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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作家笔下的梅毒

2015-09-10余凤高

书屋 2015年10期
关键词:病室梅毒鲁迅

余凤高

克里斯托弗·哥伦布与他的海员们发现了新大陆之后,于1493年第一次归航时,既带回鹦鹉、南美貘等奇禽怪兽和日轮花椰子、玉米等异草珍果,甚至闪闪发光的黄金,同时也把一种可怕的疾病——梅毒带到了欧洲。医学研究证明,这是一种传染性疾病,主要传染途径是混乱的性交。后来还发现,此病还会遗传,使下一代患上先天性梅毒。从那时起,梅毒传遍全世界,中国也难逃深受其害。有人引兰陵笑笑生的《金瓶梅》中的描述:

……至于淫色……则耗尽元气,丧元精而怡然安之,甚则染恶疮、耽弱病而甘心不悔也,谓之何哉!

色不迷人人自迷,迷他端的受他亏。精神耗散容颜浅,骨髓焦枯气力微。

犯着奸情家易散,染成色病药难医。古来饱暖生闲事,祸到头来总不知。

相信其中的“染恶疮、耽弱病”、“骨髓焦枯气力微”和“染成色病药难医”,即是在描写梅毒。联系前此明朝伟大医药学家李时珍(1518—1593)《本草纲目》中说的“杨梅疮”,说它“古方不载,亦无病者,近时起于岭南,传及四方”,也许可能成立。不过毕竟写得过于简单,描述也不明确,而其他的几部文学巨著,作于梅毒传入欧洲之前的《水浒传》自然不必说了,《西游记》甚至《红楼梦》中似乎也都没有写到此病。看来,这所谓的“恶疮”是不是梅毒,仍不能匆匆予以肯定。

自古以来,中国文学不乏对疾病的描写,但似乎没有明白写到梅毒的。在唐诗、宋词、元曲中常可读到描写肺结核和忧郁症的字句,尽管都只是笼统说“病”,而没有具体写明是这两种病。明清小说里大多也是泛指的“病”,虽然读者也能举出,《儒林外史》里范进中举后的病是精神分裂,《红楼梦》里林黛玉的病是肺结核;《水浒传》开头写的“京师瘟疫”,根据史料记载,1058年,一场洪水几乎淹没了赵宋王朝的京都东京,因而推测这瘟疫大概是鼠疫:因为洪水泛滥、粮食颗拉无收,野外带菌的老鼠就会逃到城内觅食,传播鼠疫。晚清小说大多也笼统写病,作为社会制度和封建礼教弊害的象征或隐喻,自然无需写明是何种疾病。

中国传统上历来就有种种“不入诗”的禁忌。梅毒极少被写入中国的文学作品,原因可能是:文学排斥空洞概念的叙述,强调细致具象的描绘,给读者以美的享受。梅毒是人类所有病患中最丑陋的意象,患者全身处处是肿块和瘢痕,并流着脓液;晚期梅毒病人最后瘫掉鼻子,丑陋无比,甚至连体形都变得不像常人,不由不令人感到厌恶。让人在生理上产生厌恶的事物,难以产生文学艺术所需求的化丑为美的审美效应,因而就不宜入诗、不宜写入文学作品。周作人就不止一次以梅毒来比喻他所不齿的“黑幕小说”,说“黑幕小说的作者和读者都是患有这种疾病的人”。似乎直到“五四”新文化运动前后、兴起科学救国的热潮之后,才见作家直面梅毒,从而进一步去认识其危害性,并付诸于笔墨。

鲁迅一直关心国人的体质,有关梅毒的危害性,系统学过医学的鲁迅自然完全了解。鲁迅1920年在翻译俄国作家米哈伊尔·阿尔志跋绥夫的短篇小说《幸福》时写的“译者附记”中,介绍说这部作品是写“雪地上沦落的妓女和色情狂的男人”,称它“描尽了‘不惟所谓幸福者终生胡闹,便是不幸者们,也在别一方面各糟蹋他们自己的生涯’”,指出《幸福》的女主人公“赛式加标致时候,以肉体供人娱乐,及至烂了鼻子”,便是说她因皮肉生涯而染上了梅毒,疾病发展到第三期,鼻软骨和骨质受到破坏,形成塌鼻和鼻中隔穿孔。两年前,鲁迅在剖析中国人“自大”的老病时,将此种守旧而不求革新也比喻为患了梅毒、“掉了鼻子”,希望像606医治梅毒这一肉体上的病那样,有“科学”这一707的药来医治这思想上的病。多年后,在回答李秉中“结婚然否问题”的信中,鲁迅还念念不忘指出梅毒的可怕,说是19世纪末的文艺家“曾赞颂毒酒之醉,病毒之死”,这里说的“病毒”即是梅毒,而不是指今日所说的引发某种疾病的某种“病毒”(virus)。“赞颂病毒之死”是指欧洲有些艺术家以纳妓和包养情妇为荣,染上梅毒后还调侃式地赞颂称,梅毒是维纳斯的礼物。于是,鲁迅回答李秉中说,“赞颂固不妨,身历确实大苦。于是归根结蒂,只好结婚”,虽然结婚之后也有大苦、有大累,而不结婚,则“易于得病,一得病,终身相随矣”。说的是不结婚,可能会逛妓院,被染上梅毒,乃“终身相随”之“大苦”。这虽然是1928年的事,但相信鲁迅本就有此认识。

1919年,鲁迅在观察和思考中国社会“亲权重,父权更重”、“神圣不可侵犯”的现象时,读到挪威剧作家亨利克·易卜生1881年创作的社会剧《群鬼》。易卜生在这部剧作里首次尖锐地揭示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阿尔文太太是一个追求自由解放的女性,但由母亲的安排,只好嫁给侍从官阿尔文上校。婚后一年,她发现丈夫行为放荡;因听从曼德牧师的劝导,死守着自己所不爱的丈夫,过着逆来顺受的日子。丈夫死后,她把希望寄托在儿子欧士华的身上。不想欧士华不但继承了父亲的恶习,还遗传了他的病毒(应该说是螺旋体),得了先天性梅毒,无法医治。阿尔文太太心灵受到深重的打击,成为一个旧礼教和淫乱社会的牺牲品。

《群鬼》问世后,在国外深受欢迎,西欧各国的一些新剧院都把它作为开业演出的新剧目。在中国,先是著名翻译家林纾(1852—1924)通过懂外语的友人转述,早早将它译成汉语,以《梅孽》之名发表。后来,当时还是北京大学西语系学生的潘家洵(1896—1989)从英语转译的这部剧作,比林纾更准确地传达了原作的精神。鲁迅读过易卜生的这部剧作之后,剧中父母的罪恶对无辜孩子精神上造成的伤害,给他留下极深的印象。梅毒的传染以及它的遗传,既反映出受染者思想、行为的堕落,又极大地伤害患者及其子女的肉体和心灵,显然会更引起鲁迅的关注。鲁迅认为,像剧中那种不正常的家庭和父子关系必须改革,写出他的名篇《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号召“觉醒的人们,应先解放自己的孩子,为他们肩起黑暗的闸门,放他们到宽阔光明的地方,此后幸福地度日,合理地做人”。就在这篇文章中,鲁迅联想到易卜生的《群鬼》里写的先天性梅毒,写道:“易卜生做的《群鬼》(有潘家洵译本,载在《新潮》一卷五期)虽然重在男女问题,但我们也可以看出遗传的可怕。欧士华本是要生活能创作的人,因为父亲的不检,先天得了梅毒,中途不能做人了。他又很爱母亲,不忍劳他服侍,便藏着吗啡,想待发作时候,有侍女瑞琴(今本译为吕嘉纳——引者)帮他吃了,毒杀了自己;可是瑞琴走了。于是他只好托他母亲了。”于是,鲁迅愤愤地说:“这一段描写,实在是我们做父亲的人应该震惊戒惧佩服的;决不能昧了良心,说儿子理应受罪。”并指出当时的现实:“这种事情,中国也很多,只要在医院做事,便能时时看见先天梅毒性病儿的惨状:而且傲然的送来的,又大抵是它的父母。”

像鲁迅一样,当时在美国留学的胡适也十分关切梅毒对人的危害。在看了法国剧作家白里欧的戏剧《梅毒》之后,胡适更感受到此病的危害不限于患者个人和他的家庭,它甚至会影响到整个国家和整个民族。

欧仁·白里欧是法国的戏剧家,现实主义戏剧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他微含训世意味的剧作,揭露了当时的社会罪恶,对传播新自然主义风格产生过很大的影响。萧伯纳对白里欧有极高的评价,说他是莫里哀之后法国最伟大的作家。《梅毒》(Les Avariés)是白里欧1901年的一部三幕剧,是他受了富尼埃的思想的启发而创作和奉献给富尼埃的作品。白里欧在给富尼埃信中这样申说他的创作意图:

先生,我请您允许我把这部戏剧奉献给您。剧中寻求为人接受的思想,大部分都是您的。我像您一样,认为当人们敢于公开说某一种疾病既不可耻,也不是一种惩罚,且患有此病的人都认识到他们的病苦是会扩散的,更意识到他们对他人和他自己都负有责任的时候,梅毒就不很危险了。

白里欧是以人道的眼光,把梅毒看成是一种疾病,把梅毒患者看成是一个病人。就像看待另一种疾病麻风,不能按《圣经》和基督教的传统观念,认为是由于犯有罪孽,引起上帝的愤怒,所以才遭到如此的惩罚。梅毒患者混乱的性生活固然不是值得夸耀的,而是不光彩的、需要予以谴责的。但他既是一个病人,出于人道主义,就该同情他、爱护他、帮助他,而不能鄙视他是一个可耻的人。与此同时,也必须让他严肃地认识到疾病的传染性,只有认识到这一点之后,梅毒患者才能负起责任,自觉地检点自己的生活,警惕不受梅毒的传染,更需杜绝将此病传染给他人。

胡适是1914年2月3日在他所读康奈尔大学的所在地纽约州伊萨卡与友人一起进“兰心剧院”看了这部《梅毒》剧的,并在当天的日记中记下了自己的感想。

虽然剧院的“戏单”(即说明书)对该剧有简要的介绍,除此之外,胡适无疑对这部剧作及其作者白里欧的背景还有更多的了解。演出的英语剧名叫Damaged Goods,翻译起来,该是叫《损坏了的商品》或者《贱货》。但胡适肯定知道它作为白里欧的著名剧作,便从它的法文原名Les Avariés来称它为《梅毒》。英文的“戏单”对《梅毒》有一段简单的介绍:

《损坏了的商品》

(法兰西科学院)白里欧著

本杰明·布兰查德由法语改编

本剧意在探究梅毒疾病及其与婚姻的关系。剧中没有引发丑闻和令人厌恶的场景,也没有任何淫秽之词;它也许会为每个人所爱看,除非我们必须相信愚昧无知是女性品行端正所必须。

这段话原是当年在巴黎演出时舞台监督对观众的致辞。胡适在日记中只引用了其中的一句,其他全是胡适自己观剧后对戏剧艺术的评价:“此为近日社会名剧之一,以花柳病为题,写此病之遗毒及于社会家庭之影响,为一最不易措手之题,而著者以极委婉之笔,曲折达之。全剧无一淫亵语,而于此病之大害一一写出,令人观之惊心动魄,真佳作也。演者都佳。串医生者尤为特色。第二幕最佳矣。”但胡适更看重该剧的思想意义。他说:

伊卜生(Ibsen)之“鬼”剧(Ghosts)(指易卜生的《群鬼》)亦论此事,惟不如此剧之明白。伊氏作“鬼”剧时(一八八一),花柳病学尚未大明,其攻之者,犹以为花柳之病,流毒仅及其身及其子孙而已。三十年来,医学大进,始知花柳之毒传染而易,不独为一家绝嗣灭宗之源,乃足为灭国弱种之毒。白里而氏(Brieux)此剧,盖得法国花柳病巨子之助力,其言不独根据学理,又切中时势,宜其更动人也。

从这段说明可以看出,胡适已经看到易卜生对梅毒危害性认识的时代局限性,并且了解白里欧受到富尼埃的启发,才以如此的深度解释梅毒的危害。

检读30、40年代中国作家的作品,首先会想到钱锺书小说《围城》中方鸿渐的大论。方鸿渐以假文凭的“博士”身份受邀在省立中学演讲西洋文化在中国历史上的影响时,因为忘了带讲稿,先是以自己的直感声言:“海通几百年来,只有两件西洋东西在整个中国社会里长存不灭。一件是鸦片,一件是梅毒,都是明朝所吸收的西洋文明。”随后又凭以往泛读中的零星记忆,声称叔本华早就说过,近代欧洲文明的特点,第一即是杨梅疮——梅毒;并指点听众:“诸位假如没有机会见到外国原本书,只要看徐志摩先生译的法国小说《赣第德》,就可略知梅毒的渊源。”他甚至还说,鸦片和梅毒“这两件东西当然流毒无穷,可是也不能一概抹煞。鸦片引发了许多文学作品,古代诗人向酒里找灵感,近代欧美诗人都从鸦片里得灵感。梅毒在遗传上产生白痴、疯狂和残疾,但据说也能刺激天才……”

钱锺书在这里可能意在揶揄方鸿渐夸夸其谈的样子,但方鸿渐所言的也并非毫无一点儿依据,表现了小说作者的博学。《赣第德》即是法国伟大作家伏尔泰(1694—1778)1759年的哲理小说《老实人,又名乐观主义》“老实人”一词(Candide)的音译。在这部小说里,伏尔泰写到家庭教师邦葛罗斯与男爵夫人的侍女巴该德通奸,因而接受了她的“礼物”,染上了“疱疹”,也就是梅毒。作家以追溯的笔法叙述此病的由来,即方鸿渐所说的“渊源”:

“巴该德的那件礼物,是一个芳济会神甫送的;他非常博学,把源流考证出来了:他的病是得之于一个老伯爵夫人,老伯爵夫人得之于一个骑兵上尉,骑兵上尉得之于一个侯爵夫人,侯爵夫人得之于一个侍从,侍从得之于一个耶稣会神甫,耶稣会神甫当修士的时候,直接得之于哥伦布的一个同伴。”(傅雷的译文)

算得上是一段倒叙的梅毒传播史。另外,方鸿渐说“向酒里找灵感”,这在古今中外的诗人和作家中,确有不少的都有这样的希求。甚至梅毒“能刺激天才”的说法,也不是信口开河。有学者考证,早在十六世纪末,疱疹—梅毒传入欧洲之后不久,就有西班牙的学者提出,它既是肉体之敌,因而也便是精神之友,下疳会造就出一个对共和国更有用的白皙的、忧郁的人,而不是红润、贪吃、挥霍无度缺乏想象力的酒徒;相信梅毒能赋予人以极高的禀赋和才华。后来还有一位医生以假名马克·拉马什发表论文,结论说:在一万个梅毒病人中,病原螺旋体会使九千九百九十九人疯癫或死亡、但会使一个激发起才华,成为一个天才。

张资平(1893—1959)是描写言情小说的能手,有人看他是中国现代言情小说之父,他的作品在当年常常是一经出版便被抢购一空。当年所说的“言情”,即是爱情之意。不过不同于那时的很多小说,描写青年男女的爱情在封建伦理的压制下的悲剧;张资平的这类小说表现的大多都是女主人公“离家”、跨出旧伦理的藩篱之后产生的悲剧。

张资平的中篇小说《最后的幸福》描写主人公——处于青春期的魏美瑛在希望找到一个外貌和心灵两全其美的夫婿期间,经历拒绝与期待、错过与被错过的情感煎熬和纠葛后,熬成一个“剩女”,在性的苦闷和外界的闲言冷语中,终于不得不把自己嫁了出去。残酷的现实距她的浪漫幻想是何等的遥远:她的第一个丈夫是一个烟鬼。他死后,再婚嫁的杨松卿又是一个梅毒患者。这个“染了满身病毒的松卿对她的肉身还像狂兽一样的加以蹂躏”,把疾病传给了美瑛,使美瑛的“健康也一天不如一天”,不但“妊娠中胎儿受了病毒”而流产,她自己“一双绯红的眼睛,脸色像黄纸般的,双颊瘦得像穿了两个窟窿”,“预知到……只有死在等待她”。直等到真正爱她的青梅竹马吕阿根来到她跟前“和她亲吻”,才让她感到最后的幸福,这幸福也不过是“精神混乱”中的一抹幸福的幻影。

张资平《红雾》的女主人公朱丽君也同样有美好的理想。十八岁时,她“麻醉于自由恋爱的思想”,“想打破现社会的习惯”,仿效易卜生《傀儡家庭》(如今通译为《玩偶之家》)的女主人公,离家出走,“丢了丈夫,丢了小孩”,先后跟三个男人同居,结果“染上了不良的性病”:先是腰部有点疼痛,随后,“不但腰部常常会酸痛,近来下腹部也时时隐隐地作痛了,多行了几步,便像会掉下来般的。至于头脑,差不多是每天都在发晕”。最后发展到随着一阵腹痛,阴部“淅淅沥沥地下了一阵液体。……是一种黄白色的粘液,还混有些像蛋壳蛋白的皮膜一样的白膜片,同时发散出一种奇臭”。经医院的显微镜检查,确定是受淋菌感染引发的性病,让丽君感到“有点像听见裁判官对她作死刑的宣告”。更惨的是,在丽君沉沦于肉欲的欢乐中时,忘却了自己是一个母亲,致使三个儿女中,小的一个死于营养不良,另外两个也因患了伤寒而先后死去,丈夫也精神崩溃,枪杀后妻,自己最后也在永久的悔恨中自杀。

张资平这两部小说都描写了因混乱的性生活而被染上梅毒和性病,表现了旧的封建伦理道德固然钳制了青年男女的爱情,但是超越传统封建伦理道德的“爱情”,未必一切美好如意,因此有研究者认为,小说中有关性病梅毒的描写还具有一种潜在的含义,隐喻建立在新伦理之下婚爱的缺陷。

疾病也常被作为隐喻来应用的。而梅毒和性病在中国文学作品中的隐喻,巴金的《第四病室》是最突出的。

1944年6月,巴金为“矫正鼻中隔”,入贵阳“中央医院”,一个三等病房的“第三病室”住院十多天。因为他当时已经创作出版有《爱情三部曲》,尤其是《激流三部曲》,以及另外多部作品,是一位名作家了,便用了一个化名“黎德瑞”,以免受人打扰,可以静心治病,顺便观察身边的人和事。

十几天的医院生活和观察,使巴金收获不小:就据这段时间的亲身感受,“不加修饰,不添枝加叶……只把原来的第三病室同第四病室颠倒一下”,他写出了一部中篇小说《第四病室》。在这个不大的房间里,紧紧地挤放了二十四张病床,病人有接腿骨的,割盲肠的,患胆囊炎的,挖眼睛的,治斑疹伤寒的……其中第二床那个年老的病人,是用担架抬进来的,身上多处都长出“可怕的疮,整个后颈烂成了一个大坑,粉红的,深红的,黑的,白的,黏在一块儿,分不出哪里是肉,哪里不是肉,看上去倒像一个烂的,虫蛀的桃子,连桃核也露出来了”。不难看出,他患的是梅毒,且已经到第三期了:全身,“连嘴,连身上都烂了”,臭得连他儿子也不敢挨近他。还有那个被妻子染上淋病的,病情已经侵犯到头颅,不得不挖掉一只眼睛……

在这个战时的简陋的病室里,金钱使人变得冷漠,穷苦的患者受着难忍的煎熬。只有杨大夫温柔,在黑暗中爆出人道关怀的闪光;盟军胜利的消息,让人在国军节节败退中看到了前途。“第四病室”虽然是一个封闭狭隘的场所,但巴金是把他当做整个中国来表现的,如作家1960年为此书所写的“后记”中说的:“可以说是当时这个社会的缩影。在病室里的人们怎样受苦,怎样死亡,在社会里人们也同样地受苦,同样地死亡。”这就是隐喻,虽然它也如亚里士多德说的,“以他物之名名此物”,但不同于常见的以“好像”之类来进行比较,而往往从社会、政治等宏观的角度把两者联系起来。《第四病室》不但以病室的空间来隐喻当时的中国社会,其中的梅毒和淋病也隐喻了生活在社会中的国人的道德的沦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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