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医“象论”
2015-07-12崔正植
崔正植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民族医药研究所,吉林 延吉 133000)
“象论”是朝医学方法论的核心,是以象论体质与脏腑生理、病理的学说。取象运数是朝医思维的主要方法。
朝医藏象学说是以象为本,以象测体质和脏腑的理论体系。
病证与体质类型都是以象显现出来的。神色、形态、舌象、脉象等都是象。人体有整体之象,体质有质象,病有病之象,病理有症和征象,心理特征有气质象。证是在疾病因素作用下,机体整体体质反应特征和机体与周围环境(包括自然与社会)之间脏腑经络之间,营卫气血精津液及身体各部分之间关系紊乱的规律和综合概括,其内容侧重于病因、病位、病性、病程(病机)、病型等方面,是疾病发生和演变过程中某阶段病理本质的反映和病机的结局。证是人体病理状态下的症和征象根据朝医理论逻辑归纳集合而成,是症状集一组元素来标识的。证的症群,可以形式地理解成症状元素的组合,但这种组合并非是随意的,而是有一定规律性,它是病因、病位、病性、病势、病机即疾病发生、发展、变化及其结局的机理等反映,是由症状之间内在关系所决定的。
证是由多种症象和征象有规律地组合而成,由一证转变另一个证时亦是一组一组有规律地转变。因为病变的发展是立体和多层次的,并逐步深入。
证是一个多层次、不均质的立体结构。必须遵循机能、结构、代谢相统一的观点。用多学科、多指标,相关分析的方法研究证的具有时相性的整体功能态或局部脏腑功能态,应采用与“四诊与四查”相结合诊断循证治疗疾病。天下万物都是客观存在,但都靠人的眼睛去观察而后知的。观察到的是各种各样的“象”,人们认识自然、改造自然,能动地创造新的物质都是从观象开始的。这个象是可阅之象、整体之象、可比之象、可变之象,由象而作卦,由卦而神通明,以次而统帅万物之情。“象”是《易经》哲学的重要概念及组成部分。《系辞下》说:“易者,象也。”,“易有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这是《易经》对宇宙分化过程的总论。“卦与爻”的特征性都蕴涵于“象”中。阳卦象刚性之物,阴卦象柔性之物。“藏象学说”就是以象论藏的学说。《朝医体质治疗学研究》说“阴阳应象”,《医学藏象学说》说:“象者,形象也”。藏居于内,形见于外,故曰藏象。朝医藏象学说是以“象”为本,以象侧脏腑、气血津精液、性情的理论体系。《东医宝鉴》审病中说:“神圣工巧谓之四象”说明,“望、闻、问、切”是用四诊法取象。
象永远处于变动之中。《易经》中的爻就是变动的意思。天地在变、人在变、证在变、一动就变、一变就会在象中反映出来。因此,可以由外象功能之变测知内质功能结构之变,这是朝医诊断学“以外揣内”的哲学根据。天下万物只要有其象,象与象之间必可以比较。既然象可以反映其质,比象就等于比质,类似的象就应该有类似的质,“观物取象”。“取象此类”,象同则类同,类同则归一属。故《系辞上》说:“方以类聚,物以群分。”
与象论在接有关的是形象思维在朝医医学中的含义问题。形象思维与抽象思维是人类两种相辅相成的思维方式。朝医学的“望而知之谓之神”是典型的形象思维,它并不借助于概念与推理,一看就知道,“神而明之,存乎其人。”与形象思维相关的思维方式是直觉领悟,朝医学强调“医者意也”。
爱因斯坦在给贝索的信中说:“从特殊到一般的道路是直觉性的,而从一般到特殊的道路则是逻辑性的”。
藏象是一种宏观的、整体的“结构”,是一种多因多果的、多层次的立体网络状“结构”,是一种与组织形态和物质代谢辨证统一的功能之象。病是病型之象,证是病理症、征象的有规律集合,体质类型是质型之象,气质类型是心理特征之象。辨象与辨证相结合诊断论治是按上述3 种象将方药与之对应治病即方与体病证相对应。
取象运数是朝医思维的主要方法。朝医采用据“象”归类,取“象”比类的整体动态思维方法。“象”指直观可擦的形象,即客观事物本质的外在表现。
取“象”是为了归类或类比,它的理论基础是视世界万物为有机整体。取象比类即将动态属性,功能关系行为方式相同,相近或相互感应的“象”归为同类,按照这个原则可以类推世界万事万物。
朝医采用这种方法,又称“唯象”的方法。朝医在分析人的生理功能结构时,将人体脏腑、器官、生理部位和情志活动与外界的声音、颜色、季节、气候、地域、味道等按功能属性分门别类地归属在一起。五脏之象,可以类推。如心脏,其基本功能是主神明,主血脉。
五脏均以此类推,这种取象的范围可不断扩展,只要功能关系、动态属性相同,就可以无限类推、类比。如果客体实体与之发生矛盾,那么也只能让位于功能属性。
朝医“同病证异体质异治”,“异病证同体质同治”的原则,就是根据动态功能之“象”类比为“体质”而制定的,因此,有此病的病因症状相同,却分属不同的“体质”。所谓运数思维,就是以“数”为思维工具来把握客观世界。这数之“数”实际上就是“象”,它并不偏向于定量,而偏向于定性。
朝医思维的特征:①重整体、类比。《东医寿世保元》不但将人本身各部分之间看成一个整体,而且将人与自然、社会看成一个整体。这就是所谓的“人身小宇宙,地球大人身”的思维指导下,采用类比、类推的方法,将身体各部分与外界各事物融为一体。对人类同归一类生物,对外界人类可分为黄种人、黑人、白人种进行类比。②重动态、功能。《中国朝医学》之“象”是动态、功能之“象”。“藏象”注重脏腑之“象”,不是指生理解剖意义的实体结构,而是指功能相同,时空节律形态具有同步性,全息性和一组动态结构。③直接体悟是朝医传统的认识方法。《东医寿世保元》取象比类体现了直觉体悟的认知方法。由取象比类所引起的藏象、经络学说主要是通过直觉体悟感知的。脏腑的生理结构与人体实际解剖部位并不相同,说明不是由实证方法得出的,经络主要是体悟循经感传之“象”的产物。
朝医从诊断,辨象与辨证相结合诊断上体现了这一特点。“望、闻、问、切四诊”是一套由表知里的诊断方法,通过对脏腑经络的功能性变化之“象”的感知,把握疾病发生病因、病变机理。现代朝医学和朝医学也运用超声、CT、MR、X 光、心电等科学仪器和生化检测方法,直接从病变部位摄取和查出体质方面的信息来把握病变机理的类证,量化。是“望查、闻查、问查、切查”法循证诊断。
1 朝医取象比类法
取象比类法是人类把握对象世界的一种方式,历来就具有很重要的认识价值和科学价值。取象比类法是对客观事物和现象的观察,确定类概念和特征,将要认识的事物和现象与“类”的概念和特征进行比较、类比,然后推论出要认识的事物和现象的属性。比类,就是比较事物的异同,进行归类、进行类比模拟,以总结出事物运动及其状态的规律性,然后类推其它事物。
取象比类法的思维方式可以用数学证言描述如下:设“象”集合为A,即A={a|a 是可以直接观察到的对象}。
“比较事物的异同”即是在A 上建立二元关系R ={(x,y)x,y∈A},若(x,y)∈R,则表示x 与y 有某种关系,类同或二元关系R={(x,y)|x,y∈A},若(x,y)∈R,则表示x 与y 有某种关系,类同或能相互感应。R 一般都可以满足半等价关系,即R 满足如下条件:
(1)自反性:如果x∈A,则(x,x)∈R;
(2)对称性:如果(x,y)∈R,则(x,y)∈R。
记A 上的半等价关系为Es(A]。半等价关系有一个很好的性质,就是半等价关系的交与并仍然是半等价关系,
即:
可以利用关系R 对“象”集合A 进行分类。
此种分类称之为不分明分类或模糊分类。
若R 还满足如下条件:
(3)传递性:(x,y)∈R,而且(y,z)∈R,则(x,z)∈R,则R 称之为等价关系,记A 上的等价关系为E(A]。若R∈(A],则可以利用关系R 对“象”集合A 进行分类
此种分类称之为分明分类。
取象比类方法在《东医寿世保元》中有广泛的运用,如运用取象比类法建构藏象理论、认识疾病的状态和表现与说明生理病理现象。而它们都可以用现代数学证言加以描述。
例如,藏象学说认为内在脏腑的生理活动及病理变化必然会反映于人体外部的象征,而这种象征客观地反映了内在脏腑的机能与物质变化,因此人们就可以依靠并根据人体各种“见于外”的、“可阅”的各种外在表现来分析人体“居于内”的各种脏器的作用、功能及其相互关系。设Q 为功能之集,Fε为表象集簇,如生理表现、病理症状或体征、机体与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关系等,并有模型gε⊂Q×Fε,由表象可以认识机体的功能活动,即对
表示人们通过长期的生活观察、反复的医疗实践与其它学科知识,通过机体生理与病理的各种外在表现和体征,机体与季节气候方面的关系以及人们既有的有关认识来推断内部功能的认识。
朝医所指的“脏腑”概念,从《东医宝鉴》的有关记载可知是有一定解剖基础的。古代医学根据当时的历史条件,运用解剖方法来探讨人体的内在脏器,对有关脏器的描述,大多与现代解剖学中所记述的有关脏器大体相似。解剖学对于朝医脏腑概念的形成准则可描述为ε∈Es(G],其中G为结构元集,且有模拟关系f⊂G ×Q,但由于历史条件所限,这些认识还是十分原始的,粗线条的,有的根本还没有弄清楚。因此,脏腑概念的形成,除了解剖方面的观察外,其主要属于功能联系为主的体系。设朝医对功能划分准则为δ'∈Es(Q],则它诱导的结构划分(参考解剖分类的结构划分)准则δ=ε∩(f°δ'°f-1)∈Es(G]。
G=∪Gι(dδ)为朝医的脏腑概念,而δ'= ∩(gε°εδ°),或者表示为f°gε⊂G ×Fε,δ =ε∩[(f°gε)°εδ°(f°gε)-1],它表示朝医的藏象学说是在人们的解剖观察、生活实践和医疗实践三方面的基础上,并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以及解剖只能看到死后组织的局限性,而活着的生理活动和病理变化就要在活体上进行观察,因此朝医脏腑概念形成除了依赖于解剖认识外,更主要是通过观察人体外部征象来研究内脏活动规律及相互关系的。
2 取象比类法与形式逻辑
从认识论角度看,人们在实践活动中,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开始于感觉。上面所说的“象”是指直观形象,即客观事物的外在表现,因而属于感性认识阶段上的认识。在实践中,人们的认识并不总是停留在感性认识阶段上,而是要通过对感性材料加以比较、分析、抽象、概括,从而进一步揭示事物的本质和它的内部联系,这就是思维。这是认识的高级阶段,即认识的理性阶段。思维的概括性就在于它不反映个别事物的可感知的、非本质的特性,而是从许多个别事物的大量特性当中,区分出一类事物的一般的、本质的性质加以反映。从思维形式看,感觉、印象为感性认识阶段的形式,而概念、判断和推理是理性阶段上的思维形式,由于判断是概念的关系,而推理是判断的关系,故我们仅限于讨论概念。
概念是什么?概念是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属性加以反思的思维形式,或者说,概念是通过对事物的本质属性来反映客观事物思想。概念有两个方面:一个是外延,一个是内涵。一个概念的外延就是这个概念所反映的全部对象。一个概念的内涵就是这个概念对象的本质属性。概念的外延与内涵是概念两个有机联系的方面。内涵是指外延对象的属性,外延是指具有内涵属性的对象。
概念的外延由具有共同的内涵的对象而构成一个类,这个就叫做集合,或简称集。因此,研究集合,就是从外延方面研究概念。集合是数学的基础,因此可以利用现代数学的知识研究概念外延。
划分也叫分类。划分就是把一个概念的全部对象,按照一定的标准,区分为若干个小群的一种揭示概念外延的逻辑方法。划分在实践中有重大的意义。它可以帮助我们清楚地掌握概念,扩大和巩固已有的知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用到划分。在科学研究中,划分更是不可少的方式,生物学里把动植物分为门、纲、目、科、属、种,不仅能帮助人们了解其系统性,而且有助于揭示对象的本质属性。门捷列夫的化学元素周期表曾对发现新元素起过推动的作用,早为大家所熟知。事实上,在任何科学系统里都少不了分类这种方式。
任何划分都包括3 个部分:划分的母项,划分的子项和划分的根据。划分的母项就是被划分的概念,划分的子项就是划分母项后所得到的新概念,划分的根据就是据以进行划分的事物的特性。划分要遵守以下规则,否则就是错误的划分。
(1)划分后诸子项必须互相排斥。
(2)每一次划分只能有一个根据。
(3)划分后的诸子项外延之和要等于母项的外延。在近代数学中,集合的划分有严格的意义:
定义1:设S 是一个集合,A1,A2,…,Am 是它的子集,如果它满足下列条件:
(1)所有Aι 间均是分离的,亦即对所有ι,j(ι =1,2,…,m,=1,2,…,m),如ι≠j 则Aι∩Aι=φ。
(2)A1∪A2∪…∪An=S0
则集合A = {A1,A2,…,Am}称为S 的一个划分,而A1,A2,…,Am 叫这个划分的块。
取象比类法的明分类与形式逻辑分类有什么关系?在近代数学中它们是一致的,下面我们将进一步探讨。
定义2:设R 是X 上的等价关系,对任一个x∈X 可以构造一个X 的子集[x]R 叫x 对于R 的等价类:
[x]R={y|y∈X 且xRy},(x,y)∈R 另一种表示方式为xRy。
由此定义可知,[x]R是X 内所有与x 有等价关系R的元素所构成的集合,对于这种集合,它有下列几个性质:
(1)x∈[x]R。
(2)若y∈[x]R,则[y]R= [x]R
(3)若y∉[x]R,则[y]R与[x]R是分离的。
由上面这3 个性质可知,集合X 上的等价关系R 所构成的类,它们两两互不相交而且覆盖住整个集合X,故它们构成X 的一个划分,而每个类是这个划分的块,由此我们有定理如下:
定理1:集合X 上的等价关系R 所构成的类产生一个集合X 的划分,此划分叫X 关于R 的商集,记以X/R。
由此定理可知商集X/R 是一个集合,它的元素是X 上的元素所构成的类。
定理2:任一个集合X 上的一个划分C 可产生一个等价关系。
由上面2 个定理可以知道,集合X 上的一个等价关系可以唯一确定一个划分,反之,一个划分也唯一确定一个等价关系。
形式逻辑与取象比类法相同之处是都与划分和等价关系有关,其不同点为:
(1)对于集合X 而言,取象比类法研究的是“象”的集合,而形式逻辑研究的是“对象”的集合。
(2)从思维方式而言,取象比类法从“象”集合X 出发,寻找“象”之间的关系R,然后利用关系R 对“象”集合X 进行分类而得X 的商集X/R,其方法是就是从外延方面研究概念。其思维路线图如下:
X(象集)⇒R(象之间的关系)⇒利用关系R 对X 分类获取X/R。
例如,设
X={x|x 是通过四诊获取的症状},R 为脏腑辨证方式,则X/R 为脏腑证集,设Aι = {大便溏泄,食后腹胀喜按,面色萎黄}∈X/R,称Aι 为脾虚证。
在朝医取象比类法中,R 往往是半等价关系,这也是朝医的一特色。
x(对象)∈X⇒判断x∈Aι∈X/R⇒x 具有Aι对应概念的属性。
例如,设
X={x|x 是动物(包括人)},Aι∈X/R 为人类,人类有许多属性,其中之一是“凡人必得病即人的基因受自然、社会、饮食习性等影响发生不均等衰老而发生基因表达上调或下调而失去生理平衡产生病理生理现象”。三段论推理是形式逻辑基本推理形式之一,如下面是一个间单的三段论推理:
凡人必得病必老
田中是人
故田中必得病必老
可用上面的形式证言描述如下:“田中”是个体x∈X,如果x∈Aι(人类),则x 具有Aι对应概念的属性(如“凡人必得病”),故田中必老。
因此,“象论”是朝医体质治疗学方法论的核心,以象为素、以候为证、以体质为基础与病证结合,是构建辨象与辨证相结合诊断治疗方法体系的中心理论。是外象功能之变测知内质结构功能之变的途径。是朝医诊断学“以外揣内”的理论根据。是朝医四诊循证四查的路径。是以人为核心的“天、人、世、地四才”整体医学观。是辨象与辨证相结合诊断论治的核心。是“药性归象证”理论的证据。是方与体病证相对应随病证、症势、四时施量的科学依据。
[1]蔡春锡,等.中国医学百科全书·朝医学分卷[M].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92.
[2]李济马.东医寿世保元[M].1901.
[3]高炳熙,等.四象医学[M].集文堂出版社,1997.
[4]崔正植,等.中国朝医学[M].延边人民出版社,2005.
[5]天德山,等.东医四象诊疗医典[M].
[6]南大熙.东医四象新编[M].
[7]高光震,等.《东医宝鉴》校释[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1.
[8]许竹松,等.四象医学[M].延边大学出版社,1995.
[9]宋一炳,等.四象医学文献集[M].第二卷,庆熙大学校,韩医科大学,2008.
[10]宋一炳等.四象体质和临床概要[M].第一卷,庆熙大学校,韩医科大学,2008.
[11]李常和.汉方医学指南[M].1930.
[12]俞孝通.乡药集成方[M].2001.
[13]朴志贤.齐众新编[M].延边人民出版社,2005.
[14]崔吉男.三印法辨体质与治疗[M].林海书院,1942.
[15]李常和.增补方药合篇[M].1940.
[16]金九翊.四象临海指南[M].
[17]崔正植.论体质与病证[M].大韩韩医学原典学会志,2009.22 -4
[18]崔明花.五脏相关学说与五行学说局限性[J].大韩韩医学原典学合志,2010,(1):23 -1
[19]崔正植.体、病、证与方对应是《东医宝鉴》的诊疗体系,《东医宝鉴》国际学术会议,2009,韩国首尔
[20]崔正植.朝医体质学说理论与体质分类标准的研究[J].第六回四象体质医学会国际学术大会,2005,韩国首尔
[21]崔正植.朝医辨象(体质、病)与辨证相结合诊疗[J].中华中医药杂志,2006,21
[22]李立希等.中国医学科学理论研究[M].中医古籍出版社,2008年10月
[23]崔正植等.论“药性归象证”[J].韩国医史学会志,2007,(20)(2)
[24]崔正植等.论“朝医整体观”[J].中国民族医药杂志,2011,1
[25]崔正植等.“中国朝医学概述”[J].中国民族医药杂志,2011,2
[26]崔正植等.体质与前列腺增生相关性研究[J].中华中医药学会第九届中医体质研究会,中国江苏,2011
[27]崔正植等.朝医体质要素及评价[J].中华中医药学会第十届中医体质研讨会,2012
[28]崔正植.论《东医宝鉴》的诊疗思想,国际《东医宝鉴》学术会议,2008,首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