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下游(山东段)浮桥安全隐患应对
2015-08-15改造者纪文文
改造者:郭 萌 纪文文
黄河下游(山东段)浮桥现状
为加强黄河两岸人民群众经济、文化、物质交流,当地政府或集体可选取有利位置,报黄河河道主管机关审批后,在黄河下游架设浮桥,与周边黄河大桥相结合,彻底解决了八十年代船舶渡河的弊端。
经权威数据发布,目前黄河下游(山东段)浮桥数量达到55 座,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据不完全统计,55座浮桥平均月收入在10 万元左右。黄河河道主管机关水政部门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未出现安全事故,但存在较多安全隐患。
黄河下游(山东段)浮桥面临的严峻形势
黄河水沙变化极为复杂,且尤以下游为甚。以现有的监测手段无法准确判断黄河的水沙变化,在伏汛、秋汛、凌汛时期对下游防洪工程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损害。
在上述水沙条件下,黄河浮桥的架设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来水对下游防洪工程的损毁。
通过理论分析并对黄河下游(山东段)20 座浮桥进行走访,将研究区黄河浮桥存在的隐患总结如下。
浮桥经营管理方面
浮桥经营管理一般采取承包形式,将浮桥的经营权承包给个人,管理者每年仅收取承包费即可。浮桥经营者往往重经营轻管理,在日常经营中,对浮桥自身的安全检查往往流于形式,对黄河主管部门发现问题时尚能积极整改,但日常自身应该加强的安全监管却往往严重缺失,造成了安全隐患累积,极易形成安全事故。
车辆运行方面
黄河浮桥以小、快、灵著称,能够解决中小型车辆经济渡河的要求,但是经营者往往追逐经济收益,将大型、重型车辆放行,大型、重型车辆通行过程中对浮桥链接部位、过往行人车辆会造成较大的安全威胁。
河道行水行凌方面
黄河下游伏汛、秋汛水量较大,且近年来突变天气较多,极易快速形成洪峰,如若浮桥拆除不及时或拆除不到位,则洪峰过桥时极易壅高水位,造成二次洪峰冲击周边堤防。
黄河下游凌汛期,如遇武开河,则浮桥因河道结冰无法快速拆除,同样可造成二次洪峰,且洪峰夹带冰凌,对堤防及浮桥冲击危害更为严重。
黄河下游(山东段)浮桥隐患应对措施
行政管理加强及自身认识提高
黄河河道主管部门应该根据自身职责,对辖区内的浮桥定期不定期的无死角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如不整改,可依据《黄河下游浮桥建设管理办法》暂停浮桥运行。
黄河河道主管部门应该加强对浮桥运行管理者的培训教育,在技术层面对黄河浮桥易出现的隐患提高辨识度,将安全问题摆在生产管理第一位。
加强车辆运行管理监管
应在浮桥两端架设限高架,显眼位置摆设限速牌,在收费口铺设地磅,对超高、超重车辆禁止通行。设置双向车道、人力车道标识,引导过往车辆行人正常通过。
提高预测洪汛凌汛能力,加强汛期浮桥拆除监督
在上游天气突发异常、或接黄河河道主管部门通知后,应不分昼夜动用机械力量对浮桥进行拆除,黄河河道主管部门应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监督指导,确保浮桥按时拆除到位。
应急隐患处置演习常态化
定期进行各类突发情况下的处置隐患演习,将各类突发情况科学处置方案贯彻到浮桥经营管理者中,使其出现隐患能够从容正确处置。
总结
我们在肯定黄河浮桥利惠两岸作用的同时,也应该看到存在的安全隐患,更应该通过加强巡查,排查隐患,加强管理,设置标识等手段将隐患排除在萌芽之中,使黄河浮桥在保证安全运行的前提下,为两岸人民带来交通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