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语的历史变迁与法国语言政策
2015-09-10白露
白露
摘 要: 作为法国文化的载体,法语体现着法兰西的社会文明和国际地位。法国通过制定语言政策,努力捍卫法语的民族性及其国际影响力。
关键词: 法语 历史变迁 语言政策 语言地位
一、语言政策
语言政策是指人类社会群体在言语交际过程中根据对某种或者某些语言所采取的立场、观点而制定的相关法律、条例、规定、措施等。语言政策是对有关语言和社会生活之间的关系的有意识的选择,是语言冲突和矛盾的产物,是表明一国对国内多元化语言种类存在的态度和规划。一个国家语言政策的制定都是以其本国某种利益为目标,只有国家才有权力和手段对语言进行规划,并落实所选择的语言政策。例如,为了抵制英语对本国的过大影响,法国和意大利都采取过保卫本国语言的协调行动。从上世纪六十年代开始,魁北克省政府开始致力于恢复法语单语制度。首先,加拿大政府批准建立法语署,监督魁北克省内法语的语言质量;其次,“法语宪章”的确立标志着法语为魁北克的唯一官方语言。
二、法语的历史变迁
法语为罗曼语系和印欧语族的一支,起源于拉丁文。西元九至十四世纪间为古法语时期,这段时期所讲的古法语具有的构词特色与之前的拉丁语截然不同。从十三世纪到十四世纪,法语经历一项构词变化,即双变格为系统转为如今法文形容词和名词的格位体系。十三世纪,卡佩王朝为了加强王权统治,需要解决语言的标准化问题。当巴黎逐渐成为全国政治和文化的中心,法兰西岛方言的地位超越其他方言,逐渐成为民族共同语,由此便产生标准古法语。古法语真正用于官方文书始于十三世纪初,法语的民族性地位因而得以巩固。到十五世纪,虽然仍受外来语的影响,但法语在构词和句法方面已逐步呈现现在的光景。当时的皇室逐渐集中掌权,因此以法兰西方言为基础的宫廷方言排挤其他方言。十六世纪,文学团体“七星诗社”最早提出统一民族语言的主张,促进了法国民族语言和民族文学的发展。这种主张回应了那个时代法语在政治、司法及文学等领域所处地位的要求。1593年,法国国王弗朗索瓦一世颁布赦令,规定今后的公证文书及法庭判决必须使用法语,这标志着法语正式取代拉丁文,真正成为法兰西全民族的语言。
1635年,法国以规范语言使用为宗旨,创立了法兰西学院。自此,法语比其他欧洲语言要遵守更多标准,再通过法国语言学家和法兰西院士们的雕琢,法语变得更严谨而精确,法语便当之无愧成为欧洲文化交流和宣传启蒙思想的最佳工具。在宫廷、科学院、文学沙龙中,政治家、学者和上流社会人士都以讲法语为荣。由于法国在军事、政治和经济方面的巨大影响力,使得欧洲各国君主也都乐于同讲法语的人交流合作。在十七世纪末,法语取代拉丁语,成为国际外交语言。
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曾经不可一世的拿破仑政府垮台,法语开始丧失其优势。两次世界大战结束了法语在国际外交中的特权地位,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强国,英语逐渐取代法语成为国际第一语言。尤其法国商界人士认为,掌握英语能够极大地促进经贸发展。许多英文被列入法文字典,例如:le budget(财政计划),le rugby(橄榄球),le tunnel(隧洞),le radar(雷达),le boomer(haut-parleur de graves低频扬声器);以及法国人日常生活方面常用的:le tee-shirt(T恤),le sandwich(三明治),le week-end(周末),check-in(酒店入住)等。
三、法国制定新的语言政策
法语社会语言学家克拉维认为:“语言政策是在语言和国家生活里进行的有意识的选择,语言计划是寻找和制定实行语言政策所必需的手段。”语言政策不仅停留在声明阶段,而且付诸行动,进行具体的政策干预,计划、治理和实行语言的规范化。制定语言政策可以通过制定法律加以干预。但需要遵守两项基本原则,即个性原则与区域原则。选择语言应该服从个人权利,任何个人都有从国家获得使用国家语言的权力。面对英语的入侵,法国政府不得不颁布一系列法律,成为世界上为数不多的为语言立法的国家之一,对语言保护给予高度重视,并设立多个负责贯彻实施语言政策和法令的机构,如“国际法语高级理事会”、“保卫和传播法兰西语言高级委员会”和“技术用语研究委员会”,等等。
战后的法国国际政治地位的衰退直接导致法语的国际性语言地位的衰退。在多元的文化背景下,法国人的社会生活和价值观发生改变,他们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民族语言,并愿意接纳外来语言,这就促进了现代法语的演变。比如现代人用于沟通的“电子邮件”,很少有人用传统法语的“courrier électronique”,大家都惯用来自英语的“email”。甚至有人将已存在的法语词汇丢弃,比如不用logiciel(软件),courses(购物),却使用对应的英语software、shopping。电视、广播节目及报刊、网络等媒介中也充斥大量英语借语。另外,法语俗语、俚语经常出现在正式场合、媒体报道和文学刊物上,甚至法国国家领导人在发表讲话时,也会偶尔使用通俗语。这种现象同样引起了法国语言工作者和文化界人士的担忧,他们提出相应的语言政策,希望保持法语的纯洁性,抵制英美国家的文化扩张。
上世纪六十年代以来,法国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旨在保护法语的语言政策,如1975年的巴-洛里奥法(LaLoi Bas-Lauriot)和1994年的杜邦法,明确规定了法语中的官方正式词汇,并规定了所有报价、广告、商品介绍、发票等必须使用法语。1994年法国国民议会和参议院通过了新的《法语使用法》,对1975年颁布的《法语使用法》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增加了关于教学、广播、电视等方面的语言使用内容。1996年法国政府还制定了“视听产品保护法”,规定在电视台播放的影视作品和歌曲中,法语内容至少占四成。法国政府还在许多国家建立了传播法语和法国文化的“法语联盟”,所有的法国总统都自动成为其名誉主席,目前全球有1100多个机构分布于130个国家和地区。
总之,法语的历史是一部为生存而斗争的历史,法国历史中各个时期的政治变革和社会文化的演变主导法语语言的演变进程。法语走过昨日的历史变迁,而今天它仍在经历变革。在当今社会,法国为保持其在国际社会中的强国地位,努力捍卫它的语言和它的民族性。
参考文献:
[1]刘成富,黄小彦.法国国情阅读(中)[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2]方仁杰.法语社会语言学.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