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所有制企业董事会治理机制的发展探讨
2015-10-19张继德胡月
张继德 胡月
【摘 要】 2014年7月起,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董事会制度、混合所有制、纪检派驻等四项改革正式启动,各级政府相继披露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具体方案,同年10月,试点央企也陆续向国务院国资委提交了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标志着混合所有制改革进入实操阶段。作为一种新的尝试,混合所有制企业的董事会治理缺乏可借鉴的经验。此外,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遗留问题也在制约着改革的推进。文章通过对董事会治理基础理论研究的梳理和董事会治理机制相关研究的总结,结合国有企业董事会治理机制存在的问题,从文献综述的视角提出混合所有制企业董事会治理机制的优化对策,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顺利推行提供理论支持。
【关键词】 混合所有制; 董事会治理; 治理机制; 优化对策
中图分类号:F12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5)20-0108-06
一、引言
我国经济制度改革长期探索的經验表明,混合所有制改革是符合我国国情的、有助于实现公有制经济与市场经济融合的一项重要尝试。回顾混合所有制经济在我国的提出与发展,不难发现其主要的作用范围是国有企业改革。近年来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步伐加快,改革的形式和方法日益清晰,从概念化的改革理念逐步落实到实操性较强的改革方案,无疑给国有企业改革和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带来了充足的信心。但国有企业中的诸多问题,如公司结构行政化、法人治理机制虚设、政府干预过度等现代企业制度的不完善问题,依然严重制约着改革的效果和进度。
作为公司内部治理核心环节的董事会治理,是更正国有企业中诸多问题的良药,同时也是“四项改革”的重点之一。规范混合所有制企业的董事会治理,并确保该治理机制的有效运行,是对混合所有制改革成果的保障。董事会的相关研究内容丰富,外延广泛,本文首先从基础理论研究入手,进行分门别类的归纳,捋顺各类基础理论对董事会职能和性质的定义。在此基础上对董事会各维度的治理机制研究进行总结。此外,本文分析了混合所有制企业董事会治理机制的影响因素,包括原国有企业董事会治理机制存在的问题和混合所有制企业自身的特殊性。最后,综合董事会治理机制的研究结论,以及对影响混合所有制企业董事会机制的因素的考量,提出混合所有制企业董事会治理机制的优化对策。
二、董事会治理机制研究的文献综述
董事会治理机制的研究是以董事会基础理论为基础的,前者解释“如何实现董事会的职能”,而后者则是对“董事会是什么”的定义和“董事会的职能”的定位。从董事会治理研究的发展历程来看,早期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基础理论,有了概念框架的设计,继而出现了董事会职能落实的董事会治理机制研究。这些机制主要包括决策机制、制衡机制、监督机制、激励机制和考评机制。由不同的基础理论出发,对治理机制的设计与效率评价也不尽相同,因此,应在对基础理论归纳的基础上,进行各维度治理机制优化的探索。
(一)董事会治理基础理论梳理
董事会基础理论的研究中国外研究居多,学者们分别从不同的理论视角出发,对董事会的性质进行定义,大致形成了五种截然不同的理论。这五种理论对董事会作用和性质的定位不同,但通过对这些理论的归纳发现,董事会的职能主要有决策、监督和关系,区别在于对董事会各职能的不同侧重。
1.法律授予观
这种观点认为董事会是公司的外生变量,通过实施法律(公司法)所授予的合法职责来规范公司经营,提高公司绩效。如大多数国家的公司法都对公司董事会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董事会规模、专业委员会设置、经理人员的聘用与更换等。换句话说,董事会是对某国相关法律意志的具体施行,起保护股东、管理公司的作用,但不干涉企业的日常营运(Ewing,1979;Mattar,1985;Carpenter,1988)。该观点认为,如果董事会成功执行了法律规定的职责,就会对公司绩效产生正向影响。此时,董事会的职能是监督职能。
2.委托代理观
委托代理观从代理理论出发,认为控制权与所有权的分离而导致的代理问题是研究公司治理的关键。该理论的支持者普遍认为由于股权分散,公司管理层享有实际控制权,管理层实现其效用最大化的同时会以牺牲股东利益为代价,作出有悖于股东价值最大化的决策(Fama,1980)。公司治理及其核心构成——董事会可有效地监督管理层,通过董事会结构与机制的设计,在不影响管理层实施经营管理活动的前提下,将公司的决策权和控制权锁定于代表股东权益的董事会,此时董事会的主要职能为决策与监督。在董事会研究领域中,该理论观点的认可度较高,成果颇丰,Fama and Jensen(1983),Jensen and Meckling(1993),Hermalin and Weisbach(1998)等分别从该视角出发进行了研究。
3.受托责任观(现代管家理论)
受托责任观从组织行为学和社会学出发,认为管理层会受成就需要、责任需要和信仰等内在需求的激励,与董事长一起作为委托人的管家,尽力经营公司(Donaldson and Davis,1994)。该理论更适用于解释家族企业内委托人与代理人的关系,其基本假设与委托代理观相反,在该理论的假设下管理层与董事会具有一致的目标即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Berg and Smith(1978),Donaldson and
Davis(1991),Worrell and Nemec(1993)等对“两权合一”与公司绩效的关系探究就是从该理论出发。该观点下董事会的主要职能是决策和领导。
4.资源依赖观
资源依赖观应用于董事会的研究主要从董事会的交叉任职(董事连锁)、董事的产生以及董事会领导权结构等方面入手(丁忠明、王振富,2008)。该理论认为企业处于资源的依赖关系中,易受到环境不确定性的影响,而董事作为公司与外部环境相连接以获取公司运作资源的机制,可以减少环境不确定性给公司带来的危害(Pfeffer,1972)。董事可利用自身的优势资源帮助企业,亦可运用个人的专业分析给CEO建议或直接提供备择方案,来提升企业业绩,该观点强调董事会的关系职能。遵照该理论,学者们认为那些适应公司外部环境或帮助吸收不确定性的董事会能够提高公司绩效(Provan,1980;任兵等,2004)。Penning(1981)总结出董事交叉任职可通过横向协调统一价值链上的各家公司、纵向协调以及通过联网提高公司声誉的方式提升公司业绩。
5.阶级霸权观
阶级霸权观的出发点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学,该理论将董事会看作具有统治地位的资本主义精英使其权力连续化和持久化的一种手段(Mills,1956;Niehols,1969; Rateliff,1980)。该理论认为董事会成员应从有威望和影响力的精英阶层中挑选,强调董事会的职能是服务和监督。近年来此理论的研究多关注于结合情境分析领导结构设置的有效性。
除上述国外研究外,我国学者在对国外相关理论学习和延伸的基础上,也提出了一些核心观点。张维迎(1995,1996)提出“委托—代理关系”或“剩余索取权配置”的公司治理理论。杨瑞龙和周业安(1999,2000)提出利益相关者的公司治理理论。王竹泉(2008)提出基于利益相关者和集体选择视角的企业内部控制目标定位等。
(二)董事会治理机制研究的文献梳理
董事会治理机制的研究是对如何实现董事会职能的探究,董事会的治理机制主要包括决策机制、监督机制、制衡机制、激励机制和考评机制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等企业权力构架的职责与权力的划分,就是董事会各维度治理机制的具体体现。学者们对上述机制的合理性、有效性进行了大量的探讨,以求完善相关立法,指导实践领域中董事会机制的优化设计。
1.制衡机制研究
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和经理层是《公司法》法定的一个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的制衡机制。石少侠(1996)、资欣(2001)认为董事会的制衡机制,主要指股东(大)会、监事会和董事会内部成员之间的权力分配。石少侠(1996)、雷涵(1997)认为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制衡体现在对董事聘任、罢免及股东诉讼权。资欣(2001)通过对国内外公司法相关规定的比较和我国董事会制衡机制现状的分析,提出赋予股东以股东大会召集权、提案权、实行累积投票制;赋予股东大会对董事会采取反收购措施的最終决定权;严控监事任职资格、明晰监事会职权和义务等对策。雷兴虎等(2001)从制衡机制发挥作用的时间角度,提出董事职能的事前制衡(董事资格限定)、事中制衡(对董事法定义务执行情况的监督)和事后制衡(董事责任与违约的法律后果)。
2.监督机制研究
监督机制与制衡机制虽存在诸多重叠的功能,但制衡机制更强调通过权力的划分来达到各主体之间博弈与平衡的目的,而监督机制则是通过监督岗位、机构的设立来实现监督职能。董事会的内部监督机制有独立董事、领导权结构和董事持股等,外部机制有股东大会和监事会。Fama and Jensen(1983)认为外部董事是比内部董事更有效的监督者。刘红宇(2003)和徐二明等(2006)认为要保持董事会与经理层相对独立,一般情况下董事长和经理应分设,并在制度上限制在经理层兼职董事的数量,大型企业应设立外部董事或独立董事。徐子桐(2001)、李明波(2006)探讨了独立董事与监事会的关系,指出独立董事与监事会职能的不同,如独立董事在关联交易决策中的一票否决权,并对董事会作出的决策承担责任,而这些特权和义务均不在监事会的职能范围内,提出独立董事与监事会的职能应相互补充,尽量避免职能交叉与重复,通过合理的薪酬设计达到增强其监督动力的目的。
3.决策机制研究
董事会决策机制包含的重要问题有决策信息、议事规则(如投票规则)、会议组织等。Gillette et al.(2003)的实验研究表明,当内部董事的代理问题严重时,即使外部董事不知情,占据董事会多数席位对于阻止低效率的投资决策仍具有积极作用。Harris et al.(2008)基于策略信息传递模型,认为董事会投资决策时:当内部人的信息具有关键作用时,董事会由内部董事控制更合时宜;当内部董事的私人利益较大时,则外部董事占优型董事会就更为有效。
李建标等(2009)利用实验研究方法首次在独立董事人数占优的董事会中引入序贯和惩罚机制,基于Gillette模型,得出序贯投票机制与惩罚机制引入较静态机制的董事决策正确率提高的结论。王平等(2010)进一步扩展Gillette模型,认为惩罚机制可有效弥补序贯投票机制的不足,大大提高董事会决策效率。万伟等(2013)的研究表明,外部董事占优对董事会的投资(尤其是大项目)决策有效性有正向作用;内部董事在信息揭示增加的期望利润大于其私人利益损失时,会主动进行信息传递;外部董事的咨询职能对内部董事的信息揭示有激励作用,而内部董事的代理成本和外部董事的监督成本对其有抑制作用。
4.激励机制研究
董事持股比例、董事和经理层薪酬属于激励机制的研究范围,Hermalin and Weisbach(1991),Morck,Shliefer and Vishny(1988)的研究均认为董事持股会正向影响公司绩效;Kaplan(1984)的实证研究表明持有股权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具有激励的效应。Shivdasani(1993) and Perry(1996)分别从董事的名誉资本和董事薪酬方案入手,提出上述因素会通过影响董事行为来影响公司业绩。国内研究中,李增泉(2000)的研究发现我国上市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的薪酬与公司绩效并不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持股虽然有利于提高公司业绩,但其持股比例偏低,未能发挥设想的作用,孙永祥(2001)的研究也得出相似结论,这可能由于国内激励机制设计不合理、激励不足等原因引起。
独立董事的激励也一直困扰着理论界与实务界,既要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又要保证独立董事的积极性,而利益与独立性往往是矛盾的。Fama(1980),Fama and Jensen(1983)认为独立董事受外部劳动力市场的约束和监督,该市场根据独立董事的表现为他们的服务定价,因此独立董事顾及自身的声誉,不与管理者共谋,并会努力维护其作为企业经营监督者的声誉。Morck,Shliefer and Vishny(1998),Hermalin and Weisbach(2003)的研究均表明以激励为基础的报酬制度能提高独立董事监督企业经营的效率。谭劲松(2003)总结到独立董事的激励有法律保护、声誉激励和经济激励,中等程度的激励和约束有利于建立有效的独立董事制度。
5.考评机制研究
考评机制按考评对象的不同可分为董事考评、经理层考评和员工考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公司各层面成员的考评制度设计及执行。考评机制的研究一直是管理学和心理学交叉的热门研究领域,Hunter(1983),Sehmidt and Hunter(1986),Borman(1991,1995)先后探讨了影响绩效评估效果的因素,其研究结果最终形成了绩效评估因果模型。Borman and Motowidlo(1993)将绩效分为任务绩效和关联绩效,Conway(1999)在前人基础上将任务绩效又分为技术管理与领导力。Kaplan and Norton提出以信息为基础的平衡计分卡考核办法,Simons and Avila提出经营者时间与精力投入的收益水平的绩效比率指标。
陈毅(2000)从研究综述视角对企业整体业绩考核研究进行归纳。张纯(2003)研究了EVA考核指标在我国企业的效用性。汪钰等(2002)总结出四类经营者考评指标,提出应对经营者采用财务业绩与非财务业绩组合的综合考评体系。王鲁捷(2004)借鉴国外绩效评价理论,建立净经济增加值、财务指标、客户评价指标等五方面构成的经营者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孙旭(2013)提出对董事的考评应按董事履职能力、价值创造和公司经营业绩等维度,以股东为主,由监事会、外部专家等组成考评小组,结合任期目标考评,考评结果作为聘免依据。文鹏等(2010)依据其实证研究的结果指出,针对员工的考评应将绩效考核与其奖金、晋升等直接利益挂钩,激发其经济动机,同时也要根据考核结果指导员工的培训与发展,增强其组织承诺和内在动机。
三、国有企业董事会机制优化所面临的障碍
企业层面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是以原国有企业为改革主体,以国有资本和集体资本为主的公有制资本与民营资本、国外资本等非公有制资本共同参股为实现形式的改革。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推行对于存在諸多问题的国有企业来说是一个契机,可借此机会在国有资本参股的企业内建立起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真正实现资本保值增值的目的,有效发挥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带动作用。完善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就必须对其董事会机制进行优化。必须认识到董事会机制的优化面临很多的障碍,总的来说可将这些障碍归结为两大类,即原国有企业治理机制存在的问题和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特性。
(一)国有企业治理机制存在的问题
第一,政府干预程度高,不利于市场机制发挥作用。例如政府干预下,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中存在独具中国特色的“老三会”——党委会、职代会和工会,其职能和权限与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存在较大程度的重合,且重合的程度与政府干预度成正比。理论上讲,“老三会”对公司治理效率有正面影响,但目前国有企业中政府干预的程度过高,往往使得以党委会为主的“老三会”错误定位,严重制约了现代企业制度的治理效果。
政府干预导致的另一个严重问题是经理层任命的行政化。比较典型的国企经理层任命模式是由国有企业的上级政府委派总经理,董事长由总经理兼任,而党委书记对企业重大决策拥有否决权。依赖上述路径组建的董事会和经理层仍是执行上级政府意志的行政组织,忽视市场规律的任命直接导致了国有企业治理效率低下、经营状况不佳、国有资产流失、中小股东权益无法得到保障等不良后果。
第二,董事会职能未有效落实。随着现代企业制度在国有企业的推行,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也逐渐出现在国企的组织结构中,但如同所有改革推行之初所遭遇的一样,国企中的董事会依旧摆脱不了流于形式的命运。董事会的职能依靠内部结构和机制实现,但目前的现状是董事会结构不合理、不完善,治理机制未落实、流于书面规定等,使得董事会在国有企业中形同虚设。
(二)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特性
第一,公有制资本与非公有制资本的目标不一致。公有制资本更关注企业的社会责任、公众利益和长期回报,而非公有制资本则更关注资本增值和各种形式的经济利益,对企业社会责任关注较少,有时甚至为了追求个人经济利益而作出有损公众利益的选择。换句话说公有资本与非公资本的目标并不一致,在某些情况下甚至是相悖的。这使得在面临相同的投资机会时,各利益主体的决策依据和决策程序有所不同。因此,作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如果公司目标难以实现合理的统一,必将导致以目标为驱动的公司决策失误和公司运行低效。
第二,资本融合的主导动力不足。对于公有资本和非公资本各自的投资主体而言,以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形式进行混合投资均有主导动力不足的问题。首先,从民营资本角度,由于前期政策原因,大量由国有企业控制的垄断行业长期对民营资本封锁,而面向市场所有资本开放的领域,又存在巨大的生存压力,非公资本资金实力有限,惧怕被公有资本所吞噬,因而不愿与国有资本融合;从国有资本角度,混合投资时合并对价难以确定,不合理的合并价格加大了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因此,参与混合的双方都缺乏混合的动力,局面尴尬。
四、混合所有制企业董事会治理机制的优化对策
混合所有制改革成功的关键在于识别改革的关键问题,以及制订问题导向的改进方案。上文对国有企业董事会治理困境的分析,是对改革关键问题的识别。下面将综合第二部分中对董事会机制研究的归纳总结,提出问题导向的混合所有制企业董事会各维度的治理机制优化方案。
(一)激励机制与考评机制
绝大多数情况下,激励机制与考评机制是协同作用的,合理的考评机制和薪酬计划可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亦可兼顾利益分配的公平和效益。在进行混合所有制企业激励与考评机制的优化时,可按对象分为董事考评与激励、经理人考评与激励和员工考评与激励。
1.董事考评与激励
董事的薪酬与考评设计中较为敏感的是独立董事的薪酬机制。为兼顾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能行驶的积极性,对独立董事的激励可采用声誉激励与经济激励结合的方式,同时应控制经济激励的强度,适当增加声誉激励的比重。对独立董事的考评不应完全以企业经营业绩为标准,应以独立董事是否履行了勤勉义务为主要的评价依据,如参加董事会会议时,独立董事对于其职权范围内的决议是否站在独立立场为决策提供有效建议。
2.經理层考评与激励
进行经理层考评时,若经理人的努力是多维度的,应将企业社会责任充分量化并纳入考核范围,形成经济绩效、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等多维度考评机制;考评形式上可采用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结合的多样化形式。为达到有效的激励,经理层的薪酬可使用基本薪金、奖金、在职消费和股票期权等形式,适当增加对经理层的股权激励。股票期权形式的激励在许多优秀的大型民营企业(如华为)薪酬体系中早已普遍运用,这种激励手段同样适用于混合所有制企业,可使经营者以所有者的身份开展经营活动,实现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的趋同,有效减少经理人员追求短期盈利的投机行为,降低代理问题发生的可能性,促使他们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此外,股权激励还有减少所得税税负的优点。
经理层的聘免也可视作一种广义的激励机制,需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改变经理人的行政化聘用途径,对经理人的选拔采取市场化的标准,通过聘用、升职或职务免除来实现对经理层成员的激励。具体做法是从职业经理人市场挑选经理候选人,经过董事会成员共同筛选、集体决议来确定最终人选;每年根据经理层成员的多维度业绩(以经营业绩为主)进行考核,据此决定其留任或升职,对于经营能力不佳、无法为企业带来效益的经理层成员应及时罢免,实行企业经理层的动态竞争淘汰任免制度。
3.员工考评与激励
员工持股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的“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的具体实现形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应坚持“激励相容、增量分享和长期导向”三项原则,实现资本所有者与劳动者共同利益的合作,协调不同利益主体的矛盾,有力地推动生产力的发展。此外,可在员工持股计划中加入“人在股在,人走股退”的设计,为企业留住优秀的人力资源。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可以是工作贡献及其报酬难以准确量化、对企业长远发展关系重大的岗位,如中高层管理人员、关键技术人员等,同时也要尽量避免对所有员工实施持股激励计划,避免重陷“大锅饭”的僵局。
(二)监督与制衡机制
多数情况下,制衡与监督难以严格区分,而制衡机制主要体现在公司内部权力的相互制衡,制衡机构主要有股东大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甚至党委会、职代会等,可通过对这些权力机构各自权力的重新梳理、清晰划分来实现彼此的制衡。董事会的监督机制有内部的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和外部的监事会,其中监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分别负责管理层和公司财务的监督。
监事会建设方面,首先,应严格把控监事会成员的构成、素质和选择任用制度,这些因素直接决定了监事会监督功能的实施效果,建设熟悉企业经营,具有财务、法律等知识的专业化监事人员队伍。其次,应提高监事会的独立性,控制监事会成员中内部成员的数量,适当增加外部监事的数量。再次,应大力推行监事会的职工代表制,建立工人监事会制度,充分调动企业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实现全员监督。最后,坚决落实监事会的职能,此次公司法的修改扩大了监事会的职权范围,为混合所有制企业监督机制的优化提供了便利。
审计委员会的建设方面,首先,内审团队的建设,建设具备审计专业知识和审计实操经验、熟悉企业经营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队伍,这是审计委员会有效行使其职能的保证;其次,保证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独立性,将涉及到的人员选择标准和内审流程尽可能地制度化、规范化和透明化,确保审计委员会客观公正地评价企业管理者任期内的会计业绩和经济责任,提高企业对外会计信息报告的真实性。
(三)决策机制
董事会的决策机制大部分已被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限定,但针对混合所有制企业特性的个性化设计仍是必要的。第一,保持信息沟通的渠道畅通,决策的基础是信息,而董事会相对于经理层而言已处于信息劣势地位,要通过合理的激励和约束,促使经理层更加主动地披露决策相关的信息。第二,充分关注外部董事或独立董事的决策意见,在信息共享的前提下,作为独立决策者,独立董事或外部董事基于职业判断得出的意见更科学,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独立董事的决策意见往往有助于其社会责任的实现。第三,决策时应保证各性质所有者的话语权,引入序贯投票机制与惩罚机制,在各利益方的目标有效协调的基础上,保证决策科学性和公平性。
五、混合所有制企业董事会治理机制的优化探讨
混合所有制企业董事会治理效率的提高不仅依赖于董事会结构,也依赖于设计合理的董事会治理机制。第一,决策机制。该机制是董事会治理机制的核心,其最终目的是通过明确科学决策的信息基础、边界、过程和反馈等关键点,帮助董事会制定科学的、执行性强的决策。因此,针对特定企业的决策机制应能保证董事决策时信息充足、边界清晰、过程科学易行、反馈及时。第二,监督与制衡机制。监督机制设计的关键在于保证监督主体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监督对象的具体化和明确化,监督过程的规范化和透明化。制衡机制应通过清晰的权责划分,使各主体的权力与利益均衡配置,实现各权力主体有效制衡。第三,考评机制与激励机制。这两者作用的发挥需要双方的配合和渗透,首先要做到考评机制与激励机制的匹配。考评机制设计时应注重考核指标的合理性和多样化;激励机制的设计应重点关注如何充分激励被激励者的动机,针对不同的激励对象应有不同的方式,如针对独立董事的声誉激励,针对经理层和部分员工的股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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