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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价值的追寻与审思

2015-09-28王萍

文艺争鸣 2015年3期
关键词:刘震云潘金莲雪莲

王萍

五四时期鲁迅先生提出“立人”思想,给了中国人最大的启蒙。从此,“人的价值”主题不断被作家们诠释,并一直续传到了当下的一些作家的文笔中,似乎形成了一种铰链式景象:“知识分子”不断思考和揭示,新的阻障不断出现。其中,当代著名作家刘震云就是这一链条上重要的一环,他的小说主要以河南延津为背景,叙写乡村的历史和当下现实,为中国“人的文学”和当代乡土文学做出了重要贡献。刘震云是一个贴近现实,对社会问题敏感的作家,他的小说在思想上“有对‘哲理深度的更明显的追求”,长篇小说《我不是潘金莲》表现了当下人建构个人价值体系和社会价值取舍的非同步性、建构个体人生梦想和社会潮流之间的非同调性,也更为深切地体现了作家对当下现实的人文关怀和思考。作者通过别出心裁的悲喜剧叙事艺术、“序言为主”、“正文为辅”的叙事结构表达了“平民”追寻个体价值和建构人生“价值”之为“梦想”的诸多困境。

一、“平民”话语的残缺与诚信逻辑的渴求

文学创作中有关“平民”的话题,胡适、陈独秀、李大钊、周作人等人早在五四时期就倡导了“平民文学”,在当时许多作家的创作中就得到了声援。这里的“平民”,按周作人《平民文学》的意思,是指民族群体中与“贵族”相对而言的“大众”,是指社会中的多数人,是那些切切实实的生产者和劳动者,而不是靠别人的劳动成果而“作威作福”的“贵族”。“平民”是一个国家“国民性”的集中体现者,也是一个民族之“民族性”的体现者。所谓“平民文学”就是指言谢“平民”事实、替“平民”伸张正义、为“平民”谋出路的文学。“五四”时代“平民文学”呼唤的一个方向,不是让“平民”起来创作文学,而是召唤“平民”的主体性,给“平民”以思考和定位的机会,还给“平民”阐发价值观、生发梦想的权力。召唤“平民”摆脱封建主义,从物质决定论中翻身成为自身命运的主人。让文学给“平民”树立这么一种意识,让文学在尊重、保护“平民”的这种“主体感”时保持一种“先锋”姿态,这就使关注现实存在的“平民文学”有了土壤背景和推广后劲。所以,就“平民”而言,身份问题是次要的,精神意识问题才是主要的,安置和解决精神出路问题才是最主要的,这在“五四”学人之后确有不断思考的痕迹和创作成果。当代作家刘震云的小说《我不是潘金莲》,充分展现了“平民”李雪莲对个体价值认知的精神追求。

《我不是潘金莲》叙写了“平民”百姓李雪莲的现实生活窘境,道出了“平民”在维护生存价值时的诸多困惑和困境,最终以“求生难安,求死无处”的尴尬窘况而告终。其实,刘震云之前的许多小说如《单位》《一地鸡毛》《我叫刘跃进》《一句顶一万句》等作品,也展露了“平民”遇到的生活困境、精神困境和价值悬置的尴尬,其中含蕴的政治权力文化对“平民”生存、精神文化的挤压,是造成“平民”“生之苦”“生之难”的原因之一。刘震云在他的小说中采用了不同的叙事艺术方式,表达了他内心深处对“平民”的体认和日常生活的人文关怀。

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因为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有时会惹出更大的麻烦、引出更多更复杂的事情。正如刘震云所说:“俗话说得好,一个人撒米,一千个人在后边拾,还是拾不干净。”同样,一种价值观一旦被破坏,也需要很多人花更大的精力来修复、维系。改革开放是观念和价值观被重塑的时代。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人们在价值观重塑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不适应症也显露了出来,对自我存在感的困惑和转移就成了改革时代人民所面临的一大精神问题。但凡有窝心、闹心、烦心、扰心、烦忧、纠结之事,便去找寻“说得上话”的人,有不满、不平、委屈之事,便去找能伸张正义、能主持公平的地方,以便在倾诉中为失衡的心灵找到慰藉,在寻求理解中使心灵承受的压力得以缓解,在自我救赎中达到观念、信念与情感的和解。这种现象在“平民”身上表现得尤为明显,对一个国家来说,也显得尤为重要。譬如说,离家出走、上访告状等现象,也是“平民”寻求精神出路的一种表现。

小说《我不是潘金莲》与《一句顶一万句》是姊妹篇,两部作品都是主人公为了“一句话”而奔波,正如作者所解释:“《一句顶一万句》就是想说,在人群中说一句话很困难,因为找不到听的人”,而“《我不是潘金莲》则是主人公去纠正一句话,这比说一句话更难。”《我不是潘金莲》中的主人公李雪莲连续二十年的上访,目的仅仅是为了求证一句假话的确是假话,可到头来“假话变成了真话”,逼得自己无法生存下去,以死来收拾残局。作品充分说明了“平民”话语的残缺,其背后展现了社会的症结之所在:民间传统的舆论与官方权势者的打压。具体到小说作品中的人物李雪莲,受着民间和官方的双重压力,一是以丈夫秦玉河为代表的民间压力,他们在篡改着李雪莲的话语,把“假话”当“真话”;一是以各级官员为代表的官方压力,他们不给李雪莲话语权,把棘手问题悬置起来不予解决。诚然,社会若缺少公平、公正和正义,“平民”就没有了话语权,其生存价值的追寻也会困境重重,强大的社会病痛,令人审思,从中也可看出“平民”追寻个体价值和梦想任重而道远。

在这篇小说作品中,李雪莲在得知自己由“假离婚”变成了“真离婚”后,她的内心历经由“打人”到“杀人”再到“折腾人”的思想过程,最后决定与丈夫秦玉河打官司,结果使自己陷入了更大牵制之中。由于官司败诉,她经历了长达二十年的上访告状。李雪莲为了证明与丈夫当初的离婚是假(二人当时的口头协定)而打官司,是为了维护人的诚信和遵守基本的道义;为了进一步证明自己不是“潘金莲”而告状,是为了维护婚姻的合理性与完整性。婚姻不仅是一纸证书的问题,也是尊严和荣誉的问题,更是精神依存、生发梦想之所在。但面前的各级官员却视其为小事,认为无事实依据,李雪莲是瞎折腾。李雪莲屡遭官员斥骂,甚至喝斥为“刁民”,人格也遭到了侮辱,更使她下决心继续上访,却无意中拉下了几位高官,但最终仍未解决她的“假离婚”问题。这期间,她产生了许多困惑,进而思考:“这件事说不清楚,李雪莲难活下去。本地都是糊涂人,北京是首都,北京总该有明白人吧?本地从法官到专委,从法院院长到县长,再到市长,都把假的当成真的,北京总能把真的当成真的吧?或者,总能把假的当成假的吧?真假不重要,关键是,我是李雪莲,我不是潘金莲。或者,我不是李雪莲,我是窦娥。”把希望寄托在首都,认为那里应该是老百姓能明理的地方。在她心中,一个人应该遵循正常的生活逻辑,没有逻辑理性哪有价值尊严,一次次的上访失败,以及自己最信任的两个男人(一个是丈夫秦玉河,一个暗恋自己多年的赵大头)反而实实在在地欺骗了她,尤其是赵大头与官员勾结联合哄骗她,这让她万分痛苦。于是她出离愤怒地喊出:“赵大头,没这事,我不告状;有这事,我还得告状;当面逼我我不告状,背后这么算计我,我一定要把你们掀个底朝天。你去打电话告密吧,这回不鱼死网破,我不叫李雪莲!”持续了二十年的漫长上访,最后因丈夫秦玉河的突然死去而不得不结束。只为一纸离婚证,二十年后,没想到没折腾成丈夫秦玉河,倒折腾了大大小小诸多各级政府官员,更是折腾了自己的青春和健康。最后,在众人失信的境况下对生存彻底绝望,决定放弃生命。在她看来,“生命诚可贵,真相价更高”。然而,生活又给她另一种人生困惑——找不到死亡之地,成了诗人马凡陀的诗歌《活不起》中的“活不成”也“死不成”的人物类型。在整篇小说作品中叙述人总是以轻松、随意、幽默的语调叙述着李雪莲的故事,真假颠倒的生活逻辑困扰着她,使其正常的生活陷入混乱和失序,为了不被颠倒的逻辑所左右,她的求索使她最终陷入了“死无葬身之地”的境地。李雪莲的最终命运结局令人咀嚼回味,正如沈从文小说《边城》结尾留下的悬念一样,李雪莲也有更多的“也许”:也许她继续寻找死之处所,按照桃园主人所指,到另一个桃园找寻死之地;也许她另寻别处,是否还会遇到类似现象?也许她回心转意,继续人世间生活,放弃“纠正那句话”的念想,背着“潘金莲”的真恶名,那她又该如何面对以后的人生呢?是达观处之,还是悲观抑郁地“好死不如赖活着”……这一切的“也许”皆有可能。实际上,作品寓意并不在于李雪莲的死与生,而是让人们从中思考和悟出“官司背后的生活逻辑”。

二、个体价值的追寻与“诗性正义”的诉求

关注人的生存处境与审思人生价值是刘震云小说叙事的一项重要主题,他擅于在小说中以“平民”为主体,通过日常生活的叙写,表现“中国人”对生存价值的思考。刘震云在《我不是潘金莲》中思考的“平民”,当然已经不是“五四”时期周作人笔下的“平民”了,这里的“平民”既是相对于社会上的特权阶层而言的,也是相对于那些拥有话语权的“小众”,甚至是相对于那些操控和把持话语权的人士而言的。因为他们只有执行话语的资格,没有参与决定话语的机会和能力,所以就成了“平民”。当代“平民”已经不去管什么封建主义,除了从经济上弥补一点话语权力,主要是从滚动翻新的潮流中获得言说自身价值的话语权力。《我不是潘金莲》中的人物李雪莲,笔者认为她是“平民”群体中的一员,这里所说“平民”,其内涵所指主要有三方面:

其一,“平民”只是一种状态,不是身份、角色。大部分“平民”是沦为“平民”,或者是“被平民”了,这是一种社会的不平等现象、荒谬现象,并且作家是从公平、正义出发对不平等形象的象征性和暗示性进行揭示,是批判性思考,潜台词是他认为不该成为“平民”与非“平民”、“平民”与特权者的社会分层。

其二,本文中用了“建构”一词,其意是带有理想主义色彩的建设、树立,是希望建立或建立某种理想性的情景,譬如合规范、合逻辑、合情理等。在我们所建构的理想的社会情景中不应该有“平民”,有的应该具有平等人权、地位和话语权的“人民”。如果是法治社会,那就是“公民”,所以“建构”的不是“平民”的某些方面,而应该建构的是社会的面貌、性质、情景、状态,是消灭“平民”与“平民”的对立面,那样的社会(理想社会)里是没有“平民”之说。

其三,本文开头引用了周作人的“平民”概念,后面所说的“平民”非周作人所言的“平民”,文中借用了周氏的“平民”之词,实际上指的是当下的老百姓,此“平民”非彼“平民”也,具有借喻之意。

综观整篇小说文本,可以管窥出刘震云在展现“平民”李雪莲追寻个体价值中,传达出了“平民”李雪莲面对民间舆论和官方权力时,其“平民”话语的被篡改和缺席。“平民”的话语权问题令人深思。没有了话语权,“平民”在当下现实窘境中应如何生存?民间和官方应如何对待“李雪莲式”的现实问题?

从李雪莲作为一个女性,不仅有了女性的独立意识,而且有了个体价值的精神追求。其实,这是对“五四”时期女性追求独立自主精神的承续。由此联想到鲁迅的小说《伤逝》中,子君面对家庭阻力时对涓生坚定地说,“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许地山的小说《春桃》中,春桃面对丈夫李茂和骈夫许向高两人在商讨她的身份时,果断地说:“我谁的媳妇也不是,我是我自己的。”女性意识到生存的价值在于自己的掌控中,因此她们庄严地宣布“我是我自己的”。此外,刘恒的小说《秋菊打官司》中,秋菊为了讨一个说法,让自己心中的不解释然,其打官司的坚定与执拗也不亚于刘震云小说《我不是潘金莲》中的李雪莲,只是与李雪莲比起来,她还未触动如此多的权势官员。李雪莲竭力扭转被颠倒的生活逻辑,却在无意中让一些官员丢了权力,其实,这部作品也是对某些官员权力逻辑的一种嘲讽。

世间人生百态,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人生价值追求,这无可厚非。但是,人们应该去共同遵守一个基本的生活秩序和共同的核心价值体系,否则,我们的社会将不堪设想,这也是作者在这篇小说中所要表现和强调的重要一面。无论高官,还是“平民”,只有每个人都遵循最基本的生活逻辑和共同的核心价值理念,现实中的棘手问题才能解决。当然,这其中也需要高官尤其是法官们,在面对现实生活中的独特而复杂的问题时,也需要用努斯鲍姆所主张的“诗性正义”的标准去解决,即要求“裁判者应该尽量站在‘中立的旁观者的位置”,尽量以“畅想”和“理性情感”等方法去扩展自己的经验边界,“看到个人的独特性和丰富性,甚至主张以移情的态度去看待事物。”“只有这样,人们才能够真正地观察到世界的丰富性,才能理解人和感受人类生命的意义,从而更好地把握人类真正的需求。”这种“诗性正义”的解决方式,目前也许只是一种解决李雪莲问题的幻想罢了,但这毕竟也能给李雪莲问题式的人们一种梦想安慰吧。作品展现了“平民”李雪莲和权势阶层代表的各位官员的生存价值认知。当不同的价值认知发生冲突、碰撞时,都为维护自身的价值以致发生冲突,最后都成了失败者。这不是李雪莲和官员阶层利益的得失,而是个体价值与群体价值对决的双重失败:他们之间的斗争不是利益的争斗,而是价值观的冲突。其中道出了一个道理:在一个没有核心价值观、共信价值观的时代,哪一种价值观都不可能轻易地被取代,只有那些合乎众愿的价值观才有可能被认可,才有可能生发人生发展的梦想。

三、建构个体价值与梦想的困境与审思

在小说《我不是潘金莲》中,有三个关键词,也是三个重要的意象,其实也是我们现代人无法绕过必须思考的三个重要话题,那就是“名”“婚姻”与“生命价值”。

一是“名”。“名”包括“名号”“名声”“名誉”“名分”,四者相互牵连,又互为补释;虽形近义类,又各有侧重。“名”文化自古就有,中国人对“名”的追求已渗入骨髓。现代人仍然对“名”很重视,“名”文化又有多样化的延伸。《我不是潘金莲》中的李雪莲不是为证书的真与假而奔波呼告,根本问题是她在极力地维护自己的“名分”与“名声”,也是捍卫自己的“名誉”与“尊严”,而人的“名分”与“名誉”是有价值意义的,不是简单的区别符号。有了正当的“名分”与“名誉”,就等于得到了社会的认可与尊重,她的劳动与付出也就可以正当地被赋予价值和意义,才可以在合情合理的基础上生发梦想、展望未来。李雪莲在结婚、离婚问题上的困境与尴尬,她认为关于她的“名分”与“名誉”的问题恰恰是她的“名分价值”和“名誉价值”,她碰到的这些难题正是一个社会“平民”维护尊严和价值所遇到的困境与阻力。

常言道“名正言顺”。一个人有了合乎社会规范的“名分”,做起事来才能顺。小说中的李雪莲,本来拥有被社会认同的身份名分,为了多生一个孩子,与丈夫商议先“假离婚”再“结婚”,事与愿违,在孩子生下后,丈夫却另有了合法的婚姻家庭,自己却还莫名其妙地多了几个“冠名”,如“潘金莲”“刁民”“小白菜”“窦娥”“哪吒”“孙悟空”等名号。一个一贯遵循正常生活逻辑的农村妇女,无论如何也没想到自己的人生就此打上了恶名的烙印。小说运用插叙与追叙等的艺术手法,叙述了李雪莲“离婚”之后二十年上访过程的艰辛以及多种名号的由来。她的名号众多,名声扫地,名誉狼藉,更重要的是她失去了做人的尊严。从李雪莲的“名”的困境中,我们可以看出作者刘震云对现实生活的思考,对“平民”尊严的关注,个体价值与群体价值的认知差异。

二是“婚姻”。中国人自古家国一体,家是女性完成自己、实现自己的完整天地。只有在家里,女性才会真切地感受到这片天地属于自己,才会感觉到她属于这个国家。家庭是靠婚姻缔结的,有了婚姻,女性就有了归属感,就不会是漂移的、无根的。《我不是潘金莲》中的李雪莲表面上是在求证一纸证书的真假,其实是在维护其婚姻的合法性和伦理性,是在维护她在这片天地的合法地位。她不愿成为这个“家”的多余人,更不愿成为这个“家”的“闯入者”。没有一个人愿意成为“家”无足轻重、可有可无的角色,而衡量一个女性在“家”中的分量轻重的一个指标就是看女性有没有一个合理合法、合情合愿的婚姻。李雪莲在维护婚姻的过程中所受的磨难,体现了现代女性所面临的各种挑战,体现了现代社会的“平民”所顶负的各种误解和民间传统舆论的压力。

小说主人公李雪莲本来拥有相对幸福的婚姻,丈夫在县城化肥厂上班,可是因为自己一时的建议和疏忽,自己失去了婚姻。为了维护婚姻,她不惜耗费二十年的青春时光,这期间,对其爱恋多年的赵大头也与权势阶层合伙欺骗自己(为了阻止李雪莲上访,也达到他解决孩子工作的目的),也让她很失望。最后,她的婚姻陷入绝境之中,不仅是丈夫做人的无诚信和无道义造成,也与层层权力者的阻障密切相关,引人深思。其实,刘震云许多小说中,权力往往形成了一种网络关系,无处不在,它对“平民”的人生构成了一种强大的冲击,而“平民”多是在世俗权力运作中被摆布,实感生存的无奈和痛苦,如小说《一地鸡毛》《新兵连》《官场》《官人》等。

三是“生命价值”。生命的不可重复性使人越发注重生命的意义在于:生命过程中实现自己的各种梦想,生命的价值恰恰在于实现人之为人的价值。当人有尊严地活着时,所有付出才是值得的,所有梦想才会一步一步实现。《我不是潘金莲》中的李雪莲在最后选择了放弃,是因为她已无望看到自己的个体价值,也无法看到自己在社会群体中的重要性,生命显得轻薄如纸。而一个社会最大的文明应该对人的生命的尊重,当李雪莲周围都无视李雪莲的苦楚和苦衷时,当周围人都将这样一个有正义之求的女性弃之不顾时,她感到了生之沉重、生之无趣。正如评论者所说:“人总是生活在价值中,一旦价值被背叛或被毁灭,人总是有种冲动,即用生命来捍卫价值。”李雪莲放弃这个社会,这是这部作品最大的反讽。

为了达到强烈的反讽效果,捍卫“平民”的个体价值建构,作者在艺术上有意打破常规的叙事结构,运用了“序言为主”与“正文为辅”的另类结构。众所周知,序言作为“小说正文之外的边缘性”部分,本来只“起到悬置的作用”,为正文服务,但这里它却“喧宾夺主”,成为小说叙事的主体部分;正文部分则成了辅助部分,看似主次颠倒的叙事结构却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增强了反讽的力度,给读者留下了巨大的主题思考空间。正常生活的逻辑和生命价值的认知,二者之间到底是怎样的一种关系?正文标题《玩呢》,叙述人讲述的笑话在官员那里却变成了严肃之事,达到了实际效果,嘲讽了警察和官员,也是对政治权利者的戏谑。落马官员老史戏仿“平民”李雪莲“我要申冤”的上访形式,本是老史无法解决春节前急于到家搓麻将而想的一个下策,然而却得以顺利达到目的,还受到两个协警的一路保驾和关照。原本一笑了之的笑话,却被政府官员当作非常严肃的事情对待,真假颠倒,是非不明,令人啼笑、深思和玩味。作者以荒诞的叙事方式,传达出了生活困境中的人们的无奈效仿。“文学作为一种生存本能,为了对生存之重做出反应而去寻找轻。”作家刘震云在这篇小说中对“平民老史”的“生存之重”的处理何尝不是如此呢?诚然,“平民老史”的生活态度和生命价值的认知也颠覆和解构了“平民”李雪莲个体的生命价值认知,同时也展现人的被异化。“小说的智慧诞生于幽默精神。”这篇小说叙述李雪莲的故事不仅运用了反讽,也运用了幽默的方式。小说前两章是悲剧,最后一章是喜剧,无论悲剧,还是喜剧,作品中叙述人总是以幽默诙谐的态度讲述着李雪莲对价值与梦想的追寻,幽默中尽显“悲凉”。正如有评论者所言:“刘震云几乎是笑着虚构这个故事的,幽默处处可见,但是,在幽默的语词外,底子是悲凉。”刘震云自己也曾说:“这部小说直面生活,直面当下,直面社会,直面政治,但不是一本政治小说,也不是一本女性小说,而是‘底线小说——探一探当下的喜剧生活中幽默和荒诞的底线。”

以上三个意象,说明李雪莲不是一个弱智女子,而是一个挣扎在“平民”群体中的鲜活的生命。刘震云讲李雪莲的故事,不是在讲一个“让人把人骗了,让人把人睡了,又让全天下的人都知道了,今后我可怎么活”的故事,也不是在讲告状上访的故事,而讲的是“平民老史”时代的反思。

总之,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各个方面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伦理、道德等人情世故都出现了一些荒诞的现象,人们的认知出现了无“标准”、无“度量衡”的情形。尤其“平民”,他们对现代文明也不再像过去怀有的那种羡慕、憧憬和期待,“人的价值在哪里体现”“人的梦想如何铸造”成了摆在人们面前的突出问题。但对一部分“平民”来说,他们不再是沉默者,而是一个抗争者,任何一项有意义的抗争都值得尊重,值得我们反思。在此背景下,刘震云的《我不是潘金莲》以鲁迅先生的“立人”思想为内核,沿着当下文艺“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借助主人公李雪莲因“一句话”上访告状遭遇,审思了人之“尊严”和“梦想”背后的价值逻辑,探讨了建构人的主体性、理想性的可贵性。那些站在李雪莲面前的各级官员恰好成了李雪莲人生价值的一面镜子,他们的行动与权力虽然解构李雪莲的个体价值追寻,但任何阻碍我们建构“人生之梦”和“中国梦”的人与事注定是荒唐的。刘震云对“平民”的现实人文关怀表现了一个作家对当下社会现实的真切关注,也是对社会现实存在问题的深度剖析和间接批判,一定意义上隐含着激励和引导人们思考的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孟春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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