷的现实下苟延残喘,只一心期待儿子长大成人那天。但是,伴随着宝儿生命的逝去,她仅剩的渺茫希望也失去了光彩,陪伴她的仅仅是更孤寂、更沉重的痛苦。并且,这份痛苦没有人能理解,也没有人愿意理解。蓝皮阿五这个老光棍自始至终都只是对单四嫂子抱有占便宜的龌龊思想;何小仙、药店伙计仅仅想着自己的生意,从未关心过病患的苦楚;看似热心肠的王九妈也不过是庸俗愚昧的女人,她看似好心的帮忙丧礼,也不过是将单四嫂子仅有的家财耗费殆尽……当单四嫂子一个人在丧礼后独坐,她感到屋子很空旷,气氛很安静,家里那种令人窒息的空旷安静衍化成一种逼仄的压迫感,侵蚀着她的身心,然而她却无处躲藏。她在瞬间失去了生活的重心之后,只是以坚忍的承受与无望的期待支撑着孤独空虚的生活,而这其中悲凉,她是无处诉说的,仅仅是为自己争得了做个奴隶的资格。唯一支持她活着的信念只是梦中会她的儿子,可是,梦是否实现,正如“节妇”的苦一般,只有她自己知晓。再者,“明天”这个词也很是值得玩味,它本是五四以来中国文坛出现的一种理想话语,标志着希望、未来和乌托邦,但在鲁迅笔下却成了嘲弄单四嫂子的名称。也许,可以这么理解:“明天”作为意义的反讽讲述的其实是没有明天的黑夜。所以,我们可以看出鲁迅对于节烈者的未来是不抱有希望的,她们所能拥有的只是无尽的悲苦,所谓的明天也许永远不会到来。
那么不节烈呢?不节烈就不苦吗?当然不是!依旧很苦!不节烈的女子是污秽之人,可以随意被污辱践踏,完全沦为社会最底层,没有人会关心体贴她们,更不会被人们尊敬爱护。在中国“吃人”的历史长河中,被吞噬的无辜妇女何止千万?不节烈的女子不仅没有了尊严和自由,还缺少道德家为节烈者编织的虚假牌坊,她们是不容于社会的多余的人,时时刻刻要忍受着无主名无意识的愚昧民众的唾弃。《祝福》里的祥林嫂是被逼得不节烈的典型,也是在旧中国封建制度下受“族权”、“夫权”及“神权”残害的典型。祥林嫂作为一个勤劳、善良、本分的农村妇女,也是受封建压迫最重的妇女代表。首先是族权和夫权的压迫,祥林嫂作为女子是没有身份地位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使她成为童养媳。在丈夫死后不愿再嫁,她出逃到鲁镇,只希望过“暂时做稳了奴隶”的生活,但仍旧被婆婆强行卖给了山中的贺老六为妻。然而不幸并没有结束,丈夫贺老六与儿子阿毛的相继去世,大伯来收屋,又赶走她,使她再次没有容身之地。接着是作为神权下的牺牲品,她在普通人眼中是不洁的象征,为了死后不因“失节”而被“分尸”,祥林嫂将希望寄予鬼神,用所有的积蓄捐了一条门槛,以此洗刷自己身上的“罪孽”,但人们依旧不承认她的清白,于是乎精神彻底崩溃。祥林嫂的一生是被中国封建传统掏空了的一生,是被封建理学道德禁锢了的一生,可以说,除了她的苦难之外,她就不可能再有别的经历,充其量不过是扫尘、洗地这些苦难劳动的年复一年的简单重复。②306小说标题“祝福”,本意指祈神赐福,全文起于祝福,亦终于祝福,但是祥林嫂却在本应喜气洋洋的时候死去了,因为从她被剥夺了“祝福”的权利起,她就被整个封建社会排斥了。鲁迅以“祝福”为题,将凶手狂欢似的叫唤和受害者悲凉的啜泣置于读者眼前,在深刻对比之余,突出了祥林嫂的悲剧命运。
节烈与不节烈的妇女都要受这封建礼教束缚,那勇于反抗的妇女呢?《离婚》里的爱姑可谓是不惧封建礼教束缚的反抗女性形象,她既不像《明天》中的“节妇”单四嫂子默默地忍受命运的宰割,也不像《祝福》中的“失节者”祥林嫂在冷漠的社会孤寂地死去,而是泼辣倔强地对封建族权夫权发起挑战。她敢说敢骂,不仅当着众人之面斥骂公公和丈夫为“老畜生”和“小畜生”,更对自己父亲直言“连爹也看得赔贴的钱有点头昏眼热了”;她敢作敢为,受不了公婆的气,便回家纠集自家六兄弟和爹爹一起拆了他们家的灶头;她决断利落,夫家赔钱做笑脸也毫不放松,只为一讨公道。真不愧是“辛亥革命的女儿”,怪不得有学者将“唯一的一个向封建的伦理关系本身宣战的非知识分子形象”给予爱姑。可是,最终她的公道还是没有讨到,虽然像小说标题所说名义上是新式的“离婚”,但实质上依旧是封建式的“休妻”。造成最后这种结局,爱姑自己是难辞其咎的,她虽然泼辣勇敢,但是她拼个鱼死网破也不过是要维持住在封建家族中卑贱的奴隶地位。因为爱姑本身便具有双重性人格,一方面她具有野蛮的、不受封建礼教束缚的性格特征,一方面她又并没有从根本上摆脱封建等级观念和礼教观念的束缚,这两种因素自发的在她的头脑中交替出现,造成了她对外界对象(主要是七大人)的视角印象的矛盾性和错乱状况,使其难以形成协调一致的完整感觉。②352-353她在与七大人等人的争辩中反复强调的是她是“明媒正娶”的,婚后一直“低头进,低头出,一礼不缺”地守着封建伦理。她的离婚并不是因为自我意识觉醒,而是为了维护传统礼教,她的行为正体现出封建妇女对家庭、婚姻的自觉维护和高度重视,所以七大人才被她寄予厚望,但是将希望寄托在封建礼教维护者身上,最终的结果必然是自己受迫害。
由以上三篇作品,我们可以看出鲁迅对封建节烈观是报以批判否定的态度的,透过单四嫂、祥林嫂、爱姑这些女性形象,我们可以总结:无论旧式妇女如何应对,都无法摆脱被奴役的命运。妇女解放的根本在于思想的解放,将封建糟粕统统去除,以新道德、新思想来充实自我,塑造独立自由的人格,以坚韧不屈的品质去反抗那些压在妇女们身上的大山。所以鲁迅提出“我们追悼了过去的人,还要发愿:要自己和别人,都纯洁聪明勇猛向上。要除去虚伪的脸谱。要除去世上害己害人的昏迷和强暴。我们追悼了过去的人,还要发愿:要除去于人生毫无意义的苦痛。要除去制造并赏玩别人苦痛的昏迷和强暴。”①118鲁迅通过书写这几个女性的悲剧命运,将批判的矛头指向了以封建节烈观为代表的腐朽、反动的封建宗法制度,揭示了妇女想要真正获得做“人”的尊严,必须先有做“人”的意识觉醒,妇女要获得解放,首先须取得社会的解放这一真谛。单四嫂子、祥林嫂和爱姑的时代虽然过去了,但她们身上的弱点无可否认是具有普世性的,对当今社会有着启示和教育意义。从现实角度来看,现今中国广大农村地区的妇女依旧处于蒙昧无助的状态,饱受腐朽的封建伦理观念与严酷的封建家族制度的迫害,无法发出自己的声音,无从掌控自己的命运,即使是受过现代教育的新女性,也依旧没有得到社会真正的尊重,关于女性启蒙、女性解放的呼唤与斗争仍需要更多人的参与,以此迎来我们整个社会的新生。
注释
①鲁迅.鲁迅全集[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
②王富仁.中国反封建思想革命的一面镜子——《呐喊》《彷徨》综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参考文献
[1]鲁迅.鲁迅全集[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
[2]王富仁.中国反封建思想革命的一面镜子——《呐喊》《彷徨》综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3]钱理群.心灵的探寻[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 2005.
[4]汪晖.反抗绝望——鲁迅及其文学世界[M].上海:三联出版社,2008.
[5]袁盛勇,张桂芬.《离婚》的叙事分析及其文化意蕴[J].鲁迅研究月刊,20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