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英词语理据对比
2015-08-29赵晓华肇庆学院外国语学院广东肇庆526061
赵晓华(肇庆学院外国语学院,广东肇庆 526061)
汉英词语理据对比
赵晓华
(肇庆学院外国语学院,广东肇庆 526061)
词语理据指事物或现象获得名称的依据,是人对事物或现象的某些特征的概括。语言符号具有任意性,但同时又兼具理据性。任意性和理据性并不是完全对立的两个概念,不可将任何一方绝对化。语言理据具有民族性,各民族语言发生、变化、发展的动因各不相同,理据的隐显、强弱程度有别,因此,有了对比的理由和可能。探究语言理据,揭示创造和发展语言符号的动因,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同时对于语言学习、语言教学和翻译也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任意性;理据性;英语;汉语
“词的理据(motivation)指的是事物和现象获得名称的依据,说明词义与事物或现象的命名之间的关系”[1]62。语言符号既具有任意性,又兼具理据性。语言理据具有民族性,各民族语言发生、变化、发展的动因各不相同,理据的类型,隐显、强弱程度有别,因此也就有了对比的可能与理由。探究语言理据,揭示创造和发展语言符号的动因,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它可以使我们对语言的研究由表及里,知其然并能知其“所以然”,从而使人类对语言现象的理解提高到一个更高的高度。本文仅以英语和汉语为例谈谈词语的理据,希望能够对英语学习、英语教学及英汉互译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
一、任意性vs理据性
关于语言符号的任意性和理据性之争,已进行了两千多年,至今仍无定论。从古中国、古希腊哲学家关于唯名论和唯实论的辩论,到后来的自然派和习惯派的互不相让,其间虽然不断演绎引申,但是语言符号与其所指的客观事物之间的关系问题始终是争论的核心。概括地说,古今中外学术界的意见基本可分为两派,一派是任意论,认为能指与所指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不可论证;另一派是理据论,认为其间有必然的联系,可以论证。以下两节诗很好地反映出两派的不同意见:
1.What’s in a name?That which we call a rose
By any other name would smell as sweet.
Shakespeare:Romeo and Juliet
Act II,Scene 2
2.’Tis not enough no harshness gives offence,
The sound must be an echo to the sense.
Pope:Essay on Criticism
在Shakespeare看来,人们叫做rose的花朵,如改用其它名称,其芬芳依旧。而Pope则认为只是不作刺耳之声是不够的,音必须是义的一种回声。
在现代语言学界,普通语言学的奠基人洪堡特(Humbolt)是理据说的大力倡导者。他强调语言与思维——认知能力的关系,认为人类对事物的感知,都必然会转移到语言的构造和使用上来。“词不是事物本身的模印(Abdruck),而是事物在心灵中造成的图像的反映”;“语言结构的规律与自然界的规律相似,语言通过其结构激发人的最高级、最合乎人性的力量投入活动,从而帮助了人深入认识自然界的形式特征”[2]。而结构语言学奠基人索绪尔则极力主张任意说,认为这才是语言符号头等重要的原则。由于这位语言学家的巨大的影响力,在随后的半个世纪的时间里,任意论在论争中一直占据主导地位。但在20世纪后半叶,随着功能主义和认知科学的兴起和发展,不少语言学家对语言符号的音、义关系有了新的认识,理据说再度引起人们的注意。乌尔曼(StephenUllmann)、海曼(JohnHaiman)、斯洛宾(Slobin)等一批语言学家认为,自然语言象似性具有遍布性,在语言中占有支配地位,布达哥夫甚至进而提出任意论是“虚构的原则”。从此,将任意性视为语言符号的头等重要的原则的观点开始受到全面的挑战。
我们认为:首先,任意性和理据性并不是完全对立的两个概念,无论是任意性还是理据性都有其相对性,不可将任何一方绝对化;语言符号既存在任意性,又同时存在理据性,二者矛盾统一,相辅相成。事实上,就连索绪尔本人也不得不承认“各种语言常包含两类要素——根本上任意的和相对地可以论证的”,“语言不是完全任意的,而是里面有相对的道理……在能指与所指之间存在着一点自然联系的残余。”[3]
其次,语言理据具有民族性。不同民族的语言其发生、发展、变化的动因各不相同,民族文化因素对词的概念意义的形成和词义的引申、发展起着很关键的作用。
二、词语理据的分类
语言中的词语、单句和复句大致分别记录了人的认识中的概念、判断和推理。语言中的词正是以表示概念为其天职,词与概念存在着与生俱来的密不可分的联系。“语词的理据性是人对事物和现象的某些特征的捕捉”[4]。语言理据有广侠之分。广义理据指整个语言系统发生、发展的动因,其范围涉及语音、语义、语用和句法等各个层面。狭义的理据则指语言的某一单一层面的理据。本文重点讨论的词语理据属于狭义理据的范畴。
关于词语理据的类别,有各种各样的划分方法。如Ullmann在其《语义学》一书中把词的理据分为三类,即:语音理据(拟声理据)、形态理据和语义理据[5]。其中,他认为拟声理据属“绝对理据”(absolute motivation),而形态理据和语义理据则属“相对理据”(relative motivation)。许余龙考虑到汉语中词的文字书写形式与词义的联系,认为除此之外还应该有一种理据,即文字理据[6]。陆国强将词语理据分为:(1)拟声理据,(2)语义理据,(3)逻辑理据[1]62-72;严辰松则把语言理据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外部理据(external motivations),另一类是内部理据(internal motivations)[7]。他认为内部理据应包括语音、形态、语义理据;外部理据指拟声、拟象、临摹、省力理据。王艾录,司富珍在对汉语的语词理据进行大量分析研究的基础上,从构成类别、性质类别、造词类别和显隐类别等不同角度对复合词的理据类别做出了更为详细的分类[8]100-113。他们提出,从构成类别的角度,词语理据可分为词外理据(文化理据)和词内理据(语文理据)。词内理据主要从内部形式入手,探究反映语词的若干两两相对的构成要素相结合的理据。他们更进一步把词内理据分为三层:1.词内表层理据——音义结合的理据(语音理据);2.词内中层理据——内部形式与理性意义结合的理据(语义理据);3.词内里层理据——语法结构与语义结构结合的理据(形态理据)。另外也有学者从性质类别的角度分为原始理据和民俗理据;从造词类别上分为直感和非直感两种;从显隐类别上分为显性理据和隐性理据,等等。本文赞同王艾录、司富珍两先生的分类方法,但限于篇幅和为了叙述方便,只选取一种角度,即构成类别的角度对比英汉词语语音理据、语义理据和形态理据的异同。
三、汉英词语理据对比
(一)语音理据对比
词语的语音(拟声)理据主要体现在词的语音形式与词义的对应关系上。具有拟声理据的词即拟声词。一些拟声词是直接模仿某一客观事物的发声而产生的,从这些词的发音,我们可以联想到它们的所指,这类拟声词被称为基本拟声(primary onomatopoeia),如英语的meow,cuckoo,buzz,crack,growl,hum,plop,squeak,squeal,bleat,croak,whistle。在汉语也有此类拟声词,汉代《释名·释乐器》有“筝,施弦高急,筝然也。”“铙,声铙铙也。”诚如刘师培所论:“古代造字,虑字音展转失其真读也,乃以字音象物音。例如,火字之音为呼果切,即象风火相薄之声。水字之音为式轨切,即象急湍相激之声。雹从包声,瀑从暴声,霰从散声,亦犹是也。”[9]除单音节词以外,双音节词如“丁丁”,伐木声;“嘭嘭”,水湍急声;“龃龉”,锯木声;“叽咕”人饶舌不休声等。这类语言符号与所指有自然的联系。还有一类拟声词并不能引起音与音之间的联想,而能引起声音与某种象征性的意义之间的联想,这类拟声词被称为次要拟声(secondary onomatopoeia)。Bloomfield发现,在英语中以sn-开头的词常常表示:1.呼吸声(breath-noise),如sniff,snuff,snore,snort等;2.动作的迅速分离或移动(quick separation or movement),如snip,snap,snatch等;3.爬行(creeping),如snake,snail,sneak,snoop等。英语中声音与动作发生联想的词还很多,如muffle,tremble,toddle,tumble,crumple,等。此外,英语中有些词的组成部分带有强烈的象征性含义,有时通过元音或辅音的替换重叠也可达到拟声的效果[1]62-64。而在汉语中,“声象乎意”“因声求义”,已经成为汉语使用者普遍的语言认知心理。清代学者陈澧就认为“盖天下事物之象,人目见之,则心有意。意欲达之,则口有声。意者,象乎事物而构之者也;声者,象乎意而宣之者也……更有显而易见者,如‘大’字则声大,‘小’字之声小,‘长’字之声长,‘短’字之声短。又如说‘酸’字如口酸之形,说‘苦’字若口食苦之形,说‘辛’字若口食辛之形”[10]。
值得注意的是,英语的拟声词多是动词,可直接做谓语,如:1.The dog barked the whole night.(那条狗叫了一个晚上)2.A twig snapped under my feet.(一根树枝啪地一声落在了我的脚下)3.He made audiences howl with laughter.(他引得观众哈哈大笑)等。而汉语的拟声词自成一类,一般做状语(有时也做定语、谓语、补语、独立语等),后面经常要加“地”,有时加“一声”。如:1.海水啪啪地拍打着堤岸。2.相机咔嚓咔嚓地响个不停。3.啪嗒一声,一块墙皮掉了下来。了解英汉拟声词的语法、语义特点对于英汉互译有直接的现实意义。
(二)形态理据对比
词的形态理据是指一个词的词义可以通过对其构成成分的分析而获得。如果根据词的形态,能剖析其组成成分,或能从其组成成分的意义推出整词的意义,那么我们就可以说这个词的形态理据强,反之则弱。不同语言对形态理据的运用是不同的。一般来说,如果一种语言的合成词的数量多于单纯词,则该语言的形态理据性就强。其实,这也是当初索绪尔说德语的理据性比英语强的原因。
索绪尔之所以下结论说德语的形态理据性比英语强,最弱的是词汇语言汉语,是因为他认为单纯符号是绝对任意的。事实上,也未必尽然。我们要承认单纯符号的“可论证性”要明显弱于合成符号。例如,人们无法解释为什么英语把房屋、车船等的出入口称作“door”,把一种气味芬芳、茎部有刺的花叫作“rose”。但解释不出只是对现代和常人来说的。从词源学的角度看,这些词在历史上可能都曾经是可以分析的。如,enemy在英语中是个单纯词,与法语的ennemi同源于拉丁语的inimicus(敌人)=in(非)和amicus(朋友)。可见,“敌人”在拉丁语中是个可分析的合成词而到了法语、英语才变成了无可论证的单纯词。又如,英语的companion来自拉丁语cum=with+panis=bread,所以companion(伙伴)就是一个你很喜欢,甚而至于愿意与其分享面包的人。另外,像英语中表示一周七天的词语除了Sunday外原来都是可分析的复合词。在汉文化中,人们原把放食物、酒具、茶具的家具统称为“几”,在成语“窗明几净”中我们还能看到这一原始意义的遗迹。当“桌子”这一事物出现后,人们依据“桌高于几”的特点,径直将此物称为“卓”,后来为了区分卓(高)和卓(桌子),也为了突出桌子的木质义类,就在“卓”字的左边加上木字旁,写作“棹”,后来又改写为“桌”。现在,“几”当家具讲,只出现在“茶几”“几案”等有限的几个词语中。由此可见,由于历史的发展,许多词语形态发生了分合变化或词义的转变,因此许多词语的理据逐渐丧失或变得模糊,而难以探究。但是“难以探究决不能成为否认理据存在的理由”[8]13。因此,与其说德语的理据性强不如说其理据更呈显性化。而英语则由于从古英语到现代英语拼写上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加之大量吸收外来词和新词的复古化使其理据逐渐被掩盖,为一般人所不识。
索绪尔一方面肯定语言符号的绝对任意性,同时也承认其相对可论证性,也就是相对任意性。他说的相对任意性就存在于合成词之中。德语的理据性之所以比英语强,因为很多具有形态理据的德语合成词所表达的意义在英语中是由不可分析的单纯词或新古典复合词表达的。如下表1所示。
表1
从以上例词可以看出,德语的新词往往可以“望形生义”,而英语则不行。索绪尔当初之所以判定汉语为(形态理据)最弱的“词汇逻辑语言”,是因为他只看到汉字既无内部形式,又无词尾或内部曲折变化等作为语法或语义标志。其实,汉字造字以象形字为基础,以指示字、会意字相辅,最终经过长期的发展逐渐形成了以形声字为主体、以部首为统率,有的字以类相从的构字方法。现代汉字绝大部分都是形声字,在形声字中形旁表示意类,声旁表示读音。“凡木之属皆从木”“凡水之属皆从水”,这样“松、柏、杨、柳、桃、李、梅”等一望而知都与树木有关;“江、河、湖、海、洋、池、深、浅”都与水有关。随着词汇的发展,汉语逐渐从以单音词为主发展到了以双音词和多音词为主。但在组词方法上,汉族人仍然沿用了造字的方法,即先确定一个类属大名,然后加以个别区分。如把各种各样不同的交通工具都统称作“车”,然后再把不同的车分别叫做“汽车、火车、自行车、手推车、救护车、出租车”等等,而这些不同的车在英语中分别是“car,train,bicycle,barrow,ambulance,taxi”从字面上你根本看不出和车有什么联系。难怪严辰松认为“与英语相比,汉语词汇具有更高的透明度”,“由于汉语大部分词汇的组成部分清晰可辨,词内部的理据暴露无遗”[9]。即使是单音节的单纯词也有派生,(如上面提到的由“卓”到“桌”,以及由“立”而派生出的“位”)和合成(形声字,如江、贷、材、芬,等)。只是这些理据深藏不露,一般人看不出来或感觉不到。
(三)语义理据对比
词语的语义理据实际上是一种心理联想,由词语的基本语义加以引申或转喻而产生。人们选择用哪个符号来表达一个新生概念时,往往是有理据的。如英语的calculate来自拉丁文中的calculus (pebble小石子儿),因为古罗马人用小石子儿作为一种计程的工具。glass作玻璃杯解释来源于其制作材料。英语中有很多词汇,通过对其词义加以引申,就可用来喻指其他事物,如coat:a coat of paint(一层油漆);bonnet:the bonnet of a car(引擎盖),veil: a veil of mist(一层薄雾),foot:the foot of the mountain(山脚下),teeth:the teeth of a saw(锯齿),等等。许多新词语的产生也是通过对旧词语的引申和类比而得来的。如a red letter day比喻喜庆吉祥的日子,通过反义类比得出了a black letter day(倒霉不幸的日子);blog(博客)源自船员记录的航海日志(blog);citizen(公民)一词衍生出netizen(网民),甚至antizen(蚁族—异族),等等。
汉语的语义理据比英语的更显而易见。汉字是在象形字的基础上发展完善起来的,而象形字本身就是对事物形状的描绘。象形字虽然在汉字中占的数量不多,但它是构成汉字的基础,指示、会意、形声字都是在它的基础上发生、发展的。从象形字“日”+“月”,我们得到一个“明”;两个“人”一前一后,有了“从”;刀锋上加点儿,表示“刃”;“眉,目上毛也”,并由此衍生出“楣”(近前各两,若面之眉也);由“山峰”而到“驼峰”,等等。汉字的音、形、义有着天然的联系,以致国人习惯“望文生义”。
四、结语
从语源的角度看,象形文字是人类语言文字的共同起点。只是在后来的发展过程中绝大多数语言,都走上了表音文字的道路,致使在语言的音、义结合的层面,其理据性变成隐性,为多数人所不察。但在形态和语义理据方面则呈显性。而汉字作为表意文字,其在字形和字义的理据关系上呈显性,但由于没有词形变化,在语法形态理据上则“最弱”,以致被索绪尔归为“词汇逻辑语言”。不论是采用表音文字的英语,还是沿用表意文字的汉语,都起源于象形文字,因此都是有理据的,只不过是理据的类型不同,强弱、隐显程度有差异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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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姚英)
A Contrastive Study of Motivations in Chinese and English
AContrastive Study of Motivations in Chinese and English
ZHAO Xiao-hua
(School of Foreign Languages,Zhaoqing University,Zhaoqing,Guangdong,526061)
ract:The motivation of words explains how things got their names and how the sounds,the formation and the meanings of words are related to their physical identities.Linguistic signs are arbitrary,and non-arbitrary. These two principles co-exist in harmony.Neither is absolute.Motivations of words vary in degree and opaqueness from language to language.That makes the comparison and contrast of the motivation of different languages possible.This paper attempts to make a contrastive study of the motivations of words in Chinese and English.
rds:arbitrariness;motivation;English;Chinese
H031
A
1009-8445(2015)06-0040-05
2014-11-14
赵晓华(1964-),女,吉林农安人,肇庆学院外国语学院副教授,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