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的矛盾
2015-10-21刘玉芩
刘玉芩
【摘要】20世纪初,房地产业迎来了发展的黄金十年,,房地产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绝大多数的房地厂商赚了大钱,提升了他们的社会地位,同时人们的居住条件也大大改善。按理说,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存在的应该一种买卖关系,双方都本著平等、公平、自愿的原则交易,不会出现太大的矛盾。但是由于房地产交易具有特殊性,近年来,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的矛盾极大地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关键词】购房者 房地产开发商 矛盾
引言:
随着中国房地产经济的发展和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房子在人民生活消费中的地位日益重要。同时购房者与房地产开发商之间的矛盾也愈来愈尖锐,经常看见购房者在其购买了的楼盘前扯横幅,写着“黑心开发商,还我钱来!”,“欺骗小老百姓,开发商不得好死”,“还我血汗钱!”的标语,有的购房者聚集在一起围堵了售楼部,开发商无计可施,只好给每位业主一点钱,作为补偿安抚,还有的购房者喊着要退房。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的矛盾成为了社会急需解决的问题。
购房者与开发商产生矛盾的主要原因
1. 房价的下降
近十年里,房价在上涨,特别是2008年以后,商品房的供需关系严重不平衡,需求远远大于了供给,人们发疯似地抢购商品房,将房价一抬再抬。以四川省仁寿县这个小县城为例,绝大多数的房主都不只拥有一套房子,人们购买房子的目的不是简单地为了居住,而是一种投机行为,说简单一点就是为了赚钱。当然,在前几年这样做的人赚足了钱,然而一个正常健康运转的市场是具有规律的,房地产市场毫不例外也具有周期性,很多人太贪婪没有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2014年,当房价突然下降时,人们手足无措。我们再看看这个城市的特点,仁寿县城是一个小县城,居住的人很大一部分是农民,这些农民常年外出打工赚钱,有了积蓄就打算在县城买一套房子,比起他们务工的城市,仁寿房价不算高,县城离他们的家乡也不远,这对他们来说是一个不错的打算。2013年下半年,仁寿县新城区的一个楼盘火热以均价5000元/㎡ 开售,可过了不到一年时间,房子只能卖到3000元/㎡了,每平方米足足降了2000元,就按平均一套房子80平方米计算,每一套房子就降了16万元。这只是一个小县城,购房者大多是外出打工者,他们背井离乡工作,省吃俭用,一年的收入不过几万元,房价一下降这么多,他们能不与开发商闹吗?
过去好几年在老百姓的心里,买房这种事就是只赚不赔的,这种心理是极其危险的,当他们买的房子价格涨不到期望值,甚至房价下降时,他们会接受不了现实,将矛头直指开发商。这种心理是中国的老百姓需要转变的,市场具有风险,企业经营都要自负盈亏,购房者当然也需要对自己购房行为负责。
2. 开发商弄虚作假,欺骗百姓
人们常说,顾客就是上帝,可是在有些开发商眼里,顾客却成了好愚弄的小孩。开发商总以为很多顾客都不懂房地产,趁机欺骗顾客,骗到一个是一个,然而,顾客不会是永远是小孩,总有一天会长大。开发商的谎言一旦被戳破,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又会产生不可避免的矛盾。
现在售楼部的小姐经常对顾客说这个阳台是全面积赠送给您的,这个小房间是一半面积赠送给您的,您的实得面积是多少,算下来是多么便宜和划算,看房者被介绍得眼花缭乱,想想的确很划算。可是交房后,发现自己买的房子面积没有那多大,这时才去找开发商理论。据统计,全国有50% 以上的购房者感觉被开发商忽悠了。
我们在城市里随处可见各种楼盘打的广告,“人间花园”、“天然氧吧”、“鸟语花香”“风水宝地”这类词汇在楼盘广告用得非常多,多么令人向往的生活环境,就算不打算买房的人也会有些动心。改革开放30年后人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对健康十分重视,对居住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一个楼盘的绿化做得好不好成为影响这个楼盘卖得好不好的重要因素。我们也拿四川省仁寿县城里的一个楼盘举例,该楼盘在交房的前几天租一些盆景放在小区里,小区里顿时绿意盎然,花红草绿,环境优美,交房的时候,业主见到无可挑剔的绿化当然也无话可说,满心欢喜以为自己买到的是花园洋房。可惜好景不长,几周之后,仁寿县建设局接到居民投诉,居民称该楼盘绿化率不够,交房后开发商将盆景悄悄运走了。现在,县城里刚买了房子的居民神经紧绷,生怕开发商耍花样,更有甚者,有的业主在交房之前偷偷进入施工现场,观察其中是否有猫腻,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的矛盾之深可见一斑。
开发商为了吸引消费者,牟取暴利,利用一些消费者贪小便宜,重视居住环境的心理,欺诈消费者,弄虚作假。开发商不诚信,消费者自然也不信任开发商,他们之间必然会出现更深的矛盾。
3.我国商品房预售制度的不完善
随着我国住房制度的进一步改革和房地产业的发展,我国出现了一种新的售房形式 ——预售商品房。开发商只要达到一定条件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便可以预售房子了,这种新的售房形式在很大程度上加速了资金周转速度、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了开发商的资金压力,加快了国家建设发展的步伐,同时也由于我国商品房预售制度的不完善滋生出购房者与开发商的矛盾。
2014年西安市“浐灞·新天地”、“赛高国际”、“紫翰庭院” 和“汉城湖畔”四个楼盘的开发商通过预售收取巨额房款后卷款而逃,留下的是购房者的惶恐和一栋栋烂尾楼,消息震惊全国。一套房子的购房款可能就是一个百姓大半辈子的积蓄,一些购房者知道这个消息后顿足大哭。当我们唾骂完开发商没有道德、没有良心后,仔细想想,我国的商品房预售制度存在很多薄弱的地方。简单来说这也是开发商的诚信问题,很多开发商预售房子后,失信于消费者,出现交房日期延后,质量不合格,绿化率达不到要求等问题,再加上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交易的是房子这种特殊商品,绝大多数消费者不能在短时间之内鉴别房子的质量是否存在问题,商品交易双方信息严重不对称,这对于购房者来说是极其不公平的。
结束语
房子是一种特殊的商品,房地产交易是一种复杂的交易,房地产开发商、购房者、金融企业等主体之间存在着错综复杂的利益矛盾,我国的房地产市场还存在深层次的问题,为了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健、持续发展,各主体都应该深入反思,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首先,我们看到房地产开发商在开发过程中存在很多失信、违规行为,要解决这个问题不能完全依靠市场的力量,政府应当对商品房预售中开发商的欺诈行为加大惩罚力度,同时,应该加快建设和完善社会诚信制度体系,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严格审查开发商的资质和诚信记录,在房地产发展中发挥其积极作用;同时,购房者应该理性认识房地产市场,不可盲目跟风买房,减少投机行为,提高风险意识,转变买房只赚不赔的心理,敢于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对于开发商的违规行为采取正确的措施。2015年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提出要深化房地产市场改革,我们相信在社会各方的努力下,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的矛盾将会得到解决,我们期待一个更公平、公正、健康、稳定的房地产市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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