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医疗救护演习在船员医疗培训中的必要性
2015-10-16郝永志
陈 波,郝永志
(1. 舟山市中医骨伤联合医院,浙江 舟山 316000;2. 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浙江 舟山 316000)
·教学研究与管理·
浅谈医疗救护演习在船员医疗培训中的必要性
陈 波1,郝永志2
(1. 舟山市中医骨伤联合医院,浙江 舟山 316000;2. 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浙江 舟山 316000)
通过分析“11规则”下的船上医疗救护培训的实施,找出当前船员医疗救护培训存在的不足。为了进一步提高船员的医疗救护技能和学习兴趣,更加有效、熟练地运用到航海实践中去,提出了将医疗救护演习应用于船员医疗培训中的设想,并进行了初步实践,分析了“演习”的优点,同时提出了“以演代考”的考核模式。
船员医疗培训;医疗救护演习;考核模式
Abstract: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implementation of medical first-aid training on board under the STCW code, 2011, the deficiency in current seafarer medical training was discovered. For the purpose of further improvement of seafarer medical first-aid skills and learning interest, and more efficient and proficient application of the first-aid skills into maritime practice, the medical first-aid drills in seafarer medical training was put forward, the advantages of drills were explained, the testing mode of “drills instead of tests” was proposed, and a new teaching mode was discussedin this paper.
Keywords: medical first-aid; deficiency, improvement; the necessity of drills; teaching mode
1 研究的背景和现实意义
2010年国际海事组织(IMO)对《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STCW)的文件进行了修正,简称“78/10修正案”。我国政府根据该修正案,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以下称为“04规则”)的基础上,颁布了新的“规则”(以下称为“11规则”)[1]。其中要求对所有的海船船员进行初步的 “基本安全培训(Z01)”,对操作级船员进行“精通急救培训(Z05)”,对管理级船员进行“船上医护培训(Z06)”,经过以上3个阶段的培训,通过理论和评估考试,取得相应的船上医疗培训合格证书[2]。由于目前无论是内河、沿海还是远洋船舶几乎都不配备专业的医护人员,一旦发生意外事故,无法及时送达专业医疗部门,必须先由船员自行采取急救措施。通过这些培训,使得船员在面对出现紧急医疗情况或者海事医疗事故,在医护人员到达前,能够将所学的知识运用于实践,采取一定的医疗行动,使伤者的伤害降到最低程度。
2 “11规则”下的船上医疗救护培训的实施
2.1 培训内容
目前“11规则”下的船上医疗救护培训分为理论(见表1)和实操(见表2)2个模块,船员在整个培训过程中,通过2个模块的考试后可以获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表1 船上医疗培训理论内容
表2 船上医疗培训实训内容
2.2 当前船上医疗救护培训存在的不足
Z01、 Z05、Z06培训内容安排的初衷是为了体现“普及”“强化”和“拓展”,但在真正实施中也暴露出Z05实训内容过于简单而Z06难度偏大的缺陷,并未考虑到不同阶段培训对象的不同特点和客观条件。接受Z05培训的学员以航海院校全日制在校生为主,一般在第一学年上、下学期就分别完成Z01、Z05的培训。由于两次培训间隔时间不长,且Z05 4项操作中有2项内容重复,学员普遍对Z05实训有种“炒冷饭”的感觉,将部分时间和精力放在了仅有的“血压测量”及“瞳孔检查”2个项目上(见表2)。至于“脊椎损伤搬运”技能训练属于团体合作项目,学员只要理论上掌握了,操作难度并不大,因此,接受过Z01培训的学员在短期内再接受Z05的培训,势必产生“简单”“时间过剩”的感觉。相反,Z06的培训对象以走向航运岗位多年的船员为主,受工作、家庭及学习能力等影响,培训中存在着时间、精力和重视程度的不确定性,在短时间内标准化地掌握“肌肉注射”“静脉注射”“缝合”“换药”“拆线”“生命体征检查”等操作,有一定难度[3]。
在理论考试方面。由于考试题目大部分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提供的题库,很多船员为了单纯获得合格证书,将题库视为“宝典”,死记硬背题库上的题目而忽略了任课教师对知识的讲解,导致培训变成了纯粹的应试。而在实际工作中一旦遇到突发状况,很多船员头脑一片空白,并不能运用学习的知识来解决实际问题。
实训考试方面。目前海事局采取“评估”作为考试手段。“11规则”下的实训评估规范较“04”规则下的评估规范在很多细节上做了细化和统一,但是在评估形式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由于评估标准过于细化,导致评估考试时间占用了较多的实训时间。以Z06为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评估规范”规定实训时间为16学时,船员需要完成“清创缝合术、肌肉注射术、静脉注射术及生命体征检查”等实操内容的其中一项,每人操作时间总计不得超过10 min。按照每班30人计算,考试时间折合课时为10学时,理论上占整个实训时间的62.5%。船员在实际训练的时间上必然缩短,势必会导致船员在较短的时间内训练不够熟练,不能够掌握应有的技能。为了能顺利通过考试,会给船员造成评估重于实践的错误观念。再加上经过一段时间的遗忘,在船上工作时一旦遇到突发情况,作为船上的医护人员,仅凭印象去治病救人,显然是不可取的。
2.3 改进建议
鉴于不足,建议以下几点改进:(1)基于新规则标准,优化培训内容;(2)重视船员实训表现,避免考试片面性;(3)增加实训比重,实现“理、实一体”;(4)加强演习,贴近实践,实现“以演代考”。
3 医疗救护演习
3.1 演习的必要性
从以上几点不足可以看出,船员取得的成绩并不能反映其真正的实际水平。即使船员经过系统培训,所学技能仍然不能用、不会用、用不对,最终导致培训“无用”的后果。所以,必须寻求一种行之有效的办法,既能让船员顺利地获得合格证书,又能改变传统的教学模式,使课堂变得生动有趣,最重要的是通过培训能加深船员对医疗救护知识的理解,更好地运用到实践中去。笔者认为,增加医疗救护演习,在船员医疗培训中是十分必要的。2015年1月份的船员医疗救护培训中,首次尝试增加了医疗救护演习。通过这次尝试,船员学习热情普遍提高,获得了同仁和船员们的一直好评。
3.2 演习的情景设计
3.2.1 给定情景 将全班(30人左右)参加培训的船员以3~5人分为一组,分成若干个小组。情景条件(以Z06为例):(1)场地可以选择在室内或室外,有条件的最好在模拟船上进行;(2)事先设定一种人员受伤情景(例如船员在甲板作业时摔伤);(3)设计需要对被救护伤者进行清创缝合术、肌肉注射术、静脉注射术、生命体征检查(包括T、P、R、BP、瞳孔)中的一个或几个方面的救助;(4)考点涵盖船员对应急事件的处理、团队合作、伤员处理、无线电医疗咨询等要点;(5)“伤员”的病理生理变化以及治疗的效果可由在场教师决定;(6)演习中,受伤人员可以用模拟人或者真人(为贴近实际,建议尽可能用真人)。可以设计10个左右此类情景,首先分配给每个小组一个情景,然后交换。
3.2.2 自行设计情景 除了教师给定的情景外,还可以以小组为单位自行设计一个医疗救护的情景,小组内各成员自行分配任务,担当抢救角色或模拟伤员。抢救小组通过对模拟人或模拟伤员进行搬动、检查、用药、输液、伤口处理、骨折固定、止血、包扎、心脏按压、人工呼吸等抢救措施。“伤员”的病理生理变化以及治疗的效果可由在场教师决定。整个过程中学员可以讨论病情、诊断和抢救措施,教师可加入考点内容。最后由教师点评医疗救护过程存在的不足[4]。
3.3 演习总结
无论是给定的情景还是自行设计的情景,演习结束后都要对此次演习进行总结。首先演习小组可以自评,其他观摩小组互评,最后由教师点评整个演习过程中存在的优点和不足。通过总结,使船员对船上医疗救护有一个更深的理解,并且印象深不易忘记。
通过演习,船员对医疗救护过程中的要点动作有了较深刻的印象,在遇到突发性受伤的情况后能够开展及时有效的急救,防止情况的进一步恶化。同时提高船员对应急流程与急救方法的熟练度,避免因施救不及时而加重意外事故程度。
3.4 实训考试形式
保留海事局原有的实训考试以“评估”的形式为主,不再单一对某个人进行评估,而是以小组演习的形式进行考核,做到“以演代考”。考核时,由考官随机指定3~5人为一个小组,给定医疗救护情景,通过演习的方式进行考核。这种考核形式有以下几个优点:(1)减少考试时间占整个培训的课时,留有充裕的时间供船员进行训练,提高熟练程度;(2)模拟船上实际,一旦遇到医疗救护事件,救助者可以做到有的放矢;(3)培养船员的团队合作意识,很多医疗救护需要团队合作才能做得更好、效率最大化;(4)提高船员的学习兴趣,调动船员的学习热情,使每位受训者学有所感、学有所悟、学以致用。真正做到遇到突发事件能够从容应对而不是凭印象治病救人。
4 结束语
我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船员培训体系,但是船上船员出现伤病现象时有发生。航海船舶离岸较远,一旦发生意外事故,无法及时送达专业医疗部门,必须先由船员自行采取急救措施,运用有效、正确、熟练的急救知识进行自救是保证船员生命的基础。为提高船员医疗救护技能,在船员受训过程中,培训单位和教师应该突出船员的岗位性与直接有效性的原则,教学方法和课程内容应灵活掌握,做到课堂讲授与实操训练相结合,运用演习作为手段加深理解,牢固掌握医疗救护理论知识和正确的急救方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12号. http://www.moc.gov.cn/zhuzhan/zhengwugonggao/jiaotongbu/jiaotongbuling /201201/ t20120119_1187249.html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管理办法. [EB/OL](2012-3-12) .http://www. moc.gov.cn/zizhan/zhishuJG/haishiju/chuanyuanguanli/201203/t20120305_1206475.html
[3]李俐. 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下的船上医疗救护实训与评估[J]. 航海教育研究, 2014, 2:66-69.
[4]周宗庆,雷慧著,方志仙. 创伤急救情景演练在急救技能教学中的应用[J]. 浙江医学教育, 2014, 5:16-17.
Discussiononthenecessityofmedicalfirst-aiddrillstoseafarermedicaltraining
CHENBo1,HAOYongzhi2
(1.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Orthopaedic United Hospital of Zhoushan, Zhejiang 316000,China;2.Zhejiang International Maritime College,Zhejiang 316000, China)
陈 波(1981-),女,浙江舟山人,专科,护师。研究方向:临床护理
R472.2
B
1672-0024(2015)04-001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