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问题及建议
2015-10-21刘晓霞
刘晓霞
【摘要】 事业单位是以政府职能、公益服务为主要宗旨的一些公益性单位、非公益性职能部门等。它参与社会事务管理,主要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宗旨是为社会服务。固定资产是事业单位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物质基础,是履行其职能职责的重要保障。管理好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使其满足社会服务需要,更好发挥政府职能,是事业单位的责任和义务。但目前很多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重配置、轻管理,不利于提高国有资金利用率和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性,甚至造成國有资产流失。随着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进一步健全,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也待进一步加强,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当前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出一些自己的浅议。
【关键词】 事业单位 固定资产管理 建议
一、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68号令)第七章第四十条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第四十一条规定:事业单位应当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与行政单位相比较,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范围更加广泛,资金占有量更加庞大,管理好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对于提高国有资金利用率、维护好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具有重要意义。但源于历史上长期粗放式管理形成的遗留问题积淀及现有体制的不完善,笔者认为现有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还存在诸多问题。
1、固定资产管理资料不完善
事业单位在配置固定资产过程中,部分单位相对重视固定资产购进的管理,购置时间、规格型号以及资产价值等初始资料记录都较完整。但对固定资产的领用、移交、出租、出借等情况没有建档建册,管理资料缺失,往往账面有资产,但却不知道资产在什么部门、什么人在保管使用、资产的现状如何。特别是电脑、打印机等移动办公设备,没有具体保管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员,设备移交时没有交接记录,时间久了,资产就无从查找,有的甚至变成了私人物品。还有些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在使用部门的资料显示已出租、出借,但后勤、财务部门仍是自用状态;有些固定资产后勤部门已移交使用部门使用,但财务部门还没做固定资产登记,比如说,上级部门划拨的专用维护设施,后勤部门直接移交至使用部门使用,因为没有资金支付,财务部门管理就出现真空。如此等等,经常造成固定资产分类、数量、金额、使用状态等资料信息在财务、后勤、使用部门之间不一致,单位固定资产状况完全是一笔糊涂帐。
2、固定资产财务管理不严谨
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的财务管理,财务人员相对重视资金账户账帐、账实核对,却忽视固定资产的帐卡核对。特别是在新购固定资产账务处理上,往往不仅要编制资金支付凭证,同时还要增加“固定资产”与“固定基金”,建立对应的固定资产卡片。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只对新增固定资产购置进行了资金列支的账务处理,而没对购置资产及时在账务中转入固定资产,有的对固定资产“列支”和“转固”进行了账务处理,但没建立对应的固定资产卡片,使得固定资产账与帐之间,账与卡片之间在金额、数量、时间对应关系上不一致。
3、报废固定资产处理不及时
固定资产报废,是指固定资产由于长期使用中的有形磨损,并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不能修复和继续使用;由于技术改进的无形磨损,必须以新的、更先进的固定资产替换等原因造成的对原有固定资产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产权注销的行为。但有些事业单位的对已该报废的固定资产长期不进行清理,不及时报批下账,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出入较大,造成账面资产价值虚高。比如有些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上甚至还有八十年代购置的办公桌椅。
4、固定资产处置程序不规范
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的报废、出租、出借等应按照相关程序报上级主管部门或同级财政部门审批,下达批复后,然后各单位根据批复对资产进行处置。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单位怕麻烦,不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审批,对固定资产自行进行报废、出租、出借处理,产生的收益直接用于弥补单位经费支出,有的甚至作为账外资金处理,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
5、固定资产盘点制度不落实
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四十一条规定:事业单位应当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在实际工作中,很多事业单位因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涉及面多人广,需投入较多人力物力,还怕“吃力不讨好”,“得罪人”,于是长期不进行实物盘点和清查,但遇到上级部门检查时,搞突击清理,造成管理中的漏洞集中“爆发”。
二、建议
上述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种种问题,笔者认为原因主要在于管理体制的不健全,包括管理意识不强、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手段落后等,据此提出如下建议。
1、增强固定资产管理意识,提升管理能力
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繁琐而具体,但管理好与坏并不影响对单位和个人的绩效考核,这就造成管理层对固定资产管理重视不够。因此,首先单位领导要从思想上重视固定资产的管理,必须带头自上而下地增进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意识,并将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作为考核相关领导干部政绩和管理人员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其次,要让各级管理者认识到固定资产是国有资产,管理的好与坏不仅体现在他们的工作能力和业绩上,而且关系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另外还有些单位由于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为兼职人员或者无证上岗,甚至不具备基本会计专业知识。对此必须通过加强业务培训和学习,让资产管理人员掌握相关资产管理知识的同时,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明确固定资产管理职责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也需要被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在制度上,要对固定资产的购置、维修、报废、捐赠、出租、出借等事项审批权限有明确的规定,在程序上,要对固定资产的领取、维护、保管、使用、维修等日常管理工作划清责任,做到“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通过完善的制度和程序,防范固定资产管理中随意出租、出借、转让、报废、核销等问题。
3、加强账务环节管理,提高资产数据质量
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包括固定资产上账、固定资产卡片录入(包括资产平台)、固定资产的维修、固定资产的折旧、固定资产报废、固定资产的捐赠、固定资产的出租以及固定资产的出借等情况的记录。财务部门和人员平时应加强固定资产帐、卡、实的核对,掌握并收集资产变动资料,保证固定资产账务处理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反映固定资产取得方式、使用状态、使用方向等现状,充分展示固定资产从购置到报废资金流的整个过程。
4、建立完善的监督体系,强化制度落实
好的管理制度需要执行和落实才体现其价值,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建立制度是管理前提,监督是对制度执行的保障。建议加强对事業单位固定资产内部和外部监督管理。一是建立内部监督机制,监管部门独立于资产管理和财务核算部门,定期或用随机抽查方式督促部门行使管理职能,监督资产管理部门在固定资产采购、使用、处置等程序上是否合规;落实定期盘点等资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了解固定资产的运行现状,对盘亏、盘盈资产分析并找出原因,对各类情况进行责任划分,甚至追责,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避免事业单位出现巨大的安全生产危机。二是建立外部监督机制。同级财政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纳入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定期或不定期抽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情况,督促各事业单位规范资产管理和固定资产财务核算工作。2012年新版《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68号令)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提出计提折旧规定,建议财政部门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题检查,督促指导事业单位落实对2013年之前购置固定资产的折旧补提,使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更能真实反映资产情况,实现新旧固定资产财务规则的顺利过渡。
5、与时俱进,引入信息化管理手段
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广泛、种类多样、形式多变,如何在管理人员多、流动性强的情况下,管理好固定资产,工作难度真的是不小。在此,笔者建议引入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软件,通过其先进的条形码技术赋予每个实物一张唯一的条码资产标签,对固定资产实物从购置、领用、清理、盘点、借用归还、维修到报废进行全方位准确监管,解决资产管理中帐、卡、物不符,资产不明,设备不清,闲置浪费,虚增资产和资产流失问题。实现资产管理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与标准化管理,全面提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工作效率与管理水平,使固定资产的管理变得轻松、准确,快捷和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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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