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自治中传统乡村文化与现代民主意识的碰撞、融合与共生
2015-08-06张君
张君
摘 要:传统乡村文化与现代民主意识融合是构建村民自治的文化基础,村民自治的有效实践建立在此之上。它们的碰撞提出了新的实践课题,它们的共生则促进了村民自治的创新发展。传统乡村文化传承的断裂和遗失会阻碍村民自治的进一步发展,村民自治若脱离传统乡村文化土壤也将失去存活的环境。传统乡村文化与现代民主意识的融合共生体现在村民自治的具体实践中,这个过程就是传统文化与现代治理结构融合升华的过程。
关键词:传统文化;现代民主意识;村民自治;融合
中图分类号:D42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2697(2015)02-0076-03
传统中国是在农耕经济基础上形成的乡土社会,乡土社会的基本单位是村落[1]。长期生活在一个村落的人们,通过生产活动、共同语言、集体意识形成了自己的村落文化。村落文化不断发展壮大,内容越来越丰富,辐射的地区和人群越来越多,慢慢形成了包括乡土文化、礼俗文化、家族文化的传统乡村文化。
传统乡村文化镶嵌于村民自治之中,村民自治发端于上个世纪,自生于乡村的社会土壤,作为一种社会制度形态而存在。它是中国农村政治发展的政策基础,着重调节农村基层成员的关系和行为,是一种外来制度,也是国家制度并全国推行。村民自治是草根民主的创新实践,能否在广大乡村社会生根发芽则取决于文化基础。没有哪个新创造的制度能够通行,无论它多么合乎逻辑,除非它累积了类似程度的习惯和感情[2]。
一、传统乡村文化的作用与现代困境
(一)家族文化、乡土文化、礼俗文化形成的文化合力
人们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来的条件下创造[3]。乡村治理一直带有明显的传统特色,重人情、轻法治是传统社会的基本行为模式。直到现今,在一些乡村,传统文化的理念仍然占据着主导地位,家族文化影响深厚。家族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固有部分,几千年来都深刻影响着农民们的意识,农村是一个熟人和半熟人的社会,家族文化强化了血缘和人际关系,增强了整个家族的影响力,保障了成员的生活稳定。乡土文化是人们对故乡土地的一种崇拜眷恋文化,故土难离是人们的共同认识。礼俗文化是在此之上形成的人们日常行为准则,代代相传,逐步固化于心,并对传统农民人格的形成和社会心理的塑造起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和作用,使之浸润到农民的骨子里,形成一种惯性思维。乡土文化与礼俗文化的共同作用形成了农村社会的根基,决定着人们的思维理念和行为方式。在中国农村,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文化习俗,一个村子中,常常存在一个或多个强大家族,领导权往往由这些家族成员轮流掌控。族长和乡绅经常借用礼俗文化来调节乡民之间的纠纷和冲突,其实际影响作用往往大于代表着合法权力的政府部门,保障了乡村共同体的稳定。
(二)传统乡村文化断层与缺失的影响
文化需要传承,需要人和环境为载体。几千年来,传统文化的稳固建立在乡村结构和人员的稳定之上。随着社会现代化进程的加剧推进,这种稳定现象被打破,人员的流动和乡村政治结构的变迁成为时代的主题。市场经济的大潮席卷农村,使越来越多的村民离开熟悉的家乡,向外寻求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在流动中村民的视野开阔了,世面见得多了,很容易被新的环境所征服,传统思想观念发生了很大改变,乡土文化逐渐发生了巨变。在市场经济浪潮的强烈冲击下,家族文化和礼俗文化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甚至出现了传统与现代之间的断裂。农村和农民被绑缚在市场上,而不是土地上。“故土难离”在当前已不是主旋律,中国农村由“熟人社会”变成一个“半熟人社会”,人际关系中的人情、风俗、习惯被金钱化,关系的亲密远近与经济利益挂钩,直接导致了社会关系的脆弱,礼俗文化的裂变。乡村中,族长和长老基本看不见或不起作用,家族内部调节矛盾、孤残相恤、经济功能都被政府和现代组织取代,家族文化基本瓦解。
二、传统乡村文化与现代民主意识的碰撞
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的发展,农村经济体制和农民思想观念都发生变化。和外界的频繁接触中,传统的乡村文化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出现了断裂变迁,不仅农民的身份由“单一”变成多重,自我身份认同观念转变,同时,外界也对乡村和农民提出了改变的要求。在现实中,传统文化和现代民主意识相互渗透,共同作用,形成一个良莠不齐的乡村文化图景。
传统乡村文化正在衰退,生活方式的巨大变化极大的改变了村民对传统乡村文化的看法,经济成分的多元化,利益关系的多样化,就业方式的复杂化,社会流动的频繁化和农村社会阶层的多维化,冲击了传统乡村文化。农村出现的道德失衡、价值体系瓦解、经济利益至上的现象正是乡村文化约束力下降的表现。村庄难以凝聚村民,血缘和地缘关系淡化,而村民的 “民主意识”反而随着村民生活的逐渐商品化越来越强烈。现代民主意识改变了人们的思想观念,从“顺从”过渡到“参与”,文化氛围的改变为村民自治制度的合理性和正当性创造了基础。现代民主意识的渗透弥补了传统乡村文化的断裂和变迁,促使村民形成理性和现实的价值取向,养成主动参与的政治习惯,形成新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中国是一个后发型民主国家,民主在中国缺乏天然的土壤和资源,民主制度的建立不是自然自发的过程,而是在世界政治民主的潮流下推行的。显然,中国的村民自治并不是原生型的。外来的制度要扎根于本土并繁荣发展,无疑要对人们进行思想上的感染和改变,被人们所接受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转型时期的乡村文化与现代胶着,在深层次的心理因素中,传统文化仍然起着不可忽视的影响作用。家族文化影响行为取向,礼俗文化影响政治情感,乡土文化影响着道德情感,传统文化的习惯力量帮助现代民主意识的稳固,传统文化的纽带作用不容小觑。在现代乡村,流失成为一种常态,人员的流动尤其严重。任何思想理念都离不开人这个载体,农村人员的流失不利于现代民主意识的发展。强化传统文化,加强乡土文化建设,动员乡贤回归,以他们的经验、学识、专长等参与乡村建设和治理,重新形成人和乡村之间的稳定环境。最早的村民委员会产生于相熟相知的村落社会,彼此间有着共同的文化,以血缘和亲缘为纽带的社会规范对村民来说是一种无形的约束,传统的惯例是村民之间心照不宣的默契,凡此种种决定了村民自治诞生的社会文化基础。
乡村传统文化可谓是根深蒂固,相对而言,民主意识则充满诱惑。两种意识形态在现实生活中都显示出其巨大的威力。如果让传统文化单方发展,容易出现家族统治现象,但若让民主意识单方控制,则易出现富人专制的情况。只有两者融合,才能弥补在转型时期出现的各种不足,弥补传统文化影响力的减弱和现代民主意识的不充分发展。这种折中的办法,通过吸纳传统乡村文化中的合理成分,构建起与现代文明社会相协调的乡村文化,从而促进村民自治的发展。
三、传统乡村文化与现代民主意识共生的讨论与思考
一种制度的运作离不开相应文化的支持,文化的培育比制度的出台更具有长期性和艰巨性。进一步说,这种文化是一种建立在传统与信仰基础上的多元文化,是一种一致而又多样性的文化,是一种允许变革而又节制变革的文化[4]。文化传统无疑是强大的,延续几千年,在古代中国,乡村的统治得益于传统文化对社会秩序和内心思想的内化。人们依靠传统文化,源源不断的吸收上层传达的价值和规范,来稳定乡村社会。现代民主意识无疑是合理的,村民们通过熏陶,形成新的符合发展的价值观、思维形式、行为准则,构建起与现代文明相协调的乡村文化,新农村的建设和发展是建立在现代理念之上。传统文化与现代民族意识的融合是顺应时代需要的。他们的融合形成一种新的文化基础,滋养着村民自治的发展和进行。
(一)扬弃传统文化中臣民观,塑造自治人格
人是主体,一切自治都离不开这个主体。主体的塑造一直都是文化的重点。传统文化并不赞同村民大规模的参与政治,它更倾向于地方强人或乡绅作为代表来行使权力,村民顺从接受便可。这种“臣民文化”的存在,导致村民缺乏主体意识和独立人格,不能合理认识自身存在价值,不能积极参与乡村政治。为有效的推行村民自治,必须达到与之相匹配的自治意识和人格。有了主体意识,村民才能有效的行使自治权力,有效积极的参与自治活动,当权力受损时,能及时提出自己的诉求。传统文化的凝聚力要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倡导,通过传统的节日庆祝、戏曲演出、村庄庆典等重建起来,创造公共交流空间,让村民找到村庄共同体的感觉。新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形成集体意识,推动村民自治的有效发挥。
(二)确定主流意识,培育良好生长机制环境
村民自治制度有效性很大程度取决于村民的认同感,村民自治制度是由国家设计、加工、完善而成,各个地方为推行乡村自治进行了创新和探索。这些举措都建立在传统文化和现代民族意识的耦合之中,建立在农民根据自身经验而演化的规则之上,由各级政府贯彻执行。为提高人们的认同感,稳固制度的合理性,提升执行的有效性,传统文化的建设中必须加入国家主流政治思想。通过各种传媒手段,传递给每个村民。特别是现代民主意识的传播,其所需要的平等、民主、法治等精神都要内化成为村民的心理结构、价值取向和行为模式。村民自治制度只能靠每个村庄主体来实现,村民个人素质直接影响自治效果,只有内在思想认同外在环境良好,才能合理有效的发展村民自治,取得预期效果。
(三)整合不同层次的文化资源,形成推动合力
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利益关系错综复杂,直接引起了社会现实中各种事态和矛盾的多样性和尖锐性。文化也不可避免的出现多元化和多层化。在传统文化衰退,现代民主意识尚未完全被接受的情况下,它们起到一种承上启下的作用。不同的群体不同的结构,有着不同的政治文化,这些文化或多或少都影响着村民自治的作用,有的促进,有的阻碍。要减少现实村民自治运作中的磨擦,就必须在重视传统文化和现代民主意识发展的基础上,注意其他层次文化的整合作用。使村民的心理上与国家推行的村民自治制度形成适应的互动效果。
放眼未来,农业现代化、农村城镇化和农民市民化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过程,与之相伴的就是农村文化的变化。传统文化的回归和重建,现代民主意识的主导,个人文化基础上的现代公共文化,都与村民自治本身所要求的现代政治相呼应。从内在到外沿,传统文化和现代民主意识的共生造就出符合当代发展的自治人格,创造其成长的政治文化环境,从而推动村民自治高质量运转。
参考文献:
[1]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2]乔治.萨拜因.政治学术史(下)[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4]周庆智.社会自治:一个政治文化的讨论[J].政治学研究,
2013(4):76.
(责任编辑:吴 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