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P对小儿重症肺炎的疗效及安全性分析
2015-10-24潘心帝
潘心帝
(海南省文昌市人民医院,海南 文昌 571300)
CPAP对小儿重症肺炎的疗效及安全性分析
潘心帝
(海南省文昌市人民医院,海南 文昌 571300)
目的 研究分析应用CPAP治疗小儿重型肺炎的安全性以及临床治疗效果。方法 选取我院2010年9月至2014年7月收治的小儿重型肺炎患者48例为研究对象,随机分为对照组和治疗组,每组24例。对照组进行常规的儿内科基础治疗,治疗组在此治疗基础上实施经鼻持续气道正压(CPAP)联合治疗。结果 治疗组在治疗后其临床症状的消失时间与住院时间均明显少于对照组,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前后治疗组PaO2提高情况明显优于对照组,其临床治疗效果也要比对照组更具有优势作用,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而PaCO2的指标在治疗前后变化不明显,且两组间比较也无明显差异,治疗结果不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治疗组和对照组的总效率分别为95.83%和70.83%,差异显著,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对小儿重型肺炎患者实施CPAP治疗更加安全可靠、效果显著,值得在临床中进一步推广和研究。
CPAP;重型肺炎;安全性分析;疗效观察
肺炎是儿科典型疾病,其相关并发症均对患儿的生命安全产生直接影响,而重型肺炎的发病十分急促,病情发展不易控制,在较短时间内就有并发脑水肿、呼吸衰竭、心力衰竭等疾病的危险,对患儿的生命带来了严重的威胁性[1]。机械通气是目前应用较为广泛,效果良好的治疗方式,但依旧存在弊端,在应用过程中容易导致患儿并发呼吸机相关性肺炎。本文通过对48例小儿重型肺炎患者不同治疗方法的研究,旨在探讨应用CPAP治疗小儿重型肺炎的安全性以及临床治疗效果,现进行如下报道。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选取我院2010年9月至2014年7月收治的小儿重型肺炎患者48例为研究对象,随机分为对照组与治疗组,每组24例。对照组男性14例,女性10例,最小患儿的年龄为1 d,最大患儿的年龄为31个月,平均年龄(11.42±4.95)个月;治疗组中男13例,女11例。最小患儿的年龄为1 d,最大患儿的年龄为32个月,平均年龄为(12.97± 5.12)个月,两组患,儿在年龄分布、性别比例等基本信息中无明显的统计学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1.2治疗方法:对照组患者施行常规儿内科基础治疗措施,其中包括强心利尿处理、抗感染治疗、吸痰平喘措施以及调节酸碱平衡和电解质状态,治疗组则在此治疗基础上实施CPAP联合治疗。使用前将CPAP氧疗器的水柱压力调节到0处,将蒸馏水注入加温湿化瓶内进行加温处置,水量一般需控制在500 mL以下。将各个管道连接牢固准确后帮助患者清除掉鼻腔内的分泌物,并选取适宜的鼻塞置于患者的鼻孔内,给氧时将氧流量控制在3~4 L/min,平且配合压力范围为3~4 cm H2O。观察患儿在治疗过程中的病情变化,在治疗1 h评估其状态,并依照个体差异进行压力的调节工作。如果患儿的临床症状得到了有效的改善和好转则可维持当下的治疗状态,对于没有好转的患儿则需调整治疗方案,当治疗1~2 h时就需要将压力上调1~2 cm H2O,但是要控制总压力不能超出10 cm H2O,以防止对患儿产生伤害。当发现患儿的PaCO2指标有升高趋势时则需适度将压力降低,对患儿进行血气分析诊断时发现其结果已经保持在正常范围内时则可有规律的将压力递减,当降压完成后4 h左右需要严密监测患儿变化,如果病情没有明显波动则可继续进行降压处理。
1.3观察指标:对两组患儿的病情发展进行检测和评估,分析比较其临床症状消失时间与整体住院时间;对患者进行血气分析,评估其治疗效果。
1.4效果评价标准:患者在进行24 h的治疗后,其呼吸困难、发绀、心率异常等临床症状均已消失,恢复正常现象,且48 h内均没有再次复发的趋势,PaO2≥80 mm Hg则记为显效;若是患儿在治疗24 h后相关临床症状得到改善但是仍然偶有发作,PaO2与治疗前相比较也得到了好转则记为有效;若是患者的病情没有好转甚至伴有恶化趋势则记为无效。
1.5统计学处理:对治疗所得数据采用SPSS18.0软件进行统计学处理,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P<0.05为有统计学意义。
2 结 果
2.1两组患者在治疗后临床症状好转及消失时间与整体住院时间比较:治疗组在治疗后其临床症状的消失时间与住院时间均明显少于对照组,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治疗后临床症状好转及消失时间与整体住院时间比较(d)
2.2两组患者在治疗前后气血分析比较:治疗前后治疗组PaO2提高情况明显优于对照组,其临床治疗效果也要比对照组更具有优势作用,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而PaCO2的指标在治疗前后变化不明显,且两组间比较也无明显差异,治疗结果不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患者在治疗前后气血分析结果比较
2.3两组患者在治疗后临床效果比较:治疗后治疗组和对照组的总效率分别为95.83%和70.83%,差异显著,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3 讨 论
小儿重症肺炎在儿童期的患病率较高,其病情发展较为严重,所引发的并发症已经成为了儿童致死的主要原因,这不禁引起了医疗领域的关注和重视。而进行有针对性治疗的关键就在于及时改善患儿缺氧的状态,重型肺炎的发生会加大对肺部的损伤程度,严重者会发展为难以治愈的低氧血症[2]。临床医学研究表明普通的治疗方式已经不能够解决这一棘手的问题,而CPAP治疗则可以明显调节患儿肺部的氧合作用,通过呼气末提供的适度压力帮助肺部增强扩张作用,进而增加功能残气量以及较少肺内分流的情况发生,将氧合作用的效果提高到一个最佳的状态[3]。
表3 两组患者治疗后临床治疗效果比较
本文结果显示在应用CPAP进行治疗后治疗组的治疗总有效率高达95.83%,而对照组仅为70.83%,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并且其临床症状的消失时间也很大程度的得到了缓解,在住院时间上也明显比对照组短暂,这不仅减轻了患儿的疾病痛苦,同样缓解了就医压力。除此之外,我们可以发现CPAP对于PaCO2的影响作用并不显著,这可能与在呼吸终末时仍对其回路进行加压处置导致了患儿的呼吸功能一定程度增强有一定的联系,但是对于PaO2的改善效果却是十分明显的由治疗前的(55.63±9.17)mm Hg增强至(98.87±11.24)mm Hg,这直接影响到临床治疗效果。
综上所述,对小儿重型肺炎患者实施CPAP治疗更加安全可靠、效果显著,对患儿的生命安全提供了保障作用,值得在临床中进一步推广和研究。
[1]朱小燕,芳菲,赵秀花.鼻塞式CPAP治疗小儿重症肺炎合并呼吸衰竭36例疗效观察[J].山东医药,2010,50(45):95.
[2]周慧敏,靳燕霞,张培霞.小儿重症肺炎合并呼衰、心衰应用CPAP疗效观察[J].中国实用神经疾病杂志,2010,13(2):49-50.
[3]耿立建.CPAP对小儿重症肺炎的疗效及安全性观察[J].河北医学,2013,19(2):234-236.
R725.6
B
1671-8194(2015)17-01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