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东北地区的清理中、内层运动
2015-08-15谌玉梅
谌玉梅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 长沙410006)
1951年春夏之际,中共中央发动了一场旨在保持组织队伍纯洁的清理中、内层运动[1]。其中,东北地区的清理中、内层运动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当时的东北地区,既是特种部队的训练基地,也是志愿军的供应基地。因此,加强其内部肃反具有十分特殊的重要意义。
一、运动的部署与发动
1951年3月13日,山东军区黄祖炎事件的发生,是中共中央决定发动清理中、内层运动的导火索。事件发生后,也引起了东北局的高度注意。当月,东北局在其内部发行的党刊《党的工作》中,接连登载了《中央关于注意内部纯洁的指示》《东北公安部关于〈山东公安厅关于黄祖炎同志被刺事件的报告及中央公安部的批示〉的通报》《山东分局关于黄祖炎同志被害及今后加强保卫工作的指示》三篇文章。4月2日,东北局专门下发了《东北公安部关于加强对首长、专家保卫工作的通知》。
与此同时,东北局还加紧了对东北军区系统组织不纯问题的清查。据1951年4月份东北军区党委会的一份指示可知:“有相当数量的反动党团特务分子,存在于部队中,以军区系统20个单位初步审查的结果为例,参加过国民党三青团者××××人,参加特务组织者×××人,参加其他反动党派者×××人,参加帮会迷信团体者××××人,各种复杂成分占总人数4.3%。最严重者如空军某气象台,6个人中4个国民党员,1个军统特务,1个三青团员。”据统计,1951年的前三个月,东北军区系统“已发现反革命案40起,109人,如××系统发现‘中国国民党东北敌后复兴自治党务工作委员会’,××部发现‘中国民族革命党’”。“三个月内发生暗杀破坏事件(如空军医院协理员被暗杀,东北军区司令部办公室主任与长春航校苏联专家被敌特枪击未中)163起。破坏事件最多的为空军、防空、后勤系统”。①究其原因,是因为抗美援朝开始后东北军区系统的人数增加了65%,并集中在新建立和扩大的后勤与特种兵部门(空、炮、战车、防空部门)。由于短时间内发展很快,又没有进行认真地审查,部队成分(尤其是新建部门)就增加了复杂性。
事实上,从全国来看,其他各中央局也不同程度地发现了军区系统不纯的问题。因此,1951年4月1日,中央军委总政治部向各大军区系统下发了《关于军队继续执行镇压反革命工作的指示》。按其精神,4月8日,东北军区党委率先制定出了《关于镇压反革命工作的指示》。指示主要从镇反的动员、镇压重点、处理原则、领导工作等方面对东北军区系统的肃反作了详细规定。
4月13日,毛泽东向各大军区党委批转了此文件,并指出:“看了东北军区党委四月八日关于在东北军事系统内执行镇反工作的计划,很高兴!这个计划很周密恰当,是对于这个严重问题做了认真的研究然后定出来的,请你们一致注意研究这个文件,作为在自己系统中进行镇反工作的参考。”[2]236
5月初,东北局向所属各地下发了《关于逮捕反革命分子后几个具体问题的指示》,要求深入清查反革命分子。《指示》提出:“一切机关、部队、学校、企业均应根据东北局关于部队内与企业内镇压反革命的指示(指1951年4月《中共中央东北局关于国营企业部门清查反革命分子的指示》——引者注),立即动手,深入清查反革命分子。”并强调:“一切机关、部队、学校、企业的干部,决不能认为逮捕了一批反革命分子,我们内部就没问题了。必须认识反革命不能一次捉完,相反的,在我们逮捕了一批之后,暗藏的反革命分子必然更加隐蔽,改变其活动方式,更阴险地进行报复及破坏活动,这是千万不能麻痹疏忽的。”因而,要“发动群众大胆检举”。“凡检举确实者均应表扬,检举重大案犯属实者,并给以物资奖励。”②
5月18日,东北军区又下发了《关于在军事系统进行镇反和清理工作的指示》。《指示》就军事系统中反革命分子的处理问题作了进一步规定:“对已逮捕的反革命分子,应立即组织力量加强审讯工作,从审讯中证实已有材料,发现新的材料,弄清具体罪恶事实,然后按其问题轻重拟出名单、意见,实行分别处理。但严禁刑讯逼供。”“对已有材料但尚不够逮捕条件的反革命分子及复杂分子,应继续收集材料,研究分析,如经查对证实,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调离重要部门,留部队继续审查,由军区集中劳动管训继续审查,或予以清洗的办法处理。”最后强调“部队应进行一次有重点、有步骤、有对象的审查工作,把混入部队的各种反革命分子清查出来,面目不清者弄清,以纯洁内部”[2]320-321。5月21日,毛泽东向各大军区转发了此指示,要求各军区参照东北军区对反革命分子的处理方针和办法。
5月21日,中共中央向各地正式下发《关于清理“中层”“内层”问题的指示》(简称“五·二一”指示)。指示从清理的范围、重点、步骤、领导等方面,对清理中、内层运动进行了全方位的部署。以此为标志,全国范围内的清理中、内层运动正式启动。
二、运动开展的基本情况
“五·二一”指示下达后,各中央局、各大军区党委等单位的清理中、内层工作陆续开展起来。按照中共中央的决定和部署,东北地区的清理中、内层运动也正式拉开了帷幕。
吉林省根据中央及东北局的指示,经过学习文件,首长报告、漫谈讨论以及号召坦白与检举,清理中、内层的工作有序地开展着。由于首长亲自负责,明确地交待政策,进行充分的思想酝酿,吉林省委党校大部分学员坦白较彻底。另外,“省工业厅集训170名技术人员,有113人坦白与反省。”③
松江省委则召开了省直属单位负责党员干部的会议,专门部署清理中、内层的工作。在组织领导上,松江省成立了以王伯谨同志为主任的“清理委员会”。各机关则由本机关首长为主任委员,以党支部及人事工作者、保卫委员为主,吸收非党干部参加组成机关清理委员会。为了指导这一工作,松江省委专门抽调了12个干部组成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运动大体分为三个阶段:首先是机关首长报告,以学习文件,打通思想交待政策为主;其次是坦白阶段,此阶段是思想斗争最紧张最激烈的阶段;最后是审查处理阶段。据松江省委8月份的总结报告可知:在省直机关,“有348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坦白,有的已参加我党和青年团,并有12名是现任科、股长以上干部。有108名进行了检举与密告,共检举出163件,其中有血债的9名,如伪满黑龙江省长等。”④
辽东、辽西两省委根据中央和东北局的指示精神,也相继开展了清理中、内层的工作。截至1951年9月1日,辽东省的清理工作大部分结束。“初步统计,辽东省共清理出各种大小不同问题的人5672名,其中除少数为反革命分子外,绝大部分是属于一般的政治问题与非政治性的一般历史问题。”到9月底,辽西省的清理工作也基本结束,弄清了大多数干部的政治面貌和历史问题,“清查出有各种性质问题的3653名,占干部总数的34.7%。同时,清查出来和处理了一批反革命分子,纯洁了组织。”[3]780-781
沈阳市从6月起到10月止,在全市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中也开展了清理中、内层工作。当时,“沈阳市共有干部20115人(除国营工厂行政干部外)。沈阳解放后新采用人员8499人,占42.26%;招聘人员1869人,占9.29%;留用人员5892人,占29.29%。以上新采用、招聘、留用人员共占80.84%。”[4]108组织上存在极为不纯的现象。“五·二一”指示下发后,沈阳市委于6月连续两次(6月4日和6月15日)召开会议,专门研究沈阳市如何贯彻执行该指示。为积累经验,沈阳市首先在房地产公司、公安局、沈阳纺织厂等单位进行了试点。7月30日,根据试点经验,沈阳又召开了市委会议,研究讨论了全市清理工作的具体安排。会后,沈阳成立了以黄欧东、朱其文、焦若愚等17人组成的沈阳市清理委员会(下设15人组成的办公室)。8月,沈阳市的清理中、内层工作,按计划在市级机关、学校、团体等单位全面铺开。
到10月下旬,沈阳市的清理中、内层工作基本结束。从其所暴露出的问题来看,沈阳市的清理中、内层工作是必要的。如沈阳市人民政府房地产局以公用房产调整科为重点,通过清理中层,“坦白了×××名,占全体干部的52%,加上过去已经登记的××人,和掌握材料尚未坦白者×人,占全局干部65.6%。其中反动党团军警宪分子共××名,占全局干部30.4%。”⑤据统计,沈阳市“应参加清理的共有26120人。清理结果证明,人民内部确实混进来一批反革命分子。暴露出各种政治问题的有333人,其中清查出5个方面的反革命分子81人,不少血债累累的反革命杀人凶手被挖了出来,其中有人命十几条、几十条、甚至上百条血债的占一半还多”。⑥
东北一级直属机关也成立了清理委员会,有序地开展清理中、内层工作。据10月份相关报告,“直属机关在检举坦白运动中,自动坦白者××××名,占参加学习总人数14.9%,其中属于政治问题的××××名,属于历史隐瞒的××××名。”经过两个多月的审查处理,“不属于反革命范围的坦白分子××××名,占坦白总人数88%(包括一般政治问题和历史隐瞒);属于反革命范围的坦白分子×××名,占3.9%;性质尚未确定需长期审查的嫌疑分子××名,占2%;我们已掌握材料,本人始终未坦白者×××名,占6.1%;逮捕了拒不坦白对当前工作有危害的反革命分子×××名,准备逮捕的××名,加上镇压反革命运动于4月26日逮捕的中层反革命××名,共计×××人,这给隐藏在东北高级领导机关的反革命分子以严重打击。”⑦
到1951年10月底,全国绝大多数地区完成了机关内部的清查处理工作,全国规模的清理中、内层运动基本结束。东北地区的清理中、内层运动也走向尾声。经此活动,初步达到了纯洁组织、提高觉悟、团结内部、巩固统一战线和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并使所有人员都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政治教育和阶级教育,划清了革命与反革命的界限。
三、运动所取得的成效
东北地区的清理中、内层工作基本上是按照中共中央部署,健康地向前发展的。鉴于隐瞒政治问题或历史问题的行为较为普遍,1951年8月25日,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在清理“中层”、“内层”运动中对共产党员所有隐瞒政治问题和历史问题的处理办法(草案)》。据此,1951年9月28日,黑龙江省委专门颁发了《关于清理“中层”、“内层”运动中审查处理问题的几项办法(草案)》,以确保运动的健康发展。10月,东北局向所属各地批转了此草案,以示参考。
东北地区清理中、内层运动所取得的成效,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通过清理中、内层运动,基本上肃清了各机关内部的反革命分子并摸清了机关人员的政治面貌,从而为巩固新生民主政权提供了组织保证。经此运动,一方面暴露出了一批问题复杂的政治嫌疑分子,并处理了个别的反革命分子;另一方面,那些有历史问题的人经过坦白,也卸下了包袱,从而提高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第二,教育了广大干部与群众,提高了他们的政治积极性。这一运动教育了所有干部,克服了普遍存在的麻痹思想,提高了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骨干在人事录用方面所该有的警惕性。运动所采取的吸收党外人士参加运动领导的方法,大大增进了党员与非党员的团结。与此同时,广大群众的政治、思想觉悟均有所提高。
第三,为今后进一步严格人事制度奠定了基础。通过这次运动,各机关对自己的干部都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从而为大胆和正确使用干部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运动中所暴露出的问题以及积累的经验教训也为今后如何进一步严格人事制度奠定了基础。
总之,这场运动的发动具有其历史合理性,所取得的效果也是明显的。尽管这场运动已成为历史的陈迹,但其对保持党组织自身纯洁性的可贵追求仍是当下我们亟须破解的时代课题。当然,这场运动也存在某些不足。如有的部门由于对清理运动政治认识不足,使工作出现了先紧后松、马虎自流的现象;个别单位在没有领导骨干或其他条件不成熟时,即号召坦白,以致形成追逼,引起了恐慌。在新形势下,这些偏向都是我们必须加以注意的。
【注 释】
① 《东北军区党委会关于镇压反革命工作的指示》(1951年4月),中共中央东北局党的工作编委会编:《党的工作》第98期,1951年5月9日出版,第5~6页。
② 《中共中央东北局关于逮捕反革命分子后几个具体问题的指示》(1951年5月),中共中央东北局党的工作编委会编:《党的工作》第98期,1951年5月9日出版,第14~16页。
③ 《吉林省关于清理“中层”“内层”的情况及初步经验的报告(摘要)》(1951年7月16日),中共中央东北局党的工作编委会编:《党的工作》第118期,1951年10月15日出版,第24页。
④ 《松江省委关于省直机关清理“中层”“内层”的初步总结(摘要)》(1951年8月23日),中共中央东北局党的工作编委会编:《党的工作》第118期,1951年10月15日出版,第19页。
⑤ 《沈阳市人民政府房地产局清查“中层”试点工作总结(草案)》(1951年9月17日),中共中央东北局党的工作编委会编:《党的工作》第118期,1951年10月15日出版,第29页。
⑥ 沈阳公安局.《闪光的金盾:沈阳公安五十年回顾(上编)》(内部资料)1998年出版,第173页。
⑦ 《东北一级清理委员会关于东北一级直属机关清理“中层”与“内层”情况的报告》(1951年10月6日),中共中央东北局党的工作编委会编:《党的工作》第118期,1951年10月15日出版,第3~4页。
[1]谌玉梅.一九五一年清理中、内层运动述论[J].中共党史研究,2014(2).
[2]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2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
[3]辽宁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辽宁省志: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志[M].沈阳:辽宁民族出版社,2005.
[4]中共沈阳市委党史研究室.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沈阳[M].沈阳:沈阳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