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测量审美与人文素养?
2015-07-27赵伶俐温忠义
赵伶俐 温忠义
與“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与人文素质”的国策呼应,一系列加强学校美育的政策和举措正在积极推进。近期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美育总目标及各阶段的目标、美育课程体系与形式等内容,并明确指出要“建立美育质量监测和督导制度”,“将其作为对学校评价、考核的重要指标”,“每三年组织一次学校美育质量监测”。
美育质量监测的前提是研制和确立美育质量标准。质量监测标准确立的价值,不仅在于美育质量的评价,更决定着学校美育发展的基本方向。于是,一个十分纠结的问题被再次提出来,且到了非直面回答不可的地步:艺术教育和美育的关系问题,美育质量监测应该测艺术素质还是审美素质的问题。
美育质量监测的目的之一在于避免美育课程的功利化取向
艺术教育是美育实施的主渠道[1],但是美育不等同艺术教育。正如《意见》第五条所指出的,美育还有更多、更丰富的内容和课程形式,除艺术美,还有社会美、自然美、科学美。美育课程和内容具有高度的综合性。正因为如此,美育才会定位于发展学生的“审美与人文素质”,而不是“艺术素质”。
艺术的灵魂是“美”和“人文”。没有灵魂只有单纯技巧训练的艺术,或者唱歌技法训练、绘画技法训练,都是对普通大众学生的伤害,也是对专业艺术教育的伤害。从艺术高考热可以透视这种现象带来的结果:大量学生其实并不具有艺术天赋甚至对艺术不感兴趣,却被家长逼迫弹钢琴、学画画,学校开设艺术特长班等,目的直指考级和升学考试加分。这些学生虽然在学习艺术,但却不具备审美素养。
这种功利性取向明显、丧失了灵魂的单纯艺术技法训练的艺术教育,不是美育!今天的教育,太关注学生掌握了什么绘画的方法,唱歌的技巧;参加了怎样的竞赛,得到了几级证书;掌握了什么求生求职的本领等,却严重忽视学生们学习这些学科的兴趣态度、积极的情感体验和价值取向。这样的偏颇,深刻侵蚀着学生的世界观、知识观和人生观,影响他们人格的健全和谐发展,乃至人生幸福。
教育质量监测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强力纠正这种偏颇,这也是“研究制定高校和中小学校美育课程学业质量标准”(《意见》第十二条)和进行美育质量监测的目的。
因此,即使因为条件限制,很多学校,尤其偏远农村地区的学校暂时还仅能开齐音乐、美术课,也要切记,课程重心也不在音乐、美术技巧训练,而是借助艺术的“桥梁”,培养学生欣赏美、表现美、创造美的愿望和能力,以达到提高“审美和人文素质”之目的。
什么是审美素质与人文素质
美育的“审美与人文素质”目标,与“美”的事物的本质,即“美”的概念本质相关。
苏格拉底有句名言:美是难的。这导致“美”理所当然成为看不见摸不着的模糊观念。相比之下,艺术却看上去很实在,作家、作品、技法等。这也是将美育等同艺术教育的一大根源。没有定义,不意味着“美”就真的不能定义。跨界探究,就会发现那些在科学史上贡献杰出的科学大师们,对美的理解、为美下的定义,是如此明确而简洁,深刻而精辟。
“美是和谐”[2]。这一人类最早的“美”定义,是2000多年前由古希腊毕达哥拉斯学派,在对天体运动与数学和音乐之间的关系中提出的,且与中国古代美学观有重要相通性[3]。
美是和谐,那“和谐”又是什么?和谐(harmon)“是一个重要的哲学范畴,它是同一性的一种状态,反映了事物发展的协调、平衡、秩序和合乎规律性特征”[4],“它体现在人的身心关系、人与人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的运动过程中,是事物发展的美好阶段”[5],是“美好事物的基本特征之一。指事物和现象各个方面完美的配合、协调和多样中的统一,在心理机制上使人愉快、满足,并能唤起人们对生活的热爱”,是“基于本质联系的内外统一和相互渗透通过感知在人的感情和理智中产生的一种积极反映”[6]等。“和谐”定义也颇多,但共同的核心要义显而易见:指整体中各个部分、各个因素之间的有机匹配关系。
和谐绝非相同,恰恰相反,它包含了各种因素、部分、多样性甚至剧烈的矛盾,同时又协调统一为有机整体。这就是中国美学“和而不同”,西方美学“多样统一”原则,类同现代科学追求的“万物大统一”理论。这是一个涵盖了大到宏观宇宙、小到微观细胞粒子、所有客观事物外在形式因素、人类主观心灵的每一个构成细节等,大大小小整体及其各部分、各要素之间相互联系的最好、最恰适、最理想状态的概念;是覆盖自然、社会、艺术、科技以及经济、政治、宗教、教育、医疗、卫生等等所有人类生存、生活与工作领域的,对其存在合理性(真的)、有益性(善的)、合理有益且生动性(美的)及其统一性的最简明概念。
艺术美(非全部艺术)是由人类独创出来的最典型的和谐事物。“和谐在艺术中指作品一切组成部分有机的相互联系,如音调的同时配合(和弦),建筑物各部分之间的比例协调,绘画细节比例的一致,色彩、形式、效果等方面配合的恰到好处,文学作品的结构统一,等等。文艺心理学认为事物本身合乎规律的过程是艺术中和谐的本源”[7]。正是因此,艺术美才成为美育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个人能够对整体中各部分、各要素之间的有机匹配关系敏锐感知、发现、体验、思考,进而根据美的规律表现、重组、创建出这样的和谐关系(不一定用规范的艺术技法),并因此产生身心愉悦体验或称美感,就是具有了“审美素质”。
综上所述,“审美素质”至少应该包括对美的本质(美是和谐)及基本规律的理解与体验力;对艺术美、自然美、社会美、科学美等各种美的事物的热爱和欣赏(鉴赏)力;有表现美和创造美的一定技能(不限于规范的艺术技法);以及由此拓展获得的“人文素质”(见下图)。
这一“审美素质结构”中,第1个层次是基本素养。第2个层次最复杂,指与“美是和谐”本质相同,但在表现方式上又各异的各类美的特点和特殊规律。如自然美中有形态、色彩、声音、质地、运动、变异等;艺术美中有音乐的声音长短、强弱、旋律、和声等,美术的色彩、造型、点、线、材质等;科学美中的概念、数据、符号、计算等。此外,美学中还将美划分为优美、壮美、悲剧、喜剧四大范畴,从这四大范畴的角度,还有更细腻的美,如“优美”之下,有匀称、圆润、玲珑、伶俐等;“壮美”之下,有巨大、巍峨、庄严、伟大,等等。这些内容适合作为较高阶段的教育,例如高中和大学生的美育内容,以培养他们相应的审美素质。
“審美素质结构”中的第3层次,即美的表现力和创造力的培养,是难点,也是美育与专业艺术教育最大区别点。对于个体而言,不仅要会欣赏美,还要能够表现和创造美,这需要有一定技能。普通学生可以初步学习1-2种艺术技法,但是不能强求,多数学生只要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遵循“美是和谐”的规律或法则,通过力所能及的行为方式来表现和创造美就可以了。“一定技能”的表现形式除唱歌、绘画、跳舞外,还可以是:作业工整美观、体态端正、服饰得体、板报设计优美、尊师爱友等。
美育质量的监测方法建议
不同的人,审美素质不同,或者说对整体和谐关系的把握程度以及获得的愉悦程度是不一样的。“提高学生的审美素质和人文素质”,其实就是为美育实施及其质量监测,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标准。审美素质或审美能力最核心的要素,就是美感(aestheticfeeling),即对事物和谐特性的感知、理解和体验。而“引起美感的可以是音乐、美术、文学作品,也可以是自然景物和社会生活中的美好事物”[8],当然还包括难点更大的科学美。
美国数学家、实验心理学家伯克霍夫用四种刺激——多边形、希腊花瓶的轮廓线描、曲调、诗行等进行实验,提出了用以考察快乐价值梯度的方法和一个分析美感水平的审美程度公式[9],也称和谐公式:M=O/C[10],即一个刺激的快乐价值或审美感受程度(M),等于它与秩序或者审美对象的秩序性,即审美对象易于认知并使主体感到快适的程度(O),即M与O呈正比关系;而M与对象所能感受到的审美对象的复杂性,即主体在感知对象时所做的努力程度(C)呈反比关系。
公式中,“M”为一个美感程度即和谐的基础水平设为1;“O”为学生对美的对象的和谐关系感知、体验和理解水平,可以在0.1-X区间计分;“C”为审美对象的复杂度(专家给予复杂性标准),在0.1-1之间计分,总分为1。
通过这个公式,就可以测算学生的美感或者和谐程度了。例如专家为审美对象自然美(C1)、社会美(C2)、艺术美(C3)、科学美(C4)的复杂程度定标为0.2、0.3、0.2、0.3分;而学生A对自然美(O1)、社会美(O2)、艺术美(O3)、科学美(O4)的感知和体验分别得0.1、0.2、0.3、0.2分;而学生B分别得0.3、0.4、0.3、0.4分;那么,通过M=O/C公式计算:
由此得出的结论是:学生A的美感水平系数为0.8,还差0.2达标;学生B的美感水平系数为1.4,超标0.4。学生B的审美素质高于学生A。一个学校和另一个学校比较,用全校学生总分计算总体和谐系数M总即可。
对伯克霍夫审美公式的合理性,其他研究人员有肯定也有质疑。笔者在西南大学多年的研究认为,审美素质的核心是美感。但审美素质不仅是美感,而是复杂因素的交织体。因此审美素质还包括一定程度的审美表现力即表现方法(设为“B”)、审美创造力(设为“Z”)和其他人文素质(设为“F”),且这三个因素还可能是B(B 1+B 2+B 3...),Z(Z 1+Z 2+Z 3...),F(F 1+F 2+F 3...)等。因此,公式要用于完整的“审美素质和人文素质”监测,可再修改为:
经过修改后的这一公式,更为全面合理。不仅能够监测学生总体和个体的审美素质、人文素质,学校和学生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特点、优势和潜力,选择主要发展项目,而且还可以拓展用于监测学生的道德素质(D)、科学素质(K)、身体素质(S)和劳动素质(L),并为学生人格的全面和谐发展程度(M个、M总)给予基本评价。此外,通过增减变量和改进统计方法,该公式还可以分析师生审美素质、人文素质和全面发展之间的相关性,乃至整个地区、学校办学协调性与特色。
教师根据学生在自然美、艺术美等方面的表现,可以随时将其赋分上传至特定的数据库,由此得出审美公式中的O 1、O 2等变量值。在今天信息化高水平发展背景下,明确了美育质量监测标准,建立一个合理的审美素质发展分析模型,可以做到随时随地美育质量跟踪监测。
注释
[1]赵伶俐.美育,使人格完善和谐的教育.人民教育.2014(21).马建辉.以美育人,全面发展.人民教育.2015(15)。
[2]朱立元.美学大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2010:39。
[3]赵月美、喻云涛.中西传统“和谐”观比较及其现实意义.发展研究.2000(05):62。
[4]李素霞:亚里士多德伦理学中的和谐思想及其现代启示.道德与文明,2002(3)。
[5]刘光:论和谐概念.东岳论丛,2002(4)。
[6][7]朱智贤主编:心理学大辞典.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265。
[8]陈元辉.美育心理学.中国大百科全书.心理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1:212。
[9]林崇德、杨治良、黄希庭主编:心理学大辞典。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1093。
[10]中国大百科全书.心理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