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民办高校辅导员在学生管理工作中法治意识的培养

2015-10-14章常云

科教导刊 2015年22期
关键词:民办高校辅导员法治

章常云

摘要 民办高校的生存和发展,需要有其良好的学风校风和就业率,从而形成良好的社会声誉,来保证一定规模的学生人数来支持。而这一切的工作与辅导员的日常事务管理又分不开,在我国大力加强法治建设的今天,我们辅导员的工作必须与时俱进,在工作中加强法治观念,依法管理学生,依法维护学生及学校和老师的合法权利。

关键词 民办高校 辅导员 学生 法治

中图分类号:G45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j.cnki.kjdks.2015.08.034

The Cultivation of Law Consciousness of Private College

Counselors in Student Management

ZHANG Changyun

(College of Cultural Industry and Tourism Management, Sanjiang University, Nanjing, Jiangsu 210012)

Abstract Survival and development of private colleges need to have their good ethos style of study and employment, so as to form a good social reputation, to ensure a certain number of students to support scale. And all this work with a counselor's daily affairs and inseparable, vigorously strengthen the rule of law in our country today, our assistants work must advance with the times, strengthen the rule of law at work, according to management students, to maintain the law students and legitimate rights of schools and teachers.

Key words private college; counselor; student; rule of law

党的十八大报告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明确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治国成12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迫切要求、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迫切要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迫切要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迫切要求。作为民办高校,在推进教书育人的理念同时,也需要与时俱进,加强法治观念,依法治校,维护学校和广大师生的合法权利,从教育开始推进法制观念。

辅导员长期从事学生管理的一线工作,是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学生的在校生活秩序和思想教育工作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而作为民办高校,因其自身体制特点,学校的教学效果和良好的声誉是保障学校招生规模的重要依托,因此学校对辅导员的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事实上我们的辅导员在从事学生日常事务管理中,往往欠缺法治意识,或是法治意识不强,喜欢按传统或是个人习惯来处理各类学生问题。而我们的学生法治意识同样也很薄弱,所以长久以来这些老办法老习惯能很好维持着管与被管的这两个矛盾体的关系。但随着社会大环境下国人法治意识的觉醒,我们的大学生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的增强,这两个矛盾体之间经常会产生摩擦和纠纷。报纸上、电视新闻、网络上学生与老师、学生与学校的纠纷越来越多,严重的要对簿公堂,而这一切无论是对于学生自己还是对于老师和学校都不一件好事。因此我们辅导员如何在进行学生日常事务的管理时,既做好自己的工作,又避免产生摩擦和纠纷,既不伤害学生也不给自己和学校带来损害,这就要求我们的辅导员在工作中做到合理合法,处理问题时要有理有据,讲法理讲证据,就事论事,不带入个人的主观臆断,既要维护学生应有的合法权利,又要维护自身和学校的权利。

现如今我们所面对的学生已经是以94年、95年出生的为主,他们绝大多数享受着改革开放带来的良好的物质条件,而思想上又受到各方思潮的冲击。他们这代学生更加强调自我意识,强调自我权利。

而作为民办高校,我们学生的学习习惯和学习方法与本一、本二类院校的学生有一定的差距。而生活习惯上由于相当一部分同学家庭条件优越,生活自理能力和自治能力相对薄弱,而相反的他们的思维又可能非常活跃。这也就给我们广大辅导员的日常事务管理带来了较大的挑战,所以很多民办高校选择从严管理。针对特定的学生群体,选择从严管理无可厚非,通过学校的严格管理来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从而促使他们在完成四年学业后能更好的融入社会,服务社会,真正成为一名合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化建设者。

然而,我们的严格往往是平时要求学生严格遵守学生手册的各项规定,学生稍有违反可能我们的辅导员就会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我们批评教育的通常手段是:对学生进行引导式的谈心;直接进行批评教育;通过一定的手段给予适当的惩戒;通知家长到学校一同教育学生等等。民办高校辅导员队伍中,有留校的、有向社会招聘的第一职业者,还有一部分是退休后二次就业的,各自所学专业和能力也不尽相同,所以管理起学生来也各有千秋,各有各法。以二次就业的辅导员为例,他们虽然年纪稍长,但是工作热情一点都不输给年轻人,而他们这部分人原先可能都是在企事业单位或是在军队从事管理工作,在他们对学生的批评教育过程中,往往言辞犀利,更多的是要求学生必须做到他们的标准,有时言语内容上可能会涉及到学生的人格或是家庭教育的方面。对于这部分长辈式的教育,学生绝大多数最终会向老师妥协认错,即使心理不乐意或是想不通,因为他们是长辈。但当教育对象换成年轻的辅导员时,尤其刚踏上工作岗位的年轻辅导员们时,往往就不那么顺利了,学生们会觉得你不比他们年长多少,没有资格那么严厉的教育批评他们,从而可能会出现不少对立的现象,即使不立即表现出来,事后也会通过网络等其他手段宣泄自己的不满。那么我们其他辅导员又有多少人能用引导式的方式找学生谈心来处理学生问题,由于这种方式费时费力远不如直接批评教育见效快,所以大部分辅导员会选择较为直接的批评教育方式,再配合一定的惩罚措施,基本上如此一来,学生们的问题基本都能解决。

然而我们今天要反思的是这种教育方式,在今天一个强调依法治国为基本方式的中国,是否适合呢?是否存在一些不切当的地方?如果我们去做下详细的了解,我们的这种教育方式可能已经违反了《教育法》学生权利的学习权,上课权,有的可能还侵犯了学生的名誉权。甚至我们一向习以为常的让学生写检查检讨,罚其打扫卫生都可能算是在体罚学生。那我们是否该有所思考了呢!如果我们的学生维权意识强烈,那们我们的辅导员们有可能就会站到被告席上,但是通常的情况是学生没有意识到他们的权利,我们的辅导员也忽视了学生享有的这些权利。虽然今天他没有意识到自己权利受到侵犯,不代表明天他依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当他拿起法律武器去捍卫自身权利的时候,将把我们的辅导员和我们民办高校推向风口浪尖时,我们可能才会悔不当初。随着普法教育在大学校园的推广,学生的维权意识愈发强烈,为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矛盾,使我们的学生站到辅导员的对立面,从而影响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给学校带来负面影响,最终影响学校的生存和发展,我们从今天开始在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工作中就应重视培养自己的法治意识,依法办事,依法教育。

(1)加强理论学习,学习相关的法律常识,《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这些法律法规虽然不一定要求我们辅导员能熟练的背诵,但是大家必须做详细的学习和了解。有些关于学生的权利问题,我们在对学生的常规教育中就可以告知他们,我们提前告诉他,也更加能拉近辅导员与学生的距离,让他们明白作为辅导员不仅仅是学生工作的管理者,也是学生权利的维护者,这样便于以后各项工作的开展。而我们各个高校的《学生手册》更是对以上法律法规的细化,这个是需要大家能熟记的,当然各个院校定制《学生手册》多多少少会存在一些问题,遇到这些问题大家要敢于向相关部门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不断完善,因为这是我们辅导员在学生日常事务管理中用得最多的一个评判标准,只有它合理合法,才能科学的指导我们的工作。

(2)辅导员在日常事务管理中始终要坚持就事论事,处理问题有理有据。对于犯错误的学生,我们应该就错误本身进行分析,既要确切掌握学生犯错误的证据,又要有处理问题的理论依据,让学生明白自己错在哪里,应该受到怎样的处理。对于学生日常事务的管理中遇到问题,一定要第一时间调查取证,讲究时效性也是法治精神的一种体现。千万不要出现学生向你反映一个问题,你十天半个月后才去调查处理的现象,大家必须明白问题越早处理对于学生和学校越有利。在处理问题过程中对于学生我们不能一犯错就把他们定性归类,进行人格上的辱骂,往往教育不当会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另外,我们辅导员在收集证据时,要注重合法性。有些辅导员为收集学生违纪的证据,会强行或是私下搜查学生的私人物品,或是进行非法录音。这也是我们很多辅导员经常会犯的错误,大家都觉得自己从管理学生的角度是合理合法的,而且恰恰这是与法律精神相违背的,是一种违法行为。我们是辅导员,不是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我们没有权利去侵害学生的隐私权和财产权。只有合法合理的证据,才具有说服力,才能使大家信服。这是我们辅导员以后工作应当着重要注意的地方。

(3)辅导员在学生日常事务管理中也要注重保护自我,维护学校的利益。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时刻提醒自己,自己要严格按照《学生手册》和《学生工作手册》办事,遇事及时处理,及时上报,处理过程不要图省事,走捷径,往往一时的痛快,可能会换来后面无尽的痛苦。具体说来,学生日常事务管理中我们辅导员要多走走,经常到教室,到宿舍;多看看,看学生的上课情况,看学生的宿舍生活情况;多问问,经常询问班长班干部班级的情况;多谈谈,有问题的学生要花点心思多和他交流沟通;多讲讲,该通知学生的事情要及时通知,该进行的安全教育,思想教育要及时进行;最重要的一点要多记记,自己做的工作,比如开的班会或是和学生谈话要有记录,有条件的还要有证明人。一句话,留下你认真按照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工作的证据,即使将来遇到问题,你可以拿出对自己、对学校有利的证据,我们确实做了很多工作。而不是我说我们做了很多工作,但却拿不出一项确实的证据,来支撑自己。这里还需提醒一点,切勿事后补“证据”,这些“证据”是要靠平时的点滴积累,而非事后的弄虚作假,否则只会有害于自己和学校。

对于民办高校而言,生源是其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保障,而生源又需要学校的声誉和教学质量来作为保障,学校良好的声誉和优质的教学,需要广大师生共同来努力。辅导员们只有将自身的工作做实了做细了做到位了,才能促使我们的学生认真上课学习,积极投入创建良好校园的活动中去,在这个工作中大家都必须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不断提升管理水平,依靠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的力量,实现学生与学校的双赢,实现校园和谐,和谐校园。

猜你喜欢

民办高校辅导员法治
送法进企“典”亮法治之路
1+1我们这样学队章:我们的辅导员
反家庭暴力必须厉行法治
好辅导员这样炼成
以德促法 以法治国
关于民办高校人才培养适应市场需求的研究
浅谈民办高校中的人才培养模式
民办高校“脱困”要多从自身找原因
治理下的法治与法治下的治理
民办高校大学生人际关系与自我概念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