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城镇化发展重大资源环境约束探析
2015-10-21张玉环余云军龙颖贤桑燕鸿钱冬林
张玉环 余云军 龙颖贤 桑燕鸿 钱冬林
摘要:在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的大背景下,辨识珠三角城市群城镇化发展中面临的重大资源环境问题,对促进和协调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生态安全和保障公众健康至關重要。分析认为,珠三角城市群的资源环境问题主要包括:复合型大气污染形势严峻、地表水环境压力突出、海洋污染隐患凸显、土壤污染趋重蔓延、生态退化后果堪忧、“垃圾倾城”频发、土地资源趋紧、能源依赖性加剧等。珠三角城市群作为我国城市群发展较为突出的地区,总结其区域城镇化发展的资源环境约束,是开展该地区战略环评的基础性工作,对其他地区或有启发意义。
关键词:环境;资源;城镇化;珠三角
DOI: 10.14068/j.ceia.2015.05.004
中图分类号:X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444(2015)05-0014-04
珠三角城市群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中山、江门、佛山、惠州和肇庆9个地市,面积约54 754 km2。珠三角城市群充分发挥毗邻港澳的地缘优势,锐意改革,率先开放,成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区和重要的经济中心区域。珠三角城市群以不足全国0.5%的国土,聚集了全国4.2%的人口,创造出全国9.3%的经济总量,城镇化率从1978年的16%提高至2013年的84.03%。当前,珠三角城市群正处于经济结构转型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区域协调、有序、持续发展面临重大挑战。在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的大背景下,辨识珠三角城市群面临的资源环境约束,对促进和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生态安全和生态平衡、保障公众健康至关重要。
1 珠三角产业发展特征
改革开放30多年来,珠三角城市群率先在全国推行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建立开放型经济体系,GDP迅猛增长,经济总量先后超过亚洲“四小龙”的新加坡、中国香港和中国台湾,建立了世界制造业基地[1],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引擎。近年来该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呈现明显放缓趋势,GDP增速由2000年的13.7%下降至2013年的9.4%。
珠三角城市群“簇群”经济特征明显,初步形成了广佛肇、深莞惠、珠中江三大经济圈,但各地市经济发展仍不平衡,东西两岸、内外圈层和城乡之间存在较大差异。其中,广州、深圳两个核心城市的发展水平明显高于区内其他城市,其GDP占珠三角城市群总量的近50%,而处于边缘地位的惠州、江门、肇庆等城市的发展程度却处于相对较低水平。
改革开放至“十一五”期间,珠三角的产业发展以外向型产业、“三来一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体,经济发展主要依靠资源驱动,增长方式粗放。近年来,随着珠三角“劳动力、产业双转移”、“双轮驱动”战略的实施,部分劳动密集型产业外迁,取而代之的是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等[2-3],为城市群各地市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提升产业层次腾出了空间。
珠三角城市群经济高速发展所伴随的人口大量涌入、城市化进程迅速加快和交通运输需求不断增大都给区域资源环境带来沉重压力,复合型、累积性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环境保护形势不容乐观。
2 生态环境代价不容忽视
2.1 复合型大气污染形势严峻
珠三角的大气污染源较密集,多种大气污染物在城市间相互传输;随着空间集聚、时间积累,不同污染物之间可能发生协同效应,生成危害更为严重的二次污染物[4]。产业转移、适度重型化等战略的实施,使高耗能行业产值比重有所上升,2012年达22.7%,且主要集中于珠三角城市群周边的韶关、清远、茂名、云浮、梅州和潮州等市,对区域大气环境潜在影响较大。
据2014年广东省环境状况公报,珠三角各市大气环境质量年达标天数比例在70.2%~95.6%,平均81%,首要污染物主要为PM2.5,其次是臭氧和NO2,如图1所示。区域内以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为特征的大气复合污染日益突出,高浓度的细颗粒物水平和高水汽含量是该区域能见度恶化和霾天气频繁出现的直接诱因[5-7]。虽然珠三角区域PM2.5平均浓度比全国低33.9%,比京津冀低54.9%,比长三角低29.9%,但是臭氧浓度自2005年以来呈现震荡上升趋势,已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和长三角。大气环境问题已成为区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
2.2 地表水环境压力突出
在推进《广东省碧水工程计划》、《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20年)》的基础上,区域水污染整治工作取得较大进展,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局部水环境压力仍较突出。据2014年广东省环境质量公报,全省仍有16.1%的水质断面达不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8.1%的江段受重度污染,珠三角河网片区城市内河涌污染严重,水体黑臭现象十分突出。
珠三角城市群的供排水格局较混乱,全省近40%的水污染负荷高度集中在广州、深圳、东莞、佛山等市,能够利用的环境容量有限,尽管近年来污染减排成效显著,但“微容量、重负荷”的问题依然突出,龙岗河、坪山河、观澜河等河流以及城市河涌水质改善任重道远。
城市群各地市之间相互影响,2014年全省约有两成跨市交接断面达不到水质要求,深圳市流出的水质达标率仅为13.9%。跨界水污染由于涉及上下游问题,往往牵涉多个城市,城市群之间水污染联合防治机制的缺失导致跨界水污染矛盾尖锐[10]。
2.3 海洋污染隐患凸显
随着珠三角城市群工业发展向惠州-深圳-珠海-江门沿海一线推进,入海污染负荷持续增加,海洋环境质量压力巨大。珠江口近海是珠三角城市群入海污水的主要接纳海域。据2014年广东省环境质量公报,全省67个近岸海域水环境功能区中,有3个受重度污染,均位于珠江口海域。
珠三角近海富营养化突出,近10%的功能区海水水质呈重度或严重富营养状态,赤潮成为威胁近海环境的重要生态风险。据统计,2009年至2013年期间,广东省海域共发生赤潮57次,累计面积达到1 945 km2,主要集中在集中珠江口、大亚湾、大鹏湾等海域。
珠江口咸潮入侵逐年加强,1993年、1999年、2004年、2005年和2011年均发生严重咸潮,且有向内陆入侵、上溯距离越来越远的趋势。虽然枯季采取上游水库调淡压咸措施,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咸潮对珠三角供水的影响,但咸潮入侵的严重形势并没有改变,已对经济发达的珠江三角洲城市群的生态、节约、循环、绿色发展构成威胁[8]。
2.4 土壤污染趋重蔓延
珠江三角洲冲积平原区第四纪海陆交互相分布有大面积毒害元素的污染区,其中Cd、F等元素污染物来源于三角洲沉积物源区,属于与三角洲形成过程密切相关的地质作用引起的污染。据调查,珠三角土壤中“三级和劣三级土壤”占22.8%,重金属超标占28%。此外,土壤“有机物污染”形势不容乐观,如持久性有毒有机污染物有机氯农药、氯苯、多环芳烃和邻苯二甲酸酯等,在珠江三角洲区域的土壤、农作物、底泥和灌溉水中普遍检出,危害人体健康。珠三角城市群实施“产业转移”后,原有工业用地土壤污染问题严重阻碍了遗留土地的开发利用,影响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
2.5 生态退化后果堪忧
随着珠三角城市化及工业化的快速发展,生态用地被大量侵占,自然生态环境质量下降。据统计,1996—2013年珠三角建设用地面积年均增加近1.9万公顷,占全省增加量的63.4%;农用地年均减少1.3万多公顷,耕地年均减少2万多公顷,尽全省减少量的近八成。
珠三角地区城镇化进程中汽车拥有量不断增加,路网密度也不断加大。已有研究表明,在道路、铁路及城市化区域综合影响下,珠三角城市群是全国景观破碎最为严重的地区之一,广州市及周边地区的破碎化程度较高。
珠江口滩涂资源占珠三角近海的四分之一,但快速城市化进程引发了滩涂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使得滩涂面积不断减少[9]。20世纪70年代至21世纪初,剧烈的人类活动使珠江河口岸线形态发生了巨大变化,八大口门河口岸线延伸呈现不同的时空特征。如磨刀门岸线平均每年向东南延伸226 m,伶仃洋西岸大角山至珠海金星铜鼓角年平均向东延伸190 m。珠江河口岸线的变化导致八大口门区域地貌轮廓形态改变、滩涂湿地严重萎缩、河口区红树林面积锐减、生物多样性降低。
2.6 “垃圾围城”处置艰难
珠三角城市群生活垃圾产生量为6万~8万t/d,各城市的垃圾处理能力远低于实际产生量,大型卫生填埋场屈指可数,无害化处置途径亟待解决。广州日产生活垃圾1.7万t,现有垃圾填埋场将在2015年前陆续封场,目前规划有7座垃圾焚烧综合处理厂,其中5座规划待建。深圳、佛山、东莞、中山、珠海、惠州、江门等城市的生活垃圾日均新增千吨以上,并以每年5%以上的规模增长。据不完全统计,珠三角城市群现有及规划的垃圾焚烧厂约33座,其中由于邻避问题处于前期工作阶段的有12座。“垃圾围城”已是珠三角城市群不可回避的社会公共问题。
3 资源支撑能力不断下降
3.1 土地开发高度集约资源趋紧
珠三角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据《国家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情况》(2012年度),在全国336个国家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程度评价结果综合排序中,位居前10名的有3个是珠三角地区的开发区,居前50位的8个开发区也均地处珠三角地区。然而,多年传统发展模式积累的粗放用地态势尚未得以彻底改观。2012年珠三角单位GDP达到8 726.2万元/km2,相比一些国家或地区2011年的单位产出水平,如日本(10 162.18万元/km2)、新加坡(216 185.1万元/km2)等发达国家,以及我国香港地区(147 633.14万元/km2)和上海市(30 469.37万元/km2),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上存在着较大差距。
近20年来,珠三角城市群城市建设用地扩张属于多中心模式,有效控制了中心城市的合理规模。作为中心城市的广州、深圳城市建成区面积年均增长率分别为4.62%和5.58%。东莞、佛山扩张速度甚至高于中心城市,城市建成区年均增长率分别为7.44%和 9.37%,主要得益于产业园区的大量布局。珠海、中山、江门、肇庆、惠州等组团城市的城市建成区年均增长率分别为4.11%、3.68%、3.79%、2.94%、4.03%,略低于中心、次中心城市。
大量农地资源转为建设用地为珠三角城市群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但传统发展模式使土地供需矛盾將更加突出,土地资源紧缺已成为该地区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
3.2 能源依赖性加剧
珠三角城市群的能源消耗主要依赖外来能源。据统计,广东省一次能源生产量近20年内大约增长了6倍,但占可供本地区消费的能源量的比例却逐步降低,从2000年的39.2%降低到2013年的18.0%,如图2所示。
珠三角城市群能源消耗总量逐年上升, 2005—2011年上涨幅度远高于城镇化率的增长速率。各类产业及居民生活能源消费量均有大幅提高。据统计,2013年广东省第一产业能源消耗量较1990年增长2.5倍,第二产业能源消耗量增长6.7倍,第三产业能源消耗量增长12.1倍,生活能源消耗量增长了8.9倍。“适度重型化”发展战略的提出使区内高耗能行业比重有所上升。“十二五”以来,除佛山、东莞外,珠三角城市群其他各市的高耗能行业产值比重都有所提高。
由于珠三角城市群自有资源贫乏(广东省自产煤仅占总消耗的7%),又处于国内煤炭供应链条的末端,在资源配置及运输方面处于劣势。未来区域发展的能源依赖性将进一步加剧。
4 珠三角发展战略环评启示
在当前形势下,珠三角城市群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总体上还处于历史欠账阶段,生态环境问题已经成为该地区可持续发展的短板之一。随着区域产业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珠三角资源环境的“瓶颈”作用将日益突出。珠三角城市群的生态安全具有重大的全局性意义,其环境质量直接关系到该区域的人居安全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生态环境质量已经成为珠三角城市群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大瓶颈,将直接影响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扭转生态退化趋势、提升环境安全水平、改善人居环境质量,已经成为珠三角城市群生态文明建设的迫切任务。以战略环境影响评价为主要抓手,优化、调整新型城镇化发展模式、路径和方案,推动珠三角城市群实现绿色转型,进一步发挥对全国的辐射带动作用和先行示范作用,是实现珠三角城市群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基于上述区域所面临的一系列重大资源环境问题,珠三角发展战略环评应高度关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