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教,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
2015-07-21邓云锋
依法治教,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
区域教育论坛
制度变革,推进区域教育治理现代化
邓小平同志曾指出:“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制度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日益凸显,必须要用更加成熟、完整、定型的制度来取代自发、零散、独立的改革。由此可见,构建现代化的教育治理体系和提高现代化的教育治理能力,激发教育各方面的活力,增强教育改革效能,并使改革效能得到稳定、可持续的发挥,才能促进教育现代化目标早日实现。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体到教育,就是要实现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逐步摆脱单一封闭的政府管理模式,根据教育发展的自身规律和教育现代化基本要求,构建以政府、学校、社会新型关系为核心,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基于以上思考,青岛市教育局突出依法治教导向,以管、办、评分离为基本要求,以简政放权为突破口,以现代教育治理制度体系和治理方式创新为重点,积极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教育治理结构,来推动教育现代化的实现。
依法行政,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
从“教育管理”到“教育治理”,政府管理制度的改革是重要的基础和前提。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核心要义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我们希望切实发挥好政府在教育治理中的宏观主导、统筹协调和监督服务作用,实现从“划船者”到“掌舵者”,从“运动员”到“裁判员”的转变。
建立健全地方教育法规体系。青岛市先后颁布实施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等6部地方性法规,出台《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接受中小学教育管理办法》、《关于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的若干规定》等11个教育规范性文件,确保教育管理决策于法有据。
探索实施清单管理模式。制定行政权力清单,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我们确定了教育行政部门权力事项70项,规范教育行政行为;制定下放学校权力清单,将副校长聘任、内部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聘任、财政性经费预算管理、内部分配、招生和校企合作、教育教学管理等四大方面14项管理权限下放给学校,激发学校办学活力;探索实施负面清单管理,设置遵纪守法、廉政建设、课程实施、师德师风、学校安全等42项底线管理指标,明确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等33项对校长问责的具体情形,保障学校依法自主办学。
大力强化行政执法职能。以承担国家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为契机,青岛市教育局成立了行政审批执法处和教育行政处罚审理委员会,并建立了教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教育行政执法全记录等工作制度,探索教育综合执法模式,以法治手段解决非法办学、违法办学和虚假招生广告等难点问题,推动教育管理从重事前到重事后、重审批到重监管的转变。
依法办学,推进学校治理现代化
推进学校治理现代化,最核心的变革就是“从他治到自治,从依附到自主”,以此来激发学校的办学活力,促进教育群体的良性发展。而建立更加完善的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内部治理体系和监督制约机制,是政府放权的重要前提,是确保学校对下放的权力接好用好的关键。
构建以“现代学校制度”为重心的学校治理体系。我们以推进学校章程建设为突破口,建构了以“学校宪法”——章程为核心的现代学校制度体系。如青岛市中小学在1999~2002年建立了学校章程,2014年启动了新一轮章程修订,重点突出了多元治理、自主管理的制度建设,改变学校现行的行政化管理体制,从制度上推动和保障学校的自主办学。优化学校内部治理机制,推进学校多元共治平台和教师学生自治平台建设。为了进一步明确政府、学校、家长、学生等不同主体在教育法律关系中的权力或权利,职责或义务,鼓励和引导校长向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让渡权利,我们在全市中小学建立了家长委员会和校务委员会,并逐步建立起教师、家长、学生、社区代表和专家参与的学校治理机制。同时,通过设置校长学生助理、值周校长,成立教师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等形式,推动实现学生自我管理、教师学术自治。
构建新型教育人才制度提高治理能力。科学、完善的制度,需要高效的执行能力。教育家型的教师和校长是办好学校和推进变革的中坚力量,是推进学校治理现代化的关键。在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的同时,我们积极探索,并构建了推动教育家办学和教育家成长的体制机制。
变革人才管理制度。青岛实施了校长职级制改革,取消校长的行政级别,代之以特级校长、高级校长、中级校长、初级校长等四级十档专业职级;实施了班主任职级制改革,建立初级、中级、高级班主任三个职级序列,鼓励优秀教师担任班主任,推动班主任队伍专业化发展。
构建教育家培养体系,实施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充分发挥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岛城教育家成长论坛、教师学科素养提升平台等作用,促进中青年校长和骨干教师成长。我们还设立六项学术性评奖,形成鼓励教育教学创新的教师激励机制和学术奖励制度,激励校长、教师破解教育难题、创新教育实践。
邓云锋/山东省青岛市教育局局长
构建适应学生多样化发展的课程制度。在推进学校治理现代化过程中,我们将推进多样化、有选择的课程改革作为变革学校治理结构的重要内容,紧紧围绕多元课程,个性发展、选课走班,分层教学、多彩社团、快乐成长,开门办学、融入社会,开放办学、走向国际的目标,努力让学生真正享有优质、适合的教育。
目前青岛开发了如《蓝色海洋教育》《环境教育》等地方性教材,在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开设海洋教育等地方课程;各学校积极实施课程整合,建设丰富多彩的“学校课程超市”。积极实施选课走班、分层教学、小班化教学等改革,以此来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当前,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呼唤大批创新型人才成长,我们注重小“创客”们成长的需要,建成了青岛市“三创”( 创新、创业、创客)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成立了青岛市中小学“创客”教育联盟、导师团和实践基地,全市挂牌设立了300处社会课堂,让学生走出校园,走入图书馆、博物馆、科学考察船,将学生的学习搬到为更广阔的“社会大课堂”上。
社会参与,推进教育评价科学化
移动互联高度社会化和社交媒体的兴起,使得社会更加开放、透明、自由,对人才培养的多元、个性需求更为突出,对教育开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顺应社会需求和教育改革发展的趋势,主动开门办学,坚持政府督导和第三方评价并重,市民监督和专家评估同步开展,构建了多元参与的现代教育评价体系。
改进加强教育督导。成立了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任委员会主任的青岛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建立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考核制度,并定期对区市教育重点工作进行公示,保证和推动区市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履行好教育职责。同时,建立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全面加强了对学校的常态性督导评估。
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教育评价和监督。将评价权和监督权更多地交给社会,建立完善了由教职工、学生、家长、同行等组成的四位一体的学校评价机制,建立教育系统群众满意度网络测评平台,每年两次向社会和学生家长致信主动征求意见建议,并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让评价更加科学、民主。
探索建立专业机构评价教育机制。依托中国海洋大学组建 “青岛市教育评估与质量监测中心”,试点开展教育质量监测,并聘请青岛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定期开展教育的社会调查。目前,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的教育质量监测范围,已由中小学生体质健康、小学阅读和习作能力等,扩大至小学、初中数学学业水平和思想品德、心理健康、兴趣特长等发展状况监测。
构建现代区域教育治理体系的过程,实际上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体制改革攻坚的过程,是一个要趟过“深水区”的过程。法治是现代治理体系的本质特征,是实现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现代教育治理体系,其核心是“依法治教”。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教育的法治建设,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新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要以改革推动和完善教育的法治建设,以法治建设引领和保障改革,全面加快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