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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清代休宁地区孝行中的刲股之举

2015-08-15周闪闪

黄山学院学报 2015年2期
关键词:休宁孝子

周闪闪

(安徽大学 历史系,安徽 合肥230000)

在中国古代社会,“刲股和药以进亲” 一直是孝行中的醒目之举。“刲股”是指割取身体上的一部分血肉甚至器官。这种以自残全孝心的行为一度发展成为中国传统孝文化中很特殊的一部分。以休宁一县为例,探究这种行为在清代皖南地区的践行状况。

据现有史料所载,最早的刲股之举是《庄子·盗跖》中的介子推自割其股肉喂食文公的故事。此时的刲股还只是忠君之举,股也指的是大腿上的肉。到了隋人陈杲仁“事后亲,亲病须肉,时属禁屠,肉不可致,公乃割股以充羹”[1]卷915,这种行为才有了疗亲尽孝之意。陈公此举与后世大肆蔓延的刲股之举是不同的,前者是在“亲病须肉,而肉不可得”这一窘境下的无奈又合理之举,且既然是“充羹”,量必不多。后者则是在各种因素交织下的极端之举,其意已不纯。自此以后的刲股几乎都是作为孝行出现的,中华大地上涌现出一批批另类孝子。

休宁县,后汉时称休阳县,由当时的歙县分置而来;至于吴,为避孙休之名改休阳为海阳;晋太康元年,更名海宁县; 隋开皇十八年始称休宁县,县名沿用至今。明清时的休宁县辖于有“东南邹鲁”、“程朱阙里”之称的徽州,深受儒家思想影响。而“孝”作为儒家思想中最核心的一部分,休宁人也以身践行。“孝”的宣扬和传承历来受到地方官员和社会知识分子的重视,地方志中有大量关于孝行的记载,而刲股疗亲占了很大比重。道光《休宁县志·人物·孝友》中记载的刲股者唐代无、宋代2 例、元代无、明代7 例、清代52 例。现以清代孝友传中的52 例、孝妇传中的11 例、孝女传中的6 例刲股之举为对象,研究清代休宁地区刲股疗亲行为的践行特点。

(一)刲股者队伍庞大、成分复杂

在这支以自残躯体和药疗亲的队伍中,除了有大批孝子外,还有为数不少的孝妇、孝女,甚至孝童。如:王问礼,率口人,年十四“母病,笃刳臂肉进,辄愈。又三年,侍父归自浙,父溺,礼没入洪涛中援救,竟出父,自死,族里伤之,举孝童。”[2]325杨时孙,板桥人,幼有至性,十龄父病,涕泣祷祈,私割股和药以进,阖族赴邑公举孝童。[2]335从刲股者文化程度来说,大多数是未受过教育的平民百姓和目不识丁的山野莽夫,少部分是受国家正统教育的学生和其他读书人。如:汪文训,太学生,事亲至孝,及父病,刲股以疗,及丧哀毁终身不辍。[2]325吴世楫,国学生,父病,刲股以疗。[2]328除此之外,还有朝廷官员及颇有见闻的文人游客,前者有吴世光,礼部儒士,父病亟,夫妇争刲股以进,病愈。[2]325后者有程铎,及长嗜学,历览燕齐吴鲁名胜,题咏不倦,闻父病亟奔归,医疗不效,刲股以进,父愈。[2]333由此可见,刲股疗亲有着宽泛的社会基础,超越了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的差异。

(二)刲股施药对象扩大

最初是孝子、孝女刲股入药救治自己的亲生父母,后发展为继子继女为继父母、孙子为祖父母、媳妇为公婆刲股入药等,如果说这些属于传统意义上“孝”的范畴,则兄、弟为弟、兄刲股入药、妻子为丈夫刲股和药则超出了传统“孝”的范围,是“孝”在实际生活践行中的延伸和渗透。如程联盛妻吴氏,盛谋食於外,吴极孝养,翁病亟,吴刲股和药以进,翁病乃瘳。[2]511黄绎封妻汪氏,年二十四绎远游,姑病,刲股和药以进,姑病以痊。[2]511吴龙诏妻程氏,母早亡,二兄贾于外,父元帱得痼疾,女扶持床箦治汤药,劳瘁备至,疾亟,女祈天默祷,遂刲左股和药以进。[2]514从中可窥得,明清时期徽州重商风气袭起,休宁莫不如是。在这种情况下,男子成年成家之后往往会外出经商、谋食于外,孝养父母的职责不可避免地落到家中女子即媳妇、女儿的身上。也就是说,在老人“病亟”,家中男子贾于外或年幼的情况下,成年女子担起“侍奉汤药”、“刲股疗亲”的责任,妻代夫职、姊妹代弟兄之职。另外,为祖、为继亲刲股尽孝者,多是由于“幼失所怙”、“父母早丧”,赖长者抚诲,事携养育之恩的老人如亲生父母亦是情理之中。从刲股的次数来说,从一人一生刲股一次发展为刲股两次至三次(为同一亲属或为不同亲属),如金世科,割左股疗母病,割右股疗父病,父不痊,更割足股,立愈。[2]325方士璜,母病割左臂肉和药,不效,复劙右臂。[2]327查运昌妻茅氏,曾刲股三次,一疗其父,一疗其母,一疗其夫,均转危为安,人称孝感。[2]511此外,从一家一人刲股发展为一家多人刲股(有时为同一亲属),如吴中良,父病危,割股以进,迨母病,妻许氏割股疗姑。[2]326汪应鸣,教八子以义方,康熙丙辰患重症,第三子灏割左臂调药,病遂愈;癸亥复病,第六子晨刳左右两股进,辄愈;甲子又病,灏再割右臂,不能救;晨因割两股血流甚至,壬申得沉疴,第七子日昂不忍兄晨困, 刲左臂肉三寸余,昏懵绝地血流两日夜不止,烹进,稍愈;未几,病复作,第八子日昇亦避母,以巨斧戳中指,血溅重衣,和药啖之,晨终不治,见者闻者莫不心酸流涕,称为阖门孝友云。[2]326

(三)刲股方式的渐趋理性化及刲股行为的隐蔽性

较于以往朝代“割肝”、“鑿胸”、“取髓”的激进极端做法,有清一代休宁地区的刲股方式稍显温和、理性。“刲股”、“刲臂”为主流方式,甚少出现刲割内脏器官、取髓取浆等高危过激行为。此外,刲股完全是“私举”,从刲股者割下股肉,到病人啖食完毕,这一过程是不为外人道的。直至刲股者死后,此“孝行”才为人知。如吴德荣,母患沉疴,医治罔效,德荣刲股调药,母饮之,疾顿已;荣恐为人知,终身不袒衣,至没,举臂创痕宛然。[2]327詹家琦,母病,同妻黄氏先后割股和药以进,病愈。先是父病,琦姐接弟刲股以疗,亦获瘳;接弟因创卒,病中引手援妹,创为家人所觉,琦同妻黄氏臂痕殁后始见。至性感发,不谋而同且俱隐不欲宣,乡人称其孝萃一庭。[2]328吴应锡,刲股疗治母,得愈,恐伤亲心,虽盛暑不敢裸。[2]336从中可知,首先,刲股的行为不仅隐蔽且是自发的;其次,行为的隐蔽源于“恐伤亲心”,怕家人阻挠;再次,刲“股”较大程度上同于刲“臂”,即“股”的含义发生改变,如上“举臂创痕宛然”、“引手援妹,创为家人所觉”、“盛夏不敢裸”,可知刲股其实是刲臂,如果创痕在大腿,根本不存在裸露的问题,即使盛夏古人也不会穿露股短裤示人,只有手臂是袒衣即可见的。

(四)刲股疗效的不确定性

关于人肉可以治病的正式医书记载可追溯到唐开元年间陈藏器所著《本草拾遗》一书,《新唐书·孝友列传》云:“唐时陈藏器著《本草拾遗》谓人肉治羸疾。”[3]卷195关于“羸疾”,于赓哲认为“很有可能就是结核性疾病”[4]89,有例佐证,詹侃为闽县尉,母抱痰疾中,夜辄需汤,侃长寝榻下,闻咳即起进汤。[2]323所谓“痰疾”很有可能就是呼吸道疾病,与肺相关。既然最初人肉入药极可能是针对结核性疾病,且不论其治疗结核病的疗效如何,其治疗其他疾病、沉疴的药效是可以预见的。至于药不对症,为何还有众多孝子在刲股入药后亲人得以病愈,除了邱仲麟先生的“同类互补”、“血气互补”的部分原因外[5]112,大部分归于巧合。有可能病人本身病得并不严重;即使患重症,家人也是要先寻医救治,而治病是需要疗程的,药效的发挥也是需要时间的,至于在“医治罔效”后及时的割股以进,病“旋愈”、“顿已”,可能是刲股骇举占了正常医疗手段的功劳罢了,而刲股者也更愿意相信是自己的孝行发挥作用。至于所谓被施药者的心理安慰因素可能是不存在的。上文所说,刲股之举是隐蔽的,是不为家人至少不为被施药者所知的。《孝经·开宗明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6]1。《礼记·祭义》云:“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归之,可谓孝矣。不亏其体,不辱其身,可谓全矣。”[7]1335如程琥,幼年母病劇,引刀断一指,祷救母,果起,卒取断指附殓曰:“全归见母耳”。[2]323在这种情况下,被施药者几乎不可能知情自己所服之药含有子孙血肉,而一份寻常药剂是不会令被治疗者产生特殊心理安慰的。另外,关于刲股和药疗效的记载并不尽是“愈”,还有“无效”、“不治”、“稍愈,未几病复作”、“不明”等,更有甚者,非但没有治愈患者,反而因此使行为人本身身体严重受损,继而威胁生命。如汪应鸣第六子晨为父刳左右两股,血流甚至,得沉疴,第八子为晨以巨斧戳中指和药啖之,晨终不治。[2]326程铎,父病,医疗不效,刲股以进,父愈,己成沉疴,年余卒。[2]333吴龙诏妻程氏,父疾亟,女祈天默祷,遂刲左股和药以进,欲更刲右臂,痛不支,晕於地,血淋漓襟袖,家人觇知,惊救得苏,父病终不起,女亦得羸疾而卒,时年三十六。[2]514

清代休宁地区孝子们的刲股之举呈如此态势,有着复杂的原因。《孝经·三才》:“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6]12孝为百善之先,善事父母曰孝,具体而言:“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6]25历代的孝子都身体力行着,父母生病,莫不焚券以祷、吁天请命、恨不能以身代之,再加上刲股疗亲的做法古已有之,在整个社会中并不是秘而不宣的,相反社会各个阶层都熟知这一特殊的治病救人之法; 且有太多刲股疗亲之法成功的先例。刲股者选择这一做法时,并不笃定会有疗效,其实有效与否并不是最重要的,刲股者只是寻求一种为人子女“尽”孝的心理安慰,父母病亟,刲股入药算得上是“尽其极”的做法,即使无效,孝子们也尽力、无遗憾了。另外,政府都重视孝道的宣扬,尤其是深受儒家思想熏陶的休宁地区,孝养的思想更是根深蒂固,刲股之举虽有一定不合理性,但并未遭到政府明令禁止,甚至偶有嘉奖。

关于此地区此时期孝行中刲股方式渐趋理性,主要原因有二。其一,政府态度的导向性。纵观这一时期休宁地区的孝友、孝妇、孝女传,可发现相对于前些朝代对刲股疗亲行为的大肆褒奖、赞扬,清朝当地政府显得颇为理性。所谓“入仕、升迁、赏赐、减免赋役”等在当时已是罕见,旌奖也只有极少人能得。詹钟吉,九岁割股救母,抚按旌奖[2]325;吴世光,礼部儒士,父病亟,夫妇争刲股以进,病愈,乡里闻其事,督学檄给白金乌檄绢米表其闾[2]325;吴世楫,国学生,父病,刲股以疗,居丧庐墓,事死如生,邑令朱奖以椁本光宗[2]328。由上可知,只有极具代表性的稚龄孝童、官员、国学生才能得到力度已大打折扣的嘉奖,且多数是在民意驱使之下,政府对民意妥协的结果。另外,较于方志中大篇幅详尽“迎父尸骨还乡”、“庐墓”、“外出寻父”等孝行的记载,对刲股疗亲的记录显得吝于笔墨,寥寥几句带过。方志作为一地传承、宣扬教化的重要官方典籍,其记录方式,记录内容的安排无不体现政府的意志。综上可见,政府对刲股疗亲孝行的态度并不积极,这使得抱有功利心的孝子们在实施刲股时能有所收敛,刲股方式渐趋缓和。其二,民智的逐渐开化。历史上有太多因“割肝”、“剖心”、“断乳”和药疗亲而危己性命的例子,血淋淋的事实必会发人深思,让人们慎重看待刲股之举。其三,医学是不断进步的,医疗水平的提高促使人们更加相信科学。最后,刲股疗亲作为特定时代的产物,其发展必定遵循一定的规律,从其缘起到发展到盛行直至明清时期的极致,接下来只有走向它的反面:收敛、淡化、直至绝迹,历史也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至20 世纪初,这种极端愚孝行为终于淡出并最终退出历史舞台。

刲股疗亲作为一种单纯的医疗手段,是愚昧无知的,作为一种孝养方式,是震撼人心的。尽管有太多不合理的地方,它依然在历史上存在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并发展成整个社会主流意识的一部分。这在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传承、宣扬孝道的今天,仍有许多值得反思的地方。而塑造一种实用的、健康的、文明的孝亲观念更是当务之急。

[1]董浩.全唐文[M].北京:中华书局,1983.

[2](清)方崇鼎,纂,何應松,修.中国地方志集成·安徽府县志辑:道光休宁县志[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

[3]欧阳修,宋祁,等.新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5.

[4]于赓哲.割股奉亲缘起的社会背景考察——以唐代为中心[J].史学月刊,2006(2).

[5]邱仲麟.人气与血气——“割股”疗亲现象中的医疗观念[J].新史学,1999,10(4).

[6]胡平生.孝经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96.

[7]李学勤.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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