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话—原型批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解析
2015-08-15王俊峰
王俊峰
(陕西理工学院文学院 陕西汉中 723000)
神话—原型批评理论作为一种分析文学作品的方法,其落脚点在神话和原型上,旨在借助神话中的叙事模式和人物原型对现代作品中的故事和人物进行还原化的处理,从而更好地为读者展现作品的内涵。“神话是文学作品的叙事模式,也是结构原则。神话在不同民族神话中,经常反复出现相似的主体与意象,它们可导引出相似的心理反应,发挥相似的文化功能。”[1](P147)《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以下简称《生命》)中的男女主人公托马斯和特蕾莎在面对复杂的生存境况所显现出的个体生命形态和生存轨迹在一定意义上便是在现代社会中为寻求存在意义而流浪的亚当和夏娃。借助神话—原型批评理论,我们可以置换复杂的时代背景,剥离小说人物蔽目的外衣,用最原始、最本初的眼光去看待处于现代社会中的人们在对待两性关系和追寻生存意义上所做出的努力:用肉体的流浪去找寻灵魂的回归。
一、《生命》之人物原型:亚当、夏娃
《圣经·创世纪》故事已然成为原型批评三曲籍,故事中提到:上帝在创造天地之日,同时按照自己的形象用地上的泥土造人,起名为亚当,取其肋骨造出夏娃,并将他们安置于伊甸园中,只因夏娃受到蛇的引诱,同亚当一起偷吃了禁果,始犯原罪,被上帝逐出了伊甸园。自此,人类开始流浪。米兰·昆德拉在营造自己的“伊甸园”故事时,以其独特的故事和时间视角,灵活变换的人称指代为小说中的人物置换着时空。在他的笔下,时间和记忆所表现出来的忠贞与背叛、流浪与回归以一种共时性的状态而存在。这种“反小说”的叙事模式类似电影中的蒙太奇手法。如果说亚当和夏娃是上帝在伊甸园中创造出来的两个人物形象,那么,作为小说的作者,昆德拉也可以视为创造托马斯和特蕾莎的“上帝”,他为亚当和夏娃披上了托马斯和特蕾莎的现代人的外衣。自此,这两个人便在昆德拉的笔下开始了漫长的生命之旅。
(一)独立、自由的亚当。亚当是上帝创造出来的第一个人,第一个男人。“亚当”这个名字的涵义就是“人”。同样,在小说中,托马斯是最早出场的一个人物:“多年来,我一直想着托马斯。但只是在这些思想的启发下,我才第一次真正看清他。我看见他,站在公寓的一扇窗户前,目光越过庭院,盯着对面房子的墙,他不知道他该做什么。”[2](P7)托马斯作为昆德拉在小说中所创造的出来的第一个人物,他的地位和亚当是等同的。作为小说的中心人物,托马斯是昆德拉所创造的“伊甸园”的主人,是绝对的支配者。《圣经·创世纪》中描述:在上帝创造的伊甸园里,环境优美,天不下雨而五谷丰登。地上洒满了金子、珍珠、红玛瑙,各种树木和奇花异卉,还有可以满足生理需求的各种果实。亚当在这里裸露着绝美的形体,品尝着甘美的果实,随心所欲,安然自得。同样,托马斯在自己的“伊甸园”里也是过着随心所欲的生活:他是个优秀的外科医生,拥有体面稳定的工作;相对于困扰特蕾莎的母女关系来说,托马斯没有任何社会关系的束缚,“没过多长时间,他就让自己从妻子、儿子,母亲和父亲处脱了身。”[2](P14)他是昆德拉赋予自由的独一之子;他可以随意品尝“伊甸园”中的“果实”,这些“果实”就是“性友谊”约定下的他的众多露水情人,她们作为托马斯的“性财产”而存在,作用同样是满足这个现代“亚当”生理上的好奇和需求。
亚当和夏娃在偷吃禁果之后,被上帝逐出伊甸园。同时也受到了上帝的惩罚:男人要受诅咒,要汗流满面才得糊口,直到他归了土;从此需终生劳苦才能从田地里得到食物,而地会长出荆棘和蒺藜。禁果在伊甸园中是绝对不能触碰的,否则就要受到严厉的惩罚,这是上帝作为绝对权威对亚当和夏娃的明令警示。而在小说中,当俄国入侵捷克后,在苏俄和极权统治的政治体制下,对当权政局的仇恨和不合作就是知识分子不能触碰的“禁果”。昆德拉在《小说的艺术》一书中提到:“我们越来越受到外界的制约,受到任何人都无法逃避的处境的制约,而且这些处境使我们越来越变得人人相似。小说不是作者的忏悔,而是对于陷入尘世陷阱的人生探索。”[3](P34)极权政治的统治是一个约束人性和自由的陷阱,大多数人因无法舍去拥有的一切而跳不出去,他们畏惧权威,不敢触碰“禁果”而成为一具具没有立场、唯命是从、任人摆布的行尸走肉。托马斯作为一个立场鲜明的知识分子,因为对“政治媚俗”的厌恶和对自由的渴望而避开了“陷阱”,吞食了“反媚俗”的“禁果”,这一举动也让托马斯付出了代价,他丢失了外科医生的工作,失去了生活的保障,“伊甸园”般无忧无虑的生活到此终结。为了生活,他不得不出卖自己的体力,去做一个玻璃擦洗工,这便是偷食禁果的惩罚。
(二)追寻“灵肉合一”的夏娃。比较神话学界有一种“弃儿原型说”的理论,美国纽约大学比较文学家罗伯特·克来门茨在《比较文学的渊源和定义》中讲到:上古各民族记录神话的人总是借鉴更早期的故事来编造自己部族的神话式英雄。夏娃和亚当在伊甸园中偷吃了禁果,所以,他们便是最早的被上帝所驱逐出去的弃儿。作为亚当和夏娃的后人,在小说中,特蕾莎的出现在托马斯看来就如同被上帝所遗弃的弃儿一般:“对于这个几乎不相识的姑娘,他感到了一种无法解释的爱。对他而言,她就像是个被人放在涂了树脂的篮子里的孩子,顺着河水漂来,好让他在床榻之岸收留她”[2](P7)特蕾莎这个“篮子里的孩子”在被托马斯顺手拉起来之后,她的人生才告别“漂泊”,由此“着陆”。神话故事中,“弃儿”被收养和教化后,往往能够带领世人走出生命的困境。而特蕾莎在被托马斯“收养”之后,她走出了囚禁自己身心的“伊甸园”,灵魂的自由让她开始追求更高层次的生命需求—“灵肉合一”
夏娃是上帝用亚当身体中的肋骨所创造出来的女人,第一个女人。她的涵义是“生命之母”。同样,在小说中,特蕾莎也是第一个出场的女性角色。她是在托马斯的思绪中最先出现的,虽然只有一面之缘,但能让拥有众多露水情人的浪荡子托马斯在心头挥之不去,不知所措的特蕾莎在此时已经成为了托马斯身体中那根不可缺失的“肋骨”。因为在这之后,托马斯和女性交往所恪守的“性友谊”条约名存实亡,他跟特蕾莎结了婚,而且无论生存如何艰难,特蕾莎始终陪伴在他身边,任何东西都不能将其分割开来。特蕾莎虽然不是托马斯的第一个女人,但却是与其终其一生的最后一个。同样,作为女性,特蕾莎和夏娃一样都是繁衍后代的“生命之母”,虽然她和托马斯并无子嗣,但是那条名叫卡列宁的狗却足以站到与该隐和亚伯同样的位置上,因为小说中特别交代特蕾莎所作的那个关于卡列宁的奇怪的梦:卡列宁产下两个羊角面包和一只蜜蜂。作为一条狗,它不仅有自己的“子嗣”,更有墓碑和墓志铭。小说中提到特蕾莎对卡列宁的爱:“这是一种无私的爱,因为特蕾莎对卡列宁无所求,她甚至不求爱。”[2](P358)这种无私的爱大概只有在母爱中才能体现。
特蕾莎生活在一个关系复杂的家庭,她的母亲因为婚姻的不顺而将自我禁锢在“肉的世界”,她鄙视一切人身上属于“灵”的东西。小说中写到:“母亲要为自己伸张正义,她要罪犯受到惩罚。她坚持要女儿和她都活在一个没有羞耻的世界里。在这个世界里,青春和美貌了无意义,世界只不过是一个巨大的肉体集中营,一具具肉体彼此相像,而灵魂是根本看不见的。”[2](P56)特蕾莎母亲在对“灵”的扬弃的同时也试图用此蒙蔽年幼的特蕾莎,让她就像偷吃禁果前的夏娃一样,赤身裸体在伊甸园中,没有羞耻心。如果这样下去,特蕾莎无疑就是她母亲的延续。但是,托马斯的出现仿佛是一道灵光,这道光让她深藏在肉体中的“灵”的意识开始萌发:“那个刚刚叫唤她的男人虽然陌生,却是一个秘密兄弟会的成员。他说话的语气谦和有礼,特蕾莎感到她的灵魂从每一根血管,从每一根毛细血管和毛孔中飞冲到表面,要让他看一看。”[2](P57)“特蕾莎珍视自己生命中属于“灵”的那一部分,容不得灵魂的亵渎与堕落,把表征“灵”的爱情与表征“肉”的性紧紧地结合起来,灵肉一体的生存信念成为了她生命中的一根精神支柱。”[4](P144)“灵”的意识的觉醒和对“灵肉合一”的追求让特蕾莎决心从只有“肉”的“伊甸园”中逃离。即使是作为一个小酒馆的女侍者,“每次她洗衣服,盆边总放着一本书。她边洗边翻书,手上的水把书也弄湿了。”[2](P53)如果说作为知识载体、“灵”的传播介质的书作为特蕾莎寻找“灵”的蠢蠢欲动的心,那么与托马斯的结合,偷吃“性”的禁果,在高潮中消除肉体和灵魂的两重性,达到“灵肉合一”的境界便是特蕾莎对生命形式最饱满的充盈的满足。即使这种追求的后果是从家庭以及先前熟悉生存环境的“伊甸园”中被驱逐、遗弃,成为未知世界的一个“弃儿”,那么,在特蕾莎看来也是值得的,因为与其像夏娃在伊甸园中做亚当的依附品和上帝的仆人,不如在流浪的世界上做自己“灵与肉”的主人。
“在神话原型批评学者眼中,文学形象归根结底是神话形象,是人类共有的、最原始的遗产。弗莱指出,我们在欣赏艺术作品时(包括文学作品),应该“往后站”,才能看清楚作品的结构与原型。透过神话原型理论之阐释,我们可以发现,作家个人的创作与人类共同文化的血缘关系。”托马斯和特蕾莎作为现代生活中的亚当和夏娃,他们的自我认知和生存之思超越了时间的局限,成为一种为追寻生命意义而与命运做抗争的原型形象存在于人类社会中。
二、《生命》之神话叙述模式:出走与回归
在自我对生命意义的追求过程中,由于两性关系的相互碰撞而导致性别意识的萌发使得特蕾莎的女性主义意识日渐高涨,对自身权益的争取和对独立完整家庭的渴望让她决意出走“伊甸园”,为了让身体和灵魂诗意栖居在田园牧歌式的“天堂”而同托马斯到陌生的世界上流浪。
(一)为了找寻的出走。《旧约·创世纪》中记载:在上帝所创造的伊甸园中,果树成荫、百花盛开、硕大的果实香甜可口。而亚当则是这所美丽花园中的主人,拥有除知善恶树以外的一切支配权。夏娃只是上帝为了避免亚当孤单而创造出来的,她的地位如同伊甸园中的其他东西一样,只是作为上帝赐予亚当的众多物品之一而存在的。在《生命》中,特蕾莎最初也同样是作为托马斯拥有的众多情人之一而存在的。因为小说中提到托马斯“不能断绝那些性友谊,不然定会使他撕心裂肺。他无法控制对女人的占有欲。”[2](P25)对于六次偶遇而终和托马斯在一起的特蕾莎来说,这样的生活才能让她真正感受到生命的“灵肉合一”。而托马斯的“性友谊”条文让她明白她只是他的之一,而不是全部。“她走不出托马斯不忠的阴影,她像狗一样闻出了托马斯头发里另一个女人下体的气味,这种气味像鬼魅一样追踪着她,她被迫呼吸着这种扑朔迷离的气味,从而对自己的身体感到陌生和失望,因为它不能成为托马斯生活的唯一。”[4](P145)其实,何止是不能成为唯一,照这样下去,之一这种关系很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被下一个之一所取代,这种不能完全占有托马斯的渴望以及在两性关系中的弱势屈从地位让特蕾莎感到恐惧。小说中用特蕾莎的一个奇怪的梦境来表现这种无时无刻不在的恐惧感甚至成为了特蕾莎的梦靥:“她们(指女尸)都同我以你相称,好像她们早就认识我似的,像是我的同志,而我,我真害怕自己不得不永远跟她们在一起待着!”[2](P22)既然如此,那么,消除这种恐惧的办法只有一个,就是假借不能忍受被极权统治的屈辱而从只属于托马斯的“伊甸园”中逃出来,到一个陌生的环境,以此完成对托马斯的完全占有。
对失落女性主义意识的找寻、对完整家庭的渴望是特蕾莎执意要从布拉格这个属于托马斯的“伊甸园”出走的原因。作为“弃儿”的特蕾莎,在遇到托马斯之前,并没有十分清晰的女性主义意识,她的母亲因为婚姻的不幸而认为性别和羞耻一样没有意义。正因为如此“那悲伤、惶恐、愤怒的灵魂深藏在特蕾莎的身体里,一直耻于袒露。”[2](P56)直到遇到托马斯她的性别意识才开始萌发,而托马斯却只把她当成众多中的一个,并没有赋予她独立女性意识的存在。这时的特蕾莎只能像夏娃一样在一种自我意识的觉醒之下,偷吃“禁果”。被驱逐出伊甸园正是让自己作为亚当和托马斯的唯一之有而体现自我的存在。性别意识的觉醒,不甘沦为男人的附属,才是夏娃和特蕾莎出走的真正原因。
女性主义意识的萌发,在两性关系中要求男女平等在出走伊甸园之后得到了满足。夏娃带着亚当出走伊甸园之后,生育了该隐和亚伯,拥有子嗣的她不再作为亚当附属品的存在,而是同为人父,同为人母。而特蕾莎和托马斯来到苏黎世之后,虽然她想要的对托马斯的完全占有并没有得到满足,但这至少是对于找寻自我,找寻完美“灵肉合一”所做出的努力。正因为这种孜孜不倦的找寻,特蕾莎最后一次带着托马斯出走“伊甸园”,两人在一个远离布拉格的乡下成立了幸福的家庭,有了象征意义上的子嗣—卡列宁,以夫妻的名义参加聚会,最后完成了生命的终结和彼此永不分离的守望。
(二)流浪和回归。流浪是一种生存状态,也是生命的一种存在形式。相对于安定的生活来说,流浪的人生的不仅是肉体的磨练,更是灵魂的修行,在流浪中观察世界,体味人生,功德圆满便可叶落归根,回到上帝的原乡。
《圣经·创世纪》中提到,亚当和夏娃被上帝逐出伊甸园之后,开始在世界上流浪,不久他们便有了自己的孩子:该隐和亚伯,亚伯是牧羊的,该隐是种地的,这种耕牧模式的形成一直伴随着在世界上颠沛流离的亚当和夏娃的后世子孙,这种稳定的栖居形式和在亚当与夏娃在伊甸园中的安定生活一样,只需遵循规律、按部就班,便可高枕无忧。正是这种潜在的追寻田园牧歌般天堂的基因存在,直至现在,笃信基督的信徒,仍在尘世中用身体的流浪来赎罪,用心灵的虔诚去信仰,他们企图用这种方式让自己的灵魂最终能够回归到人类始祖被创造出的象征天堂的伊甸园,从而与上帝同在。
在《生命》中,托马斯和特蕾莎也一直处于流浪的人生状态。托马斯在遇到特蕾莎之前,已经是摆脱了家庭及亲情的束缚,身体在本能的驱使下四处流浪,但从不驻足。“关于特蕾莎的丈夫托马斯,我丝毫没有谈及他的童年、他的父亲、他的母亲、他的家庭,他的身体与他的脸对我们来说完全陌生,因为他的问题的本质扎根于别的主题之中。”[3](P44-45)“他常对情人们说‘谁无感情投入’,谁就无权干涉对方的生活和自由,惟有这种关系才能给双方带来快乐。”[2](P14)昆德拉对于托马斯外形的“去细节化”描写也意在表现这个人物形象的象征和原型意义,同时也更加重了对“流浪与回归”母题的深层挖掘。直到遇见特蕾莎之后,他才逐渐停止了欲望的流浪,因为性是轻的,而爱是重的,性是自由的,而爱则意味着责任。当特蕾莎独自离开苏黎世的时候,他甚至感到从未有过的沉重,重得连俄国人的千万吨坦克也微不足道。
同样,在遇到托马斯之前,特蕾莎的灵魂也是处于一种流浪的状态,她试图用从镇上图书馆借来的书去反抗那个围困着她的粗俗世界,以让灵魂摆脱窠臼,能够流浪到属于她的地方。而托马斯的出现,那本摊放在桌子上的书以及那六个神秘的偶然催促着去找寻生命能够依附的存在,找寻能让“灵肉合一”的归宿。
托马斯和特蕾莎自相遇开始到回归牧歌田园生活之前的一生总是奔波在路途中,不管是是身体还是灵魂。他们奔波流浪有“反媚俗”的倾向,不愿屈服在灵肉分离的充满媚俗的世界里,更有对关于生命轻重意义的追诘。从布拉格到苏黎世,再回到布拉格,最后回归田园牧歌般的乡下,意味着这两个亚当和夏娃的子孙在世界上流浪过后,找寻到了生命存在的意义,从而开始向伊甸园这个既无羞耻又无媚俗“上帝之城”回归。托马斯和特蕾莎生命的最后一段时光是在一个窗户朝向山坡的乡下度过的,小说中提到:“坡上长满树干弯曲的苹果树。山坡的上方,果树林环抱着天际,只见山丘蜿蜒伸向远方。”[2](P339)主流的基督教传统认为禁果就是苹果,因为在拉丁语中,“苹果”的单词与“罪恶”的相似。托马斯和特蕾莎最终回归到象征伊甸园的牧歌田园般的乡下,作为他们象征意义上子嗣的卡列宁最后也安眠在了两棵苹果树中间,当然,这也必将是托马斯和特蕾莎最终“灵肉合一”的归宿之地。
为了找寻生命存在意义的流浪是20世纪人类生存的主题,“福克纳在《阿尔贝·加缪》一文中所说:‘我不相信答案能给找到。我相信它们只能被寻求,被永恒地寻求,而且总是由人类荒谬的某个脆弱的成员。’而小说家在小说中所提供的,正是这种永恒的寻求历程。”[5](P324)托马斯和特蕾莎从流浪到回归所带给人们的启示也许并不能从这独一的个体事件中找到人类存在的意义,但至少他们在像亚当和夏娃被上帝逐出伊甸园之后,在人生的旅途中,灵与肉达到了和谐统一,找到彼相对于此存在的意义便是一起流浪后共同的回归。
三、结语
“人类是寻求意义的生物,很容易陷入绝望。我们一开始就发明出一些故事,它们能够让我们把自己的生命放在更宽广的背景之中,它们还揭示出一种潜在的模式,并赋予我们这样的意识:生命是有意义,有价值的。正是这种意识帮助我们对抗所有的沮丧和对立的混乱状况。”[6](P11)《生命》一书讲的是一个在回望过去的同时,在流浪和探索中重新认知自我,追寻存在意义的故事。作为一个流亡作家,昆德拉一生都在流浪,他在流浪的途中看到的是现代人在物质世界中精神的迷失,灵魂的无可依附和生存意义的丧失。科技的飞速发展让人类的肉体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延伸,灵魂却被挤压到疾步之下,感知不到生命的轻重,自然得不到正确的自我认知和生存的意义。我们应该停下脚步,回头等等灵魂,向自己最初走来的地方回望,用神话中人类始祖的智慧去思考现在,照亮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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