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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剧《莲》艺术临界点的行走

2015-10-21陈伟强

作家·下半月 2015年11期
关键词:临界点金瓶梅舞剧

摘要 舞剧《莲》由最初上演时的争议到如今的渐为理性,它所折射的是艺术与性感的表达关系。舞剧《莲》作为与小说《金瓶梅》的对话形式,有继承也有突破,是历史与时代的产物,也是后现代主义视域下消费文化引发的舞剧艺术性与媚俗性的取舍的形象表现。

关键词:舞剧 《莲》 《金瓶梅》 对话 临界点

由王媛媛编导,陈其钢作曲,刘希彦和柏邦妮编剧的舞剧《莲》经过二次创作之后在全国巡演,这部被称之为“中国最性感”的现代舞剧自诞生以来就备受争议,甚至一度遭遇禁演风波,可以说,舞剧《莲》一直行走在性感与艺术的临界点上。

舞蹈艺术化的表现“性”,张扬“性”是《莲》最想表达的主题,编导王媛媛这样定位“性感”与“艺术”:“这就是艺术,观众看不到脱衣舞或裸体人,演员都是通过舞蹈表现的。性感不是露,而是一种艺术。中国式的性感,遮在哪里,怎么遮,反而让你去想象,这才是更性感。”

一 异曲而同工——舞剧《莲》与小说《金瓶梅》的对话

小说与戏剧是两种异质同心的艺术形式,小说改编为戏剧一直以来就是戏剧剧本的重要的艺术衍生方式,“戏剧的小说性这种现象,不是戏剧对本体的背叛与变质,而是对周边艺术的浸润与互动。它是文体之花的艺术生态现象和蓬勃生命力的表现,它使事物永处于一种变动不居的运动发展状态中。”小说改编为戏剧是一种传统而又屡试不爽的策略,但是,相比较而言,小说改编为芭蕾舞剧则显得相对落寞的多,这其中除了戏剧主旨和内涵的把握之外,用形体语言来表达这些主旨和内涵本身就有难度。

首先,舞剧《莲》秉承了《金瓶梅》个体解放的宗旨。《金瓶梅》文本中因为涉及较多的色情描写,这与封建社会所遵循的伦理纲常相悖,因此从出版伊始便遭到禁毁。然而,小说的色情描写是有所指的,它背后隐含着个性解放的主旨,欲望的放纵和女性主体意识的觉醒便是这一主旨的表现,“《金瓶梅》是中国第一部自觉以‘情色为题材,从‘色情角度认真探讨人生问题的长篇小说。它以‘色情为描写中心,写淫以止淫,刻画出人性的种种变态”。

舞剧《莲》沿袭了小说《金瓶梅》的个体解放的宗旨,以形体的舞蹈动作来表现个体对社会自由的追求,舞剧以潘金莲的个体视角和命运为表达的重点,从人性角度出发,将形体与音乐以及戏剧内涵融合在了一起。

其次,舞剧《莲》与小说《金瓶梅》的对话,更多的是一种解读方式,当然这种解读过程必然伴随着很多“误读”。艺术解读就是在“前机构”的基础上,通过不断的“误读”所形成的“解释历史”,形成了文本意义的理解。“就艺术而言,这是指艺术家通过在游戏中的自我表现,使存在的意义显露出来,并开启出新的存在的可能性。伽达默尔认为这就构成了艺术的象征特征。”

舞劇《莲》通过舞蹈动作来展示《金瓶梅》中的男女情爱这本身就是对小说的一种“误读”,“情爱”是小说的表达方式之一,但不是全部,《金瓶梅》更多的是一种明末民俗世情小说,个体自由的张扬是通过包括“性”在内的人生百态展现出来的。舞剧定名为“莲”——是对潘金莲传统放荡角色的一种反驳,取义为“莲出淤泥而不染”,以潘金莲的舞蹈表演,表达出追求爱与性自由与个体感受的戏剧主旨。

另外,舞剧《莲》对小说《金瓶梅》的解读还表现在多个艺术文本的综合上,舞剧编导王媛媛说:“我比较关注的是杜丽娘和潘金莲两个人物的性格、生存环境、教育的不同,这些东西造成了两种命运。”舞剧中莲既具有潘金莲的狂野和风骚,又具有《惊梦》中杜丽娘的为爱死而复生的真挚、热烈的情感,是贤淑与风韵的结合。

二 同质而异形——“性爱”在《金瓶梅》和《莲》中的不同诠释

舞剧《莲》之所以被称为“最性感”舞剧,正是因为它通过舞蹈手段,以“情爱”为表达主题,将人物、事件和矛盾冲突有机结合起来。虽然,舞剧的编导王媛媛强调以“心中有莲”的佛教思想,强调以“色空”心态来审视舞剧,但是毫无疑问“性”是舞剧《莲》的核心艺术符号。

首先,舞剧《莲》与小说《金瓶梅》“性爱”的表达具有不同的社会背景,二者都是时代风尚的表现,但是《金瓶梅》更多的强调个体自由的张扬,《莲》更多的是一种性的艺术化渲染。李泽厚先生在《美的历程》当中对明清时代风尚的定位是——市民文艺、浪漫洪流和感伤情怀,以明清小说戏剧为代表的文艺所描绘的完全是世俗人情的社会,“完全是近代市井的生活散文,是一幅幅平淡无奇却五花八门、多彩多姿的社会风习图画。”小说《金瓶梅》正是对这一时期市民社会的再现,小说中再现了各式各样的故事情节、人物众生相,这突出表现在对世俗人情的玩味。小说《金瓶梅》的性爱描写是服务于世俗人情再现需要的,是作为展示市民文艺和浪漫洪流的重要手段而存在的,这也是不同于舞剧《莲》的性爱表达背景。

舞剧《莲》性爱表达是当代后现代主义消费文化背景下的艺术表达。后现代主义艺术形式强调艺术的平面化、经典解构、碎片化,去深度,去中心成为艺术时尚。舞剧《莲》后现代主义的突出表现就是对视觉的重视远远高于心理的深层关注,这也是该剧传闻被整改的重要原因。消费时代,任何文艺形式都成为商品,文艺商品的属性就是在于能够满足大众的艺术消费需要。作为一种媚俗艺术,舞剧《莲》“性爱”的表达恰恰是迎合了观众的消费期待,“逃离有害抑或仅仅是乏味的现实欲望,也许是媚俗艺术具有广泛吸引力的主要原因。”

其次,作为具有不同意义的艺术符号,“性”在舞剧和小说中的表达方式是不同的。小说《金瓶梅》的“性爱”作为一种文化符号,其意义是通过对性爱的大幅度铺陈,在张扬市民自觉意识的同时,将这种突破引向“死路”,小说的结尾所展示的世态炎凉和世事凄惨不亚于《红楼梦》,西门庆因“性”而亡,其死后几个女主角除春梅外其他异常凄惨,小说在以告诫的言说方式表达“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因果报应。

舞剧《莲》承袭了小说的叙事结构,莲因“性爱”苦闷、觉醒、沉浸不能自拔,剧终西门庆同样因性爱而亡。如果说小说的性爱描写最终是为了宣扬因果报应的话,那么舞剧则是渲染为了“性”,为了自由而不惜死亡的主题,可以说,舞剧《莲》正是通过“性爱”为潘金莲翻案,为受压抑的性爱自由翻案。

在性爱的表达方式上,小说通过文字描写突出了“性”作为一种符号的反传统,肯定人性的审美功能,文字的性爱表达是相对含蓄的,并且文字所呈现的性爱描写也是刻画人物性格,推动剧情发展,深化主题的重要因素,性“作为一种风流韵事,行诸笔端并加以歌颂,要言之,传统的禁欲大堤被这股放荡的洪流彻底冲垮了。”而舞剧《莲》的“性”的表演怎更多的是一种刺激性的视觉冲击,通过大幅度的性爱动作还原和各种场景的性爱过程表现,将观众更多的注意力集中在“性”本身上,相比较小说的含蓄,它更多的是直白的、赤裸的,这样迎合了当前视觉文化消费的总体趋向。

三 艺术和色情的临界点——舞蹈形体的符号意义

舞剧《莲》之所以引起争议就在于它处理艺术和色情的临界点时是模糊的,“以艺术之名的肉体横陈”是对《莲》比较恰当的艺术定位,可以说,对性爱、欲望的展示是包括舞剧在内的戏剧形式经常涉及的内容,但是如何让艺术恰当地表现性与欲望,让性的内容具有艺术化的形式,也即在艺术和色情之间找一个合适的临界点,是戏剧应该把握的重点。

首先,“以艺术之名”强调的是舞剧表现“性”时的艺术追求。舞剧之所以能够作为一种独立的艺术形式存在就在于它的“诗化”功能,通过诗化的舞剧和舞剧的诗化,将来源于生活的内容,进行升华、提炼,从而表达出美的意蕴,构建诗化的戏剧境界。舞剧的这种诗化功能还表现在对通过舞蹈动作将人物的心灵世界和情感进行升华和诗化,可以说,一部完美的舞剧更像一首由形体组成的诗歌,不仅故事情节完整,人物形象鲜明,还应该具有浓郁的抒情色彩,通过舞蹈动作将舞剧的戏剧性和抒情性完美结合在一起。

舞剧《莲》的艺术追求主要表现在对舞蹈质感的把握上,舞蹈的每一个动作和肢体线条都是人物内心世界的再现,将历史人物和当代审美思维相结合,将人物性格和中国舞蹈在表现女性柔美特征时的优势相结合,是舞剧《莲》艺术性的主要表达方式,“纯粹的古典东西,其实是我们摸不到的,现在呈现的古典舞、民间舞,不一定是最原始的东西。所以,《莲》的创作,是我在那样的一个空间和时间里面,把自己的想象力完全放进去,然后呈现在舞台上的。”恰是这想象的成分造就了舞剧《莲》的艺术性。

舞蹈在表现潘金莲的自我挣扎和纠结时,用的是一段性感的跳绳舞蹈,舞者莲在红绳中间边舞边若有所思,这里的绳子可以理解为伦理纲常,也可以理解为世俗的羁绊和束缚,而莲在努力地挣扎着。在西门庆在圆形平台上幻想与李瓶儿疯狂做爱之后而逝去,周围是一圈白色纱衣的女性舞者,女性舞者的冷静的眼神与动作是对死亡原因的一种暗示。这些艺术化的舞蹈处理方式,让舞蹈的质感更加充分。

其次,舞剧《莲》对“性爱”的过度展示,突出了舞剧的视觉功能而淡化了戏剧的内涵追求。整个舞剧是身着肉色内衣的男女舞者,在变换的灯光和切换的场景中的性爱表演,肢体的极尽妖娆展现的是对性与爱的渴望、挣扎、酣畅和无助。三幕戏剧没有对舞剧的叙事故事性给予强调,而是淡化情节,模糊剧情,采用象征化的舞蹈动作表现性的自由。“尽管它跳脱凡俗桎梏走出了昏暗的放映厅,踏入审美的剧院殿堂,活脱的肉体和喘息的剧情在评论家的烟斗纸笔间升华出艺术的光芒,却仍不免俗气。”

这种对“性爱”的过度展示体现在舞剧的各个方面:音乐的渐趋减缓、绵延悱恻的曲调与女性的性爱呻吟相互映照;几个场景和道具的选择也是极具性爱展现功能的,摇晃的床、秋千、春凳这些道具充斥在舞台当中;莲与侍女的夸张爱抚以及莲与西门庆的变态抽打等性爱动作都被搬上了舞台,而这些所造成的视觉冲击效果直接激发的是人的感官,而不是理性的审美满足,这也是《莲》的媚俗性表现形式。

舞剧《莲》在舞蹈的艺术性和色情化之间,做出了较大的尝试,试图通过“性”的彰显来表达自由的理想追求,然而这种临界点的选择偏离了艺术的恰当定位,色情有余,艺术不足显示了它作为一部后现代舞剧的艺术尝试。

參考文献:

[1] 赵景雪、王媛媛:《中国式性感不是露》,《都市女报》,2014年9月16日。

[2] 邵维加:《从小说的叙事性到戏剧的小说性》,《重庆教育学院学报》,2007年第1期。

[3] 杜贵晨:《关于“伟大的色情小说〈金瓶梅〉”——从高罗佩如是说谈起》,《明清小说研究》,2009年第1期。

[4] 朱立元、张德兴:《西方美学通史(第七卷)——二十世纪美学》(下),上海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

[5] 于雪、蔡思思:《芭蕾舞剧〈莲〉:性感只是这部剧的表象》,《深圳商报》,2015年3月12日。

[6] 李泽厚:《美的历程》,文物出版社,1981年版。

[7] [美]卡林内斯库,顾爱斌、李瑞华译:《现代性的五副面孔》,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

[8] 霍现俊:《〈金瓶梅〉性描写的超越与失误》,《古典文学知识》,2003年第5期。

[9] 张道正:《舞剧〈莲〉天津上演:以艺术之名的“肉体横陈”》,中国新闻网·文化新闻网,2014年10月9日。

http://www.chinanews.com/cul/2014/10-09/6656580.shtml.

(陈伟强,华东交通大学艺术学院舞蹈系助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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