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范例复制到自由表达:对我国幼儿园美术教育观的历史演变考察与现实反思
2016-07-21李琳邵栏
李琳+邵栏
【摘要】本文对我国幼儿园美术教育观的历史演变作了较全面、深入的梳理,并分析了幼儿园美术教育崇尚范例复制的现实危害,探讨了幼儿园美术教育观从范例复制到自由表达范式转变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强调应确立以儿童为本的美术教育观。
【关键词】幼儿园美术教育观;范例复制;自由表达;历史演变;现实反思
【中图分类号】G6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604(2016)04-0001-06
在传统的儿童美术教育观影响下,在相当长一段时期的幼儿园美术教育实践中,幼儿园教师主要开展以“照着画”为典型特征的范例教学活动,且通常辅之以“像不像”为唯一评价标准。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美术活动不是一种儿童自我表达的方式,而是一种教师达成某一教育目标的工具。《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纠正儿童艺术教育的误区,将儿童的审美体验置于艺术教育的中心,强调要从“成人为中心”转向“幼儿为中心”。2015年9月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也突出强调了“幼儿园美育要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培养幼儿拥有美好、善良的心灵”,这为幼儿园美术教育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范例复制的幼儿园美术教育观是如何在我国得以形成和发展的?如何避免重蹈“技能为上”的范例教学老路?打破范例教学模式后我们应当如何开展幼儿园美术教育?本文拟通过对我国幼儿园美术教育观历史演变过程的考察,深入探讨幼儿园美术教育的新方向。
一、幼儿园美术教育观的历史演变
传统幼儿园美术教育中的范例通常是指教师将线条、形状从事实形象中抽象出来,加以概念化、符号化而成的外形简单的简笔画。〔1〕教师使用范例开展美术教育活动,往往会忽视儿童对具体对象的感知体验,以技能技巧的传授与达成为核心目标。我们将重视范例复制的美术教育称为“以技能为核心”的美术教育,而将关注儿童个体的内在感受、鼓励多元自主表达、不以形似为衡量标准的美术教育称为“以艺术为核心”的美术教育。这两种不同的价值取向均有其特定的文化渊源。应当说,中国传统文化注重个体内心的精神修炼,注重以陶冶情操为主的“艺的教育”,〔2〕但这一价值取向在清朝末年发生了重大转变。从那时至今,我国幼儿园美术教育观不断变化,详述如下。
1.清朝末年:从注重精神塑造转向注重技能培养
在19世纪末的西学东渐思潮中,经世致用的实用科学开始受到重视,美学正是这时作为一种实用学科从西方传入中国的,并被列为1904年“癸卯学制”中的24门“工科建筑学门”主课之一。由此可见,美学在中国最初是被列为工科的。〔3〕近代首部学前教育法规《奏定蒙养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章程》也将美术定位为实用技术——“手技”。“手技盛长短大小各木片之匣,使儿童将此木片作房屋门户等各种形状;又授以小竹签数茎及豆若干,使儿童将作各种形状;又使纸作各种物体之形状;更进则使黏土作碗壶等形。”当时的美术教育更多强调的是通过材料造型等活动,锻炼幼儿的手眼协调能力,并教导幼儿学习相应技能。
客观地说,“癸卯学制”规定学堂的立学宗旨是“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主张在继承中国传统优秀文化的基础上结合教授西方经世致用的技能。然而,当时中国并没有正规的学前教育师资,保教人员是由育婴堂的乳媪和敬节堂的节妇经过简单培训而来的,并不具备“就儿童最易通晓之事情,最所喜好之事物,渐次启发涵养之”的专业素养。相对而言,训练幼儿的相关技能是比较容易达到的。因此,此时的儿童美术教育重技轻艺也是不足为奇的。
2.民国时期:以技能为重的同时,关注审美人格的培养
1912年,时任中华民国教育总长的蔡元培明确提出,“军国民教育、实利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世界观教育、美感教育”五育并举,认为美育“以陶养感情为目的”“与智育相辅而行,以图德育之完成者也”,不再将美育等同于单纯的技能训练。王国维在现代艺术教育体系中首倡美育,主张将西方艺术的科学因素与中国美育的伦理成分相结合。1928年,丰子恺在其著作《废止艺术学科》中批判了不合理、机械、有害的艺术教育现象,倡导真善和真美的艺术观。〔4〕这股美育思潮促使1932年国民政府在其颁布的《幼稚园课程标准》中将艺术教育的目标定为:“(甲)满足对于工作的自然需要;(乙)培养操作习惯,增进工作技能,并锻炼感觉能力;(丙)训练关于群体的活动力,如自信、自重、坚忍、专心、勤奋、互助、热心、服务等精神;(丁)发展智力,包括锻炼思想,培养发表、创造、建设的能力,发展欣赏能力。”具体内容包括:“画图——自由单色画或彩色画,彩色画可用各种现成图物,使儿童自己设色,或用自己所制的图物,施以彩色;纸工——用剪刀剪各种图形,或以纸折各种物体(如桌椅之类),或将剪的、折的、撕的图形用浆粘在纸上,或用纸条织成各种花纹;泥工及纸浆工——用泥或纸浆做成模型,如鸡、狗、桃、李、杯、盘、糕、饼、舟、车等类,并研究泥的性质等。”《幼稚园课程标准》的规定虽然有明显的技能训练痕迹,但并非把技能培养当作艺术教育的最终目的,而是开始重视并鼓励儿童的自由创作。
可见,民国时期的儿童艺术教育开始回归艺术的本质和美育的核心,将美育与智育、德育结合起来,以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然而,由于当时战乱频仍,以学者为主要推动力的教育改革影响很有限,且囿于教师素养不高等条件的制约,美术教育仍然以较容易实现的技能技巧训练为主。
3.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重新推崇技能训练
新中国成立后,当时各方面学习苏联经验。反映在学前教育领域,1949年12月第一次全国教育会议就明确指出,“以老解放区新教育经验为基础,吸收旧教育某些有用的经验,特别要借助苏联教育建设的先进经验,建设新民主主义幼教”。此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学前教育改革不再以民国时期的学习美国模式为主,开始全面学习苏联模式,美术教育也不例外。
19世纪初苏俄时期的美学研究特别强调为政治服务的实用目的。受苏联模式影响, 1951年7月我国教育部制定的《幼儿园暂行教学纲要(草案)》将美术教育目标定为:“(1)培养幼儿初步的艺术兴趣和爱美观念;(2)培养幼儿学习描制简单的日常生活中的事物的轮廓,以发展其想象力和创造力;(3)培养幼儿运用双手的能力,使其懂得劳动是最崇高的道德,以养成爱劳动、爱护公共财物的习惯。”幼儿园美术教育在价值取向上重新偏重功利与实用,在教育方法上以灌输练习为主,重视技能技巧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