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审计功能影响研究
2015-07-09闫凯丽李婷婷
闫凯丽 李婷婷
摘 要:近年,内部审计在公司内部治理中的作用受到了理论及实务界的广泛关注。审计委员会是现代公司治理中的一项关键制度安排,他的作用发挥与否对公司内部审计功能的发挥有很大的影响。本文选择五粮液的违规案例作为辅助研究对象,从多个角度分析审计委员会对内部审计职能的发挥有显著的影响,并提出了增强审计委员会功用的建议。
关键词:内部审计;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功效
最近几年,中国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国内外公司高管舞弊案件频发,这与内部审计作用发挥与否休戚相关。因此,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研究探讨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审计功能的影响也是十分必要且有意义的。
一、我国当前内部审计工作的现状
由于市场经济起步较晚,我国内部审计制度引入迟,现仍处于基础阶段,内审发展存在很大的不足之处。杨世忠等人(2007)提到不久前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举行了一次考查,在收回问卷的上市公司中,在董事会里设立了审计委员会的占64%,而这里头还有58.8%的公司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其内部审计部门。这些数字表明,在建设我们的公司治理结构的过程中,审计委员会领导内部审计,已是主流趋势。相比我国内部审计发展存在以下不足之处:
1.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不合理。王玉兰等人(2012)通过对沪市指定网站表露的2010年年报的870家上市公司统计觉察,我国上市公司中许多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不合理。相比较上市公司而言,我国许多非上市公司甚至都没有设置内部审计机构或类似内部审计功能的机构。
2.内部审计机构职责不明确。我国许多公司虽然在机构设置上设有内部审计机构或类似内审功能的机构,但这些机构及人员对自身的职责尚存在认识上的不明确。
3.内部审计功能发挥不明显。相比于西方国家公司内部审计功能的完善发挥,我国公司的内部审计并没有发挥出其应有的监督、检查及评价功能。
二、五粮液财务报告违规情况及分析
2009年9月23日,证监会通报指出,经初步调查,2007年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三项违规行为,并决定其股票自24日起临时停牌。具体为:在2006年至2008年的报告中,五粮液未对其因投资产生的约8300万元的债权损失进行披露且未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2007年财务报告中未如实披露其投资的借款,并最终产生5500万元投资损失问题,有显著遗漏;其紧要控股下属子公司——“四川省宜宾五粮液供销有限公司”2007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因为录入不对直接致使供销公司那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加多了10亿。
五粮液财务报告违规的案例分析:
1.针对五液的重大证券投资行为和较大债权损失,鄢志娟等人(2012)提到深交所的统计结果显示,截至2007年12月31日,深市488家上市公司中,有448个建立了审计委员会,在其余40家公司有五粮液。其该项违规行为发生在2007年,资料表现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的《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是2008年2月26日才拟定表露的,试想,若五粮液公司在2007年前就已经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切实履行其监督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能,那么内部审计机构查出该问题,则可避免公司出现上述重大的信息披露违规问题。
2.由五糧液公司未照实际情况披露重大证券投资损失以及披露的主营业务收入数据存在不对的问题,使其内部控制缺陷暴露无疑,若五粮液公司在2007年前就已经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切实履行其监督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能,则内部审计机构可在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即可以有效地抑制公司财务报告违规风险。
由以上分析可见,五粮液公司2007年的三项违规行为均与缺少审计委员会监督的内部审计功能缺失有关,可见,审计委员会若发挥得当对公司内部审计功能有着很大的影响。
三、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审计功能发挥的影响
对五粮液违规违纪案件的分析表明,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审计职能的一个非常大的影响,具体为:
1.审计委员会合理设置的要求。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特意承载监控督查和核对工作的专门委员会,正常由三到五名董事构成,独立董事居多,且委员中起码有一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要求:其内部审计委员会主要担当其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控督查和核对工作。
2.内部审计部门可以通过审计委员会直接和董事会无障碍沟通
审计委员会模式下,通过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可以避开管理层的干扰直接和董事会无障碍沟通,这样即可摆脱“内部人控制”的问题。
四、加强审计委员会的建议
要达到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审计的有利影响有一个先决条件,那就是审计委员会的发挥得当。笔者通过对相关问题的了解,对审计委员会的加强得到以下启示:
(1)公司董事会加强对审计委员会业绩的考核和激励制度,以促进审计委员会真实发挥其作用。
(2)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督促上市公司将其审计委员会的运行状况及时对外披露,加强监管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实际运行状况,对它的违规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增强其透明度,最后达到公众共同监督的效果。
参考文献:
[1]杨世忠,吴涛.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对谁负责[J].会计之友,2007(3):57-59 .
[2]王玉兰,简燕玲.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及履行职责情况研究[J].审计研究,2012(1):110-112 .
[3]鄢志娟,涂建明,吴青川.审计委员会的功能缺失与公司财务报告违规[J].审计与经济研究,2012(6):49-56 .
作者简介:闫凯丽(1991- ),女,山西寿阳,研究生在读,审计专业,研究方向:社会审计;李婷婷(1992- ),女,山西阳泉,研究生在读,审计专业,研究方向:社会审计方向