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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极端思想向妇女和青少年渗透问题研究

2015-10-21白关峰

兵团党校学报 2015年1期
关键词:宗教

[摘要]宗教极端思想是当前危害新疆社会的毒瘤。近年来发生的巴楚“4·23”、鄯善“6·26”,以及北京“10·28”、昆明火车站“3·01”等暴力恐怖案件表明,宗教极端势力极力宣扬宗教极端思想,打著宗教旗号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暴力恐怖活动,对社会稳定形成巨大威胁。在参与暴力恐怖事件的人员中,有两大群体应该引起我们的注意——妇女和青少年,他们成为宗教极端势力渗透的主要对象,易受到宗教极端思想的影响,使行为极端化、暴力化。在“访惠聚”活动开展过程中,我们对《宗教极端思想在妇女和青少年中的渗透问题》这一题目进行了解剖麻雀式的个案分析,并提出对策和建议,希望对这一问题的认识有所参考。

[关键词]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对象

[中图分类号]D635、D432.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274(2015)01—0040—04

[作者简介]白关峰,男,兵团党委党校屯垦研究所教师,在读博士。

一、何为宗教极端思想

宗教极端不是宗教,它披着宗教外衣,以宗教信徒的名义潜藏在信教群众之中,煽动宗教狂热、煽动教派之间、不同信仰之间、不同民族之间的仇恨,组织策划宗教极端团伙从事反社会、反科学、反人类的活动。宗教极端思想具有欺骗性、政治性和极端性。

宗教本是信教群众对自己所信仰对象的追求和崇拜,宗教宣扬和平、宽容,劝人为善,止人作恶,严禁滥杀无辜。《古兰经》指出“凡枉杀一人,如杀众人;凡救活一人,如救活众人。”而宗教极端纯粹是在玩弄政治,其根本目的和首要目标是要夺取政权,建立所谓的以伊斯兰法统治的政教合一的哈里发国家。

宗教极端势力主要宣扬四种思想:一是“神权政治论”:除了真主以外,不服从任何政府、任何人。目的就是推翻现行的政府,建立伊斯兰教法统治的哈里发国家。二是“宗教至上论”:以古兰经和圣训作为制度、衡量和判断一切是非的标准,排斥一切世俗观念,排斥现行国家政治制度、法律制度、经济制度和现代文明的成果。三是“异教徒论”:煽动把信仰安拉以外的一切人员都当做异教徒和叛教者,对所谓异教徒采取取笑,恐吓,孤立以至于恐怖手段予以残害。四是“发动圣战”:主张以圣战来践行所谓的主命,武力推翻政府,用各种恐怖手段加害人民群众。暴力恐怖分子通过发展伊扎布特、伊吉拉特等恐怖组织,进行破坏社会、残害无辜群众的恐怖活动。

宗教极端势力搞的各种破坏活动,都是在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境外敌对势力支持下进行的,他们加紧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并把突破口放在新疆,积极支持新疆宗教极端势力搞破坏活动。宗教极端势力所进行的各种活动,归根到底就是要用其极端的思想取代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取代社会主义制度,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把新疆从祖国大家庭中分裂出去。宗教极端势力宣扬所谓的“圣战”,将“圣战”变成他们进行恐怖活动的理论依据。因而,对宗教极端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我们必须要有足够的警惕。

二、青少年和妇女受宗教极端思想影响后的表现

受到宗教极端思想的影响,一些青少年和妇女的行为表现变得极端化,穿着的服饰更趋保守,更具宗教色彩,宗教情绪加重。

(一)排斥政府政策和法律制度

宗教极端势力所进行的各种活动归根到底就是要用其极端思想取代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把新疆从祖国大家庭中分裂出去。一些青少年和妇女受到宗教极端思想的影响,在公开言论上表现出强烈的反政府倾向,在生产生活中拒绝政府的政策扶持和救济等。比如,为了提升各民族的生活水平,提升生活质量,兵团大力推进城镇化,但是在一些极端分子口中他们公开诋毁党的政策,向民众宣扬:“把我们维族赶上楼是共产党整我们。”在一些重大暴力恐怖事件如“7·28”暴力恐怖事件后,一些极端分子向民众宣扬“我们的行为是正义的,是因为我们受到了共产党的欺负。”在“访惠聚”工作中,我们还了解到一些青少年受到宗教极端思想影响拒绝参加合作医疗,拒绝接受最低生活保障等。连队有一户特困户,团党委将这户家庭中户主及其妻子两名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但他们的长子受到宗教极端思想影响,拒绝接受政府的政策,“不吃共产党的饭”,与父母分家独自生活。

一些青少年和妇女受到宗教极端思想影响,反对现行的法律制度,最典型的是在婚姻登记和计划生育方面,一些青年和妇女是因为法律观念淡漠,不知道领取结婚证,而一些宗教极端分子就是不承认我国的《婚姻法》,婚姻关系的缔结和解除就是以念“尼卡”和念“三个塔拉克”为准。一些受到极端宗教思想影响的人攻击计划生育政策,利用群众朴素的宗教感情,宣扬不准避孕、堕胎等。

(二)排挤清真寺伊玛目

我们当前的宗教事务管理已经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对于伊斯兰教宗教人士——伊玛目实行聘任上岗制,经过清真寺民主管理委员会推选,政府备案,选聘热爱国家、维护团结、宗教学识高的人士担任。但是一些受到宗教极端思想影响的人极力宣扬:“伊玛目是共产党的伊玛目”,鼓动群众不去清真寺做礼拜,而去参加由“野阿訇”主持的宗教活动。甚至有些宗教极端分子制造舆论,鼓动群众罢免孤立爱国宗教人士。

(三)留大胡须和妇女戴面纱

维吾尔族男性在六十岁后有留大胡须的传统,女性戴头巾也是受宗教和自然环境影响而产生的一种风俗习惯。但是受到极端宗教思想影响,维吾尔男性留大胡须年轻化,几近绝迹的维吾尔族妇女戴面纱现象又死灰复燃。这种现象已经不是风俗习惯,而是受到宗教极端思想影响而产生的不正常的现象。

宗教极端势力极力宣扬:“男性留大胡须才是穆斯林,是圣行”“妇女不戴面纱就不是穆斯林。”正是在他们的反动宣传影响和胁迫下,一部分青年留大胡须、一些维吾尔族妇女戴上了面纱。在调查中我们也了解到,近些年来宗教氛围有变浓厚的趋势,一些妇女之前不戴面纱,但是受到邻居和连队整体宗教氛围的影响也戴上了面纱。通过对连队的调查分析,我们得知,戴面纱妇女具有年轻化、家庭(家族)化、受教育程度低、一般都没有固定职业的特征。

连队共有戴面纱妇女73人,年龄最大的50岁,最小的为22岁。通过汇总分析(见表1)我们可以看出,戴面纱人员年轻化特征明显,20—22岁人员占到总人数的31.5%,30—39岁人员占到总人数的42.5%(需要说明的是,因为连队户籍管理尚不完善,有6名人员无户籍信息,具体年龄尚未确定)。

表1 四十四团十八连戴面纱妇女的年龄结构

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大部分妇女摘掉了面纱,但目前仍有17人未摘掉面纱。在走访中我们也观察到一些维吾尔族妇女虽揭去面纱,却用头巾、口罩等将头和脸包裹得十分严实,只露出两只眼睛。有些妇女当着工作组的面不敢戴面纱,但工作组走后又悄悄戴上。有些维吾尔族妇女在家中不戴,一离开本连去赶巴扎、进城和走亲访友时就又戴上,或是有陌生人进家时就将面纱戴上。有些妇女如遇上有人盘查时,就迅速摘下面纱溜走,如溜之不及,就胡编乱造以蒙混过关。

有的家庭中所有成年妇女都戴面纱,有的整个家族受到了极端宗教思想影响,家族中的成员相继戴上面纱;有的家庭中的男性接受了极端宗教思想,要求妻子戴面纱。戴面纱妇女中除一名初中毕业、一名文盲外,其余人员均为小学毕业。这些妇女一般都没有固定的职业,基本上常年在家带孩子和伺候男人。

(四)生活习惯的极端宗教化

由于受到伊斯兰教的影响,维吾尔族的一些生活习惯保留了宗教的色彩。但从历史发展过程和现实状况来看,维吾尔族是一个世俗化程度很高的民族,维吾尔族的生活不仅仅是宗教生活,他们崇尚歌舞、热爱色彩绚烂的艾德莱斯,世俗生活占据主导地位。但是宗教极端分子却极力宣扬原教旨主义思想,反对婚礼上的歌唱和舞蹈,鼓动妇女穿“吉里巴普”服饰。

为促进职工群众的多元增收,调整农业生产结构,连队种植了酿酒葡萄,但是一些极端分子向群众宣扬,葡萄是用来酿酒的,我们穆斯林禁止喝酒,致使一些受鼓动的群众破坏葡萄种植。

三、宗教极端思想在青少年和妇女中渗透的手段和途径

(一)重点人物利用礼拜、聚会等场合宣扬宗教极端思想

老牌宗教极端分子及其弟子通过各种手段、利用各种场合宣扬宗教极端思想。瓦哈比教派催生出极端主义者,新疆瓦哈比教派最具盛名的阿不力克木·买合苏木及其培养的“八百弟子”遍布全疆各地,成为各地从事暴力恐怖活动的骨干分子。连队热某某就是阿不力克木·买合苏木的学生。热某某从小跟随阿不力克木学经,后返回连队担任清真寺(非主麻寺,现已拆除)伊玛目。在担任伊玛目期间,连队信众追随者众多。在主麻日时,大量民众聚集到他所主持的清真寺做礼拜,人数超过主麻寺。热某某利用讲卧尔兹机会向信众宣扬宗教极端思想。同时,热某某在各种场合攻击主麻寺大伊玛目。

通过与公安系统的同志座谈,我们了解到,热某某曾以开办磨坊为幌子接受国外资金资助、企图制造枪支弹药。在我们打击宗教极端势力的压力下,带领全家先后在伊宁、乌鲁木齐、上海、南京等地打工。近期,热某某又回到了连队。极端宗教势力的骨干分子是连队宗教极端思想传播的“热源”,这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

(二)利用音视频资料宣扬宗教极端思想

“三股势力”在“境外有种子、境内有土壤、网上有市场”。通过微信、QQ等传播宗教极端思想,已经成为近些年来宗教极端思想传播的主要手段。这些传播内容的受众中青少年占据绝大多数。这与青少年掌握一定电脑知识、会熟练运用手机功能有直接的关系。网络渗透使传播途径更加隐蔽,传播方式更容易被学生接受。这种点对点的联络方式既直接又隐蔽,特别是网吧公共的网络地址,人与人又不接触很难被发现,即使被发现也无法找到和他联络的同伙。我们也了解到这样的个案,一名青年通过手机存储、观看带有宗教极端思想的音视频,并向周围的朋友拷贝传播。

(三)通过地下教经点进行传播

国家对于非法宗教治理采取了严厉的措施,挤压了非法宗教生存的空间,但同时地下教经点等非法宗教活动也发生了变化。地下讲经点小型化、家庭(家族)化、隐蔽化、流动性强。为避开政府的视线,宗教极端分子往往组织较少的学生,学习地点选择在胡杨林或是家中挖的地下室,参与人员多是亲戚朋友,宣讲人也不固定,这些表明:地下讲经点更加隐蔽化。我们的调查也同样反映了以上特点:“1·19”越境案参与者中有父子3人,父亲带着儿子在胡杨林中参与了地下讲经,学习了制暴施暴技术,后参加越境,两个儿子其中一个16岁,另外一个只有13岁。

(四)向在校大学生进行传播

伴随着人口流动的增强,宗教极端势力也在寻求新的目标群体,在校大学生因易受鼓动、涉世未深成为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重要对象。“6·29”和田劫机案中主犯木沙·玉素甫为本连队人,在新疆医科大学上学期间参加地下讲经活动,受到宗教极端思想影响与他人合伙制造劫机事件。在调查中我们还了解到,某某在西安某大学就读大三,曾在西安参加地下讲经活动,接受宗教极端思想传播,相关情况已经由西安向新疆方面进行通报。

(五)丈夫向妻子进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

以农业为主的维吾尔族群体带有强烈的夫权制色彩。無论是在家庭生活中还是在社会生活中男性占据主导地位,维吾尔女性的生活围绕着农业生产和家庭展开。一些维吾尔男性在接受宗教极端思想后要求妻子戴面纱、穿“吉里巴甫”服饰,生活被禁锢在宗教极端思想中。

四、连队的做法和经验

在团党委的领导下,连队积极有效地实施了一系列工作防止宗教极端思想向青少年和妇女中渗透。

(一)团领导带头结对子,做群众工作

防止宗教极端思想在青少年和妇女中渗透工作是一项群众工作,需要细心和耐心。在做这项工作中,团领导带头与重点人员结对子、与因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罪犯家属结对子。团长带头在肉孜节、古尔邦节等重要节日进行慰问,定时进行走访,及时了解重点人员及家属的生产生活状况,帮助他们解决一些现实的困难,争取人心。对于一些戴面纱妇女进行入户宣传教育和引导,帮助他们了解极端宗教的社会危害性,使他们自愿摘掉面纱。

(二)强化社会管控,建立“网格化”管理

连队分为8个片区,分别由8名干部负责,及时排查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线索,对戴面纱妇女做宣传教育工作,深入了解他们戴面纱的原因,寻求有效的办法帮助他们摘掉面纱。形成严格的定期与不定期的入户走访机制,对包户成员每半月走访一次,对重点人员和涉案人员亲属不定期走访,对部分重点人员和涉案人员亲属采取每天见面和专人负责制度。结合集中整治、强化社会面管控工作的开展,加强“三类人”的管控力度。

(三)发挥宗教人士的作用

在防止宗教极端思想渗透中,连队积极发挥清真寺伊玛目的作用,组织伊玛目及寺管会人员集体学习《自治区关于23种非法宗教活动的界定》、自治区11号文件,使宗教人士正确认识宗教极端思想及其危害性。在卧尔兹演讲中,向群众传达正确的宗教知识,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

五、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通过我们的调查研究,我们认为:宗教极端思想在青少年和妇女中的渗透方式多样化、隐蔽化,有由单纯地下学经、传教向实施暴力转变的倾向;涉案人员中的相关联人员情绪复杂,对社会的威胁存在。因此,要采取有力地措施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一)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挤压非法宗教生存空间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要在工作的总体布局上和工作的全过程坚持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去进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不只是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事,而是一项系统工程。公安、司法、教育、民政、宣传等部门都有责任,要建立起对宗教事务管理的综合机制,对发生的非法宗教活动,涉及到各部门职能范围的,都要从各自的角度,坚决依法管理或依法研究和处置。只有法律依据充足,才能使广大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受到具体深刻的法制教育,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

(二)基层干部要认识到宗教极端思想的危害性,增强工作的主动性

基层干部许多住在本连队,我们观察到有些基层干部对于宗教极端思想渗透不闻不问、视而不见,有些基层干部碍于家庭、家族关系,对于有宗教极端思想表现的人员态度暧昧,不敢“亮剑”。因此,要对基层干部加强教育,让他们充分认识到宗教极端思想的危害性,同时上级部门和组织也要为基层干部鼓气撑腰,对于一些敢于同宗教极端势力作斗争的基层干部要在职务晋升、干部提拔上予以考虑。

(三)以现代文化为引领,有效治理妇女戴面纱问题

各级组织和领导要准确把握维吾尔族妇女戴面纱问题的性质,努力减少治理工作中的盲目性和不必要的失误。我们应该认识到,宗教极端势力大肆宣传“穆斯林妇女不戴面纱不是穆斯林”,使一些有朴素宗教情感的维吾尔女性接受了这种观点,戴上了面纱。对于戴面纱这一群体,我们要更加细分,对于受到周围环境影响、模仿性的戴面纱人员要积极引导,让他们认识到戴面纱是宗教极端主义的一种外在表现,自觉摘掉面纱。而对于胁迫维吾尔族妇女戴面纱的行为和人我们要依据法律法规坚决打击。同时,在连队妇女中要倡导健康积极的生活方式,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开展不同形式的培训课和活动,如刺绣、地毯加工等,解决妇女经济自立问题,促进女性角色转变,提高妇女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

(四)加強青少年教育和就业

一方面,要加强在校中小学生的教育,增强“四个认同”,防止宗教极端思想在学校中的渗透;另一方面,区内外高校要加强对新疆籍大学生的教育,通过微信、微博等等网络传播方式积极引导,让大学生认识到宗教极端思想的危害性。对于少数民族家庭中的富余劳动力,尤其是初高中、大学未就业毕业生,要从稳疆安疆的战略高度出发,结合劳务需求和本地教育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他们的职业技术培训,提供就业机会和拓宽就业渠道,解决与他们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从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杨伟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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