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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农二代”在新农村文化建设中的功能

2015-09-10彭振芳南守宇

人民论坛 2015年17期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

彭振芳 南守宇

【摘要】新农村建设进程需要农村文化建设与之同步。“农二代”作为游走于城乡之间,同时吸纳城乡文化的群体,正以“他者”的角色有形或无形地推动着农村文化的改革、创新和发展。对“农二代”群体进行科学合理的激励与引导,对农村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农二代 农村文化建设 新农村建设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新农村建设需要新的农村文化,文化发展可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重视农村文化建设,加大文化建设的投资力度,找到能更好满足农民需求的文化内容,将有利于农村的整体繁荣,推动新农村建设进程。在此过程中,“农二代”群体对农村文化创新和发展的意义应当予以重视。

新农村建设中的文化诉求

农村文化的功能。总体而言,文化具有“认同、规范、整合和涵化等功能”①。文化功能的发挥,很大程度上是显性的,抑或是隐性的在社会化过程中实现的。社会化“是指个体在与社会的互动过程中,逐渐养成独特的个性和人格,从生物人转变成社会人,并通过社会文化的内化和角色知识的学习,逐渐适应社会生活的过程”②。社会化过程从对合格社会成员的培养这一意义上来说,地位是无法被替代的。就农村文化的功能而言,可以具体概括为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传承与教育功能。简单来讲,人的社会化过程即社会文化的内化过程。每个社会个体都需通过社会化过程实现社会融入,并获得与其他社会个体或组织正常互动和交往的基础。在这个过程中,社会文化发挥着传承與教育的功能,维持着社会的正常秩序及其发展的持续性。文化通过血缘、地缘等途径,将知识、技能、生产经验和社会经验等传递给新成长起来的一代,影响其思想道德和行为规范,培养其健康的体质,促进其全面发展。当前,我国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始终保持着较高水平,城市文化变迁也表现得较为剧烈,传统文化正遭受着多元文化和价值观念的冲击。对此,农村地区更应承担起传承和延续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历史使命。

第二,规范与导向功能。农村文化以一定历史时期农村社会生产方式为基础,一经产生,将通过风俗习惯、道德规范、行为方式、宗教信仰、知识体系等对人们的行为各方面产生约束和规范作用,使农村居民在特定的文化环境、氛围中自觉不自觉地规范自己的行为和思想,从而适应社会生活环境和人际关系的要求。虽然法律、法规等正式的规范体系发挥着明显的规范和导向功能,但农村环境中,非正式的规范如风俗习惯、道德信仰以及乡规民约等同样发挥着重要作用,甚至在农村“相对”封闭的熟人社会环境中,非正式规范发挥的功能要强于正式的法律和法规。作为农村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非正式的行为规范已经潜移默化地内化到农村居民的日常生活,并成为其价值观念和行为取向的主要参照标准。

第三,娱乐与服务功能。休闲娱乐活动是古今中外社会中一直存在的文化现象。休闲与娱乐二者之间的关系非常紧密,很难有明确的界限,由此,农村文化的娱乐功能主要表现在备受广大农民群众喜爱的休闲活动中,表现在农闲与节庆时期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各种庆典和群体性活动中。并且,一些被广泛传播并不断凝练和发展的活动,如舞龙耍狮、划船、扭秧歌、对山歌等,已成为农村文化的经典内容,有些已成为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农村文化的服务功能,主要表现为服务农村发展和经济进步过程,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另外,农村婚丧嫁娶等各种仪式性文化更是保留着传统文化信仰和礼仪规范的原貌,发挥着服务农村居民的功能,也维持着农村传统的延续。

新农村文化建设的战略意义。第一,新文化的内容是新农村建设目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新农村建设进程,本质上要求农村生产力与农村生产关系,农村经济发展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农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与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等方方面面都实现协同发展,是基于唯物主义理论所要求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原则下,实现社会整体协调运行和良性发展目标的科学路径。文化建设是新农村建设中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以及法制建设”同等重要的组成部分,缺少了新文化的内容,新农村建设即使取得成绩也至少是不完善的。

第二,文化建设可以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科技动力。文化建设能通过非智力因素如思想觉悟、价值观念、意志毅力等素质的提高,通过思想观念的变革,通过引导人们自觉内化和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等途径推动正常经济秩序和良好经济环境的建立,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实现新农村建设的稳步推进。同时,文化建设通过改造落后文化、抵制和消除腐朽文化来推动先进文化的发展,开创农村文化建设发展的新局面,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知识时代背景下,科学技术的重要性不断得到提高,单纯依靠传统经验和吃苦耐劳已无法实现农业生产效率的大幅度提高,必须依靠科技、依靠创新寻求农业生产的新突破。

第三,文化建设可以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整合动力。这种整合动力主要通过“引入并维持一种秩序,并抵御一切偏离自身、有沦为混乱迹象的东西”③来实现。在这一过程中,显性的法律法规以及村规民约将发挥直接并重要的功能;除此之外,隐性的“风俗、习惯”等也同样发挥着积极指导的作用。具体来讲,文化的整合功能可以通过如下机制来实现:首先是社会化过程,即通过社会主流文化的内外过程培养和塑造社会需要的人,避免失范行为的发生;其次是控制手段,主要是通过强制性的法律法规等手段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控制社会越轨行为的发生;最后是示范过程,通过选树榜样、宣传典型等措施,引导社会成员的行为取向,引导社会成员朝向社会主流价值和行为靠近,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偏常行为的发生。

“农二代”及其群体特征

“农二代”概念解析。从广义来讲,“农二代”是指20世纪80年代后期出生的,户口在农村,但工作在城镇的一代人。其中包括通过教育途径达到“离农”目标的农村学子群体,包括家境或好或差,但绝大部分时间留在农村的农民子弟,包括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之后,进城务工的群体。从狭义角度来讲,目前学术界依据代际差异,把20世纪80年代以后出生的登记为农村户籍而在城镇就业的人群称为“农二代”(或“新生代农民工”),用以区别于20世纪80年代初第一批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本文重点探讨青年农民工区别于第一代农民工的群体特征,并进一步探讨其对农村文化建设所发挥的功能,因此,倾向于从狭义角度界定“农二代”群体。

“农二代”的群体特征。作为改革开放后成长起来的新一代农民工,“农二代”不仅拥有比父辈当年更为优厚的物质条件,而且与城市同龄群体共享着新媒体时代提供的“信息福利”。在此背景下,他们在价值观念、生活方式、文化视角以及权利意识等多方面表现出与其父辈截然不同的特征。具体表现为:

第一,注重谋求自身发展。与第一代农民工相比,“农二代”群体虽然同样关注经济回报,但对经济回报的追求并不仅限于养家糊口的层面,而是更关注自身的发展。漂泊在城市的第一代农民工群体,严格“恪守”着艰苦朴素的传统美德,更多地将经济收入“反哺”给农村老家。“农二代”显然没有强烈的“反哺”意识,其经济收入更多的是用来享受城市的现代文明。看电影、旅游、约会、再教育等,这些原本看起来似乎“不应”属于农民工群体的词语,已经成为“农二代”当前城市生活的真实写照。充分享受现代城市生活,建立并经营个人的社会关系网络,追求个人的不断进步,已经成为当前“农二代”身上的显著特点。“农二代”里越来越多的“月光族”更彰显其对自身发展的追求,投资给自己是其试图与第一代农民工“决裂”的显著标志。

第二,崇尚城市生活方式。“农二代”在城市中生活,受到城市文化的深刻影响,比之生活在农村的同龄群体相比,他们的视野更开阔。由于身份认同观念强化了自己“准城市人”的心理认同,他们更愿意以一种决裂的心态清除自身生活方式中的“胎记”。切断与原有生活方式的联系,向城市生活看齐,似乎是“农二代”共同的努力方向。此外,在新媒体时代,信息的可获得性加速了“农二代”生活方式的改进。城市中各种各样的生活方式以“信息福利”的形式传播给他们,他们为了像城市人一样生活,会有目的地习得各式生活方式。先进的生活方式既是对自身的物质满足,更是“二元社会”中试图弥合身份认同而带来的自我尊重感。崇尚先进的生活方式不仅是一种生活习惯,更是一个代表着身份认同的“文化符号”。

第三,权利意识得以增强。“农二代”多接受过义务教育,其整体文化水平高于第一代农民工,有着良好的权利意识生成基础。城市生活的一个明显特点就是维护个人自身的权利,这作为城市化的内容,也不可避免地由“农二代”群体习得。另外,“农二代”群体有一定的文化基础,学习能力强,容易塑造。互联网时代的维权事件成为这一群体权利意识的“教材”,形塑着“农二代”群体的权利意识观念。最为主要的是,这一群体的教育背景、城市生活、权利经历共同生发出对权利意识的内在渴望。

第四,自主观念不断强化。比之于第一代农民工,“农二代”在教育当中接受了自主、独立等现代观念,加之其又较早地进入城市,这种自主观念便进一步得到强化。长期生活在城市中,“农二代”耳濡目染的是新文化和新技术,面临的也是新挑战。面对诸种挑战,在自主与求助之间,他们无法按照“差序格局”设定的伦理秩序来求助于与现代社会脱节的父母,人情负担或者是面子考虑又让他们避开同伴群体的帮助,更多选择的是自决。此外,城市的“陌生人”社会文化强化了这一自主行为,经济上的独立也为其自主行为提供了物质生成基础。当自主的教育理念与社会实践结合,便生成一种新的自主心理和自主观念。

“农二代”在农村文化建设中的功能

“农二代”群体在新农村文化建设中的功能主要通过其长期的城乡间流动过程得以实现。这种大规模的、长期的、钟摆式的城乡间流动过程,赋予“农二代”群体一种“传播文化”的历史使命。当然,此种文化传播并非是简单的文化特质、文化元素和文化丛的地域间流动,也非主观心理层面的象征符号和信息系统的推广过程;从马克思主义理论出发,“文化传播作为社会活动和社会享受,就不仅仅存在于直接的共同活动和共同享受的普遍交往形式之中,而且还存在于进行这种活动和享受的无数个人相互交往、相互作用的特殊形式中。……文化传播是人们社会交往活动过程产生于社区、群体及所有人与人之间共存关系之内的一种文化互动现象。”在此意义上,“农二代”在新农村文化建设中的功能可以通过下列过程得以发挥:“他者”观念的塑造—文化交流的实现—文化的创新和发展。(当然,这里所用“他者”概念并非西方殖民理论的术语,而是一般意义上借以表达与“主体”对应的另外一种形象。)

农二代“他者”形象的成功塑造。对于农村居民,尤其是对于相对封闭和传统的农村社区居民而言,城市以及城里人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等“陌生事物”并不会对其日常生活产生本质的影响,毕竟他们“距离遥远”甚至有些“遥不可及”,这些真实存在但却与己无关的“他者”只是作为一种理论的现实而存在。而那些在农忙时节或节庆假日出现在身边的“衣着光鲜”、“发型怪异”、甚至“举止古怪”、“思维琢磨不定”的年青人却能够实实在在地使其产生“文化震惊”。对于出现在身边,甚或家庭内部的“他者”形象,每个人都不得不迫使自己认真思考:究竟发生了什么?

“他者”的存在推動了城乡文化互动的实现。我国肇始于计划经济时代,到目前仍具“路径依赖”影响力的城乡二元结构特征在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均有显现。基于相对落后的物质基础条件,农村居民在价值观念、道德规范、心理素质、精神面貌、行为准则、经营哲学、审美观念等等方面均表现出与城市文化特征的差异。而“农二代”作为联通城乡、自身又不同程度兼具城乡文化色彩的群体,为加强城乡文化的交流和互动提供了现实基础。负载在“农二代”自身的文化特质因素及其思维和观念等的日常行为表达,无论对于城市还是农村居民而言,均具有“新意”,尤其对于农村而言,“农二代”群体实为新文化输入的“活体样本”。在当前环境下,尤其是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下,人们的价值评判标准趋于异化,往往简单认为城市的任何东西都是好的,另外,“农二代”群体在城市中也趋向于“表现”得更像城市人,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农二代”群体对城市文化的影响。

文化互动促进农村文化的创新和发展。虽然不能用美国学者刘易斯(O·Lewis)的理论将农村文化冠以“贫困”之名,但依据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论,随着农村经济社会改革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村文化的相应创新和发展已成为应然也是必然的选择。当然,借助“发展”之名全盘吸纳城市文化也并非完全理性和科学的选择,毕竟农村文化需要建立在农村社会物质基础之上。然而,不可否认,文化发展的一个巨大动力就是不同文化模式之间的交流。姑且将是非评价放在一边,单从“农二代”群体更倾向于吸收(现实表现也是如此)城市文化这一事实而言,“农二代”群体的城乡流动过程为农村社会带来了新的文化因素,有利于农村文化在与城市文化的交流、碰撞、融合中实现创新和发展。

意见与建议

新农村文化建设是群众性的事业,代表着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而获得广大农民的理解和支持,才能取得预期的成效。农民群众既是新农村文化建设的主体,又是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对象,这种主客体的二重性更提升了其在文化建设过程中的重要性。根据上文所述,“农二代”群体在新农村文化建设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保障这种功能的发挥,要从激励和引导两个方面入手。

一方面,从激励角度来讲,要高度重视“农二代”作为城乡文化交流载体的功能,为其提供完善的平台,保障“农二代”群体切身利益,从最广泛的群众需求入手,利用贴近现实、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激励“农二代”群体的广泛参与。

另一方面,从引导方面来讲,要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的引领作用,通过宣传、教育等方式增强对“农二代”群体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避免功利主义、消费主义思潮对农村文化建设产生的消极影响。

(作者单位:华北理工大学;本文系河北省城乡统筹及一体化研究基地项目“基于‘农二代’视角的新农村文化建设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注释】

①②郑杭生:《社会学概论新修》,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81页,第102页。

③[德]齐格蒙特·鲍曼:《社会学之思》,李康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第126页。

责编 /韩露(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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