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检察干部生逢其时
2015-09-10施坚轩
施坚轩
作为全国司法改革试点的上海检察机关,经过2014年下半年的探索、试点以及年底的总结,目前在全市面上推开检察改革的时间窗口已经打开。
2015年2月11日、12日,该市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和职能部门以及市检察院各业务部门100多名主要负责人,参加上海检察改革试点政策专题解读会。整整两天,该市检察院检察长陈旭介绍了历经半年、四个单位先行试点工作总体进展情况,对上海全市面上推进检察改革进行部署动员,相关负责人分别就分类管理、主任检察官制度、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等有关内容,分不同专题进行改革政策解读和讨论,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解读政策、疏理问题、统一思想,为二季度将全市面上推开检察改革作多方面准备。
四条实施路径与40余项制度设计
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和中央批准的《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明确,这次司法改革是真正涉及深层次体制的重大改革,“实行检察官员额制”、“实行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实行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的统一管理”,是确定的五项主要任务。
然而,改革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参照。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旭和党组一班人,十分明确身上担负着为改革先行探路、积累经验、创造条件的职责,决心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推动上海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去年下半年以来,他们选择了市检察二分院和闵行、宝山、徐汇三个区检察院进行为期半年的检察改革先行先试,努力争取积累面上推广的有益经验。他们精心选择了四条推进改革试点的实施路径:“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和配套制度”;“认真研究妥善解决试点的重点问题”;“组织试点单位进行人员分类”;“边推进、边总结试点经验”。
半年来,在路径选择的同时,他们积极探索、紧锣密鼓研究出台和即将出台的基础性文件和制度规定有40余项,其中包括《上海检察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检察人员分类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规范检察权运行的若干意见》、《上海市检察官遴选(惩戒)工作办公室工作规则》、《检察官助理管理办法(试行)》等,使改革试点初步形成完整的制度框架体系。这些制度设计既符合中国特色检察职权运行的科学规律,又与现实可行性衔接,凝聚了广大检察干部集体的胆略和智慧。同时他们重点研究了分类管理、员额控制、检察官等级套改、考核评价、机构整合等改革难点,为试点提供理论支撑和操作依据。还任命了第一批检察官助理,对检察官等级进行了模拟套改,开展了检察人员分类定岗、计入员额的检察官选任等。初步形成完整的改革思路和可行的具体举措,为全市面上推进改革提供了实践基础。
十面突破审慎而积极推进
上海检察机关在四个试点单位先行试点中,紧紧抓住十个突破口推进改革试点:即分类管理改革、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主任检察官制度和检察办案组织改革、培养高素质检察官、检察权力运行新体制下的有效监督制约机制、内设机构扁平化管理模式、设立检察官遴选(惩戒)工作办公室、实行全市人财物统一管理、检察官依法履职职业保障体系、新的检察官等级管理制度探索。这十个突破口都事关“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总目标和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要求,每一项都涉及检察人员切身利益再调整和检察职权再分配,都需要周密部署、审慎而又积极地推进。
就以重中之重的“分类管理”为例,分类管理不仅要实现科学平衡分类,更应着眼于建设高素质检察官队伍。按照中央批准的改革要求,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检察行政管理人员,三类分别占队伍总数33%、52%、15%的员额比例。然而由于历史原因和现实因素,目前全市现有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占到51%以上,员额控制难度较大。试点单位采取积极稳妥、确保队伍思想稳定、检察工作不受影响;对纳入员额的检察官严格控制;努力使符合条件的助理检察员在过渡期内多数晋升为检察官,适度控制检察官助理规模等措施,制订并实施了检察人员分类办法和操作程序,严格入额检察官的准入标准和禁入情形,尽可能使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个人操守严的检察人员进入检察官员额。为此出台了相应配套制度,如检察官试行职业回避制度,规定检察官的配偶、子女在本市从事律师业务的,应选择一方退出,被媒体称为史上最严的检察官回避规定,得到社会高度认可。
半年来,上海的检察改革试点得到中央、高检和上海市委的高度重视,中央、高检和上海市委领导多次专题听取汇报,给予直接指导;四个试点单位检察干部讲政治、讲大局、讲奉献、共同努力,严格按照制度安排,不等不靠、大胆创新、勇于担当、攻艰克难,各项检察改革取得新进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得到中央、高检、上海市委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分步实施有时间表
“2015年对于上海检察机关推进司法改革是关键年,全市检察机关要将司法改革作为全年检察工作的重点,确保改革在面上顺利进行。”
据陈旭介绍,上海检察改革试点面上推进,已经安排了五方面重点部署和相关分步实施的时间表即:将总结先行试点经验做法,把改革纳入制度化轨道;将以分类管理为切入口,确保分类管理和检察官员额控制基本到位;将完善确保检察权公正运行的制度建设;将深化检察办案组织和内设机构改革实践;将进一步完善检察官管理制度。
对于作为检察改革基础性制度的“分类管理”,上海检察机关已有推进时间表,面上推进将分四步走:第一步,一季度在四个试点单位实现检察官确认和第一批助理检察员的遴选工作;第二步,上半年在全市严格按准入条件对其余18个检察院的现有检察员进行入员额考核确认;第三步,下半年在全市助理检察员中遴选一批检察官,到年底实现全市检察官33%的员额控制目标。第四步,2016年至20l9年逐年遴选一批检察官,将检察官的员额控制在31%左右。同时,深化各类人员职责分工、人员配备、岗位设置、管理办法的研究,在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方面探索经验。
“我们必须认识,虽然多年来司法机关为惩治犯罪、维护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可,但司法不公、司法腐败、公信力不高的问题仍然存在。要解决这些弊端,就必须狠下决心进行司法体制改革,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确保公正行使检察权”。“要向全体检察人员做好改革政策解读和思想动员,确保二季度面上改革规范有序进行”。“改革是对我们的考验,各级一把手是这场改革的第一责任人,一定要坚持原则勇于担当,积极稳妥解决矛盾”。
陈旭检察长在不断强调要深刻认识这场改革重大意义时,要求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和改革达到的目标上来,站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高度,认清肩负的历史责任和使命。
2015年2月26日上午,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韩正来到市检察院调研,他强调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司法改革试点,这是中央交给上海的重大任务,也是今年全市重点工作之一。上海检察机关要围绕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的总目标,着眼于建立一套确保公正廉洁执法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建立一套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管理体制、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检察官队伍,积极推进各项改革、不断完善各项制度,为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奠定坚实基础。
“能亲身经历这场具有历史意义的检察改革,上海检察干部生逢其时”。检察改革试点政策专题解读会的讨论越来越热烈,认识在不断深化。
上海检察改革面上推进之箭已在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