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对策
2015-08-15马建科孙海涛
马建科 孙海涛
在分析灵台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成效的基础上,指出灵台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完善机构配置;加大源头监管;优化专业结构;建立标准化示范区;强化投入品监管;加大执法职能六项发展对策。
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和公益性职能的不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越来越受社会各界的重视和关注。近年来,灵台县立足生产实际,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根本,以宣传培训为突破口,以优质农产品基地全程控制为重点,以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监管为手段,以蔬菜、粮食、果品等农产品为主要监管对象,不断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充实设备,强化监测检验,为切实提高县域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发展现状
灵台县地处陇东黄土高原南缘,辖5 镇8 乡184 个行政村,1456 个村民小组,总人口23.2 万人,现有耕地面积5.2 万hm2,粮食作物种植以小麦、玉米、高粱、糜谷、豆类、荞麦为主,总产量19 万t 左右,果产业1.05万hm2,总产量5.6 万t,蔬菜0.88 万hm2,总产14.12万t。现已建成中台无公害蔬菜标准园、什字无公害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等5 处无公害生产示范点,无公害蔬菜基地0.4万hm2,无公害粮食基地1.78 万hm2,绿色食品(冬小麦)标准化生产基地0.67 万hm2,初步形成了以粮食生产为基础,蔬菜、林果、草畜为支柱产业的农业生产格局。
灵台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主要承担县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及无公害标准化生产等职责。截止2014年12 月,县级农产品质检站已配备高中级职称的检测检验人员5 名,改造实验室537m2,配套气相、液相等大型分析检测仪器设备40 多台套,主要开展了化肥、农药、土壤等无公害农业生产投入品和产地环境监测工作。同时,全县13 个乡镇有8 个一、二类乡镇设立了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中心,初步建立了乡镇农产品检测室,实行乡镇和县业务主管部门双重管理、以乡镇管理为主的管理方式,确保机构、人员、设备、场地“四到位”,基本形成了县乡农产品质检机构体系。
主要成效
健全监管机制。结合实际,及时组建了灵台县农产品质量检测办公室,组成了由一名副科级主任为组长的5 人办公室,提出了灵台县无公害蔬菜检测质量指标和产地环境指标,专门明确了质检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性质、权限、抽检范围和具体标准,形成了《灵台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方案》和《农产品市场监管方案》,制定了无公害农产品检测化验制度、农残检测仪操作规程、检测室安全守则、无公害蔬菜检测制度等6 项,严格落实了例行监测制度,完善了12 种无公害蔬菜的栽培技术规程,公布了国家明令禁止的18 种高剧毒农药名录,初步规范了全县农产品质检工作运作体系。
规范源头监管。作为县级检测机构,建立了“源头控制、过程管理、档案追溯”的管理模式,对农药等主要农业生产投入品进行了系统监管。一是立足许可经营,实行备案登记管理,对全县现有77 家农药经营门店进行了登记备案和从业人员培训,依法颁发了《农药经营许可证》。二是立足市场监管,强化了监测检查。结合元旦、春节、春播、复种等不同阶段农时阶段,采取随机抽样与定期检查的方式,突出有机磷、菊酯类等重点高毒剧毒农药品种监管及标签抽查,每年专项开展农资市场整治活动4 次以上。三是立足技术指导,规范用药行为。根据县域农资市场抽样调查和检测结果,制定了具体的施肥和用药方案,对生产者印发了无公害施肥、用药明白卡,建立了生产记录档案,对中台杨村、什字西郊、梁原横渠等全县5 个主要蔬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了定期跟踪指导和产地综合治理,规范技术操作,确保生产过程全程控制。
严格监测检验。依托县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体系建设项目,改造实验室537m2,配套检验检测仪器设备20 多台(套),科学布设检测室、药品贮藏室、检测分析室等功能(站)室9 个,针对全县蔬菜、果品等主要农产品产品阶段性集中上市销售的现状,对大型农产品基地生产状况和重点农贸市场销售状况进行定点监测和随机抽检,增加了检测检查的频次,截至2015 年6 月底,累计抽检西红柿、番茄、辣椒、大白菜、甘蓝等常规蔬菜产品36 批723 个样次,主要水果产品259 个样次,总体抽检合格率达到了98.72%。同时,从产地和市场两个关口入手,对基地生产的无公害蔬菜产品进行了备案登记管理,对部分质量品质好、产品信誉度高的蔬菜品种实行了季度免检,为城乡群众农产品消费质量安全提供了可靠保证。
积极开展认定认证。根据县域产业结构布局,多方协作,明确职能,以县域什字镇映山红商贸、兴正果业、瑞天祥果蔬、西北农业科技公司等优势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和灵台县惠农蔬菜专业合作社等相关专业合作组织为主体,申报了中台无公害西甜瓜基地、无公害辣椒、番茄、大葱基地,什字塬区无公害小麦、马铃薯、大白菜、胡萝卜生产基地等23 处,实现了无公害一体化认定认证体系,累计征订无公害标识标志30 多万枚,创建什字塬区绿色小麦基地0.67 万hm2,绿色黄豆基地0.03 万hm2,申报牛心杏地理标志性农产品1 个0.13 万hm2。截止2014 年底,全县累计认定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地理标志性农产品24 种3.48 万hm2,占主要农产品生产面积的64.9%。
严把生产关口 按照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一是大力推进全县草畜产业发展,广积农肥,增施有机肥,广泛普及高温堆沤、快速发酵等无害化处理技术和集中施肥技术,尽量减少化学肥料的施用。二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依据土壤养分测定结果,推广测土配方施肥1.61 万hm2,向广大农民群众提供配方施肥建议卡4.5 万户,有效防止了化学肥料的滥施滥用。三是根据农业病虫害发生规律和危害特点,农技人员跟踪指导,强化预测预报,实行周查周报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积极推介“双低”农药,组织农民进行病虫防治,减少了农药残留污染。
存在的问题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不健全。目前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本身只有检测职能,没有监管职能,组织力量薄弱,长期受制于装备落后,专业力量不足,人员流失较快等关键问题的困扰。乡级质检机构有名无实,处于“无人员、无设备、无牌子、无场所”的“四无”尴尬境地。
农业投入品管理不规范。存在重市场监管轻源头治理的倾向,尤其在农药市场监管上,农药经营许可证发放与实际监管脱节严重,名不副实,从业人员素质普遍不高,在经营过程中经销台账、购销发票等资料不健全,部分农药质量标签不合格,在指导农户用药方面存在重施滥施和使用方法不当的问题。另外,在化肥使用上过量超标,也造成了土壤、水质和大气的污染日趋严重,使农产品本身质量和品质存在一定潜在隐患。
监管与执法乏力。当前,我县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与执法的关系仍欠明晰,责任部门职能重复、交叉或分工模糊、职责不清等现象并存,导致任务不明、责任难究、监管与执法难到位等诸多严重后果;同时,监管与执法理念、手段、方法或技术落后,“运动式”执法、以罚代法、徇私枉法、包庇纵容、形式主义或地方保护主义等不法倾向共存,违法违规的成本与风险依然过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乱象难绝。
基地建设不规范。通过无公害和绿色两级标准认证认定,虽然我县“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面积达到了农产品生产总面积的60%以上,但许多已经认定的基地规模不断缩减,管理缺失,未能严格执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标准,尤其在农药、化肥使用上不规范不科学,单纯追求产量效益,忽视了质量品质,存在盲目性,影响了农业标准化生产进程。
检测监管经费不足。缺乏项目支持,部分检测检验仪器运行成本较高,严重制约了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上级下达的监测检验经费未能落到实处,用在关键环节和刀刃上,存在挪用借用现象,影响了农产品质检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共服务能力不足。
发展对策
完善机构建设。依托项目建设,在完善县级,扩充乡级,延伸村级的思路下,想方设法筹集资金,加大乡镇农产品检测检验机构的建设力度,配套购置所需仪器设备,改善办公条件,营造一个良好的检测办公环境,不断健全完善县、乡两级农产品质检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加大源头监管。我县农产品质检工作政出多门,条块分割,“九龙治水,各管一头”的现象比较突出。应建立农牧、质检、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协同机制,推行例行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以食药监为总领,理清职责,分类指导,强化对源头、产地、市场三方面的规范化监管,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专业人员力量薄弱是制约县域农产品质检水平提升的关键因素,应有计划有步骤的引进8-10 名专业技术人员,强化对仪器设备的操作应用,同时针对现有岗位人员,加强技能培训和素质教育,采取委培深造、专门培训等有效方式,提升质检人员工作能力,尽快适应现代农业监测检验技术环境。
建立标准化示范区立足无公害标准化生产,建立中台杨村、梁原官村、什字西郊3 处千亩农产品标准生产示范区,严格按照无公害标准化生产技术规范,从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控制、产品上市销售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化操作,对投入品实行追溯管理,对生产过程严控化肥、农药投入,增施有机肥和低毒农药,对上市产品实行准入管理,强化监测检验力度,发挥示范作用,带动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
强化投入品监 由于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加大,加之施用方法不够科学,带来生产成本增加、农产品残留超标、作物药害、环境污染等诸多问题。因此,要加强农药、化肥使用监管,注重优化种植业结构,进一步普及农药、化肥科学用药知识。一是针对重点病虫害分区分类施药,积极推广高效低毒绿色农药,应用高效植保机械,精准对靶施药、对症适时适量施药,发挥统防统治作用,杜绝盲目喷施,增强用药的针对性和效果。二是结合天气气候预报,改进施肥方式,推进精准施肥,积极使用秸秆还田、氮磷配施等科学施肥技术,普及测土配方肥施用规模,逐步使有机肥替代化肥,到2020 年逐步实现化肥减量提效、农药减量控害的总体目标。
履行执法职能创造条件,进一步明确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的执法主体资格和职责分工,按照机构独立、规范运作、优化服务的要求,建立健全县乡两级农产品质检机构,加大执法力度,落实问责惩处措施,科学界定农产品免检和超标产品问题,从根本上解决监管不力、惩治缺失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