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监督有效性的研究
2015-10-19吴雅琴王鑫
吴雅琴 王鑫
【摘 要】 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特殊企业,可以通过制度改革来促进其健康发展,进而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企业价值。但是,当下我国在进行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财务监督力度不足、监督有效性缺失等问题阻碍了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制约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文章就国有企业财务监督中存在的问题与根源作了系统分析,并结合实际案例提出了国有企业财务监督体系的构建思路与保障对策。
【关键词】 国有企业; 财务监督; 体制改革
中图分类号:F275;F27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5)20-0114-04
国有企业是一种特殊的企业,对其改革也是为了充分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以及我国进一步发展而做的必然选择。同时,国有企业也可以通过制度改革来促进其健康发展,为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竞争力、改变生产效率低下、提升企业价值均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我国在进行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受历史因素影响,导致国有企业原有财务监督有效性缺失,进而造成了大量国有资产流失等严重问题。因此,以国有企业改革为背景,全面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的有效性、提高国有企业的运行效率、避免或减少国有资产的流失,业已成为国有企业改革进程中的重要环节。
一、国有企业改革背景分析
新中国成立以来,国有企业历经数十年发展,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直接体现着我国的经济竞争力水平和综合国力水平;同时,国有企业也是我国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但是,国有企业在其发展的过程中也受到了不同历史因素的影响,导致其政企长期不分、经营机制过于僵化,这也导致国有企业较其他企业更缺乏市场灵活性,最终导致其市场综合竞争力也相对较弱。加之,我国多数国有企业管理费用一直居高不下,同时,经营效率低下、职工的工资、福利较高,进而导致了国有企业往往经营不利而出现了巨额的行业亏损,甚至出现大量的国有资产流失现象。因此,国有企业欲在日益激烈、残酷的国内外市场竞争中谋求生存与发展,则必须通过深化改革、进行产业重组。
我国国有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是分离的。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仅拥有企业的经营权,全体国民则拥有国有企业的所有权;而国有企业的真正出资者则是国家,并代表国民行使所有权。但是,国家抑或是国务院均不可能亲自参与到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之中,进而委托各部委、省市等来代理其行使职能;然而,各部委、省市也只能再委托其他的自然人来真正行使对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权。正是这种委托代理的情况下,国有企业管理者缺少有效的、切实的监督与动力,最终导致一些国有企业管理者自主参与到国有企业经营中的积极性不高,其责任心也不强。
企业是各方追求利益的一个集合体;但因国有企业投资者与经营者的分离,又导致他们追求的最终目标也有所不同。另外,投资者获得国有企业利润的形式是投资性收益;而经营者仅仅是国有资产的经营者,他们的收入与企业的盈利没有直接关系,这也进一步导致一些国有企业经营者对追求国有企业利润最大化的积极性不高,甚至出现利用职务之便作出了一些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随着我国各级政府反腐力度不断加大,国有资产流失现象也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控制。而国有资产流失现象的根源则与国有企业在经营操作过程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不规范性有关,其一,对国有资产的评估过低;其二,将国有资产在改制过程中按比例送给个人以谋求私利;其三,国有企业在红利分配时,存在着不公平性;其四,国有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将原有的亏损由改制前的国有企业单位负担,进而导致国有资产出现流失。通过以上的分析,不难得到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背景与进行研究的必要性。
二、国有企业财务监督中的现存问题
全球经济竞争的加剧以及国有企业自身发展的客观要求,进一步促使国有企业必须通过不断改善、建立自身的经营管理制度,以全面适应并满足新经济时代的要求。但是,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国有企业之間的兼并重组,虽然在某种程度上可对中央、地方的诸多优质资源予以重组优化,但其原有的委托代理关系却未能得到真正的改变;并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政策的指导下,国有企业在重组后却进一步加剧并形成了“一股独大”的现象;同时,也拉大了与民企的资产规模与盈利总额的距离。2013年,中国500强的利润主要源自于“垄断性”的国有企业,如银行、石油化工、保险、航空、电信等。若仅对制造业的500强进行客观分析,国内所有企业平均资产利润率仅为1.89%,远低于民企的3.89%;另外,国有企业的人均利润为3万元,也远远低于民企的6万元。究其问题的根源,这与国有企业自身的财务与会计监督也存在着一定的关系。
(一)外部监督存在的局限性
当我们立足于监督的主体进行分析时,可将监督主体分为国家监督、社会监督以及企业内部自我监督。目前,单就国有企业监督现状而言,监督的真正作用却未得到充分的发挥。首先,国家监督、社会监督的局限性。由于国家监督在经济体制中一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如审计监督,但因国家对企业进行监督的过程中,往往更加侧重于国家的利益而忽视了企业自身的特点与需求,进而导致在财务和会计监督的执行过程中易出现与市场经济发展不和谐、不融洽的现象,甚至还会阻碍市场经济正常、有序的进行。另外,社会监督也一直未能充分发挥出真正的监督作用,这主要是由于信息不对性因素造成社会公众无法及时地、全面地了解国有企业现状,进而其对国有企业的监督作用也无法谈及。其次,外部审计监督的局限性。众所周知,外部审计主要是一种解决各方利益冲突的机制。由于外部审计监督部门的聘用、薪酬等多由企业管理层决定,这也极易导致外部审计监督部门在激烈竞争过程中为了保障自身利益而作出一些迎合企业“需求”的审计报告,进而造成了外部审计监督出现了不公正、不客观的问题。
(二)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存在的局限性
国有企业内部的审计监督是国有企业自设的监督企业管理者、经营者执行企业契约的一种有效的监督机制。客观而言,绝大多数国有企业内部设立的审计监督部门几乎形同虚设,且对企业的经营活动也未能发挥出其真正的监督作用。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两方面:首先,国有企业内部的会计、财务监督部门未能真正独立于企业的管理部门之外,其客观存在的隶属关系也直接导致国有企业内部审计部门缺乏权威性与独立性。其次,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监督部门员工的聘用、薪酬等均由企业管理层决定,这也导致内部审计监督部门员工对待企业内部出现的诸多问题因害怕失去“饭碗”而“不敢言”“不敢说”,进而导致国有企业内部审计部门未能真正发挥出其监督作用。
(三)国有企业财务人员的综合素养问题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有企业与其他企业之间的竞争压力也愈来愈大。而企业的财务管理也直接体现出一个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因此,企业财务人员的综合素养往往也会对企业的健康发展发挥着重要的、决定性的作用。目前,国有企业财务人员的综合素养相对偏低,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首先,国有企业的财务人员专业技能偏低、知识结构薄弱,缺少长期的专业培训或再进修,导致国有企业的财务人员在做好本职财务工作的基础上,不能及时发现企业在财务、资金方面的问题。甚至一些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也仅停留在传统的记账算账,而财务的价值管理功能与作用根本没有发挥出来。其次,财务人员的道德素质差。个别国有企业的财务人员为了个人利益而不能坚持职业道德与职业原则,对管理层的一些不合理、错误的决定不敢反驳,一味盲从,进而直接导致国有企业财务、会计的监督工作缺失。
(四)管理层监督意识不强
由于国有企业的所有者为全体公民,但从客观角度来讲,全体公民不可能去共同管理国有企业资产,进而国务院下设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资委”),与国有企业形成了委托代理关系。但因国有企业出资者与管理者之间也属于一种委托代理关系,这也导致了出资者为保证自身利益,往往从主观上会积极地对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加以管理与监督。但因国资委的“身份”缺陷而导致监督动力不足,这也极易造成国有企业管理层营私舞弊;另外,由于国有企业管理层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意识较淡薄,过多地注重企业利益而会出现损害全体公民整体利益的现象。
(五)企业治理机制不健全
受国有企业特殊的委托代理关系影响,极易导致国有资本形成一种“一股独大”“为我独尊”的现象;进而造成国有企业管理层或个别管理者出现滥用职权、营私舞弊现象的发生。因此,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健全现代的产权制度也是国有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
三、国有企业财务监督体制的构建
本文以黑龙江省某国有企业为例,对其财务监督体制的构建进行分析。
(一)设立科学、合理的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目标
黑龙江省某国有企业在历经数次改革之后,业已基本实现了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这也进一步突出了财务监督工作在国有企业经营发展中的重要性。因此,科学、合理地设立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目标也成为构建国有企业财务监督体制的关键环节。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的基本目标必须要建立起符合并适应市场经济,能够客观反映市场规律的国有企业财务监督机制;同时,在能够衔接宏观管理体制与微观企业机制的前提下,能够切实、有效地落实并履行其监督职责。
(二)明确财务监督的内容
第一,对资金的监督。黑龙江省某国有企业将资金集中管理作为企业自身有效规避资金风险的根本手段,并通过全面加强对企业资金的监管力度,来进一步防范资金风险。
第二,对资产的监督。黑龙江省某国有企业通过进一步加强对自身的各类资产监督管理来进一步控制企业资金流向,真正履行对资产保值增值的职责。
第三,对财务报告的监督。黑龙江省某国有企业还积极通过建立、完善企业的财务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客观、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进而为企业的各项监管工作提供更多的信息支持。
第四,对财务人员的监督。黑龙江省某国有企业为了进一步体现出企业所发生的各项业务,不断地对财务管理工作加以优化和监控,促使企业财务工作能够按照财务监督的要求来高效运作。同时,该国有企业还通过对财务管理人员持续地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来进一步提升相关人员的自我约束意识。
(三)利用模糊数学方法建立国有企业财务监督体系模型
1.确定财务监督评价指标
本文将黑龙江省某国有企业的财务监督评价指标体系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总体层(评价总目标层);第二层,模块层,该层主要包括财务、客户、内部运营、学习和发展四大模块;第三层,元素层。详见图1。国有企业财务指标体系评价因素表,详见表1。
2.财务监督评价指标的权重确定
经对多数专家的经验与主观判断进行综合分析后,通过多轮征询,利用层次分析法构建的客观判断,求得并确定了黑龙江省某国有企业财务监督评价指标的权重,详见表2。
3.黑龙江省某国有企业财务监督体系的实证分析
笔者在确定了黑龙江省某国有企业财务监督评价指标的权重后,对其财务监督进行了评价。评价结果详见表3。
笔者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出其最终的评价结果:超出标准值为0.2875,达到标准值为0.355,低于标准值为0.2575,远低于标准值为0.1;最终评分为76.6分。
经过对该国有企业财务监督指标评价分析后发现,该国有企业财务监督尚好,但企业管理层应进一步重视风险管理模式的转变,应由被动财务监督管理,转向主动性财务监督管理;并应进一步加强企业自身的内部審计工作,找出企业关键流程,并对其进行风险管理与控制。
四、保障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的有效途径
(一)强化法制建设,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必须利用法律的强制性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保障手段。因此,必须加大法律、法规的建设完善工作,通过明确国有企业财务人员的监督义务与权力,促使其充分认识到会计与财务监督对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性,并通过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一步保证国有企业财务人员能够自主地发挥出对企业进行财务监督的积极性。与此同时,加大对国有企业内部违法乱纪财务人员的惩罚力度。另外,还必须树立起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使之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样才能切实保障国有企业财务和会计监督的落实与执行。
(二)培养高素养的财务人员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各类人才在企业价值创造过程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也愈来愈大,企业价值创造的来源已经不再是物质资源,而是科技与人才资源。而国有企业的会计监督也不再是简单的会计核算,除了对现有的有形资产账簿进行检查、监督,还要对无形资产进行全面、客观的核算。因此,企业必须加大对会计人才的重视程度,加大对高素养会计人才的培养投入。另外,国有企业也可以通过积极引进高素养的财务人才,并对现有财务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与考核来提升其专业素养;同时,还应加强对财务人员职业道德、职业素养的培训与考核,为企业建立一支具备高素质的会计队伍,这对提升国有企业财务、会计监督效能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利用完善的内控制度,发挥内部审计作用
国有企业在改革的进程中,必须建立、完善一套权责明确的现代企业管理体系,这既是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也是有力推动国有企业自主、积极地参与到市场竞争的“推手”。因此,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须科学、有效地借鉴国内外企业财务监督的成功经验,并在企业内部建立、完善一个科学的、实用的内部控制体系。如黑龙江省某企业就客观结合内部控制的相关规范,建立起该企业内部的审计委员会(委员会成员构成均为企业董事成员),并在确保各董事独立性、权威性、专业性的基础上,定期或不定期对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实施检查与监督,并对企业财务报表的编制工作予以有效的监管,对其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复核。同时,审计委员会还应全力协助注册会计师、国家监督部门进行相应的检查。另外,审计委员会还应独立于国有企业的管理层,而只对董事会负责,这一举措的实施进一步提高了该国有企业财务和会计的监督力度。
(四)创建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平台
受现代网络技术迅猛发展的影响,网络监督的作用愈加强大,并逐渐成为反腐、反贪的重要阵营。因此,国有企业可以通过创建企业自有网络平台来及时公布企业发展与内部信息等,这既可以有效改善信息不对称现象,也可以随时接受社会民众的监督,这对发挥国有企业财务和会计的监督作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五)推行员工持股制,提高国有企业财务、会计监督的积极性
众所周知,“一股独大”的现状既是国有企业的一大诟病,也是导致国有企业内部监督积极性缺失的主要根源。因此,国有企业管理层可以结合员工的工作表现、业绩等给予其相应的股份,使之真正成为企业的股东。企业员工一旦成为了股东,他们往往会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而自主地、积极地参与到企业的内部监督活动中去。加之,员工对企业内部的各种信息有着更多了解,进而也会进一步提升企业财务、会计监督的自主性与积极性;同时,也会对国有企业管理层的管理、经营活动起到一定的监督与推动作用,进而也会全面推动企业的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随着国内外经济环境的日益严峻以及我国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全面加强国有企业财务和会计监督也是国有企业改革客观而必然的选择。但是,国有企业改革并非一蹴而就的,它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因此,国有企业在改革的过程中,必须在强化法制建设、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的基础上,通过提升国有企业财会人员的综合素养、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创建信息公开平台、推行员工持股制等手段来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财务和会计监督作用,这对于促进国有企业改革、降低国有资产流失均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 韩丹.国有企业会计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J].中国集体经济,2015(14):128-129.
[2] 耿云江,赵晓晓.大数据时代管理会计的机遇、挑战与应对[J]会计之友,2015(1):11-14.
[3] 楊倩.国有企业会计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J].现代商业,2012(24):53-54.
[4] 贾琳.论国有企业会计监督体系的构建[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4(9):199-200.
[5] 童冠华.浅谈新形势下国有企业会计监督体制的构建[J].财经界(学术版),2013(15):160-162.
[6] 王文明.完善我国高校财务内部控制策略探析[J].会计之友,2014(36):107-110.
[7] 丁家源.完善高校财务内部控制之我见[J].会计之友,2014(12):105-107.
[8] 董贵华.刍议新形势下国有企业会计监督现状及改进措施[J].财经界(学术版),2015(12):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