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新时期下党的农村土地政策
2015-07-20毕武义
毕武义
浅论新时期下党的农村土地政策
毕武义
摘要:本文通过回顾历史背景下党在农村土地政策的确立,对各个历史时期下农村土地政策的基本特点进行了详细的分析阐述,从中提取了党的农村土地政策实行经验,并概括了新时期下党的农村土地政策变革的趋势。
关键词:农村土地政策;历史演变;趋势发展
一、前言
土地政策是党和政府为了实现国家和人民在土地问题上的利益而对土地进行的政治性行为,这一行为包括对土地的使用,经营,占有,所有等方面所进行的方针制定,土地政策不是某一集团组织的行为,它代表的是国家政党与人民的利益。新时期下,党和政府吸取历史时期土地政策的执行经验,根据我国农村土地资源的基本情况,结合我国农业及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概述了新时期下党的农村土地政策变革趋势。
二、党的农村土地政策经历的几个历史变革时期
1.土地改革时期
1950年6月6日至9日,土地改革作为中共中央七届三中全会8项任务的首要任务出现在人民的视野中,土地改革法的内容规定:“撤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权,使土地归农民所有,解放农村的生产力,加快农业生产,开辟新中国的工业化局面。”它使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变革为农民私有的土地所有制。农民土地所有制的实行使广大农民从几千年的封建压迫下解放出来,使人民民主专政进入了一个新局面。
2.农业合作化时期
实行土地改革后,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合作制理论方针指导下,根据当时中国的实际国情,结合经济的发展规律,开辟了一条农业合作化的道路,这一农业集体化的社会变革阶段中农民个体私有的土地所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以合作互助的方式实现了生产资料的公有化,农业合作化的开展标志着农村生产力的解放,党逐步走向了社会主义改造的发展道路,我国的农村经济获得稳定发展,社会生产力获得了有效地提高。
3.人民公社化时期
五十年代后期,我国在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建设中进入了人民公社化阶段,土地关系变革成集体统一所有和经营使用。这一体制没有结合当时的国情,一昧推崇绝对平均主义的形式,盲目追求不切实际的高社会效率,意图通过生产关系的改变和人民群众的非理性共产主义热情实现社会的高速发展,在人民公社化运动普遍发展的社会局面下,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不高,空喊不切实际的虚空口号,农业生产水平降低,集体社队谎报生产成果和粮食问题紧张等与社会发展格格不入的问题日益显现出来,这些问题集中体现了党在农村土地改革工作中的“左”倾错误,由于人民公社的体制制约,农村的经济走向崩溃的境地,我国的社会经济也大大落后于世界的现代化经济发展。
4.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期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通过按照人口和劳动力的比例关系,在集体统一所有和经营的前提下,实现农民对土地等生产资料的承包经营,这一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处理好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并结合了当时我国农村的土地改革现状和农民的思想需求等实际情况,纠正了人民公社化时期分配的绝对平均主义和浮夸瞒报的问题,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实现了土地的包产到户,农民的自主经营管理,使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得到提高,很好地适应了当时我国的社会发展态势。
三、党的农村土地政策变革的经验总结
新中国成立以来,土地改革运动的成功开展解除了地主对农民的封建剥削,提高了农民的政治地位,改变了土地的占有形势,使农业生产水平获得了提高,加快了新中国的工业化进程。由土地改革时期的农民自主经营管理到集体统一经营管理,农业合作化实行按劳动和土地等生产要素分配的方式,很好适应了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加快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土地和生产资料由集体所有转变成公社所有,公社统一对土地和生产资料进行管理,分配和经营,这一举措违反了农业经济生产的规律,对整个农村的经济体制产生了负面影响。1978年底,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认真总结了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沉重教训,指明了我国农业发展的落后现状,纠正指出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左倾错误,正确分析了土地关系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关系,提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户在交够国家,留足集体以后,享有剩余生产结果的使用权和支配权。有效解决了农村生产力、农村土地生产关系和农民生产积极性的相关问题,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四、新时期下党的农村土地政策变革趋势
1.农村土地的适度规模化经营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的农户承包经营规模小,影响到农业发展的积累水平。我国一些地区存在着许多条件劣势的农地,农民往往不屑于经营管理,使得撂荒现象存在,而土地的规模化经营管理恰好能解决这一问题,在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种田大户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合理而有效地利用当地资源,适度规模开展农业生产,建立一个相对较大的土地经营规模,诸如灌溉,植物园林,农业机械化生产等,从而增加农产业收入的来源,实现更大化的规模经济效益。
2.使农村土地日益市场化
为了实现农村土地资源的科学高效利用,在坚持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实行土地市场化的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中的促进作用,农村土地的使用权可以通过出租、售卖、入股、抵押等方式进行市场化的有偿、有期限的合法流动使用,使土地资源利用的合理高效化实现。
3.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开创性,调动生产热情
党的农村土地改革应以满足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需求,加快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为目标,土地政策的制定必须把农民思想放在首要位置,他们是处于农业生产劳动第一线的主体,土地政策的制定要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以实现农民的当家作主为导向,积极调动农民生产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获得人民的支持拥护,激发农民生产劳动的热情。
4.立足中国国情,走有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
土地改革的道路问题密切关系到我国社会的发展问题,党应正确认识到我国的国情特征,把握好政策制定的方向,在坚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原则的基础上,结合农民的生产实践经验,科学建立并健全符合国情特征的土地政策,调整土地改革的发展方向,走出一条具有时代意义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五、结语
土地政策的建立和执行也应按照国情的变化适时进行调整完善,在特定的社会发展阶段应有与其相对应的政策。实现农业经济的稳定发展,党应充分考虑农民的主体地位,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结合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情况,制定出适合农村经济发展的土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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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烟台莱阳市国土资源局古柳国土资源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