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出租车改革
2015-07-25专题策划新产经编辑部
新产经 2015年11期
专题策划:《新产经》编辑部
在经历漫长等待后,悬了已久的出租车改革“半只靴子”终于落地。
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的《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正式面向社会征求意见,一经发出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不难看出,社会各界讨论十分热烈,体现了全社会对理性发展合法“专车”期盼的同时,对如何改进和提升传统出租汽车服务质量的呼声四起。
回溯历史,我国长期以来对出租车行业实行特许经营,在车辆数量、打车价格等方面进行规制,对保护乘客权益、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出租车运营等,曾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然而,随着出租车消费市场的发展、乘客出行需求的变化,原有的体制机制已经难以适应供需双方的利益诉求。
此次敢于围绕当前出租汽车行业存在“专车”、“份儿钱”等敏感问题,以疏、堵并举双管齐下之势规范行业行为发展准则。这充分表明,在新形势下,面对技术创新、技术革命带来的革新诉求,只有地方政府敢于打破垄断,敢于“割肉”,才能建立更加符合市场实际的管理规则。
需正视的是,科学的决策,总是建立在充分的利益表达之上。而改革本意,恰恰正是建立在利益再调整上。在尊重市场规律下,还原政府与市场纯粹关系基础上,如何将新一轮出租车改革核心——经营权释放问题,进行一改到底?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