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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安全管理也应专业化

2015-07-27高健

人民教育 2015年22期
关键词:演练培训幼儿园

高健

安全工作是幼儿园最基本的底线保障,《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要求:“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但在具体工作中,却总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一些幼儿园安全工作处于“盲人摸象”状态

在某所市属公办幼儿园的消防演练中,笔者发现托班(即小小班,年龄在2岁~3岁之间)的孩子没有参与。笔者质疑:“托班的孩子为何没有参与?”幼儿园回答:“天冷,托班的孩子小。”

幼儿园的“善意”毋庸置疑,可火灾无情,火灾发生时不会因为孩子小而绕道而行。幼儿园明显知道托班孩子小,自理能力弱,需要“关照”,但“关照”不应该是“不让孩子参与”,而应考虑“如何让托班孩子参与”,应该有针对性地对本园这样的特殊群体制订一个特殊的应急预案,这才是安全工作应有的负责态度!

在另一所乡镇中心幼儿园提供的消防演练方案中规定:火灾发生时,班级的一名教师组织男童撤离,一名教师组织女童撤离。

这种以性别分类的撤离方式是否科学?我们都知道,事故具有突发性特点,无法事先预测,让人始料不及。假如一名教师不在现场时(幼儿园存在教师轮值现象,这种情况几乎每天都存在),这个方案还有多少可行性?

在一所民办幼儿园,笔者看其设计的消防演练安全疏散路线图时发现,幼儿班级逃生路线年年发生变动——不只是楼层变动,还有方位的变动。

因幼儿年龄小,要培养其良好的安全意识,就必须通过在生活中反复强调、反复锻炼来巩固强化印象,从而形成习惯性的条件反射,达到“根深蒂固”的识记目的。在事故发生时,成年人尚有慌乱恐惧的情绪,何况幼儿!如果年年更改逃生路线,安全撤离还能有多少保障?

以上几种情况说明,一些幼儿园的安全工作一直处于一种“盲人摸象”的状态,缺乏科学的指导,缺乏专业化的管理体系,幼儿园安全工作主要是依靠主观想象和主观臆断,方案基本出于制订者的“主观想象”,但“想象”中总会出现一些考虑不周的“漏洞”,幼儿园安全管理专业化应早日提上日程。

完善幼儿园安全体系,建立科学的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事故发生时,教师往往是第一处理者,然而大量事故报告中经常指出“教师安全意识不强,处理安全的技能不高”,因此必须给教师提供专业的安全培训,指导教师如何对突发事件作出专业、科学、及时的处理。

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该建立层级安全培训体系:一级培训体系的主导者最好是教育行政部门,主要为教师提供最基本的安全培训,指导教师对幼儿园常见问题进行专业处理。二级培训体系的主导者为幼儿园,幼儿园要针对幼儿开展培训。幼儿园是按幼儿年龄划分班级的,不同年龄段的孩子身心发展的状态也不一样,在安全教育上要有所区分和侧重。要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及其实际情况,并结合生物科学、心理科学开展内容不同的幼儿安全教育。三级培训体系需要教育行政部门和幼儿园共同对家长进行培训。教育行政部门应该着力做好校园安全宣传,培育良好的安全环境。幼儿园则要根据家长职业背景等制订培训方案。作为培育教师摇篮的师范院校可开发安全常识课程,对将来可能从事教师职业的学生给予更专业的指导。

目前,不少幼儿园缺乏明确的安全管理机制,基本上处于“想起啥就做啥,能做啥就做啥”的状态,幼儿园需要一个专业的评估标准指导日常的安全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应该与安全专家、律师合作,与保险公司合作,集思广益,科学制定《幼儿园环境安全评估标准》,对幼儿园的各项安全工作作出合理界定,并作为安全检查的参照。应组织安全部门针对幼儿园编写《校园危机管理指导手册》《防止校园犯罪实践案例集》《保护孩子不受侵害》等书籍,普及安全知识。有了评估标准,也要对应做好安全预防。

幼儿园还应全面投保“校(园)方责任险及其附加险”(由幼儿园负责出资),合法有效转移幼儿园意外伤害事故风险。同时,也有必要在“校(园)方责任险”保障的基础上,积极构建幼儿园、社会、家庭三结合的意外风险防范体系,对幼儿意外伤害可能产生的经济损失进行預防性投入,有利于保护幼儿合法权益。

幼儿园要善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提高教师安全工作执行力。譬如可以设立“安全奖”,对于一年(或一学期)内没有幼儿安全事故、防堵安全漏洞、消除安全隐患、就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建议的教师给予奖励。

幼儿的习得特点是“通过反复强调以达到深刻记忆”。《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明确规定:幼儿园每季度至少要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一年四次的应急疏散演练,这是一个基本的常规要求,要保证落到实处。幼儿园应多开发实用适用的“安全游戏”,让“安全游戏”融入幼儿的教育教学,在一日生活中慢慢渗透,让幼儿通过游戏提高应对危险的能力,在游戏中成长,在游戏演练中学习自我营救。

另外,让家长承担安全指导和教育责任,可减少家园之间的安全事故纠纷。中国家长与国外家长对“什么对孩子是安全的”这一问题存在观念上的差异。中国家长对待孩子安全问题趋于感性,认为“不磕不碰”才是安全。幼儿园有责任通过家园共育来引导家长更新教育观念,厘清幼儿园里的“安全界限”,让家长认识到“幼儿园应在危险因素可控的前提下教会幼儿如何安全生活”“儿童只有在具体的经验教训中,才能形成防御危险的意识和能力”“在磕碰中成长,而不是过度保护”等正确的安全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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