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职业院校基础建设项目融资渠道
2015-08-28杜树宇
杜树宇
摘 要 从拓宽高等职业院校基建资金来源角度出发,分析探讨各种可行的高职院校基建融资渠道,从多角度探寻解决其基建融资难题的思路和方法。
关键词 高等职业院校;基建项目;融资渠道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489X(2015)14-0039-02
我国的2010—2020年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高等教育实行以举办者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学校设立基金接受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当前我国高等职业院校自身收入主要有学费收入、非学历教育收入、生均拨款等政府补贴收入、校办产业等社会服务收入、捐赠收入及其他收入,这些对于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来说仍然不足以支撑起较大的基础建设项目投入,如何广开融资渠道就成了解决建设资金筹集必须解决的关键问题。
1 拓宽高等职业院校融资渠道的思路
依托行业企业充分开展校企合作,吸引企业投资职业教育 高等职业院校的职业教育性质本质上决定了其有着同行业企业联系紧密的自然需求和天然特性,所以依托于相关行业企业,走紧密的校企合作、共建共赢、共同发展路线是一个绝好的解决融资问题的途径。职业院校需有相当规模的技能实训场地以满足学生实操实训的需求,这些实训场地同时也可以为相关行业企业每年的员工培训学习提供便利的场地条件,成为企业设在学校的员工培训基地。高职院校可采用联合企业共建模式,基建项目初始就充分考虑潜在合作企业的需求,为其提供各种便利和优惠条件,吸引企业共同投资建设,使高职院校既是学院的实训场地和科技孵化楼,又是企业的研发中心和生产厂房;既可以为行业企业发展提供优秀的技术工人,又可以成为行业企业高科技的孵化器。良好的校企合作关系不论对学校还是对企业,对外是良好的形象宣传,对内是共同发展、互利共赢的好方法。
用融资租赁方式购置基建项目配套设备 融资租赁是一种同时集合了融资和融物功能的融资方式,特别适用于解决某些价值较大专业设备的购置资金不足的问题。高等职业院校基建项目配套的大量设备采购等可以通过该方式获得其使用权。高职院校在参照融资租赁模式完成设备购置的过程中扮演承租方的角色,其把实际需要的各种实习、实训设备作为标的物,由出租方设法筹资购买,学校在一个相对较长时期内通过交纳租金获取这些实习实训设备的使用权,并可以在约定的租期结束时决定对标的物退租还是留购。
该种融资模式中高职院校如果想在约定的租期结束后顺利获得这些设备的所有权,就必须在开始的租赁协议中明确约定留购及留购方式。如果出租方不想完全用自有资金购置承租方所需设备,还可以采用杠杆融资租赁进行筹资。需要注意的是,高职院校要想成功实施融资租赁,必须首先培养良好的融资环境,做好融资租赁方案分析和可能的风险防范等[1]。
BOT融资模式的合理运用 BOT融资即“建设—经营—移交”融资模式,又被称为“特许权投融资方式”,是项目融资方式之一,原指高职院校将某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经营特许权授予有实力的承包商进行融资建设,准许其通过建成后向用户收取合理费用的方式收回成本并获取一定的利润;特许期满再把该项目的所有权无偿移交给高职院校[2]。BOT融资最大的特点是在启动资金不足情况下保证高职院校基建项目的建设。尤其是对于高职学校食堂、学生公寓、学术交流中心等经营性建设项目,特别适合应用BOT 模式,由实力雄厚的投资方出资建设,并且通过特许期内拥有的特许经营权进行经营,回收成本并获得合理利润,特许期满时学校就能无偿获得该基础设施的所有权。BOT融资模式顺应了当下高校后勤管理社会化的发展方向,很大程度缓解学校基建资金的紧张状况,使得学校“用别人的钱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同时保留了自主办学权。
学习借鉴国外高校科研商业化发展模式,探索适应我国高职院校的科研经营途径 国外许多知名高校的科研商业化开展得比较有特色,一种比较普遍的做法是高校专门成立一个管理科研商业化的业务部门,不仅负责各院系各专业科研项目的审核、拨款并负责知识产权、专利的对外申报,而且对外寻找合作企业,共同开发科研项目,根据企业需求开展科研攻关并负责后期与企业进行科研成果转化的谈判、协商等具体工作,高校可以通过出让知识产权或专利权直接获取收益。
还有一种更直接的做法是高校直接开办校办企业,成立高校名下独立的子公司,把自己拥有的知识产权或专利权应用到产品生产中去,把自己的科研成果或原创的技能工法直接转化为加工成品,这样不仅有利于社会的经济发展,还能为学校建设筹措到大量资金。
我国某些高校虽然也对外销售知识产权或成立上市公司,但尚处于摸索经验阶段,发展规模仍有限。而且我国高职院校普遍状况是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尚未建立,科研成果转化率远不够国际平均水平。为此,我国政府应加强规划和引导,因地制宜加强高校与产业衔接,鼓励高职院校增加科技成果转化及科研服务收入[3]。
合理利用资金闲置差 资金闲置差是指在收支两条线下,政府财政对公办高职院校的预算金额上一年度确定后,具体在下一年度的使用上存在的一定的时间差。公办高职院校对这部分资金闲置差应合理利用起来。举例假设某所公办高职院校全年预算金额为7200万元,假定平均每月申报预算金额为600万元时,那就意味着在一月时有6600万元闲置资金,到二月有6000万元闲置资金,以此类推,截至十二月底整个预算金额用完时就没有闲置资金了;但如果在一月份初始申报预算金额为1200万元,其中将600万元用于正常使用,将多余的600万元用于提前还贷等它用,以此类推,那么就可以达到降低学校银行贷款成本的目的。
充分利用民间资本融资办学 应当充分发挥民间资本等社会集体的力量,比如建立公办民助的二级学院,虽然二级学院的收费标准可以按照民办学校标准执行,但是师资力量、学院管理和文凭的发放依靠的都是母体高职院校。
发行教育债券进行融资 除上述种种融资渠道外还有一种国外较流行的融资方式也值得思考借鉴:发行教育债券融资。债券融资相比银行贷款少了中介环节,融资更直接,融资期限可以更长,而且一般情况下债券的持有人不参与管理,只按照期限收取本金和利息,并且债券利息从税前利润中扣取,所以发行债券进行筹资其成本是比较低的。国外高等教育介入资本市场主要通过两种形式:一是以投资(购买股票)的方式进入资本市场;二是以融资(发行股票)的方式进入资本市场。教育债券相比其他行业债券在社会机构和广大公众心目中更有信誉高、风险小的独特吸引力,但由于目前我国公办高校采用这种融资方式的政策条件还不成熟,只能在盈利性私立学校中尝试应用。有条件的民办教育集团通过发行教育债券方式进行融资,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不失为一种独特的融资渠道。
此外,高职院校还可以充分发挥学校自身的力量寻找盈利点,比如学校的体育场馆、图书馆、游泳馆等可以对外开放,按规定收取一定的费用,这样也可以获得部分资金收入。
2 可以降低基建项目成本支出的几个方面
争取当地政府相关政策的优惠,减少费用性支出 许多地方政府会出于拉动当地经济等考虑,鼓励符合当地及周边地区教育结构的高校来本地建设新校区或高校产业园,并给出优惠政策支持,比如政府承诺将在新校建设中对包括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异地建设费、行政规费、某些服务性收费等各种规费给予减免,或者在科技、研发、产业孵化等方面给予政策性补贴,或者承诺出资建设体育场馆、图书馆等配套基础设施提供给高校使用。还有的地方政府在高校新校区建设用地方面能低价提供政府规划存量用地并给予手续办理上的便利。这些优惠措施对于打算扩建、迁建的高职院校来说既可以减少资本性支出,又可以减少费用性支出,都是高职院校可以利用的减少基建成本的有利条件。
广泛吸收社会捐赠 当前我国高校的捐赠融资还没有建立起成熟的机制,国外高校能利用企业捐赠、机构捐赠和个人捐赠等获得相当比例的建设资金或实训设备等实物,而在我国只有少数名校如北大、清华等可以得到许多知名企业机构、经济实力雄厚的校友们的大手笔捐赠,普通高校能获得的社会捐赠据统计平均只占高教经费总额的0.6%左右,更不用说这其中的高等职业院校。所以加强对社会捐赠的管理,专款专用,对捐款的使用建立良好的追踪反馈机制,并且让捐赠企业能享受到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是高等职业院校利用社会捐赠进行融资的必要前提。
从商业担保向合作关系担保转变 高职院校银行贷款大部分都是担保贷款,目前商业性担保费为1.5%/年。如果能将高职院校担保贷款的一半转为合作关系性担保,将担保费降至0.75%/年,就可以相当程度上减少学校贷款成本。因此,高职院校更要利用校企合作关系寻求企业为自己贷款担保,而高校可以将学校某实训楼或综合楼以企业名称命名,宣传企业善举,实现双赢[4]。
3 研究结论
本文从拓宽高等职业院校基建资金来源角度出发,分析探讨各种可行的高职院校基建融资方式,从多角度探寻解决其基建融资难题的思路和方法,也指出其中存在的风险和目前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以供具体实践参考。
参考文献
[1]龙奋杰.高校基建管理模式与应用研究[J].土木工程学报,2013(3):11-16.
[2]赵善庆.降低我国高校融资成本的途径探讨[J].财会月刊,2013(4).
[3]李凤木.高校基建管理模式的思考[J]. 建筑经济,
2011(8):40-43.
[4]杨海勇,宓林.做好高校基建管理的几个重要环节[J].价值工程,2011(9):5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