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索格》:父权制与女性主义的相遇
2015-07-12申晓旭山西大学外国语学院太原030006
⊙申晓旭[山西大学外国语学院,太原030006]
《赫索格》:父权制与女性主义的相遇
⊙申晓旭[山西大学外国语学院,太原030006]
继《赫索格》之后,索尔·贝娄被誉为“福克纳、海明威和菲茨杰拉德的文学继承人”。本文从弗里丹女性主义出发,分析了作者隐藏在《赫索格》中的父权制文化与女性主义的相遇,以及年轻的美国文化与古老的犹太文化的碰撞。
女性主义厌女情节父权制
索尔·贝娄,以“对当代文化富有人性的理解和精妙的分析”而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美籍犹太裔作家,在其一生中创作了大量的文学作品,在二战后的美国文坛产生了巨大影响。自1964年《赫索格》问世以来,便引来了大批学者的关注,其中大多数评论家都将关注点放在男性知识分子角色、叙事技巧之上,但对该作品中女性角色的分析以及作者对女性主义的态度上仍缺乏系统而全面的研究。索尔·贝娄通过对《赫索格》中女性角色的塑造,既表现出父权制影响下男性对女性的偏见和歧视,又表现出随着“新女性”的发展,作者对禁锢在父权制社会中的传统女性寄予的同情以及作者进步的女性观。追本溯源,贝娄身上这种父权制与女性主义的矛盾相遇,恰恰是他身受美国文化和犹太文化双重影响的体现。
一、父权制下的厌女情节的体现
父权制,即指被男性所控制的社会体制。它从人类自母系氏族社会转向父系氏族社会起就开始出现,有着数千年的历史。男权制在家庭生活中表现为父亲承担了整个家庭的福利,同时在家庭中具有话语霸权。父权制认为在任何社会中,男性都拥有主宰和决定一切的权力——在政治、经济各方面占统治地位。人们可以想到的社会权利的每一个渠道,包括工业、军事、技术、科学、文化等,都全部掌握在男性手中。处于父权制度下的妇女处于从属地位,不仅被剥夺了选举权、受教育权等,还被排除在各种社会权力机构之外,被迫处于受压迫的地位。
厌女情节,应男性文学的需要,毫无保留地反映了父权制下的社会意识形态。从广义上讲,厌女情节是指父权制社会里对所有女性的憎恨和厌恶。与其他许多描述负面态度的词语一样,它不仅仅是一个术语,更是一个修饰词,应用于男性群体对女性群体的行为和态度上。在文学上可追溯到圣经、希腊和罗马神话。例如,希腊神话中,出于好奇心的驱使而打开装有灾祸和疫病盒子而给人间带来无尽灾难的潘多拉。再比如圣经《创世纪》中引诱亚当吃下禁果而成为人类失去快乐的罪魁祸首夏娃,她们被有些评论家称为人类的“坏女人”,贪婪和欲望导致了人类的堕落。
文学作品,像一面镜子,折射出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父权制社会下的传统文学,尤其是男性作家的作品中,女性形象形成了两个极端,一个是高贵的淑女,家庭中的天使,她们无法做自己,她们只是妻子、母亲和女儿。她们温柔、可爱、顺从、贞洁。她们是男人的附属品和奉献品,满足了父权制下男性对她们的期待和幻想。例如莫泊桑笔下的约娜,莎士比亚笔下的苔丝德梦娜。另一个则是与“天使”形象完全相反的“妖妇”形象。她们刁钻古怪、野心勃勃、不懂顺从、处处于男性作对。她们是红颜祸水,把男人们引入了痛苦的深渊。这些女性自然成为了父权制文化的厌女情节所嘲讽和贬低的对象。然而归根到底,这种“天使”和“妖妇”的二元对立是父权制文化下厌女情节的具体表现——即父权制社会中男性对女性的一种根深蒂固的歧视和偏见。
犹太知识分子赫索格,行为古怪,整天忙着思考和写信,甚至在讲课时也会突然地停下来做笔记、写提要。他给不同的人写信,认识的、不认识的,亲朋好友、知名人士,活着的、死了的,凡是他想到的就去写,但他从不寄出。小说的故事从他的第二次离婚说起。通过回忆和联想,讲述了他这大半辈子的经历和遭遇。他的前任妻子玛德琳和他最信赖的朋友格斯贝奇的私通成了故事的主线。正是玛德琳的不忠和忘恩负义使他备受打击,使他的精神支柱倒塌,开始对周围的现实产生怀疑,甚至发生了所谓的“自我本质危机”,他对着镜子自问“我的天啊!这个生物是什么?这东西认为自己是个人。可究竟是什么?这并不是人,但它渴望做个人”!赫索格将种种不幸与痛苦的根源都归咎于玛德琳的背叛。赫索格将自己看作是受害者,是忘恩负义的妻子背叛的受害者。他反复地声称是自己将其从宗教中拯救出来,并为她抛弃了妻子和情人,而她不仅没有对他感恩戴德,反而狠心地将他撵出家门。索尔·贝娄把这个十足的“坏女人”塑造成赫索格迷惘与困惑的罪魁祸首。
然而对于赫索格来说,这样的“坏女人”又岂止一个。他的前妻黛西对于自己的想法十分坚持,是一个有着极强管理能力的女人,但这些仅仅可以给赫索格带来生活上的便利,她的理智和规律使他的婚姻生活枯燥沉闷,这些只会限制他的创作灵感。他并不把这些优点看作她的美德。雷蒙娜在招待男朋友方面十分有经验,“鲜虾、美酒、鲜花、聚灯、香水,慢条斯理地宽衣解带,如怨如诉和叮叮当当的埃及音乐,这一切都说明她训练有素”。①虽然她对赫索格照顾得无微不至,但她最终的目的却是成为“赫索格太太”,她为赫索格所做的一切只是想取悦他而说服他迎娶自己。在赫索格看来,她只不过想要困住自己。
赫索格将自己视为无辜的受害者,将感情、生活、学术上的不幸完全归结于他身边的“坏女人”,原因不过是他本身所具有的父权制文化下的厌女情节。同时,贝娄在“妖妇”形象的塑造上完全通过赫索格这一男性的话语,剥夺了女性为自己辩护的话语权,这种女性话语权的丧失也正是贝娄男权文化的重要表现。
二、女性主义的解读
(一)弗里丹女性主义的解读
贝蒂·弗里丹是20世纪60年代美国妇女解放运动的领袖。她与贝娄同为在美国长大的第二代犹太移民。她把个人经历与社会经历、学术理论与社会实际相结合,对妇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发表了被誉为女性圣经的《女性的奥秘》一书。她指出,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妇女问题已成为当时美国社会一个严重的问题。主流社会宣扬的“幸福的家庭妇女”形象作为典型的美国妇女形象,成为女性们追求和效仿的样板。以父权制为中心的社会把女性的身份限定为爱人、母亲以及消费者。数以百万的妇女都活在“幸福的家庭妇女”的神话中,在经济上、感情上和精神上,依赖她们的丈夫,感到极度的空虚,缺乏自身价值。弗里丹号召陷于彷徨之中的千万女性要走出“女性的奥秘”的禁锢,战胜父权制对于女性的启示和偏见,去从事创造性的工作,使自己获得重生,为妇女解放而斗争。
贝娄在《赫索格》中刻画了六位活在“幸福的家庭妇女”禁锢之下的传统女性,园子、黛西、雷蒙娜、莎拉·赫索格、丹妮·庞特里特、菲比·格斯贝奇。他们没有明确的目标,缺乏主动性和自信心,在两性关系上把自身放在被动的位置上。
园子认为女人天生就应该以男人为中心,只能付出不求回报。她为赫索格宽衣解带、沐浴更衣、操持家务,从不求回报,只是一心希望成为赫索格的附庸品,追随他做他喜欢的任何事情。甚至在被赫索格抛弃之后仍然没有任何怨念,还提醒他小心玛德琳。赫索格的前任太太黛西是一个经济独立且有主见的女性。然而受家庭背景的影响,以及多年受犹太传统文化的教育,她思想保守,中规中矩,是个不折不扣的传统犹太女人。在家庭生活中,她处处以丈夫为中心,即使遭到背叛仍旧无奈接受,隐忍度日。雷蒙娜,经济独立,漂亮性感,却仍然认定只有成为赫索格太太才能实现其最终欲望。她认为唯有依附男人才能最终获得与男性同等的权利和地位。丹妮在离婚后依然履行着作为妻子的义务,给老头子填报税单,替他保管全部档案材料,甚至给他洗袜子。她的一生都在为她的前夫的艺术事业牺牲自我。面对格斯贝奇的出轨,菲比选择逃避,为丈夫开脱。她痛苦地保持多年的沉默,只为了保全作为一个妻子和母亲的身份。赫索格的母亲莎拉在加拿大做苦工挣钱补贴家用,帮助丈夫渡过难关,将丈夫和儿女作为自己生活的全部意义。贝娄通过赫索格之口讲述了六位传统女性的悲苦命运,对生活在父权制社会中的女性寄予了深刻的同情。
(二)“新女性”形象的塑造
创作于20世纪末的小说《赫索格》已经受到了蓬勃发展的激进女权主义运动的影响,带有明显的对于“新女性”形象的建造。随着欧美国家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激进女权主义运动第二次浪潮的发展,女性主义代表呼唤妇女为解放而斗争,促进妇女解放运动的迅速高涨。生活在“新女性”第一次跨上历史舞台的那个年代,贝娄在《赫索格》中构建了一位独立自主、我行我素的“新女性”形象——玛德琳。受父母关系的影响,她从小就对像父亲一样自私自利的大男子主义者深恶痛绝。对像母亲一样失去自我、忍气吞声的女人嗤之以鼻。她渴望获得与男性平等的权利和地位,渴望获得一种和谐的婚姻关系。她在赫索格那里既没有得到学业上的支持,又找不到感情上的寄托。随着女性意识的觉醒,玛德琳断然与赫索格离了婚,最终找到了幸福的归宿。当赫索格愤愤地谴责玛德琳忘恩负义,也有许多不同的声音在肯定她。玛德琳的姨妈泽尔达认为她是一个“庄重”“正经”的女人;曾选修过赫索格课的杰拉婷·波特内在心中也对玛德琳大加赞赏,认为她能够把握自己的命运,赫索格的律师朋友桑多和他的妻子也同样认为玛德琳是一个好人,就连心理医生埃德维也替她辩护。这许多人对玛德琳的批评并不像赫索格所说的那样不堪:“每一个和玛德琳接近的人,每一个卷入她生活圈子的人,都会变得自以为是了不起,天才透顶,聪明绝伦。”贝娄借他人之口间接肯定了像玛德琳一样的“新女性”,从而反映了作品中体现出的进步女性观。
赫索格对玛德琳的态度并不是一成不变的,由爱生恨,再到后来的理解和尊重。玛德琳的智慧、美貌、能力吸引了他,他疯狂地追求玛德琳,希望和玛德琳过上浪漫激情的生活,并为他在学术上带来灵感。玛德琳在学术上的野心以及对他的背叛让他充满憎恨,认为这个“坏女人”想要夺取他的一切并且要搞垮他。然而当他在充满杀意的时候看到瓦伦丁为小女儿琼斯洗澡的温情一幕时,他被感动了;当他在感受到女儿的温顺以及对他的感情时,他发现玛德琳并没有让女儿与自己家人疏离时,他开始反省自己,开始意识到女性及女性特质的可贵可敬之处。认为雷蒙娜“她挣扎,她奋斗,她需要非凡的勇气来保持这份平衡。在这个世界上,作为一个女人,能把事情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可真了不起”!他开始放下过去的一切仇恨,以一种全新的态度来迎接未来的生活。他不再写信,准备真诚地去建立一种和谐的两性关系。
三、父权制与女性主义,犹太文化与美国文化的冲突与融合
索尔·贝娄是一名美籍犹太作家。正如故事的主人公赫索格一样,他根植于美国社会,同时身受犹太传统文化——典型的父权制文化的影响。在犹太文化中,男性存在严重的大男子主义倾向,将女性看作欲望的客体,将其视为“第二性”。女性仅仅作为男性的附庸品而存在。在犹太家庭生活中,女性只不过是丈夫的管家,所处的地位十分低下。男性作家将自己的审美理想和愿望强加在女性身上,塑造的女人不是“温柔、美丽、顺从”的“天使”,就是“淫荡、自私、丑陋”的“妖妇”形象,而这种所谓的“天使”或“妖妇”只不过是父权制下根深蒂固的厌女情节。贝娄以赫索格的口吻通过对玛德琳“坏女人”形象的描写来论述赫索格的悲惨生活。《赫索格》中所凸显的厌女情节也是可以找到它的渊源——犹太文化在索尔·贝娄身上的传承。
贝娄是在美国长大的第二代犹太移民,尽管身上存在着浓厚的民族文化痕迹,却与美国主流文化存在着不可分割的关系。首先,随着欧美女权运动的发展,生活在“新女性”第一次登上历史舞台的时代,贝娄深受第二次女性主义思潮的影响。《赫索格》中玛德琳不同于父权制社会的传统女性形象,突破了天使与妖妇的二元论,显示了贝娄女性主义写作倾向。再次,20世纪中期,美国社会由工业社会步入了后工业社会,社会价值观和意识形态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传统家庭结构解体,享乐主义盛行。社会文化、价值观和生活方式的改变促使同时代的贝娄对女性的态度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贝娄通过小说中其他角色之口间接对玛德琳的肯定也是对当时社会趋势的一种跟随,体现了小说《赫索格》中所具有的进步女性观。
无法在犹太文化和美国文化之间做出选择,而又将两者对立起来,贝娄表现出一种同时代美籍犹太作家所共有的纠结与挣扎——一种独特的“美国性”。
①[美]索尔·贝娄:赫索格.宋兆霖译,漓江出版社1985年版。(文中有关该作引文皆出自此版本,故不再另注)
[1]李银河.女性主义[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
[2][美]索尔·贝娄.赫索格.宋兆麟译[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
[3]朱刚.二十世纪西方文艺批评理论[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4.
[4]柏棣.西方女性主义文学理论[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5]李滟波.从《圣经》看西方厌女症的源头[J].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3).
[6]刘锋.《圣经》的文学性诠释与希伯来精神的探求[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7]吴晓东.20世纪外国文学专题十三讲:插图本[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作者:申晓旭,山西大学外国语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英语语言文学。
编辑:曹晓花 E-mail:erbantou20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