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大学课程考试中学生的主体地位
2015-09-10王学文吴俊法
王学文 吴俊法
摘 要: 本文通过对大学课程考试中学生主体地位的分析,认为必须改革大学课程考试,树立以学生为主体的考试理念,建立符合学生主体地位的考试管理制度,探索适应学生主体地位的考试内容和考试方法,使大学课程考试制度在培养素质高、能力强、身心和谐发展的高层次人才上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
关键词: 学生主体 大学课程考试 管理创新
一、问题的提出
2010年我国发布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2010—2020)》(以下简称《纲要》)[1],在《纲要》中明确指出,要“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关心每个学生,促进每个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发展,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要“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改进高校教学评估。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增强诚信意识,养成良好学风”。目前,作为对学生教学效果评估的课程考试,却难以达到这个要求。从过去的情况看,我国大学课程考试的管理作为高校教务部门的一项程序性工作,已经有了一套较完整的制度和工作程序,形成了一种比较固定的管理观念。这种管理观念较为明显的特点之一是强调管理部门对考试质量和纪律的行政约束,即权力控制的作用,忽视学生作为考试最重要主体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及参与的权利。由于过于强调考试的管制功能,对考试活动最大的利益主体——学生缺乏应有的尊重,无论从权利还是人格上来讲,学生都只是考试的附属品,而不是考试的主体,学生只能被动接受考试的规则、考试的规定、考试的形式、考试的内容、考试的方法、考试的结果等。
这种忽视学生主体地位的大学课程考试制度机械、呆板、单一、陈旧,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学生只看重考试的表面结果,应付考试,厌考情绪泛滥,个别学生为了考试成绩而不惜抄袭作弊。这种忽视学生主体地位的考试使得部分学生缺乏正确的学习目的和明确的学习目标,大大挫伤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错误地引导了学生的发展方向,遏制了学生潜能的开发,导致一些学生在平时的学习中缺乏激情和动力;对于教师来说,这种考试制度只是作为对学生的修业情况进行评价的工具,很少涉及教师自己,对教师不能形成压力,不利于教师改进教学;对学校来说,不利于学校整体教学效果的强化和教学质量的提高,体现不出国家与社会对人才素质和能力的要求,不符合教育要培养身心和谐发展人才的目标。因此,改革大学课程开始,在大学课程考试中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势在必行。
二、明确课程考试的性质,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
真正从以考试保证学生的主体地位、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必须进一步明确大学课程考试的性质,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
1.大学的性质和任务决定了学生的主体地位
从教育学的角度来说,“学生既是教育的客体,又是教育的主体”;2008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举办的世界高等教育大会发表了《21世纪的高等教育:展望与行动世界宣言》3,明确提出了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宣言》指出:“在这个日新月异的世界,我们需要有以学生为中心的新的视角和新的模式……国家和高等教育的决策者应把学生及其需要作为关心的重点,并应将他们视为高等教育改革的主要的和负责的参与者”。可见,学生既是我们服务的对象,又是我们培养的对象,教学是达到这一目的的一个重要和主要的手段,因此必须明确学生是学校的主体,学生是学校的中心,学校的一切工作都要围绕和服务于这一主体和中心。
2.大学课程的考试性质决定了学生的主体地位
在具体的人才培养目标确定后,如何实现就成为一个主要问题,考试就成为非常重要的因素。学校各种教学管理工作无可厚非地是为实施人才培养目标而存续、服务的,但是,具体的人才培育模式对相应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否有效或者多大程度上有效,依靠考试这种评价工具测量。考试在大学管理中、人才培养中一直作为评价、促学、促教的重要手段,在某种意义上它决定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程度、评判教学效果,客观地向教与学双方提供反馈信息。因此,考试的评价功能决定考试在人才培养系统中的现实地位。
作为考试测量的对象之一的学生是考试中重要的主体。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能否实现和考试的功能能否有效发挥不仅是学校的问题,它与学生的参与、学生的积极性、自觉性及对学习的认识、态度、动机也有非常密切的关系,甚至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根本取决于学生的努力。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学生在课程考试中的主体地位,决定了学生在考试中的主体地位不仅是学生的权利,更是学生的责任和义务。要让学生认识这一点,使他们自觉地对学校负责任,对自己的学习负责任。
3.创新教育的要求决定了学生的主体地位
知识经济时代的核心特征是“创新”。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要“瞄准国家创新体系的目标,培养、造就一批高水平的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在《纲要》中提出,要“着力培养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在世界经济高度全球化和高科技飞速发展的情况下,现在不论是哪个国家或者哪个地区,为获得比较优势都在不断努力改革教育以培养国家与社会发展急需的创新人才。大学生是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的重要来源,也是知识经济时代的中坚力量,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关系到国家未来整体创新能力。因此,在大学倡导创新教育是时代发展的要求,这就要求相应的课程教学与测量手段进行改革和调整。
大学课程考试作为学校对学生学习质量的评价尺度和学生自我评价的基本指标,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学生 “学什么,怎么学”,因此是一种对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发展学生的创新能力具有广泛影响的功能手段。目前大学课程考试的内容大多侧重于学生识记方面的考核,疏于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方面的考核。学生只要拥有一份教师的讲课笔记就万事大吉,“上课记笔记,下课看笔记,考试背笔记,考后全忘记,笔记似乎成了考试内容的全部”,甚至一些学生干脆平时不听课,不记笔记,仅仅在考前复印别人的笔记突击背背就能顺利过关。这种考试制度不利于引导学生积极思考,勇于开拓,勤于实践,不利于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大胆探索、提出新观点和新见解的能力,也与当前国家大力倡导的创新教育背道而驰。
4.培养身心和谐的专门人才的需要决定了学生的主体地位
大学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阵地,为我国构建和谐社会培养和谐发展的精英人才,因此,大学应着力注重在教育中对学生的关注和重视,关注学生健康成长中的身心和谐发展,树立学生对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的正确价值观。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罗杰斯指出:“人的潜能、个性和价值是高于一切的,人是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教育的功能就是要帮助人达到他能达到的最佳境界。”因此,大学教育要立足于学生的现实发展水平,结合学生发展的不同层次需求,注重对学生自主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培养,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和知、情、意、行等方面都得到有序、协同、主动的发展。
目前大部分高校的专业课程依然实行应试教育,是片面的知识教育。由于受重记忆、轻理解、重知识、轻能力的传统思想的影响,大学课程考试局限于教材,重视理论、知识传授、考核,完全忽视学生兴趣、能力、个性发展、价值观、人文素质的培养和检测,其结果是使得培养出来的学生心理素质不高,社会责任感不强,精神价值取向混乱,人文素质较差,缺乏主动性与积极性。
总之,明确学生的主体地位,在大学课程考试中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应该是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学改革的核心问题。在大学课程考试中,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也是当前国家与社会发展需要对新的人才培养模式的要求。
三、改革考试制度,确保学生的主体地位
大学课程考试的管理必须建立学生主体性的视角与观念,从根本上改变现有的一些传统观念和做法,这样才能使得考试作为评价和测量的教学工具达到应有的效果。考试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它需要与其他教学改革相配套,同时也需要教师、管理人员和学校的全面支持。
1.树立以学生为主体的考试理念
《纲要》中明确提出:“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树立“以学生为主体”的考试理念,是由大学教育目标的本质决定的,其根本出发点和归宿点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大学树立“以学生为主体”的考试理念,就是要求做到学校的一切考试工作都要以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力求每一个学生都能充分开发潜能。考试管理规章制度要有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得到全面发展。通过这种教育手段有效引导学生在一定范围内学什么、怎样学,学做人、学做事,促进学生在专业知识、人文素养、心理素质、思想意识等方面得到充分发展,从而提升学生的个人价值,使他们走出学校大门后,有能力为民族振兴作出更大的贡献,从实现学生的个人价值中体现大学教育的社会价值。
2.建立符合学生主体思想的考试管理制度
大学课程考试管理制度涵盖命题、组织、评分、反馈和学籍处理等各个环节。要改变以往考试管理制度中强调行政约束忽视人性化,强调统一性忽视个性化的问题。要逐步完善学分制,提供更多的学生发展所需要的各种课程、专业方向、发展类型,使学生在达到基本教学要求的基础上,能根据不同的成就取向、学术背景、知识基础及个性爱好选择自己的发展方向和途径,从而提高学生对课程考试的兴趣与主动性。
学校应提倡关注过程、尊重差异的课程考试观。关注过程的评价旨在倡导、鼓励学生从事知识的探究活动,体验知识的原创过程,学会学习、学会探究、学会创造,而不是仅仅为了应付期末的考试而学习。同时,学校出台相应的政策和措施鼓励支持教师改革考试方式方法,鼓励教师将课程评价分布在教学全过程。
学校可以成立有学生参与的考试研究中心,加强对符合现代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考试方式方法和制度的研究,并要研究如何更科学测量教师新采取的考试方式;定期通过座谈会和问卷的形式调查学生对学校考试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并与学生一起查找问题与原因。
3.探索适应学生主体的考试方法与内容
为了培养社会所需要的综合性、创新型人才,考试应摆脱传统的模式,实现考试形式的多元化、应用化。考虑学生身心发展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改革考试方法和内容。
模拟社会实际或工作实际进行考试,制定与学科性质相配套的考试方法。确定考试方法要从考试课程的社会实际和专业实际出发,因课制宜,引导学生自主学习。考试中不仅要包括背、写,还要有更多的需要学生调动积极性主动参与的听、读、讲及分析、演绎、综合、创新、实际操作等方面能力的测试。如采用灵活的开卷、闭卷、口试、笔试、小论文、案例分析、实践操作等考试形式。通过考核学生是否掌握该课程的专业思维、基本方法和知识应用能力,促进学生创新思维能力的培养,达到育人的目的。
应将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的培养作为考试的重要内容。当代社会,竞争与合作共生共存,学会竞争,必须学会合作,合作能力就是竞争能力。学会合作是做人做事的基础,通过考试教会学生学会合作是一种非常好的方式,像小组作业或国外通常采用的项目训练等的考试方式既能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又能充分发挥学生独立思考的个性,团队与个性相互促进,对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能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还能锻炼他们在与人合作中沟通和协调的技巧。
多样化、立体化的考试方法和内容要求不断提高教师的水平,要培养出创新型学生,首先要求具有创新思想的教师改变“满堂灌”的课堂教学方法。教师应不断增加学科信息量,开阔视野,突破旧的考试模式,适应新的形势,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因材施教,重视学生能力培养,不断开发学生潜能。
大学课程考试改革并收到实效,必须建立与培养创新性人才相适应的学生主体性考试制度。大学建立以学生为主体的课程考试体系将有利于引导、鼓励学生按照创新教育的要求塑造自己和规范自己的行为,学到更多的知识,也有利于培养出国家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人才。
参考文献:
[1]教育部.http://www.moe.gov.cn/ewebeditor/uploadfile/20110615104631309.doc
[2]顾明远.江苏教育,1981(10).
[3]http://www.unesco.org/education/educprog/wche/declaration_eng.htm.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社会科学计划项目“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研究”(编号:SM201210772007)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